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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第2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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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老子便宜却精致,简约而不简单的感觉。

    这个简约而不简单,让赵满熊大为佩服,将能者无所不能在心中默念几遍,这几日都在埋头整理宋庆那些指导性的制作和销售策略,算是一门心思打算在这生意里面扎根了。

    最低档次的简约而不简单,中等的则是体现成熟稳重,甚至带了几分现代制服的感觉,加入了垫肩的设计,虽说卫所的女人们暂时还制作不出特别挺立的感觉,但多少有点那个意思,宋李氏前日回家时,曾带回过一件加了垫肩的汉服版风衣半成品,宋庆看后虽然没什么惊艳的感觉。但也还是表示满意的,哪怕是宋虎都觉得有那么点意思。

    除了制服类型之外,他还专门给那些江南的读书人准备了文青版和放浪形骸版,文青版主要突出君子如玉,加上这时代文化圈中有好男风的传统,他甚至推出了那种看上去比较中性的类型,专门给那些小受预备,当时那些画师们在绘画时都是满脸尴尬,好在倒是也圆满完成了任务。

    放浪形骸版则非常不拘一格,宋庆只是提出了些概念。其余都是让画师们自由发挥。这年头读书人虽然不像魏晋南北朝时代玩的那么开。但在江南一代也是有不少疯书生的,这帮人大多家境富裕,少数投身科举,多数考个秀才举人之类的就懒得再去读书。整日都在青楼妓馆交流文学艺术,对于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极强,同时也喜欢标榜自己的卓尔不群。

    简而言之,这就是一群不疯魔不成活的主儿,甭管是真有这种思想,还是刻意装出来的,反正这类服装绝对不愁市场,需要做的只是如何将这种东西推销出去,让江南的那些大家子弟们知道而已。

    至于说那些最高级的。专门给达官贵人们准备的类型,则是参考了汉唐时代的典雅风格,尤其是汉代那种特别融合高贵与素雅于一身的风格,当然还有后世那种炫目改良版,反正就是跟传说中的仙人差不多。只要不涉及到僭越问题,那就怎么贵气怎么来,而且价格都是一件比一件高,他甚至还打算弄些限量版,专门让有钱人来抢购甚至竞拍。

    这些方法在本时代几乎就是闻所未闻,哪怕有些苗头,也绝对没有形成规划性的思路,因此赵满熊当时听得目瞪口呆,好在这人记忆力极强,愣是都给背下来了,回去之后便奋笔疾书,竟是硬生生写了几十张纸出来,今日除了叫宋庆过来看衣服,多少也是带了些继续讨教的意思,赵把总觉得这些东西比打仗有意思多了,这才是他的人生之路。

    一路来到城西,宋庆顿时觉得像是进入了自己的王国,这里距离卫所最近,也是他势力最为庞大的地方,虽说狗营重心有向东边移动的意思,可苏小乙等人还都留在这里,和城南连成一片,这些人对于市井百姓的影响力可比卫所和州衙都大,作为小乙哥后台靠山的宋大人,自然也就是这边的至尊,从打他进了坊市,各种招呼声便没停下来过。

    宋庆要保持自己在家乡百姓前的良好形象,因此一路上都是标准微笑,抱拳拱手,见到年长年幼的还都要多说几句,到了地头儿的时候,已经快过去半个时辰,老远便见那绸缎庄门口围了不少人,都在那里嘻嘻哈哈,指指点点,宋庆对这条城西最热闹的街道很是熟悉,这绸缎庄平日里根本没有这么多人,如今竟然聚了这许多,摆明就是冲自己衣服来的啊。

    “不错,过去看看!”宋大人很是满意,迈开方步朝人群处走近,他这人挂相,身量又远超常人,全徐州几乎没人不认得,这边看热闹的自然也不例外,纷纷笑着让开道路,宋庆几步到了店门口,正巧看到个穿着普通的年轻人,正拿着件第三等的衣服比划着,看样子内心颇为犹豫,便笑道:“喜欢便买下,男儿大丈夫,这般犹豫像什么样子?”

    “宋大人!”那年轻人似乎是宋庆粉丝,一见人便异常激动,抱着衣服走过来道:“宋大人也觉得这衣服好?”

    “这衣服都是本官设计的,当然觉得好了,今日与你有缘,若是喜欢的话,本官便送给你了!”

