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之前确实有想过要把队伍交给牛俞斌来管理,也一直在努力的把后者往接班人的角色上培养,可事实证明,齐同云错了。
那家伙就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此次事件,看上去牛俞斌是个重情重义,为兄弟两肋插刀的忠义之士,可实际上,这家伙就是一个空有一身蛮力,头难简单四肢发达的笨蛋。
要想成大事,自然要把儿女情长放到第二位。
是,他的弟弟是死在程老头等人的手里,可那时候双方各为其主,而且起因也是他们这方面贪图人家的聚集地在先,无论怎么说,都是咎由自取。
可现在有一个绝好的机会摆在他们面前,不但可以与程老头等人化干戈为玉帛,还能共同搬到沙洲上居住,这对于整个队伍来说,是一个多么难得的机会啊!
牛俞斌没有看到这个方面,反而因为他弟弟的死不依不饶,置整个团队的利益于不顾,根本没有资格继承他齐同云的衣钵。
越想越气,齐同云快步走到还处于呆愣中的牛俞斌面前,抬起大手,就是一嘴巴。
“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这一下出手可不轻,齐同云虽然上了年岁,但身体可比一般的小伙子还要壮实,一巴掌直接把牛俞斌打的在原地转了一圈,立刻眼冒金星了。
牛俞斌好长时间才从眩晕的状态中缓过来,可是再次面对齐同云,他却生不起半点反抗的心思。
对方一通责骂,再加上那一巴掌,彻底把他打明白了,确实不应该阻止和解。
想起昨天晚上齐同云给他摆明的种种假设,与程老头等人和解,对他们自己这方来说,的确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自己不知道怎么被猪油蒙了心,非要阻止整个队伍过上更加安稳的日子。
没脸在继续面对周围的人群,牛俞斌扑通一声,双膝跪倒,给齐同云磕了三个响头,随后带着哭腔对后者说道。
“齐叔,我对不起您,对不起大伙儿!我也没脸再活下去了,求您赐我一死!”
说着,牛俞斌声泪俱下,再也没有了之前的意气风发。
“小子,知道错了就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既然没有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非要求死干什么?
如果你真心悔改,倒不如把力气用在造福这帮兄弟上!”
齐同云弯腰用双手把已经哭成泪人的牛俞斌搀扶起来,虽然语气严厉,但任谁都看出来话语中的关爱之意。
“行了!也别再哭天抹泪的了,挺大个男人,也不怕兄弟们笑话!只要你以后不要再犯,就算是对大家伙最好的回报了!”
“齐叔,什么也不说了!您看我以后的表现!”
一场闹剧就这样结束了,最终的结果是,齐同云和牛俞斌重归于好,而身处险地的庄必凡也完好无损,整个村庄又恢复了平静。
只不过,随着牛俞斌追杀庄必凡失败,所有的事情都跟着向好的方向发展了。
齐同云在解决了牛俞斌等人的问题后,就立刻到庄必凡所在的房间查看情况,当他发现窗口的异样之后,也不由得由衷赞叹,庄必凡真的非等闲之辈。
不但嗅觉灵敏,从蛛丝马迹中就发现了牛俞斌要向他下手的意图,而且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想到了脱身之法。
最重要的是,齐同云在庄必凡身上发现了在末世中生存的最重要品质,那就是敢于拼命,生死时刻果断坚决,不拖泥带水。
这无疑是一个枭雄应该具备的能力。
由此,齐同云得出一个结论,庄必凡,他的来头远比想象中还要复杂神秘。
所以,他没有立即命令手下人外出寻找庄必凡的踪迹,齐同云明白得很,既然对方有本事逃脱,就有本事让他找不到。
而且,从昨天庄必凡跟他交流中的表现来看,对方对于促成和解一事志在必得,因此绝不会就这么无功而返。
只要天一亮,他平息了手下动乱的消息传出去,庄必凡自然会返回。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庄必凡安安稳稳,舒舒服服的在那处藏身的民居中过了一夜,直到天光大亮,他才扭动着自己的脖子,从床底下钻了出来。
