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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魔之剑-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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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一

    万古时代,世间本没有神仙,但随着长生不死、延年益寿等凡人皆无法做到的事情流传开始,人间遂以为,神还是存在于混沌宇宙中。

    瞬间,神的信仰在人间便如瘟疫般传遍整个人间。

    尤其在神州浩土上,神仙的传说更是广为流传。

    而随着传说的蔓延,有不少聪慧之人开始寻道成仙,因而在神州大地之上,遂有了各种修道门派,各色的修真人士。

    甚至有些生灵,也踏上了修真之途。

    当学到真本事后,各个门派便开始疯抢地盘,瞬间,在九州大地便有了多种门派之争,一时间,整个九州遍野尽是血战杀戮,血腥风雨,黑烟血气,多种门派便在神州这浩瀚之土上演绎着血淋淋的悲壮之史。

    不知过了多久,门派之争总算告一段落,最终以仙、妖、魔三界鼎立于神州浩土之上,形成实力相当的三足鼎立之势,不过,三界的创始人皆在这惊天动地的争夺中丧命黄泉。

    三界中,犹以魔界最为邪恶,魔界中人专修邪门歪道,所用神器亦是至邪至毒。

    其中,最为邪恶的莫过于天魔,天魔乃是一把上古神剑,此剑乃上古洪荒时代的黄帝以其附有神龙的精血化炼而成,历经上万年时间,神剑吸收了天地间种种戾气,后来被魔界创始人魔尊偶得。在纷争后,魔尊自知不久人世,遂以天魔剑自刎,以一身魔血溶于天魔中,至此,天魔剑身戾气更重,邪气更浓,成为世间最邪恶之剑。

    天魔威力无比,戾气极重,天底下已没有其他神器可以与之相比拟,所以,三足鼎立之后,天魔便成为魔界的镇宝。

    序二

    据传说,在遥远的神话时代,倘若某个神触犯了天律,则要十次下凡拯救世间磨难,方能再回天庭为神,否则只能下地狱。

    有一个战神叫雷神,他因爱上天庭里的嫦娥而触犯天条,被玉帝贬下人间成为救世主,为了能再成神,他忍受着长久的煎熬,开始他的救世生涯。

    不过并不是每一次的轮回都会成为救世主,要成为救世主首先人间得有大磨难方可,其次又得遇到一个“四辰人”出生的年月日时都属于同一个时辰的男子,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方能成为救世主。所以如果世间太平,或者此世找不到“四辰人”,那他只好等到下一世再来,直到满足两个条件为止。

    从被贬到公元2013年,他已经历经九次轮回,此次恰逢世间有难,又刚好遇到“四辰人”,所以他又再一次来到凡间,开始他的最后一次磨练。

    据说,等这次轮回,他已经等了近三千年。

    序三

    考究古史,探研古书,便可发现,在万古时代的古史文明中,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失落文明消失在历史长河中,那一段失落的文明好像瞬间被蒸发般竟消失得毫无踪影,不留下任何可探究的线索,因而,这段失落的文明给人无限瑕思,有人设过多种假设,有毁灭说,有天灾说,有被吞并说

    不过近来科学家有个新的推测,失落文明之所以不载入史册,是因为其根本不存在于地球上。

    之所以有如此猜测,是因为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意外发现,如果这次发现得到证实,那必将会名留千史。因而,一些有实力的组织亦是开始探究这一惊天动地的巨大发现。

    往往,研究总是要有所牺牲,即便是生命,在研究领域也只能如草芥。

    本文故事便是从这一研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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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救世主

    fz市地虽大,人虽多,但地不灵,人也不杰,从古至公元2013年近千百年来,出过的名人用十个手指数都嫌多。

    位于市中心的人才市场上,热闹非凡,求职的人不计其数,芸芸众生中有一个约莫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短发,浅蓝色衬衫配深蓝色牛仔裤,横眉剑目,迷人的忧郁眼神和古铜色的肤色更显其帅气。

