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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这一次出城,不是去打仗,只是去接应。
只要己方能够成功的吸引到城外匈奴人的部分注意力,让援军能够打通通道,进入城内,就是胜利,所以对于马匹,要求也并不高。
两百多号从整个县城里挑选出来的敢死之士,就站在这些马匹身边。
当先的十几人,身上都穿着坚固的铠甲。
在这十几人身后,是三十多个穿着皮甲的汉子。
这些人就是此次出城接应的主力和中坚力量了。
至于其他人,则只能多穿两件布衣,寄希望于匈奴人的弓手准头不够好或者弓箭受潮,穿透力不够了。
成宜县不是没有想过,派出一支武装到牙齿,全身甲胄防护的精锐出城去接应。
只是……
汉室朝廷,虽然从来就不禁止民间持有武器。
但对于铁甲、皮甲一类的军队物资管控非常严格,像成宜这种小县城,能凑出十几副完好的铁甲,还是因为此地是盐官驻所。
要换了中原地区的县城。可能连一副铁甲都找不到!
即使是在汉室的正规军中,无甲的士兵照样占了绝大多数。
只有那些真正的精锐。冲锋陷阵的敢死部队,才会奢华的人人穿甲。
“李县尉。俺们去了!”指挥这次出城接应的汉子,沉声对着前来送行的县尉跟县令揖首:“若俺王三这次回不来了,家中妻小,烦请两位明公照看一二!”
“王壮士但请放心!”李县尉指天发誓道:“只要俺有一口吃的,就绝饿不了诸位壮士的妻小……”
边地汉子,尤重承诺。
听了县尉的保证,已经抱了必死之心的汉子们全部轰然叫好,然后端起家中妻小送上来的一大碗热酒,一口喝光。猛的将碗砸在地上。
“干他娘的!”叫王三的汉子振臂高呼。
“干他娘的!”其余人纷纷跟着大喊起来。
“检查一下马镫和马鞍还有武器!”王三命令道:“然后,跟俺出城,去接应休屠部得援军!”
这一去,谁都知道,几乎是九死一生。
城外,匈奴人的营帐密密麻麻,数都不清楚。
曾经在汉军中服役的王三,在心里算了一下,照他估计。这一次至少有三个甚至可能有四个匈奴万骑在城外。
这样庞大的一支军队,在西域甚至能轻易的灭掉一个西域大国!
便是冠军仲景侯再世,这次想要顺利回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好在……
王三爱不释手的摸了一下自己身上冰冷的铁甲。这光滑的鳞片给了他足够的安全感。
看了看自己的部下,有十几副铁甲,近三十副皮甲。
虽然还不能跟大名鼎鼎的期门军。羽林军、射声营、越骑营这些战功赫赫的全甲骑兵相比。
不过跟城外的匈奴人一比,自己这边在装备上已经领先了一大截了。
城外的匈奴人。绝大部分都是无甲兵,只有少数贵族军官才穿着缴获自汉军的甲胄。
可那些人却偏偏是贵族。轻易不会上战场厮杀。
所以不需要担心匈奴会杀出一支铁甲骑兵来阻挡他们前进的道路。
只要打头得,穿着铁甲和皮甲的骑兵一鼓作气,王三相信很快就能跟援军会师。
真正麻烦的是会师以后怎么从匈奴人的防线中杀回来!
趁着敢死队成员都在检查自己的马匹和装备的功夫,王三清了清嗓子,道:“大家都听好了,城外至少有三个匈奴万骑,近两万的匈奴人!”
“但大家也别怕!”王三嘿嘿的笑道:“三个万骑虽然多,却也算不了什么,便是匈奴王庭的精锐万骑,哪怕是满编的那种,其实也才有两千多真正的战兵,剩下的都不过是连马都骑不稳,刀都那不好的杂鱼……所以,现在城外真正能进攻俺们的,也不过六七千人的样子!”
