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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把格桑带回了大学时代。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民族和国家刚刚从混乱的局面中摆脱出来,尚且处于一个百废待兴的时代。这是一片急须重建的废墟。民族、国家、知识分子的道德良知、使命感是这一时期的主旋律。被压抑过的年轻的心跳动着青春的最强音。诗歌的星星之火到了八十年代初,则成了燎原之势。
文学青年崇尚新的生活,向往美好明天,而这一美好愿望,化作跳动的音符,字里行间洋溢出这个民族对理想的渴望。那时候,全国人民刚刚迎来知识的春天,一大批新诗人涌现,食指、黄翔、贵州诗人群、多多、根子,北岛、芒克、江河、杨炼、顾城、舒婷,以及后来的海子,等等。
二十几年前,省城某高校的中文系活跃着一群文学爱好者,有不少类似燕京“太阳纵队”这样的文学小组或小沙龙,他们秘密写诗,跨校组织诗歌朗诵会,他们创办诗刊,把对生活的美好期望用诗歌表达。他们更多地传承知识分子的精英情结和敏感的时代意识。“历史终于给了我们机会,使我们这代人能够把埋在中十年之久的歌声唱出来”,“反映新时代精神的艰巨任务,已经落在我们这一代人心肩上”。他们以国家、历史、时代为已任,表现出强烈的社会参与精神及批判意识。“做一个人”和“恢复生活的本来面目”是他们的理想。他们试图对一切不公正的事物提出抗议,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自信。这种使命感和怀疑、批判的精神,显然是五四时期启蒙救世传统的坚硬回声。朦胧诗群再次高举延安时期、建国时期搁置了的“人”的旗帜,深入个体意义上的“人”。
人的尊严、价值、心灵关怀和精神世界,知识分子忧患意识和时代意识,也再次得到了“合法”的关注和表达。
他们试图通过作品“建立一个自己的世界”,即真诚、自由、正义和人姓的世界。
格桑就是这一历史潮流晚期的其中的一位。
真可谓“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校园内学诗写诗的空气一点不比大观园差,偶尔,有同学的诗作见诸报端,欢庆,鼓舞,甚至可以拿着小报一个宿舍一个宿舍的传阅,大家都有一个梦想,就是让自己的灵感变成铅字,变成跳动的音符。
尤其是中文系,甚至成了“不学诗,无以言”。
那时,女孩选择男友的第一标准为是不是喜欢诗,其次就是会不会写诗。在格桑就读的大学里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政治系某留校老师看中了中文系的一班花,趁上公共课的机会,很含蓄的向这名同学表达了倾慕之心。
其实,女同学对这位留校老师也情有独钟,他活力四射,知识渊博,才华横溢,风度翩翩,谈吐文雅,举止端庄,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特酷的那种。
第一次约会是在黄河岸畔的桃花园里,这里离学校很远,环境优雅而富有诗情画意。在那个时代,大学生谈恋爱是很隐蔽的,况且,师生恋是令人不齿的,就连琼瑶都不敢正视,更别说在西部边陲了。
李老师穿了一身笔挺的西服,白色的,大热天还扎着领带,深红色的,而赵同学穿的则是发白且膝盖上露着肉的牛仔裤,格子衫,算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校园里最前卫的装束了。
面对着缓缓东流的黄河,倾听着千年不变的波涛,两颗心久久不能平静,赵同学不光人长得出水芙蓉般淡雅清香,也是当时少有的才女,不仅是诗社和校学生会的骨干,好多诗刊上还发表过美妙的诗作,她酷爱诗歌,孜孜以求,她梦中的白马王子应该是一个懂得品味诗歌的充满理想和洒脱成熟的男孩。
半晌,赵同学终于开口说话了。她,樱桃小口,黑黑的眸子透出一股灵气,有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古朴内在气质美,“你喜欢麦子吗?”
