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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牧场-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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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特克斯人安全走后,吴帝在十把长矛面前开启了神农通灵术。

    他体内灵气充足,足够追查到没跑远的山羊的下落。这种事情他第一次干,强行控制了最近五只山羊的意志,慢慢控制它们停下脚步往回跑。

    吴帝没办法进入山羊的视野,但体内灵气足够干涉山羊意志的。

    看着一只只山羊着魔似的走回栅栏,整个部落的人惊呆了。

    “这不科学!”部落女巫说。

    吖的你知道不科学还干糊弄鬼的事,吴帝对她没有原则感到愤怒。

    接下来部落首领理所当然地放走了吴帝,还给吴帝指明出峡谷的路,土著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想不通是为什么,别说是他们,就是爱因斯坦在世也无法解释吴帝刚才的表演。

    临走前,首领无意说了句,“北领地的乔治王也会魔法。”

    被吴帝听到了北领地这个词,他和凯恩先生在北领地的事业正遭受当地土著的阻挠,或许贡东古拉人知道些什么。

    “北领地最大的部落西阿伦特,他们是古老的古利人,首领叫kinggerge,被尊称为乔治王,他的弓箭能射一公里外的野猪,没有猎物能逃脱他的眼睛。”谈论起乔治王,首领眼满是崇敬。

    看来凯恩先生交涉的就是这位乔治王,这个名字让吴帝联想到帮自己拿下远方牧场的卡尼王,神秘的澳洲大陆有着同样神秘的人物。

    首领告诉吴帝,这位乔治王不但是英勇的猎,还是位伟大的号角演奏者,统领北领地的唯一主人。

    “最重要的,他和你一样会使用魔法。”首领说的有板有眼。

    “我只是运气好罢了,根本不懂什么魔法。”

    吴帝感觉自己在听神话故事,都是首领,免不了有相互吹捧的嫌疑,互相拔高,传出去好提高游客数量,这是全球旅游业的惯用法啊。

    有块湖说有水怪,有座山说有野人,有块大石头说是天上掉的,自己剪个麦圈说是外星人搞的。

    外星人是多清闲,跑到地球来替陌生人收麦子啊。

    吴帝在半公里外跟特克斯人汇合,他们对吴帝全身而退表示惊奇。

    这段奇幻土著之旅算是画上了句号,让吴帝对澳洲土著人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他们也是群渴望美好生活的人。

    回到高地,已经是下午四点,土著们没有拿走他们任何东西。

    特克斯重新支起帐篷,今晚要在这里宿营。

    晚餐依然是野味,他们猎到了两只野猪,大卸八块后被送上了烤架。

    吴帝断定贡古东拉人不会再来找麻烦了,帮他们寻回山羊,竟然没留自己吃饭,不走套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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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高地之战:较量

    ()  晚上的蓝山依旧很美,四个大男人围着篝火坐成一圈,听特克斯吹奏口琴曲,老薛和啸天犬静静地趴在一旁烤火。

    丛林陷入了短暂的寂静,夜出动物开始出来活动。猞猁原本是夜间杀,被吴帝训练地跟人一个生物钟。

    面对黑夜的丛林,老薛有些躁动不安,吴帝明白它的想法,由它去了丛林。

    猞猁在北美丛林或许排不上数,但在澳大利亚绝对是顶级掠食者,没有什么动物是它的对。

    这家伙肯定是上树掏鸟窝了,日落而息的各种鸟类是猞猁夜间捕食的第一选择。

    詹姆士峡谷森林就在眼前,从高地往下看是漆黑一片,偶尔有亮光一闪而过,那应该是夜出动物的眼睛。

    四人不会全部去睡觉,有一人轮岗,每一个半小时换一班,正好能到天亮。

    通往高地只有一条路,守住入口就没有问题。

    第一班是帕特里夏,第一班是最舒服的,值完之后就可以安心睡觉了,而且夜间动物基本会在上半夜觅食。

    今晚没有月亮,只有整片星空。

    吴帝躺在帐篷里看星星,他们所在的高地绝对是风水宝地,既能俯瞰峡谷丛林又能仰望夜空。

    他耐心地寻找北斗星,可惜没找到,找了半天才想起这是在南半球,只能看到南十字星。

    北方的水,依靠北斗星及北极星来判断正北方向,而跑到南半球,就需要依靠南十字星座来判断正南方向。

    在北半球生活了二十几年,想调过这个弯还有些困难。

    南十字星座由四颗星组成,名字起的很随意,分别是十字架一、十字架二、十字架和十字架四。

    因为古代天学发达的国家都在北半球较高纬度地区,看不到南十字星座,所以对此没有观察和记载,自然就没有取名。

    到后来发现,南半球“”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命名方法,就是星座名加上希腊字母a、β、γ,一点美感没有。

