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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站口等着了。紧紧一个星期,就让王一明白了什么是思念,什么是一日不见如隔秋,什么是度日如年!王一这周疯狂的思念着女儿,思念着于瑾秋,思念着囡囡!只有经历了欢乐,才会害怕寂寞。只有爱过了才能有刻骨铭心的思念。
囡囡很远的时候,就看见了王一,高兴地跑了起来,“叔叔~”
王一蹲下身子,让囡囡冲到自己的怀里,然后再顺势举起囡囡,兴奋地转了一圈。才将囡囡抱在怀里,笑着问:“囡囡宝贝,想没想叔叔啊!”
“想了!”囡囡忽然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其实也没太想,爷爷奶奶对我太好了,我都忘记想叔叔了!”
好吧这个理由很强大。这时,于瑾秋走到王一跟前,笑盈盈的看着王一。王一放下囡囡,看着于瑾秋,突然张开怀抱紧紧的抱住了于瑾秋,然后一个霸道的吻,印在了于瑾秋的红唇上,狠狠地,用尽全力的,仿佛要把所有的思念全部诉说出来。
于瑾秋迷失在这个霸道的吻里,陶醉在王一的男人气息包围之。直到快要窒息,直到掌声四起。于瑾秋才重重的推开王一,红艳艳的脸庞美艳不可方物。
王一倒是落落大方,笑嘻嘻的看着于瑾秋。于瑾秋低着头,左拉着囡囡,右拉起王一,急急的走出人群。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你作死啊!”于瑾秋羞恼的说。
王一满脸无赖的笑容,说:“谁让我太想你了呢!”
“当着孩子别乱说!”于瑾秋听到这句话,心里一甜。看了一眼囡囡,轻声说。语气里没有怪罪的意思。
“你们可以当我不存在!”囡囡小大人一般,说:“你们当我是空气好了,我没有意见!”
王一哈哈大笑,于瑾秋嗔怪的看了王一一眼。人说说笑笑,乘着地铁,到了医院。跟囡囡的姥姥吃了午饭,才带着于瑾秋娘俩乘车去了京郊。因为今天是酒吧协会摇滚音乐开幕的时候,晚上王一要表演,王一早就租好帐篷,让人把全部细节都准备好,晚上打算给于瑾秋一个惊喜。、
今年的摇滚音乐节是在一个农家乐山庄里面举办的。王一带着于瑾秋来到宿营区,帐篷已经撑好。在靠湖边的柳树下。四周隔得老远才有帐篷。这也是王一安排好的,要是帐篷挨着帐篷还有什么情趣。
绿柳成荫,凉风习习,虽然是酷暑,但是这里远离都市,大自然的调节功能立时强大了无数倍,坐在树荫下,一点也感觉不到热。王一从帐篷里拿出烧烤工具,以及钓鱼的工具。坐在湖边,教于瑾秋娘俩钓鱼。但两人都是钓鱼盲,王一感觉他们纯粹是在喂鱼。随它吧!开心就好,王一开始组装烧烤工具。
下午4点的时候,四姐带着乐队的人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了。人一多,立马热闹起来,有人生火,有人串串,有人开始烧烤。大家一起开开心心的等待晚上的演出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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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光明
() 王一他们乐队走台的时间是晚上六点半,乐队走台与普通歌走台还不一样,首先音响师要校好每种乐器的音,然后再调节演奏时每种乐器不同的音量。这样乐队的演奏的乐曲才能圆润好听。半个小时的调音时间还是有点紧张的。幸好是在京郊,而且李立是个乐队老炮,对于整体的把控都是很到位的。其实有时候高是在民间的。王一试了试话筒,没问题,森海塞尔专业级话筒,d≈ap;b的q1线性阵列,都是顶级的设备。音质比酒吧好多了,最大的是声场问题,场地太空,晚上观众进场会好些。王一也是第一次在这样的舞台上进行表演,看见不同工种进行着配合,呈现出不同的震撼的影音效果。王一觉得自己对这样的大型演出活动了解的好事太少了!尽管自己前身还从事过类似的零工。但是正面观看,以及舞台感受都是没有的白板。
调试完毕后,等待演出时,王一问孙立,“立哥,你唱参加这一类的演出吧!”
