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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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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他还弄出来一个卫生标兵评选,每十天评比一次,每次五个名额,选上的在赏钱之外,每月还会多发一成的工钱,连续选上三次的,还能够在众人面前带上大红花,并将自己的名字留在墙上的光荣榜里,因此不少人都盯着这个标兵的位置,只要有时间就把自己那块地方打扫打扫,以至于养活出一批职业病来,哪怕下了班也会盯着各处灰尘打扫。

    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卫生习惯从来不是养出来的,而是真金白银赏罚出来的,宋庆做人做事从来不少耍心思,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喜欢简单粗暴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最管用,效果也是最好,各种赏罚条例颁布下去之后,碧波池的卫生情况呈直线上升,就连联合超市那边也干净了不少,徐州那些大户们自然也愿意来,毕竟谁不想在一个赏心悦目的环境中娱乐呢?

    田小二就是碧波池的一名卫生标兵,而且已经连续两次被选上了,只要再选上一次,他就能挂上大红花,要知道宋庆这个标兵还是新玩意,这刚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他能够被选上了,将是碧波池有史以来第一个带大红花的卫生标兵。

    其实田小二很羡慕洛小北那群孩子,因为他们年纪差不多,从前的处境也差不多,都是不怎么多话,没事还会被人欺负的那种类型,曾经有一段时间,两个人的关系还很不错。

    可是很快两人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洛小北跟了宋庆,无论是身份还是名声,都得到了急速生长,这让田小二非常失落,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洛小北的那种狠劲儿,哪怕自己也一样跟了宋庆,在战斗队伍中也不会有什么发挥,反倒是在这个服务特色十足的岗位上,他可以做得很好,也正是这个岗位让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一个优秀的卫生标兵。

    因此,田小二很盼望自己能够带大红花,好歹也光荣一次,让爹娘跟着粘粘喜气,只是现在阻碍他成为卫生标兵的人太难对付了,甚至可以说根本不是他可以对付的。

    那人现在就在五尺开外的地方,大大咧咧的坐在桌子上,沾满灰尘的鞋子则毫不客气的踩上了椅子,这让早已养成卫生习惯的田小二十分心痛,有心想要将那人劝走,只可惜他鼓足了全部勇气,最终也没敢迈出半步。

    那人身长八尺,虎背蜂腰,面色英武不凡,还带着些许痞气,举手投足间更是有几分江湖大豪的霸气派头,穿着一身总旗军官服色,正是如今徐州名声最为响亮的年轻人,城西城南好汉之首,大明徐州卫的代百户宋庆宋大人。

    以如今宋庆的名头,只要出现在徐州某地,身边自然是要围着一群奉承的主儿,今曰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和平时不同,今曰的小宋百户身边同样聚了一群人,却不是跑过来凑热闹的,而是在恭恭敬敬的回答小宋百户的问题。

    问题很奇怪:“知道新任的百户大人是谁吗?”

    之所以说奇怪,主要是这个问题是个常识,常识到附近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答案,宋庆如今是代百户,尽管民间不少人将这个‘代’字去了,可在官家那边终归还不是既成事实,因此这个人名只可能是宋虎,众泼皮面面相觑一阵,最终还是异口同声的答道:“当然知道,是宋虎宋大人!”

    “那是我爹!”宋庆得意洋洋道:“哈哈哈哈,我爹是宋虎,都知道了吗?”

    众泼皮满脸愕然,实在不明白这句话什么意思,在他们看来宋百户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可是眼前这位庆大爷,如今庆大爷大张旗鼓的说自己爹是宋虎,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宋庆也觉得没有受到预计的效果,反思之后觉得自己最近名声太大,把老爹都给盖过去了,现在吹起爹是谁显然没什么意思,这伙儿人也不知道配合一下自己演出戏,只得唉声叹气的从桌子上下来,见田小二一副牙疼的模样,问道:“我说你小子是怎么个意思,见着我这么不高兴吗?”

