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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第2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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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马当先,这从来都是宋庆的风格,他不知道自己升到什么位置,就不会再继续这种事了,不过在这个时候,他依然还会选择冲锋在前,只不过这次因为有了秦良玉,无法让他专美于前了,老太太毫不犹豫的跟上了他的战马,手中白杆长枪舞动几下,在略有些阴暗的气氛中显得格外亮眼,宋庆余光观瞧,似乎能够想象出几十年前那个年轻女子,率领一众糙老爷们冲入敌阵,在浑河北岸和奴儿哈赤的老八旗厮杀,直到夜静时分方才还营。

    秦良玉的余光也在看着宋庆,她记得年轻时候,自家的弟弟秦邦屏、秦民屏,也是这么个冲法,儿子马祥麟号称赵子龙,小马超,更是如此做派,还有那个似乎永远都忘不掉的身影,都曾经这般肆意冲杀,只是岁月雨打风吹尽,如今哪怕是尚在人世,年纪也不算太大的马祥麟,也已经逐渐变得不再如此热血激荡,堂堂大明,竟然找不出几个还敢冲阵的将军。

    倒是身旁这个小子,当真是让自己没想到,本以为京城之事不过风传太过而已,想不到竟然真有这么个猛将,唯一可虑的是,这孩子似乎下手太狠了,对敌人够狠,对自己人同样也够狠,又或许在他心中,宗伟也是个敌人吧。

    想太远了……

    秦良玉强自将内心深处的想法抹掉,专心致志的操控起了自己的马匹,继续跟着宋庆冲阵,狗营和川兵都是能打硬仗的队伍,见宋庆一马当先,秦良玉紧随其后,立刻也跟着杀了上去,紧随其后的便是关宁军,吴襄万般不愿再次上阵,奈何吴三桂觉得实在丢不起这人,他也只得跟着儿子继续冲,何况他心中也知道,若是顶不住这一阵的话,怕是还要继续逃。

    排在最后面的是邳州卫,胡捷真心想要奋起来着,奈何疲软惯了,不光是他惯了,整个邳州卫都习惯了,邳州水旱码头,繁华不下江南,哪里见过这等铁马冰河的景象,总算胡捷在军中有些威望,一路同来的狗营更是早就上去了,邳州卫的人也只得硬着头皮跟上,只是说什么也不肯跑得太快,只肯在后面跟随大军冲锋,嘴里的喊声倒是比谁都不弱。

    皇太极的想法宋庆很明白,尽管在他看来,后金就是由一群刽子手组成的屠杀团,屠掉了华夏几千年的气运,但在对方看来,他们也应该是在振兴本民族的气运吧,毕竟从阿骨打之后,女真人再没有如此强势过。

    可明白归明白,这理由在他这里却不能成立,毕竟如今不是中华民族时代,现在的大明和后金是敌国,打的也是国战,若是大凌河之事重演,辽东除了吴三桂一支只能固守的孤军之外,再没有其他可以遏制后金的力量,无论对于大明还是对于他自己来说,这都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事情,局面必须要改变,哪怕只是个平手之局都行。

    无数种信念交杂在一起,汇聚成为万千戮力,笼罩在每一个人身上,快要冲到对面的时候,宋庆几乎看到了光芒,无论是对面的黑色,还是己方的红色,都已经燃烧到了最旺盛的时候,在昏暗的天地间显得格外夺目。

    下一刻,几乎不可能被阻挡的两路军马,狠狠撞击在了一起,没有任何花俏招数,完全是力量与意志的对撼,撞击之后,只在于谁能够坚持的更长久一些,谁就将是这场战争的胜利者。

    宋庆长枪一挺,奋力将冲到自己前方的骑士刺杀,仰天长啸道:“杀!!!”
………………………………

第二百七十二章 城池拉锯(一)

    广宁中左所东北方向二十里,这个几乎在地图上都找不出来的地方,正在进行着整个亚洲,甚至整个世界最惨烈的搏杀,参战双方的兵力其实并不算多,都加起来也不过三万上下,可真却是后金最精锐部队和大明最精锐部队之间的正面硬撼,各种火器和弓箭全部失去市场,兵书战策上的奇谋妙计也没人去使用,所有人都在用人类最为简单的方式作战,拿着手中的刀枪,杀掉和自己不同模样、不同服色的敌人,怒吼声与惨叫声遥相呼应,各种金属的撞击声也格外刺耳。