    此人叫叶凡,此时他正垂着头,沮丧着脸,手里拿着都可以倒背如流的简历,缓步从大厅走了出来。

    叶凡人如其名,极其平凡,既无才斗八升,也无学富五车,只是fz市很普通的一个人。

    一个三流大学毕业的本科生。

    好不容易考了个油运专业,浑浑噩噩过完大学四年后,等待他的却是失业。

    仰望苍穹,暗自叹了口气。

    当听到面试官客气地说:“等通知吧”,他就知道这次又没戏了。

    毕业都快一年了,可工作都没有着落,叶凡又将处境归罪到自己的“四辰人”身份上。

    他虽是世间少见的“四辰人”,不过从他人生路线看,他不是属于极其聪明的“四辰人”,而是愚蠢至极的“四辰人”。

    在他三岁还不会说话时,父亲嫌弃他笨就扬长而去。

    初中升高中时,留了两级才勉强考入县里的一个三流中学,后来又留了两级也还只是进入一个大专院校。

    怪罪归怪罪,毕竟生辰无法修改。

    叶凡闭上眼,长长舒了口气,习惯性的摸摸鼻子,举步向公交站走去。

    叶凡等了大约一个小时,才勉强挤上回家的公交。

    他站在出口门旁边,眼睛虽望着窗外的风景,但思绪早已飞入九天之外。

    看着窗外的年轻貌美的美女,叶凡不禁回忆起过去

    他谈过两任女友,但最终都已成为前任。

    初恋和大多数人一样平淡而甜美。

    他的初恋其实是网恋,第一次见面时。女友看见他一身的寒酸,而且只请她吃拌面,最多还是在她请求的情况下外加一个扁肉,一走出餐厅,女友就找了个很现实的理由:“我宁愿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面哭泣”

    叶凡当时立马转身朝火车站奔去。

    初恋就这样草率的结束。

    第二任女友是在工作后认识的,当叶凡支付不起高昂的名牌包时,女友果断离他而去。然后他从其他人那得知,自己未曾被抛弃过,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的小三。

    后来他发现自己并不是小三,可能是小四,小五

    最悲催的是,原来自己只是她当时毫无依靠,专门找你趁饭的其中一个备胎而已。

    只不过并没有什么遗憾,至少还和她滚过还几次传单,至少自己已是真正意义上的男人。

    叶凡这样想着,忽然眼前一模糊,窗外的风景已看不清,他下意识的睁大眼睛,定睛一看,才发觉外面已是倾盆大雨,雷雨交加,雨水瞬间打湿了玻璃。

    叶凡不知所措的环视下四周,只见四周已是沸腾一片。

    “看来要下大雨了啊”

    “哎呀我的伞没带”

    “我也是,怎么办啊”

    叶凡自然也没有带伞。暗暗叹了口气,谁会想到会下雨啊,这变化莫测的鬼天气。

    不一会儿,倾盆大雨直泻而下,不过还伴随着诡异而巨大的雷声。

    周围又是一片沸腾。

    阳春三月是梅雨季节,按道理是不可能会出现雷雨。

    叶凡没有多大的心思去理会天气的反常,他的心事已经够他煎熬的了。

    下了车,叶凡抬起头,落寞地看着已经发白的天空,再也找不到哪怕是一丝丝湛蓝的色彩。

    反正今天也要洗个澡,不如直接淋雨回去算了,何况这里离住所也没多远,更何况好久没淋过雨了。

    叶凡长长吐出一口气,收了收衣领,双手紧紧抱着简历,毅然向雨中奔去。

    不一会儿,便已到了出租屋的楼顶。

    这是一个只有刚新建不久的一座两层居民楼耸立在中间的楼顶,旁边没有其他建筑,只是在最外围围有一圈近两米高的小围墙。

    楼里共分设12间房间,每层各6间,左、右各3间,共用一条通道,每间房间的布局、结构都一样,都是一间卧室、一间厕所,外加一个阳台供住户晒衣服、做饭等。叶凡就住在一楼的靠右的中间那个房间。

    楼的外侧都是阳台,并有护栏围着,其中在通道尽头是公用的比较大的阳台。

    虽是一栋两层楼,但目前也只有像叶凡这样刚毕业不久,口袋的ney屈指可数的穷小子才会住这里。

    只不过这里现在还是叶凡一个人居住。

    快到家了,叶凡加快了步伐。正要踏上台阶时,突然一个刺眼的白光照便天际,接着是又一次的轰响,巨大的声响把大地都震得似乎动摇起来。叶凡正想快步跑回屋里,可脚还未抬起,身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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