    吴帝想从天空找出几个星座,结果啥都没找到,他很佩服古代东西方的天学家,能把那些看起散乱的星星想象成各种动物之类的。

    安静的晚上容易让人回忆,他想起大学时候的事情,那个从高追到大学没有结果的女孩,而明年一月份,她就要结婚了。

    山林里不时会传来嚎叫声,像是有动物在丛林里搏斗,也可能是它们遇到了夜间杀老薛。

    布雷迪和特克斯两兄弟在帐篷里忆苦思甜,回顾小时候的事。两个帐篷头对头,布雷迪总算正经了一会,他讲起了到本迪戈之前的事。

    布雷迪在成为淘金徒之前,是个洒脱的背包客,他跟随几个朋友开着辆破旧的小型巴士穿越了半个西澳大利亚。

    从西海岸的珀斯开始,一直到了最北部的达尔港,期间斜穿过西澳洲的大沙沙漠,除了加油之外就没遇到任何人。

    布雷迪说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沙漠,到处是沙垄和沙丘,连绵的沙垄可达数十公里,二十米高。

    他们的破巴士是无法完成这项艰巨任务的,他们骑过骆驼也徒步过。

    虽然荒凉,但大沙沙漠那里是个聚宝盆,部埋藏着数百亿吨煤矿以及各种金属矿。

    吴帝认为布雷迪的队伍是冲着捡金子去的。

    没人说话后,大伙就睡着了,守第一班岗的帕特里夏握弓弩靠在篝火旁,身边放着一把步枪一把火枪。

    今晚会是个平安夜,他们很快打起了呼噜,白天消耗了太多精力,尤其是吴帝,他要好好补充补充灵气。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狗吠划破夜空。

    吴帝以为是啸天犬肚子饿了,迷迷糊糊起身发现啸天就在帐篷外面,它身体微弓,做好了战斗准备。

    吴帝眉头一皱,赶紧摇醒旁边的帕特里夏,拿上火枪走出帐篷。

    特克斯同样钻了出来,他紧紧握住的步枪。

    这班岗是布雷迪,篝火旁的他神情紧张地望着高地入口。

    “发生了什么?”吴帝低声问道,啸天跟在他身后,不时低吼。

    “野狗群。”布雷迪说道,“我在利奥诺拉遇到过。”

    高地外面的灌木丛闪现出一排黑影,吴帝打开电照过去,至少有十只呲牙咧嘴的家伙。

    野狗虽然是灰狼亚种,但它们的眼睛不会像狼那样夜间发光,但成群结队的野狗攻击力不亚于狼群。

    “法克!这些家伙是怎么摸上来的!”布雷迪握着火枪,紧张地盯着灌木丛。

    野狗群好像并不急于进攻,只是在外围嚎叫,声音介于狗和狼之间,在黑夜仍然很吓人。

    趁着这个会,他们要尽快以篝火堆为心摆好防御阵势。

    “小帕!你去树上!”吴帝指了指不远处的大桉树。

    帕特里夏身体瘦弱,万一搏斗的话恐怕要吃亏,让他拿上狙击到树上当炮台,最好n能找会干掉带头的野狗。

    它们的群落有严格分明的等级,每群只有一对有统治权的野狗能繁殖后代,其他野狗都帮助首领共同抚育幼崽,打掉头领会让它们阵势大乱。

    小帕拿上狙击枪往后面树上跑,有只野狗露头想过来追,被吴帝一枪崩掉。

    火枪低沉的爆炸声让野狗群躁动不安,它们内部似乎发生了分歧。

    剩下的人依托篝火堆呈伞状散开,相隔五米。狼是怕火光的,野狗不清楚,他们只能希望这群澳洲霸主有着同样的弱点。

    野狗群一直在衡量敌我实力,它们是聪明的,不会做无谓的牺牲,刚才被崩掉那只就是个最好的例子,这让野狗头领有些忌惮,但这并不意味着退缩,而是等待更多同伴的加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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