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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
阿斯克睁开眼睛,他也想到了这个问题,这个时候来敲门的显然不会是麻瓜,那到底会是谁呢?
“不管你是谁,打扰我睡觉都是不可饶恕的!”
穿着睡衣,赤着脚,阿斯克走到了门口,左手按在门把手上,右手三根手指灰光闪动,石化咒蓄势待发。
“喀拉~”
阿斯克转动门把手,锁簧弹开,轻轻一拉,门打开了。
空无一物。
阿斯克推了一下眼镜,脑袋伸出去左右看了一下,走廊里也没有人,因为走廊比较长的缘故,在阿斯克开门的这段时间,想要无声无息的躲起来是很困难的。
很困难,并不代表就做不到。
“统统现身!”
石化咒取消,三根手指疼痛难忍,这便是弊端所在,不能收发自如。针对幻身咒的魔咒犹如在平静的湖面丢下一颗小石子,一圈圈涟漪扩散开来,穿透墙壁,以阿斯克为中心形成一个圆球。
毫无发现。
“走了?”
阿斯克哼了一声,转过身,准备回到床上继续睡觉。就在他转身的瞬间,从天花板上突然伸出来一个人,头下脚上,赤发鬼面,脸部腐烂,白森森的骨茬都漏了出来,一个眼珠子挂在外面,舌头长的像鞭子,这个怪物狞笑着朝着阿斯克咬了过来。
“滚!”
阿斯克被吓了一跳,差点没喊出来,回过神之后他恼羞成怒,一个四分五裂就朝着眼前这个吓人的东西丢了过去。
“啪~”
就好像西红柿从高楼摔下来,眼前这个怪物瞬间爆炸,西红柿一般的血肉朝着阿斯克扑了过来,看着就能把人吓昏过去。
“铁甲护身!”
一副模糊不清的盔甲罩在阿斯克身上,挡下了那些血肉,可是腐烂尸体的臭味依然飘进了阿斯克的鼻子里,立竿见影,效果拔群,立刻给阿斯克加上了“呕吐”这个debuff。
“呕~”
阿斯克的脸有些发白,他的脚下是一滩血肉,赤着脚踩在上面的感觉就好像是走在泥泞的小路上,可是他现在脚下踩着的不是泥,而是血肉!
“到底发生了什么?”
阿斯克深呼吸几口气,强忍着呕吐的欲。望,逼着自己去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之后该怎么做。定下神去打量四周的环境,阿斯克发现他面前的走到突然变长了,之前从门口到床只不过四五步,现在居然已经延伸到二十多米。
扑鼻而来的是一种腐烂发霉的气味,眼前是一条笔直的走廊,天花板是木质的,两侧的墙上都贴着墙纸,墙纸上的花纹图案颇为诡异,像人的眼睛;地板上铺着绿色的地毯,走廊两侧一扇窗户都没有,也没有房门,只是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盏灯光昏黄的壁灯……
这根本不是阿斯克之前所住的旅馆!
“切,我想要的可不是这个噩梦!”
阿斯克有些暴躁的抓着头发,他大概猜到自己现在正在做噩梦,按照常规来说,从噩梦里醒来不外乎几种办法:被其他人唤醒、自行挣脱以及……死亡!
