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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她在王府里没少溜达,王府的路都摸的差不多了,因为洛云清可能是怕别人误会,一直“命令”她穿侍卫衣,所以府里的人都自觉的忘了她是被王爷带回来的狼狈少女,都亲切地叫她“鱼侍卫。”
走出别院,绕过一座小石桥,便是洛云清的书房,没事的时候,洛云清一般都是坐在书房里,看看公文,弄弄墨。
唐风依旧一身黑衣,在庭前练剑,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唐风虽然依然是冰着一张脸,没有笑过,但是见了鱼初笙也会点头示意,不像初遇那样,一脸鄙夷了。
笑嘻嘻地跟唐风打了招呼,鱼初笙径直走向“墨云阁”,透过镂空的雕花木窗,依稀可以看到洛云清正襟危坐,似是在看公文。
鱼初笙轻轻敲门,得到应允,便推门而进。
洛云清头也不抬,神情专注,仍是在看手里的公文。
鱼初笙不禁觉得有些尴尬,这王爷,当自己是透明人么?
往前走了两步,微微欠了欠身,这几日她已经适应的差不多了,知道在这些大爷面前,要“俯首称臣”。
她轻咳一声,拿眼瞧了一眼洛云清,这才开口:“王爷,奴婢过来,是想问一下,王爷何时启程去边疆?”她知道洛云清是因为自己的未婚妻死了才匆匆赶回来的。
洛云清这才放下手里的东西,抬眸看了她一眼,随即,又是没有一丝温度的语气:“本王知晓,你是怕本王出尔反尔,拍拍屁股去了梓州,就不帮你寻人了。”
鱼初笙咂舌,果然,什么都逃不过这洛云清的一双眼睛。
洛云清低头,把玩着手上带的白玉扳指,继续说:“边疆战事本已经稳定,本王只是提前回来了而已,你且放心,本王不去梓州,只是你要寻的人,在常乐府,本王要去拜访自己的皇姐,也得找个理由不是?
你不要心急,不出意外,本王明天就能带你入常乐长公主府中,只是结果怎样,还是要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鱼初笙一听明天就可以去那个刁蛮的长公主的府里了,那就可以寻得白亦辰了,不禁喜上眉梢,但又想到了什么,轻轻皱了皱眉头。
鱼初笙富有灵气的眼珠子一转,眉开眼笑,一副巴结的样子,说:“王爷,奴婢这次帮您破了这案子,您是不是得表示表示?”
洛云清抬眼,声音低沉,没有一丝温度:“嗯?”
估摸是上午**点钟,初秋的阳光,从镂空的窗缝中,碎碎地打在洛云清脸上,照出几分柔和来。
鱼初笙又往前走了两步,手捏着自己身上穿的侍卫衣服,不满道:“我明天要见的可是我未婚夫啊,你也知道,女为悦己者容,我总不能穿着这身衣服去吧?也总不能穿着府上丫鬟的衣服去吧?所以王爷……能不能给我点银子?”
拐弯抹角就为了要点儿银子,容易吗?
闻言,洛云清看着站在他面前一副讨好相的少女,她的头发像男子一样束起,穿着侍卫的衣服,看起来像个发育不良的少年。
脑海中突然闪出那天,她穿着暴露,浑身湿透,狼狈不堪的样子。
洛云清解下自己腰间的荷包,扔给她:“你拿去。”
反正买了衣裳胭脂,你明天还是得穿着这侍卫衣跟本王进府,想到这,洛云清心情有些愉悦,不动声色地勾了勾嘴角。
接到荷包,鱼初笙眉开眼笑,连忙感谢道:“多谢王爷体谅,我这就上街置买些衣裳和胭脂去。”说完,脸上荡开一层淡淡的红晕来。
洛云清却是又叫住了她,看她这般欣喜模样,问:“你确定要此刻上街?”
鱼初笙点点头,回答:“当然了,明天就去长公主府中了!对了,借一借碧桐碧橘一用,谢了!”说完就一溜烟跑出去了。
洛云清盯着她的背影良久,才自言自语:“让她先有个心理准备也好。”
………………………………
第十三章 繁华南市
鱼初笙跟着碧桐碧橘,到了这京都其城最繁华的南市。
其城有南北两市,但据碧桐碧橘说,那北市不如这南市繁华,南市可谓样样齐全,既有日日乐声萦绕的乐坊,又有众多食铺,裁缝店,胭脂店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当碧桐碧橘问鱼初笙要到南市还是北市时,她毫不犹豫地回答:“南市!”