末世中生存了这么久,他当然知道该如何隐藏自己不被发现,而昨晚村委会小院里发生的一切,他都已经看到了。
之所以没有当时就返回,他是怕齐同云等人只是因为自己的逃跑而暂时各自罢兵,一旦他再次现身,牛俞斌那家伙又要搅风搅雨。
还不如多等一段时间,等齐同云彻底搞定了手下的势力,他再重新与对方商量和解的事情。
………………………………
第三百六十七章 武术的弊端
经过了一夜的漫长等待,大地终于迎来了新一天和煦的阳光,江南的春天,比之大多数地方都要来的更早一些,此时虽然只是三月,但漫山遍野已经冒出了嫩绿的青草。
从床底爬出来的庄必凡抻了抻腰,活动了一下筋骨,呼吸着清晨清新的空气,顿感浑身舒爽。
虽然在窄小的床下窝了一宿,可他准备充分,在身下铺了厚厚的被褥,因此并不觉得如何憋屈。
整理了一下随身物品,庄必凡拿出一块昨天中午偷偷藏下的干硬馒头,开始了今天的第一顿饭。
从容不迫的咽下一个馒头以后,庄必凡把剩下的另一个用布包好,重新缠在了腰间,随后,从容不迫的来到窗前,紧靠着墙壁,偷眼向村委小院中望去。
他一点都不着急,昨天夜里,他就分析了很多种可能,因此,无论此时从窗户中看到什么,都不会让庄必凡感到惊讶。
齐同云或者牛俞斌,甭管是谁取得了胜利,庄必凡都想好了应对之法。
就算两方人马依旧处于对峙状态,也不会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好在,小院中的景象没有让庄必凡失望,从众人忙忙碌碌的身影就能看出,问题已经在昨天晚上就解决了。
只不过,在院中活动的身影中,庄必凡没有看见齐同云和牛俞斌,两个人都没有露面。
观察了几分钟之后,庄必凡都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究竟是哪一方赢得了最终的胜利,掌控了这支队伍的话语权。
院子中虽然有不少人忙碌的身影,可他都不认识,根本判断不出是哪一方的人马。
无奈摇了摇头,庄必凡便离开了窗口。
既然不能确定,他就不能贸然现身,反正也不急于一时,庄必凡便趁着天亮之际,在所处的民居里搜索起来。
他昨晚来的匆忙,而且黑灯瞎火的,庄必凡根本没有机会好好观察一下这座让他藏身的民居。
每到一处,必先寻找其中可用之物,这已经成为了庄必凡在末世中生活的一个重要习惯,也可以说是一种职业病。
因此,昨晚没来得及搜索,让庄必凡一直觉得仿佛缺少了什么似的。
只不过,在他之前,已经有两拨人马仔仔细细的搜索过了整个村子,就算庄必凡再怎么精明,也不可能在这座再普通不过的民居中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他之所以这么做,也只不过是为了打发无聊的等待时光。
民居中可以用来当做的武器的东西一点都没有剩下,别说菜刀活着柴刀那样的锋利物件,就连农村随处可见的农具都不曾见到。
庄必凡从房子的一楼转悠到三楼,搜索了每一个角落,也只是找到了一盘差不多有二十米长的绳子。
这东西如果是在城市中,便能源源不断的带来食物和其他用品,可现在这座小村子里,基本上已经没有了丧尸的踪迹,所以对于庄必凡来说,并没有多大意义。
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他还是将这绳子结成了几段,分别缠在了手腕,手肘等容易发生肢体碰撞的部位,这样就算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被丧尸偷袭,便能在反应不及的时候,第一时间为身体提供防护,避免被丧尸咬破皮肤。
做完了这些,庄必凡再一次小心翼翼的来到窗前,这一次,他终于看到了想要看到的画面。
齐同云正在院子里带领着手下操练,老头年轻的时候就有武术功底,所以为了增加自己队伍的战斗力,他每天都会带着人在院子里锻炼身体,强筋健骨。
见到了齐同云,那昨晚的结果不言自明,庄必凡终于可以放心了。
没有了负担,他居然饶有兴致的站在窗边,观察起齐同云等人训练,只是看了一阵,庄必凡便失去了兴趣。
齐同云教授手下的招数,可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