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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族末路-第2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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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井中曾经流传着一个传说,只有至邪至阴的女人才能纹得起烛九阴;只有至刚至阳的男人才能扛得动八荒火龙,就像白虎配青龙一样,这两种人如果能相遇就像干将莫邪换剑联姻一样是天生的绝配。而能扛得动烛九阴的女人,绝非一般男人敢染指的,这种女人只属于一种人――杀手,而且是被江湖门派从小训练出来的杀手,就像古代的日本忍者一样,有着巨大的威力却终身得不到承认,从生到死只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工具而已,听着很酷很有型,实则却有着凄惨而悲凉的人生。

    王阿贵在部队里听说过这个说法,但他不是江湖中人,这个传闻也就和“能扛得动关二爷的人定然是**叱咤风云的人物”一样都是道听途说。至于八荒火龙,当年的王阿贵还是很珍惜小命的,他可不认为自己能扛得动八荒火龙,但是自打有了母体护甲和生物发动机以后,王阿贵突然有了一种舍我其谁的气概,他突然觉得自己扛得动八荒火龙,于是就把母体变成了八荒火龙样的纹身。

    只是他没想到这个传说竟然是真的,而且就像青龙白虎一般深入人心,以至于嫣云看见他的纹身后毫无理由的就敢相信他,女人毕竟是感性的,而且嫣云来自于江湖道从小受这种说法的熏陶更是深信不已;但是自己竟然也会毫无理由地相信一个陌生女人,还是如此邪性的一个女人,王阿贵突然觉得很多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我说你怎么就不知道害羞呢?我可是一个陌生男人啊。”王阿贵苦笑着转动着八一刺烤着一片兔肉,一边啃着手中的压缩饼干一边问道。

    “嘻嘻!都被你打屁股了我还需要害羞么?你是我男人啊!”嫣云高兴地摇了摇头,狭长的丹凤眼中是无尽的幸福。杀手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爱恨情愁,但是很少有杀手能摆脱这种命运,更多的是终其短暂的一生一直作为一个工具而存在,直到死亡,然后像件破旧工具一样被抛弃。嫣云懂得,作为一个“工具”能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可以撒娇的怀抱简直就是老天开眼了。

    嫣云笑得很有亲和力、如清风、如暖月、亦如爱人的贤美,从这幅笑容上根本看不出她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王阿贵想,哪怕是女人见到了她的笑容也想不起来嫉妒吧?

    “这我信,见到你背上的纹身还有哪个男人不吓死?”王阿贵笑了笑说道,敢纹烛九阴的女人一般男人就是让他碰他都不敢碰,就像白虎女人一样,不是谁都有胆子娶回家的。

    “吃了很多苦吧?淋了一天雨了多烤烤火别发烧了,这荒山野岭的发烧了可不好,明天我们的人才能过来。”王阿贵心疼地说道。进了洞他才发现嫣云的手腕、脚踝上有一道道黑紫的淤青,身上也有绳索捆扎过的勒痕和几道青紫的鞭痕,已经凝固的血液在她那煞白的肌肤上显得更加触目惊心;一双修长的玉足已经血肉模糊,这是在沙石地上赤足奔跑的结果,谁下的手,王阿贵会让他用命来偿还。

    “没事,这点小伤不算什么,脚已经洗干净了,不会发炎的。他们以为几根绳子就能捆住我?嘻嘻!没想到被我跑掉了,还杀了他们几个人;唉,只是苦了那几个女孩子了,多小的女孩啊受那么大的罪,可惜她们没有跑出来。”嫣云说这话的时候丝毫没有同情和心软,可能那声叹气都是为了照顾王阿贵的心情。能扛得动烛九阴的女人果然够邪性!王阿贵看了眼嫣云那紫黑色的头发心中暗道。

    “这点雨才不算什么呢,我们以前练功的时候,就穿一身单衣在瀑布下一坐一天一夜不能动弹呢,还是冬天,这才淋了多久的雨呀?不过看你光着脊梁也没事呀?”嫣云瞪着好奇的眼睛打量着只穿一条裤子的王阿贵,那条红色的八荒火龙随着他的身体晃动若隐若现。

    “嘿,这点小雨不算什么,一年四季我都是一条裤衩加一身单衣,最多冬天套件军大衣。”王阿贵说起谎来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轻轻松松挂微笑,比起嫣云的抗寒能力他差的太远了,难不成他说我有生物护甲?丢死人吧。