如果这是噩梦,那么根本不会有人找到那个房间叫醒阿斯克,自行挣脱的难度太大,而且到底该怎么挣脱,阿斯克也不知道。看起来,似乎只有最后一种办法行之有效了,大多数噩梦的结局一般都是自己死亡,然后满头大汗,惊恐的睁开眼睛,脱离噩梦。
只不过……
“阿斯克,你知道什么是信仰吗?”尼可·勒梅曾经和阿斯克聊过关于宗教的事情,当然只是他单方面讲故事,阿斯克在一边听着而已。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引用了《圣经》里的话之后,尼可·勒梅指了一下自己,用一种开玩笑的语气说道:“信我者,得永生!你知道我为什么长生不老吗?因为我信上帝,而且是最虔诚的那一个,仁慈的上帝赐予我永生……”
阿斯克当时只把这当成笑话,他真正记住并在意的是之后尼可·勒梅说的话——
“信我者,得永生,哪一句才是重点?当然是‘信我者’,那么这句话里面,那个字才是重点?当然是‘信’……那么,阿斯克,从现在开始我要对你提一个要求,那便是……”
“不要轻易地去‘信’,因为你并不知道‘信’是多么危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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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本吃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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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见的未必是真的,但也别轻率的把它当成假的。
推了一下眼镜,阿斯克有些头疼,也许对其他人来说在梦里死了就等于梦醒,可对于他来说,一个不小心死了就真的死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这里的“信”,是赌上性命的“信”,很不幸的,阿斯克已经没有不“信”的权利,对于任何发生的事情,不管它是真的还是假的,阿斯克只能选择“信”。更不幸的是,阿斯克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会让他对很多东西下意识的的选择不“信”,但实际情况要求他必须“信”。
“好吧,这不是梦,死了就真的死了。”
阿斯克耸了耸肩膀,有些无奈,他很清楚他现在的情况,他一直相信这是一个梦,但他必须把这个梦当成现实去对待,两者之间微妙的区别也许会让他掉进坑里。
“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
反正现在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阿斯克就站在原地,不停的自言自语着,重复着那句话,一次又一次,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这也算是他从尼可・勒梅那里学来的一点小技巧,催眠,对自己的催眠。按照尼可・勒梅所说的,只要把这句话重复一百万次,他就会把这句话当成真理,原先那种“这只是一个梦”的观念就会被取代。
一百万次,这句话说上一次需要5秒,一百万次也即是500万秒,约合83333分钟,1388个小时,57天,几乎是两个月,昼夜不停,废寝忘食,不食人间五谷的两个月。上厕所倒是可以,不过就算是上厕所也要不停的念着才可以。
洗脑。
从尼可・勒梅那里听到这玩意的时候,阿斯克就想到了这个词,麻瓜发明的词,就像它的字面意思一般,对大脑进行清洗,留下需要的,清洗不想要的。重复一百万次的这个过程就是清洗与植入的过程,植入的是“这不是梦”,清洗的是“这是梦”。
阿斯克倒还不至于真的重复一百万次,事实上,他只重复了五分钟都没到。
“……这不是梦。”
阿斯克的眼睛幽幽的发着蓝光,就像两团鬼火飘在空中,他现在的表情有点僵硬,面无表情,看起来傻乎乎的。也就在他给自己催眠洗脑的这段时间,眼前的一切似乎又发生了变化,走道依旧是那么阴森恐怖,画满怪异的眼睛的墙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双双不停眨动的眼睛,即便是地板、天花板也是如此,看起来邪恶而暴戾,诡异又恶心,鸡皮疙瘩都能掉一地。
好好的旅馆小屋,这些彻底变成鬼域了,还真应了这一天的时节――
七月十五,鬼节!
“屋子里有奇怪的东西。”
阿斯克推了一下眼镜,淡淡的说道,对于眼前这让人毛骨悚然的一切,他好像并没有刚开始那么紧张惊恐,这是因为他在用嘴重复那句话的时候还在心里重复着另一句――
“我一点也不害怕!”
酒后乱x,呸,酒壮怂人胆。阿斯克从口袋里顺手一摸摸出一瓶酒,看了一下牌子,居然是tc产的二锅头。阿斯克身上的衣服也发生了变化,睡衣变成了冬装,棉大衣,宽围巾,戴着手套,裹得严严实实。好像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对劲,阿斯克打开盖子就是一口灌下去,然后瓶子就拎在手里,左手在口袋里一摸,竟然摸出了――
手雷!
木然的盯着手雷看了一会儿,阿斯克甩手就朝着走到深处丢了过去,连插销拉环什么的都没有开。以他的臂力来说,能丢出二十米就不错了,但是这个手雷居然一直飞着,而且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