“还行吧!”立哥的语气有些犹豫,说:“也不算太多,以前我做过一些大牌乐队的助理,专门负责现场乐器的组装与调试。这方面的经验还是很强的,演出的会倒是不多。但凡逼格高点的音乐节请的都是在圈子里小有名气的乐队。我们根本上不了,除了一些小地方的商业性的演出,还有一些乐队的替补。”
“哦!那也很了不起了!”王一说。
“啥啊!”李立说:“在观众眼里,主角总是你们这些主唱,乐队也就圈内人才懂!”
“准备怎么样了?”四姐凑到王一身边说:“今天瑾秋可在台下呢!别唱砸了!”
“呵呵!”王一被四姐说的有些紧张了,说:“本来没压力的,但是你一说,我现在反而紧张了。你不会专门来让我紧张的吧!”
“啊!”四姐逗比的捂着嘴,说:“我帮了倒忙吗了!!”
众人都笑了起来。
点半的时候,天色渐渐黑了下来,舞台上led大屏幕上开始播放vr。介绍摇滚音乐节的前世今生,一些上几届的精彩画面,然后是一些大小腕儿的视频祝福,最后倒计时。当数字跳到0时,一个巨大的爆炸音响起,舞台上灯光大亮,舞台上第一只乐队已经准备好了,瞬间强劲鼓声响起,主唱背着吉他走到前台,带着大家一起打节奏。灯光也随着鼓的节奏闪烁,瞬间大家都明白了开场曲是《eillrkyu》是queen演唱的歌曲。是1994年美国世界杯的主题曲。虽然歌曲是19年发行的,但是近半个世纪了,依旧传唱不衰。足见经典。
台上台下齐声合唱,将气氛瞬间带进演出的环节。第一只乐队名叫半只眼,演出的水平很高,现场带动能力也非常强大,在酒吧街非常的出名,翻唱水平很高,主唱叫军子。这两年出了一张唱片,据说卖得还不错。半只眼乐队连唱了首歌,演出现场的气氛被完全带动起来。
接着又又只乐队进行演唱,但是水平一般,九首歌下来,观众已经疲惫,这时,王一与乐队上场了!
经过几分钟调试后,观众注意力已经不集了,前几支乐队就是一个坑,王一深深的吸了口气,回头看了看大家,见大家都准备好了,对鼓阿乐点了点头,声鼓棒声后,音乐响起。
当灰烬查封了凝霜的屋檐
当车菊草化作深秋的露水
我用固执的枯藤做成行囊
走向了那布满荆棘的他乡
当大地铺满了悲泣的落叶
当杜鹃花化作远空的雾霭
祝福我吧我最思念的亲人
那就是我向你告别的身影
唐婉已经准备走了,这种规模的音乐节,好歌太少了。加上水平参差不齐,已经碰触不到能让她兴奋的点了。如果不是身边的几个不错的同行想来凑热闹,唐婉觉得还不如在酒吧静静的听歌来的有意思。
然而唐婉看见王一上台,唐婉笑了。原来是那个挺纯洁的酒吧歌啊,或许他可以给自己一个惊喜吧。
果然王一没有让她失望,当诗一般的歌词,配上王一那磁性的嗓音。如同产生了化学变化,竟然是那么的直击人心。
也许迷途的惆怅会扯碎我的脚步
可我相信未来会给我一双梦想的翅膀
虽然挫折的创伤让我寸步难行
可我坚信光明就在远方
我用翅膀掀起那天边的排浪
我用身躯托起那血红的太阳
就在这刺骨而凛冽的大风
你会听到我赞美未来的呼喊
也许迷途的惆怅会扯碎我的脚步
可我相信未来会给我一双梦想的翅膀
虽然失败的苦痛已让我遍体鳞伤
可我坚信光明就在远方
郑依依不敢相信台上那个嘶喊高歌的人竟然是王一!!这可能吗?那个只知道懦弱的躲避的王一?那个没有能力撑起一片天的王一?搞什么啊!这太玄幻了吧!难道自己的离开促使了这个男人的成熟!以前不相信,有什么奇迹,但是现在郑依依动摇了,王一的聪明她是知道的,但王一性格拥有的缺点注定王一成不了大事,懦弱,娇气,自卑。这些都是王一的标签啊,现在这个台上高歌的男人哪还有一丝懦弱,娇气,自卑的痕迹。
这是一首励志歌,是一种将要涅槃的宣言。难道王一真的爆发了?或许自己真的错过了什么,郑依依忽然觉得心里有些难受了!
也许征程的迷惘会会扯碎我的臂
可我相信未来会给我一双梦想的翅膀
虽然挫折的创伤已让我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