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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随意说了几个要领,打发走安世美。
这丫头的手段够狠,但是上进心倒是不差,不是只会使用阴谋诡计的人。
在这点上,我还是很佩服她的。
只是和她呆在一起的时间越久,我越是不习惯她这种做事的方式,为了目的,不责手段,不惜牺牲一切,和她做事久了,天知道下一个牺牲的目标会是谁。
不过不管是谁,以安世美的风格而言,一定是从她身边的人开始。
我可不想做这个替死鬼。
我再度拣起之前的想法,除了做节目外,还有什么事能够让我不再空虚。
除了主持节目外,还有什么事能让我感到满足。
我一个个列出来,这回不再是打个草稿,而是把一条条列好,写上序号,一个个挑选过来。
保护李小岸。
赚很多钱,寄给妈,让她可以安享晚年。
推销出更多商品。
见鬼,怎么会写上这一条,这是张五斗的愿望才对。
最后一条,抓鬼,抓很多鬼。
我愣了一下,陷入了沉思。
踩爆青青和真珠两个鬼头颅的时候,那时我只记得要救下李小岸,没有多想,当时是没什么感觉的。
可是事后慢慢回想,却只有一个字:爽。
非常的爽。好像把身体里所有的毒气都释放出去,再没一点残留。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已经习惯了自己鬼差的身份,喜欢上了抓鬼?抓恶鬼?
我去找张五斗:“鬼差要做什么?告诉我。”
“抓鬼啊。要不还能做什么?”张五斗埋头在桌子上,正忙着计算收据,这个守财奴,最幸福的事就是一天工作完了,坐在桌子上数钱。
当然不是现金,而是用各种公式计算自己今天一天的进帐。
照他这种开公司的方法,赚的钱足够他下半辈子逍遥的,我实在想不通积累银行里的数字有什么乐趣可言。
“就这样?丰城本是一座鬼场,要是抓的话,只怕把整座城里的人抓了都不够,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这正是我的疑惑,要是在另外一座城市,我这个鬼差的身份还有点意义,可是在这个被鬼布满的城市,连少部份的活人都变得有些古怪,像是老九、老马,那些奇葩,在外面哪里看得到,在这里却一碰一个准。我见过最正常的李小岸也是一样,多少有些执拗。
抓鬼真的有那个必要吗?
“为什么没必要?”张五斗终于从他那表格中抬起头来,“鬼也是分等级的,一般的鬼自然不用劳烦你去抓,但是那些变成厉鬼,动不动就取人命的家伙,会扰乱本城的秩序,还要你出手才行。”
“安世美?”我提醒五斗一句。
张五斗的脸色有点尴尬,支支吾吾道:“她?她不是――”
我冷笑了一声,走了出去。
安世美就算不是厉鬼,和厉鬼也差不了多少了,张五斗这样为她打算,肯定有层不可告人的关系在里面,难道他俩真的有一腿?
这个想法只在我脑海里转了一下就走了。这两人有什么勾当我一点兴趣都没有。
不过张五斗的一句话倒是提醒了我,一般的鬼活在丰城里,我确实没有理由去收他们,但是像青青和真珠那种伤人性命的恶鬼、厉鬼就有必要收一下了。
“那就好,以后把目标定成抓厉鬼吧。”而且我做得还要更多,虽然我不能上节目做主持,不过就像无名时期的我,不断看电视上那些知名主持人,模仿他们说话的风格和掌控的节奏,现在的我也可以把这些抓鬼视频拍下来,用作日后复出时的素材。
对的,我相信终有一天我能复出,不管是以什么身份。
我给自己组装了一套小型摄影装备,还把闪光灯加装到了摄象机头上。
这样拍摄的时候,就算碰上鬼,不用催眠术,直接用闪光灯也能慑伏厉鬼。
碰上厉害的,再用上我的催眠手段,也只是多费点时间的问题。
装备妥当后,我又给自己赶装了一套衣服,模仿美国超级英雄的紧身衣风格,我做了一套夜行衣,把脸整个遮住,另外还加了一个大披风。
这样晚上出去抓鬼,就算被人碰见,也不会有泄露身份的嫌疑。
衣服做好的第一天,我就出去了。大半夜的,在街上晃悠。
希望能碰上些怪事,就算没有鬼,好歹也要碰上人,像那天晚上送葬的林家女人,让我问个清楚,万一那林家女人是真的陷害我,我不介意送她上路。就算是人也一样。