    薛五再次体会到,自己跟了宋庆有多明智,从前他只是个江湖游侠,仗着武艺高强,创下些微末字号,便自以为天下无敌,至少在年轻人中是无敌的,可如今跟了宋庆,打过不少大仗,才知道那多么可笑,眼前这种长枪大戟的阵势之中,江湖中的激烈搏斗好像小孩子过家家般不值一提,若是还能见到以前那些朋友,真该让他们来这种地方看看。

    他的马已经死了,死在第一轮的骑兵对冲之中,对方的一名骑士用长枪刺中他的马头,他则用开山刀砍下了对方的人头,从马上跌落之后,他再没机会重新找到坐骑,也干脆将长兵器丢掉不用,使出自己最熟练的金背大砍刀来,和喜欢用苗刀的宋庆不同,他还是喜欢自己这柄重家伙,这也是他唯一保持的江湖记忆,这把刀几乎承载了他从少年到青年时代所有的梦想。直到现在依然还在延续,只不过他不再是江湖中的豪侠刀客,而是为国征战的大明军官,以后还有可能成为将军。

    薛五砍死了七个人,效率几乎堪称完美,除了宋庆之外,他好像还没发现谁比自己杀的多。死在宋庆长枪下的有十一个,薛百户心中除了服气还是服气,早先那点跟宋千户一争长短的心思早没了,他现在只想跟着这个人冲杀下去,直到将这天下的污秽全部扫荡殆尽。还一个清平世界出来,这清平世界什么模样他不知道,但宋庆说有,他也相信一定会有。

    来到辽东之后,他多少有点理解洛小北那种对宋庆的盲目崇拜源自何处了,不是这人总能打胜仗。而是因为这人明知道可能会打败,却依然没有半分惧色,每次都要挑战更强大的对手。同时还总能占住大义名分,堪称为国为民。

    尽管他自己也知道,某些时候宋庆做事不那么光明磊落,可到头来他还是老老实实去做。因为他相信自己这个上司本心是好的,手段只是其次,况且宋庆对他很好,他在狗营的地位仅次于最早跟着宋庆的丁魁,甚至要比洛小北都高一些,作为一个曾经游历江湖,后来在徐州落脚教武艺的沧州汉子。他觉得自己得到的够多了,足以让他为此人效死。

    心念闪动之间,宋庆已经再次从他身侧风驰电掣般冲了过去,长枪随手一戳,又是带走一条人命,看衣甲应该是个真夷,薛五咬了咬牙,他杀掉的真夷只有两个,宋庆却已经有八个了,还要再多加努力才是。

    大刀在手,薛五再次扑向了下一个目标,却发现那人已经被先一步的洛小北缠住,转眼间便死于非命,气的大吼道:“小北,干嘛抢我的人?”

    “谁杀到是谁的!”洛小北狡黠一笑,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很快便发现有个披甲兵正在以一敌四,犹自占据上风,将邳州卫的兵按住痛宰,立刻便冲了上去,却见薛五同样发现了这个目标,生怕被对方抢先,正要加速的时候,远处飞来一支弩矢,正中那披甲兵脖颈,洛小北迅速向弩矢射来的方向看过,那边果然站着正在用力重新上弹的小狼狗。

    对这姑娘,他也没什么办法,狗营弓弩手本来就少,宋庆都格外爱惜,况且这姑娘弩箭准头极高,几乎没有失手的时候,宋庆跟自己说过,说是要将其培养成什么狙击手,就是战场中放冷箭取人性命那种,人家现在做的就是这件事,哪怕他是个百户,也没办法指责什么,更不好意思说出被抢人头的事情,毕竟那是个姑娘家,而他已经是个纯爷们。

    跟稍有些郁闷的洛小北相比,战阵之中的皇太极情绪更差,开战之前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被整合起来的明军,在宋庆带领下居然如此能打,要知道这可不是在打攻城战,而是后金兵最为擅长的野战,对方除了最初时候用了火器,跟着可全部都是长枪大戟的硬碰硬,居然能够打到这种程度,实在是有些出乎他的预料,在他看来明军早该溃退了才对。

    问题是现在明军没人溃退,甚至连败象都没显露出来,尽管他的人打起来依然很占便宜,可那都是宝贵的旗下子弟,包衣们的战力从前是要超过明军的,可今日看来大家却半斤八两,甚至有些明军还要更强一些。

    如果继续拼下去,他倒是也有信心,但心中总归还是觉得有些舍不得,不是舍不得那些包衣,而是舍不得原本人丁就不多的旗下子弟,包衣多得是,死光了再去明国抓都行,旗下子弟才是大金的根本,那可是死一个少一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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