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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花楹,别名含羞草叶蓝花楹、蓝雾树、巴西紫葳、紫云木,每年花开两次……
明月总觉得紫云木这个名字和它的颜色更加贴切。
封帆指指湖边的方向,“去那边走走吧。”
俊男美女并肩走在湖边,引得不少人纷纷侧目,两个人倒是默契地对此视而不见。
封帆穿着一身纯白色的运动装,白色的球鞋,有一种冬雪般的纯净与苍茫,仿佛能触碰到丝丝缕缕的寒意。
封帆略带歉意地说:“之前忙着改一篇论文,一直没有联络,突然找你出来有点过意不去。”
明月笑答:“我也忙得天昏地暗,难得这么轻松惬意享受一下阳光。”
他轻笑道:“听说了,第一天上课就名动经管学院啊!原本的文学系才女,让一向刻意低调大校草怒发冲冠为红颜。”
明月羞涩得脸颊微红,“哪有那么夸张!而且你也不差吧,外语系系草,未来的研究生,不是吗?”
拜冉然这个情报收集站所赐,昨晚她被强行灌输了太多封帆的丰功伟绩。
原来他除了张扬的发色,俊美无俦的相貌之外,竟然有几乎不逊色于安翊的成绩——据说曾在中学时代两次跳级,所以只比明月大一岁的封帆已经是大四的学生,且保送到本校研究生。
只是封帆和安翊不在同一个系,两个人几乎没有交集,而安翊又有“安氏少董”这个常人难以企及的身份,所以也不常听闻大家把他们相比较。毕竟不是粉丝追星,也没必要弄到水火不容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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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他要出国?
封帆淡淡一笑,“这也是我想向你请教的……”
原来,封帆是在犹豫读研和去国外的抉择,他觉得,明月从外国回来,对于那里的情况肯定相对了解很多。
明月靠坐在长椅上,认真思索着,中肯地说,“你学的是英语,我个人觉得仅对专业而言,在国内发展空间会更大。当然出国的话也许会对视野有很大帮助,或许可以在这一年当中找到未来工作的方向。只是……”她看着封帆,“毕竟是异国他乡,起初必然很多不适应,想要完全融入一个陌生的国家,甚至需要比较漫长的时间。”
封帆点头,是啊,换一个城市都会茫然失措,更何况另一个国度?
但明月不知道的是,那里对他而言并不陌生……
明月有些好奇,她所说的这些因素封帆应该已经考虑到了,完全用不着向她“请教”吧!
忍不住问道,“你找我只是因这个?”
封帆望着她越发困惑的眼眸,那仿佛是深不见底的漩涡,让人忍不住心甘情愿沉沦……
和他对视了几秒,明月转头看向别处。
封帆哈哈大笑着翘起腿,双手吊儿郎当搭在椅背上,“我要说只不过是找借口见你,相信吗?”
“信你才怪!”她轻哼一声,却暗自松了一口气。
身后的封帆苦笑,垂眸掩去眼底的暗淡,果然,真假之间,并不遥远,只不过隔了她自己“愿意相信是哪个是真”的一座山。
有些人用尽一生去跨越,最后才发现某种距离面前,最无力的竟是时间!
冉然最近发觉明月好像没有以前那么“虐待”自己了,至少每天晚上见到她的时间多了一些,也因此发现她有一些不太寻常的喜好和习惯。
比如前两天明月有些感冒,夏季感冒本来就有些奇怪吧!当明月打开行李箱翻找外套,冉然忍不住惊呼,里面有各种样式的硕大手环手表,还有手工精巧的编织网状装饰手套,随便一个都比饰品店的精致漂亮,数量占了差不多整个箱子的四分之一的空间。
说硕大一点都不过分,每一只装饰品的宽度都远胜于常见的手镯,那样款式的手表,在明月的“收藏里”也只有两只而已。
然后她才想起,认识明月到现在,她的左手腕好像没有一刻脱下过那些东西,至少从来没亲眼看到过明月更换那些装饰品,简直是到了痴迷的地步啊!