我算是看出来了。在这丰城中,人鬼之分可没那么严密,一个人还没变成鬼之前,就做出这些恶事,要是变成鬼后,绝对是厉鬼中的厉鬼,还不如趁他好对付的时候,早点下手。
让我失望的是,在外面晃荡了大半夜,别说了,连个人都没有。
也许是有人,但是看我这身打扮,远远地避开了。偶尔街上有车开过来,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都会加速离开,油门轰响中,转瞬就不见了人影,只看到车尾灯亮着。
在早上太阳升起前,我回去了。深深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着衣风格出了问题,要不要直接从网上买现成的超级英雄服装,或是订制一副拉风的面具。
最后我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做鬼差也好,做抓鬼的超级英雄也好,持之以恒才是我要做的事。
不能因为第一天没有生意,就不坚持下去。
………………………………
第二百零五章 巷里的妹子
不过说些什么坚持的鬼话也只是借口而已,我纯粹是因为无聊,第二天我还是照样出去了。
就是下雨的日子我也不会错过。
终于在第五天,我迎来了人生的第一单。
那是在一个巷子里,不是上次我帮李小岸的那个,很长的一个小巷,巷口巷尾立着两个电线杆,上面的路灯用了亮度更好的节能灯,把大半的巷子照亮,我在外面,一眼就看到一个女孩被两个混混贴在墙上,其中一个红发混混掏出刀来在妹子脸上比划着,刀锋贴着她的脸,慢慢地向下滑,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把脸划破。
妹子似是被吓呆了,背部紧贴在墙上,动都不敢动。只有嘴巴张着,另一个混混调笑道:“你说我们是劫色还是劫财呢?”那个混混不怀好意地往妹子的胸瞄去。
妹子的身材很好,两个混混是如此地专注于自己的事业,以致于我走过去都没发觉。
虽然不是遇上厉鬼,不过既然是平衡阴阳的鬼差,遇上不平事,也要出手的,对吧?
我不禁有了些化身成正义的感觉,好像穿上这夜行衣,遮住脸后,就真的成了正义使者一样。
要不要再设计一套出场的台词呢?唉,出来的时候忘了,早知道要准备登场台词。
我正在懊悔。
混混已经动手了,嘶的一声,妹子衣服裂了。
我正要冲上去,突然场面变了。
变得如此促不及防,我呆在原地,根本就没有上去救妹子的想法。
不是我不去救,而是妹子――不需要我救了。
妹子的嘴巴突然裂开,向上向下分,露出里面的舌头,这还不够,还往上拉,整张脸都向外翻转开来,大到足以吞下一个人的脑袋,然后这张血盆大口真的把那个红发混混的脑袋吞下了。
连吧唧一声都不带,另一个混混看傻了眼,身子往后倒,手乱舞着,尖叫声才到了喉头,就化成一股浊气往下奔去,屎尿屁齐流,瘫坐在地上,动都不能动。
妹子再度膨大,那裂成的大嘴配在刚长出的肉身上,总算协调了一些。
我在边上看傻了眼,本是过来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怎么就变出一只厉鬼来了呢?
厉鬼嚼了好几下,扑――吐出一只残臂,正好砸到那混混头上,混混终于承受不住压力,晕了过去。
我叹了口气,走了出来。
实际上也不需要走,厉鬼那张大嘴已经对准了我,发现了我这个更为可口的目标。
刚才那一幕我都拍下来了,作为素材是极好的,可是作为当事人,我就觉得不开心了。
以前也碰到过不少厉鬼,可都是人形,像是这么大的厉鬼还是头一次处理,如果实力与体型相关,这回可算是碰上铁钉子了。
不知道闪光灯有没有用处。
咯咯咯,我认得你。厉鬼发出一阵笑声,声音居然还是一个女人的。
光听声音的话,谁会想到她会是那个体型,这个反差更让我觉得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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