    “真厉害呀!我男人果然不一样。”嫣云一边咬着压缩饼干一边自豪地说道,根本不在乎她才和王阿贵认识不过一个小时,可见江湖儿女对那古老传言的尊崇已经深入

    (本章未完,请翻页)骨髓,“这群坏蛋,衣服都不让人家穿,真够可恶的,要不是保护那个老太太我早就跑了。”

    “那你怎么这么晚才跑出来?还挨了打,值得么?”王阿贵意识到嫣云和伊丽华的感情并不深,可能只是临时被抽调过去的。

    “我已经尽到心了,按照规矩老太太离开了我的保护范围我可以选择自行逃跑,而且我也不知道那老太太被关到哪了。只是可怜了那几个小姑娘,她们比我重要,受的罪也比我多多了――没办法,这就是高级警卫的命,尤其是她们这种世代警卫。”嫣云一边咀嚼着压缩饼干一边好奇地打量着沙土洞。

    王阿贵看着嫣云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咧了咧嘴,好像那一身伤痕都不是她身上似的。不过也是,嫣云来自于江湖道,远不如正儿八经的贴身警卫知道的多,那帮人没把她当回事,而且这么高的个子人家也许只把她当个除了能打外什么也不知道的小配角了。

    “嫣云,你是打小训练出来的杀手吗?是哪训练的?”王阿贵看了看兔肉已经烤好了闻着挺香,于是递给嫣云。救人的事情不急于一时,必须等吃饱了再说。听嫣云的说法这次救人可是要潜入戒备森严的驻军点,其危险可想而知,而且嫣云也不知道伊丽华是否和她们关在一个地方。

    “是呀,从小就训练出来的,是洪门训练的呢;其实呀,江湖女杀手不一定都是电视上演的那样标致,而是高矮胖瘦美丑都有的。”嫣云幸福地接过了王阿贵递给她的兔肉,仿佛他亲手烤好的东西是最香的,远胜过她保护的重要人物请她吃得山珍海味。

    “洪门从北洋时代“”开始就一直在向国家重要人物提供保镖,每一个过去的保镖都是经历过生死考验的杀手,除了中央警卫团的特高级保镖外,高级警卫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来自参加过实战的部队,另外一小部分来自于世代警卫世家,大多数都是从各个江湖门派保送的保镖中挑选的。”嫣云笑了笑继续说道。

    王阿贵点了点头,这和传闻差不多,真正的国家高级保镖无不来源于生死场上的骁将。古语有云:无限尊崇时,险象环生处,任何事情都是风险和收益共存,越高的位置却越是最危险的地方。杀人的方法太多太多了,古往今来的刺杀术堪称博大精深,刺客也未必都是杀手和特工,这导致警卫工作十分难做。

    而只有真正从杀和被杀中磨练出来的精英才能真正称得上防刺高手,然后才有可能成为高级警卫。仅仅能打?对不起,连次级警卫序列你都进不了,钢索铁甲能打吧?却只是个团长的警卫。而且很多重要人物都喜欢任用从老一辈都担当警卫的警卫世家子弟,这种人虽然少,但都是贴身的亲随,知道的事情也多,但是这些人死得也是最惨的,王阿贵想起了代安阳说过的话――看来代家两姊妹的家世不简单啊。

    “你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时候?”王阿贵看着这个仿佛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傻妮子问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江湖杀手么?怎么看怎么都像个“神童”啊?

    “八岁?还是十岁?记不得了,这十年杀的人太多了,直到两年前进入高级警卫序列才清闲了两年,结果又碰到了这活死人横行的时代。”嫣云嘴里叼着一片兔肉,眼睛盯着洞顶做思考状,此时可爱的表情才真正属于她这个年龄段。

    爷爷的,八岁,八岁老子还拖着木棍当马骑呢。王阿贵抹了一把汗,这江湖门派训练出的杀手果然非同一般,也只有这样的杀手才能担当起国之重任。用杀手当保镖就像当过警察的劫匪和当过劫匪的警察一样,都是专业领域内一等一的高手,实践出真知,只有他们才懂得对手的心理和路数,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有一颗如铁石般冷酷的心。

    “老公你不用担心的,女杀手的生活不是电影小说中写得那样的,杀人不过是一门职业而已,就像那些写字楼里的女白领一样,出卖不出卖身子看个人所愿喽。我还是处女的,我的身子要留给那个能照顾我一生一世的男人呢,嘻嘻!”嫣云看出了王阿贵的眼神有点不对劲,但是她误会了,她以为王阿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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