    “谢过宋大人,不过这衣服小人是要自己买的,小人在联合超市做工,自己有钱!”小伙子很有骨气,说着从褡裢中掏出一块银子来,随即却多少显得有些尴尬,略带几分自嘲的笑道:“小人昨日便想要买这件,只是这衣裳显得太好了,好到小人不太敢穿,昨日同来的兄弟也觉得好过了头,不是我们这样人穿的,因此才有些犹豫,只是小人实在是喜欢,因此今日才又过来,想不到正巧遇上大人,叫大人见笑了。”

    “这有什么可笑的?”宋庆看了看那件青花瓷风格的长袍,很和蔼的说道:“你小子我记得,是不是还做过标兵的?长得一表人才,在店里面工作也上进,如今赚了银钱,买件好衣裳怎么了,这衣服做出来,那就是给人穿的,哪里还要分什么样的人,就是在店里面做事时候穿着不方便,你还没个出来逛街的时候了?我还是那句话,男儿大丈夫,不要犹犹豫豫,既然喜欢就买下,人生在世不过几十年,能做几件真让自己逞心如意的事情?若是买个衣服还要犹豫,往后还能做什么?”

    “这……大人教诲的是!”那小伙子被宋庆说了几句,似乎突然有了信心,对那绸缎庄的掌柜道:“老掌柜,这件衣服我要了,你后面有没有试衣服的地方,我现在就要穿!”

    “自然是有的,小哥随我来便是!”老掌柜也很欣喜,立刻拉着小伙子进了后院,片刻之后再转出来,方才那略带些土气的小子已经不见,竟是成了个读书人的模样,众人看了都是赞叹,宋庆也没想到这小子换身衣服竟是大变样,当即笑道:“今日这件衣服我还非要送给你了,若是觉得欠我人情,好生在超市做事便是,老赵,你跟掌柜的记账!”

    赵满熊忙去和掌柜嘀咕两句,那换了新衣的小伙子早已激动万分,整个人的气质几乎全都变了再三谢过宋庆之后,穿着衣服走出门去,顿时迎来不少彩声,他竟也不怯场了,不时朝着人群拱手,显得信心十足。

    宋庆心满意足,正要去看看其他人,却见那小伙子忽然转过身来,有些激动地问宋庆道:“宋大人,小人想知道,这些衣服您会穿吗?”

    “我自己做的,当然会穿!”宋庆很肯定的答复道:“这几日都在校场练兵,一时间没找到场合,明日我便穿上一套,叫徐州人都看看,穿咱大风牌的人有多气派!”

    本日第一更,大家早上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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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风向标(上)3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偶像的力量也是无穷的,中国人自古喜欢把神当人,喜欢和那些高高在上的神祇们讨价还价,带个猪头去找龙王爷求雨,若是灵验自然长期供奉,若是不灵过几日便换个庙门。

    可同样的,中国人也自古喜欢把人当神,尤其是那些大到历史长河,小到本乡本土中有作为的人,都会不自觉地被百姓们神话起来,疯狂热爱程度甚至超过了当事人自己,也说不好究竟是有信仰还是没信仰。

    可无论有无,大家都需要一个带头人,当这个带头人出现之后,他所做的事情,就会成为所有人都在做的事情。

    宋庆很幸运,成为了这个带头人,在如今的徐州人眼中,尤其是年轻人眼中,他几乎就是个完美的化身,只比普通人家好一点的出身,从前怯懦的名声,后来的勇武之气,剿匪途中的突然爆发,勤王时的恶战连连,以及如今的功勋卓著,家资巨万,这一切的一切都成为了年轻人欣羡并崇拜的东西,种种荣誉汇聚在一个人身上时,他就是完美的偶像。

    那日自从宋庆去了趟绸缎庄,衣服的销量竟然增加了十几件,回来途中他便将百姓们的心思琢磨透了,毫不犹豫的找到正在督工的宋李氏,拿来十几件不同款式的,并且选了一件他最喜欢,也最能够彰显英武的大红色袍服。

    第二日清早,宋庆没有选择步行,而是骑了匹高头大马,穿着那件大红袍,耀武扬威的走在街上,果然没多久便成为焦点,他几乎可以看到那些十几二十岁小伙子们眼神中的渴望,指了指左胸口上的大风牌商标道:“这是本官做出来的大风牌,城里绸缎庄子就有的卖,最便宜的不过两三百文钱。找个差事多努努力,少吃几顿酒肉,你也能弄这么一件!”

    语气很随意,效果却非常不错,当天晚上回到家时,宋李氏用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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