所幸洛云清够大方,给她的荷包里有不少银子,让她们三个一路上,吃到了不少小吃,肚子虽然还没填饱,一会儿买完衣裳还可以再找个饭馆吃一顿。
碧桐碧橘领着她到了南市口碑最好的裁缝店,几个人进去时,倒真的有很多人,有人在看已经做好的成品,也有人正在量尺寸,选择自己喜欢的样式。
鱼初笙的目光,一下子就被一男一女吸引了。
那男子看起来谦和有礼,温文尔雅,一副世家公子装扮,女子兴许是他的娘子,正在被小厮量尺寸,男子含笑望着女子,眼神里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宠溺,这样的情景明明温馨美好,却总让鱼初笙觉得有些不对劲。
碧桐看鱼初笙一直盯着某处看,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问:“小姐?怎么了?你是要成衣呢还是也要定做呢?”
鱼初笙这才回过神来,想着可能是自己太敏感了,这个职业病得改啊,也没多思考,就说:“当然要成衣了,我明天得穿呢。”
碧桐碧橘也知道明日鱼初笙要去见一个故人,也没多问,帮着挑起衣服来。
鱼初笙挑了一套紫绡翠纹裙和一套青蓝色撒花烟罗衫,正合身,颜色也合适,格外适合这初秋天气。
出了裁缝店,鱼初笙见银子还余有很多,拍拍碧橘碧桐,狡黠地一笑,问:“这附近可有上好的酒楼?我们去大吃一顿!”
虽然王府的饭菜不差,但自从她来到这,还没有下过馆子呢。
碧桐碧橘都面露难色,她们可是一介丫鬟,怎敢去上好的酒楼?
谁知鱼初笙似是看出了她们的心思,一拍她们的肩膀,微微挑眉:“走吧走吧,还有,以后别叫我小姐了,叫我初笙就行。”
每次她们一叫鱼初笙小姐,她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起现代的某种职业。
三个人来了“云锦楼”,在二楼的廊边坐下,鱼初笙也不顾三七二十一,把人家的招牌菜给点了个够,根本没意识到钱够不够的问题,先吃饱了再说,嗯,她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等菜期间,只见一楼某张桌子旁围了一群人,看起来还挺热闹,接下来便听一个男人尖声尖气道:“小生这厮有礼了。”说完,朝众人拜了一拜。
群众中有人高声问:“今天是要说点什么啊?”
鱼初笙看着人群拥挤的方向,问:“这是在干什么?”
碧桐碧橘都看了她一眼,一副“连这都不懂”的表情,随后开口解释:“那男子是说书人,这是要准备说书呢。”
鱼初笙知道古代有这么个职业,但是还没听过说书呢,目光也盯着那说书人看,只见那说书人眉飞色舞,清了清嗓子,笑问:“今天我们就说一说我们大光的战神,如何?”
立刻有人热情附和:“好!安宁王战神,百听不厌!”
鱼初笙不禁撇了撇嘴,那底下的人是不是托儿啊,那个洛云清能有这么多粉丝?
却听那说书人话锋一转,继续说:“今天来点儿别的,咱不说安宁王殿下的战迹,咱啊,说点旁门左道!”
只见一旁的观众更热情了,都鼓起掌来。
鱼初笙也开始全神贯注地听起来,连小二端上来的菜也没好好吃。
只听那说书人继续说:“别看我们的安宁王殿下如今身兼多职,是风风光光的六王爷,是无人不知的战神,是京都众少女的梦中情人。但是――”
鱼初笙刚抿的茶水,险些被吐出来,京都众少女的梦中情人?那些少女都眼瞎吗?怎么喜欢那么一个冷冰冰的人?
“但是什么?先生别卖关子啊!”底下群众又热烈地问。
说书人一笑,摇了摇手中的扇子:“据说因安宁王殿下的母妃来路不明,硬是被先皇带入宫,极其受宠,但是安宁王母妃早逝,只有先皇,才疼爱这安宁王,宫里其他人,对安宁王多有不喜。”
鸦雀无声,无人发问。连鱼初笙都愣了愣,难道洛云清也有那样的童年吗?
说书人叹了口气,随即又说:“但我们的安宁王,生来聪颖,刻苦努力,从小在钱大将军麾下学武,十二岁便进入军营磨炼,先皇在时,为先皇收下多座降城,十五岁大胜东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