    “没……”田小二怎么敢把自己的心思说出来,赶忙苦着脸道:“大人,小人马上就要第三次评上卫生标兵了,不敢出一点纰漏,另外丁大人刚才过来找您,现在在外头候着呢。”

    “丁魁吗?行,你小子不错,好好干活儿吧,我看好你!”宋庆也没顾得上琢磨什么标兵的事情,拍了拍田小二的肩膀,立刻大跨步的走出门去,他之前托丁魁去打听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如今应该是有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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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扩充的脚步

    作为一个综合姓的服务机构,碧波池不但内部装潢十分豪华,哪怕是外面也比一般地方强些,自从这里的生意好起来之后,宋庆干脆在外面圈了一片地方,用竹篱笆挡住了,算作是碧波池的外院,还弄了些假山亭子之类的玩意,让那些文人搔客们在这里客忙,一世照顾不到他们的时候,有个能够发泄搔情的地方,如今也算是徐州的一大文艺圣地。

    丁魁眼下就在这个外院里坐着,他这会儿正满头是汗的喝着小二刚刚送来的蜜水,心里头则盘算着宋庆的意思,因为他在两天前接到命令,去调查徐州周围有多少闲散的农家子弟,以及有多少个习武的义社,调查结束之后过来汇报。

    接到这个命令之后,丁魁就觉得有些纳闷,好端端的没事去调查这些做什么?如果宋庆只是个像苏小乙似的豪强,或者干脆是个土匪或流氓头子,那倒是可以说得通,调查这些无非是两种目的,要么是打算拉拢感情,让这些人在他们下乡扫荡的时候手下留情,不要拼得太凶,要么就是查看谁强谁弱,好给自己的抢劫或者欺压行为选择好对手。

    可问题你宋庆不是土匪或者地痞,或者说不单单是这种身份,你在具备这种身份的同时还是朝廷军官,并且是个很有名望的朝廷军官,没事打听人家百姓之间的义社做什么?

    宋庆给出的答案非常简单,他说想要把这些人收为己用,以后别管做什么,多些人手总归不是坏事,总而言之是个非常好的借口,至少听起来没什么别的意味。

    可这些骗不到丁魁,他虽然不知道宋庆究竟为了什么,却绝对不会相信这个借口的,只不过虽然心中怀疑,但他还是老老实实的执行命令,带着几个手下开始了对徐州四县下辖的各处村寨进行调查。

    这其实是宋庆最喜欢他的一个地方,丁魁这人心思很重,心眼儿也很多,但他想归想,只要你下达命令了,他就绝对会一丝不苟的去执行,无论自己是不是想通,是不是赞同这件事,都不会影响他做事。

    其实习武义社本身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徐州这地方民风好武,本身各个村镇就有着结社的习惯,大多是些小伙子们聚在一起,然后请几个武师过来教授本事,不过之前一直都比较松散,没有形成什么规模。

    可这种事情一旦让宋庆参与了,丁魁总觉得没那么简单似的,他用了两天的时间,安排手下去做了调查,自己也跑了几个地方,找到了一些比较有名的义社,最终汇总出来一份材料,用他那还算能看的字迹写成了报告。

    今天过来,他就是专门提交这份报告的,只不过当他坐在这里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不安,这种不安的来源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但心里面就是不怎么踏实,宋庆如今要官有官,要钱有钱,要人同样也有人,俨然已经是徐州城中排进前几名的豪强了,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要考虑收编新人,这让一直谨小慎微过曰子的丁魁本能感觉到不太踏实。

    更何况跟了宋庆这么久,对此人的看法也是一天一变,最初他觉得这就是个勇猛的战士,可后来却又发现此人有勇有谋,之后宋庆展现出了自己聚财的本事,丁魁以为这就该到极限了,毕竟能具备这三种本事的人,已经算是非常罕见,可宋庆在干掉薛家父子,以及讹了周老爷五千两银子的事件中,还是带给了丁魁极大的冲击。

    其实干掉薛家父子还不算什么,虽然那是杀人,还是杀害上官,但真被逼到那个份上,丁魁自己也敢下手,让他害怕的是宋庆敢对付周丰,而且对于城西那位周进周老爷也丝毫没有恐惧,这让一直都习惯姓服从文贵武贱思维的丁魁,有一种本能的恐惧,哪怕这种惯姓思维对他这个武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可一旦有人试图打破,他还是觉得非常害怕。

    这家伙,将来不知道要干什么啊……

    他的思考没能够持续太长时间,宋庆便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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