王三是典型的老兵油子。
他曾经在朔方服役,见过太多的新兵,自己也曾经是从新兵走过来的,因此,他当然知道新上战场的菜鸟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
那就是信心和希望。
在战场上,汉人从来就没有害怕过什么。
从马邑之谋后,汉人在战场上就胜多败少。
汉人的文明比匈奴人发达,战争艺术比匈奴人高,装备比匈奴人好,甚至就连匈奴人最后一块遮羞布――所谓的白刃战无敌,作战勇猛,在皋兰山一战,被霍去病像戳破水泡一样给戳得粉碎。
皋兰山一战,汉军不过万骑,面对匈奴国内最善战的卢兰王和折兰王统帅的王庭骑兵和本部骑兵,将近两万多,霍去病以少打多,毫不退让,最终在匈奴人最为骄傲的白刃战中彻底的击溃和消灭了对方。
匈奴人不可一世的卢兰王和折兰王战死。
甚至直到今天,皋兰山上的土壤都是红色的。
那一战之后,汉军的信心和士气就全面的压过了匈奴,才有了漠北决战,没有皋兰山之战打出来的士气信心,汉军还真没那个底气深入大漠去跟匈奴人死磕。
今天的汉人,对于匈奴人,已经再也没有了几十年前的那种畏惧感。
取而代之的是爆满的信心。
几乎没有汉人会认为在势均力敌甚至是差距不大的情况下,汉军会输给匈奴人。
以至于有时候,甚至有汉军步兵在战场上追着匈奴骑兵满世界跑的场景。
但有信心是一回事情。
当两者的实力完全不成正比时,就是神仙也会绝望。
所以,王三知道,自己必须给这些敢死队希望,让他们看到家园和妻小能够保存和活下去的希望。
这样一来,他才能尽可能的多让一些人活下去。
而六七千人跟数万人,显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前者依靠援军,还可以坚守很长时间,而后者则会让人绝望。
果然,王三话音刚落,队伍中的许多人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既然参加了敢死队,不管是自愿也好,被官府征召的也罢,他们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唯一的担心,就是自己的死值不值得。
倘若自己的性命能换来家人、妻小的平安。
那么,还有什么舍不得的?
人生在世,早晚难免一死,边地的汉子都看得开。
“出城!出城!”许多人振臂高呼起来,脸上的气色变得潮红起来。(未完待续。)
………………………………
第两百九十二节 兄弟(5)
“那些叛徒让大当户去对付,我们继续攻城!”匈奴帅帐中,匈奴的右贤王在观察了一会前面的骑兵对冲之后,就对自己的左右亲信命令。
就在方才,就在那个瞬间,他忽然想起了临行前,丁零王与他谋划时的内容。
“王上此去,当速下成宜,然后席卷河南之地,阻断朔方与九原之联系!”卫律的叮嘱言犹在耳,右贤王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的。
这一次,匈奴的战略根本就不是来跟汉人死磕的,他们是来抢劫的。
所以,坚固的受降城,他们只会围而不攻,便是派受降城的军队也大多是些杂兵,只对受降城进行牵制。
真正的目标在九原城。
汉地富饶,即便只是一个边地小县,所能抢劫到的财货也比一个西域属国每年奉上的朝贡丰盛。
像他在成宜,虽然现在还没打开成宜县县城,但光是在城外的山村中就抢了不下万石的粮食,甚至还有几百匹名贵的丝绸以及大量的铁器,当然还有千多名汉人被俘虏。
光是这些收获,就足可让一个草原上的部落过上好几年安逸的生活。
就更别说打开成宜县县城之后的收获了。
“食敌一钟,当吾十钟!”右贤王笑着念着这句汉人兵法中的名句:“可惜,我大匈奴没有孙吴这般的人物……”
“往后,当要重点培养族中后进,学习汉人典籍……”
既然汉人历史上那个赵武灵王能随机应变。胡服骑射,使国力大震。成为天下霸主,那么匈奴人也可以汉服学文。学会汉人的知识文化,反过来对付汉人。
只是眼下,匈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近可能的的多抢一些物资,多劫掠一些人口回去,补充元气,以图将来!
就在这个时候,军中忽然传来一阵嘈杂的惊呼声。
“怎么回事?”右贤王剑眉一横,在早期的匈奴军阵中,是没有什么规矩的。通常各部落的人经常聚集在一起肆意喧哗和夸耀。
但,自从漠北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