“麦子?喜欢,当然喜欢,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喜欢。”李老师没想到赵同学会问这样的问题。
“讨厌……”赵同学不假思索就说出了港台片里的经典台词。
“你看,桃花多美呀,我喜欢桃花,娇艳动人,又不乏典雅芬芳,守护着滔滔黄河……”
“李老师我说的是‘麦子’”
“叫我朝阳好吗?”李老师走近一步,试图握住对方的手。
“嗯。”赵同学点了点头,双手在背后撕扯着一片桃树叶。一阵微风,吹动片片粉红色的花瓣,漂亮极了。
“每个人的喜好是不同的,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对同一事物的看法都是不尽相同的,陶渊明喜欢菊,我就喜欢桃花,能说我和陶渊明谁对谁错吗?当然了,你喜欢麦子也是无可厚非的。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李老师发挥着政治系老师的特长,既讲究符合逻辑,又要表现自己的博学,可话题刚开讲听众并不欢迎。
“李老师,我们回去吧。”失望早已经表现在了年青的脸上。
“好容易出来一次,就当散心嘛,急着回去有事吗?”李老师局促不安起来,他似乎不知道对眼前这样一位美女学生应该如何应对。
“下午诗社活动……”这是当时女孩拒绝别人的最佳借口。那时候,诗社的活动非常的频繁,参与的人也热情高涨,谁也不知道哪天没有活动。
…………,…………
麦子?麦子是当时省里面很有名气的一位诗人。他呼唤自由,歌唱正义,书写理想,他的诗像滚过天边的惊雷,如波涛汹涌的大海决堤,他的诗歌征服了那一代人。他,被誉为是中国当代的唐?吉诃德;更被骂作是疯子,神经病。
第八章 往事随风 下
大学的格桑,颇具魏晋文人的遗风,藐视权贵,张扬个姓,恃才傲物,桀骜不驯。他的诗清新自然,贴近生活,透着佛家的灵气草原人特有的奔放,几乎每隔几天,就有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歌在刊物上发表,加上格桑会汉语和英语,他曾把《格萨尔王史诗》翻译成英语,又把《物种起源》翻译成藏语,在大学学报上发表,这种跨文化的沟通与融会,使得格桑在大学四年里过着一种众星捧月般的无冕之王生活,同学们叫他“大众情人”。
格桑的诗歌和小说常常被发表,好多杂志还主动向他约稿,然而,格桑不愿意按照编辑的意图盲目的向低级趣味献媚,他宁愿自己的作品不被发表,也不肯写一些无病呻吟的诗或是才子佳人泯灭人伦的所谓小说。他的清高和孤芳自赏恰恰赢得了大学校园里无数人仰慕的目光。
大学生的心灵是极其纯洁的,容不得半点的玷污和亵渎。格桑的率真源自于对理想的向往,对真善美的孜孜以求,对美好生活的理解。
小赵也是众多仰慕者之一,回到学校,她第一个把李老师的“无知”告诉了格桑,原以为格桑会捧腹大笑,可格桑只是轻蔑的看了一眼,径直走向了诗歌朗诵会的讲台,他的朗诵迷倒了所有在场的女同学,情窦初开的少女们无不为这个口若悬河的藏家俊男鼓掌叫好。
女孩在想象着,自己的白马王子就应该是格桑嘉措。
格桑的虚荣心在那时得到了充分的满足,每每生活委员从传达室回来,就有整沓的信件送到格桑的手里。也难怪,改革开放的春风才吹拂了几年,春风不度玉门关,这座雪域高原的年轻一代谁曾享受过个姓解放的礼遇?好在自己是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谁愿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自由时代”?
那时的校园恋爱很隐秘,偷偷的地下活动,情书是那个时代传递爱慕之情的桥梁和纽带。
“格桑,读封信吧,也让弟兄们一饱耳福。”舍友起哄道。
“这个世界真的疯了!难道这就是我们追求的理想世界?”格桑攥着整沓的情书一本正经的道,好像在表演话剧一般,拿腔作势,字正腔圆。
“知足吧,每天都收到这么多的情书,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我要是你呀,有这么多女孩子爱恋,马上死了都没什么遗憾。”
室友开始起哄。
“那好,以后这些情书由你处理——有一条,不许用我的名字回信!”格桑手捧一本厚厚的书,躺在了床上。
“快来呀,弟兄们……”
话音未落,宿舍里早乱作一团。
看到此,格桑开始了冷静地思考。
他想到了尼采,想到了泰戈尔。
他沉思:我怎样才能通过作品建立一个真诚、自由、正义和人姓的“自己的世界”。
好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反复回味着这样一个问题,人姓的世界难道就仅仅是大胆的表露爱情吗?
他不能回答。
后来,有一个女孩,闯进了他的生活,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占据了他年青的心,青春的火焰在他的胸膛熊熊燃烧。
这个女孩是他一生(准确地说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