不过确实很美啊!每一只颜色都特别纯正,神秘的紫色,纯净的蓝色,华丽的金色,通透的白色……
明月大方地让她还有晓婷和晶晶尽管挑选,有很多甚至还是躺在精美的绒布盒里一次都没有戴过。
她记得自己特别喜欢明月手上佩戴的墨色手环,衬得皮肤异常白皙。
可明月却说第二天再给她,冉然以为那是她的心爱之物,便说“不用了啦,这些都好美,我再挑一只别的就好了。”
明月当时没有说话,冉然第二天醒来,发现枕畔静静躺着那只手环,屋里却已找不到明月的影子。
而现在――
冉然嘴里叼着棒棒糖,不时瞄向窗户,明月正坐在窗台上,膝上放着她每天无论多忙都雷打不动拿出来的信纸,说是日记吧,看着又不像,说不是呢,她又每天都很认真在写。
真是搞不懂,莫非这就是美女的气质?
冉然歪着脑袋端详,不过,很养眼倒是真的。
纤长的睫毛在明月白皙的脸上,投下好看的阴影,精致的鹅蛋脸明显区别于时下盛行的锥子脸,一种出众而别样的美丽。
宿舍暖暖的灯光柔和地照在她的面孔,她的嘴角有小小的、幸福的笑容。
“你知道吗?我好喜欢这里的紫云木,好想和你一起看,就像那场难得的樱花雪,我想紫色的雪一定更美。可惜花开的季节不对……你也很想看对不对?不过我还是觉得你最好看……”
……
消灭掉棒棒糖,冉然又忍不
住幻想,放眼整个大,应该只有安翊、封帆两个人足以和明月相配,只是安翊家世显赫,门不当户不对的豪门儿媳一定也很难做,想来还是和封帆比较适合吧!
当明月跳下窗台的时候,冉然还在自顾自地傻笑着,这孩子莫非又犯花痴了?
蓝色的纸飞机摇摇晃晃冲着冉然飞过去,停在她头上,明月掩嘴而笑!
冉然取下飞机,“好啊你胆敢偷袭本侠女,看招――”
两个女孩子在宿舍里打闹着,直到潘晓婷和徐晶晶从夜市买回夜宵才停战。
冉然迫不及待接过兰州拉面大快朵颐,狼吞虎咽毫不淑女的模样,明月不禁好笑地想,就算把她扔非洲一年,也不至于饿成这样吧。
对比早己司空见惯的潘晓婷拿出烤串递给明月,调侃道:“千万别以为她只是贪吃,她是借此怀念那段没有结果的早、暗、恋。”
直到现在明月才了解,原来总是笑嘻嘻的冉然在中学时代曾喜欢过班上的一个借读的男生,用现在的话讲简直就是学神。
而之前的冉然成绩中等,也没有很强的上进心,总觉得差不多的成绩,考上差不多的大学,再过差不多的人生就好了。
而那个男孩子的出现,让她的未来自己的预想差好多。
彼时的她只想离他更近一些,哪怕只是可以借口问他一道题目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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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谢谢你的好意
可是冉然知道,他们有太大的差距,她不想自己小小的私心被人嘲笑。
那段时间她每天熬夜看书到凌晨一点,早起五点背英语单词,终于在之后的考试,成绩从第三十二名提升到第十五名,连老师都惊讶她惊人的进步。
那次家长会,班主任甚至对她提出了表扬,要知道那是冉然自从上小学以来到现在第一次得到夸奖,比幼儿园拿到小红花开心不知道多少倍。
冉然把这一切归功于自己喜欢的那个人,觉得是他给了自己坚持的勇气,是他让自己熬过了那段每天只睡几个小时的魔域般的生活。
当冉然做好准备决定以最优秀的姿态接近他时,那个男孩却因为先天性心脏病突然病逝了。
初尝生命中离别之痛的冉然茶饭不思,短短半个月瘦了一大圈。直到有一次放学路过一间兰州拉面馆,看到门口络绎不绝的客人,闻到阵阵拉面的香气,她才恍然记起,自己喜欢的男孩就是甘肃人啊!
那一天,她泪流满面地吃了两碗飘着辣椒的拉面,发誓要代替自己的初恋去感知这个世间的美好,去看他不曾看到过的更广阔的风景,努力学习考很好的学校,因为她坚信,男孩儿如果在人世的话,必然会就读一等学府。冉然用自己的方式让自己喜欢的人短暂的生命少些遗憾。
从那天以后,兰州拉面似乎也就成为了她对初恋的一份纪念。
而冉然,到今天都还没有谈过一场真正的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