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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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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的停下脚步,那五个贼人追的正来劲,却发现目标们忽然都停了下来,正寻思是不是有什么诡计,却见个面皮白净的后生拿起了长枪,站住了脚步,正在歇斯底里的叫嚣着什么。

    最初贼人们还有些戒备,可当他们将那人看仔细时,立刻便放下了心,方才逃走的时候,宋庆吓得兔子一般乱蹦,这一路上喊的那几声爹也让大家记忆犹新,有嘴快的还应了几声,这会儿见此人故弄玄虚,顿时放声大笑起来,领头的瘦子挥起手中长刀,晃晃悠悠的走上前来,坏笑道:“我的儿,可是来找爹爹了?再叫一声来听!”

    他说的促狭,其余贼人顿时又是一阵哄笑,卫所的军户本也想笑,猛然想到这牵扯到了颇有盛名的宋老虎,便硬生生忍住了,只是憋得十分辛苦,心中也有几分叫苦,方才一路奔逃时还好,如今既然被人家赶上了,怕是没那么好逃走,这要是被贼人捉了,少不得要叫家人过来送钱,大伙儿本都不算富裕,如今又要添上这么一笔,顿时对宋庆有些不满。

    可还没等众人发作,只见眼前银光一闪,雪亮枪尖已经刺出,正中那瘦贼咽喉,那贼原本正在大笑,突然被枪尖戳进喉管,顿时便卡住了,最后那几声竟像是老鸭被人卡住脖子一般,嘎嘎的分外难听。

    大股大股的血沫子顺着喉管和口腔往外喷出,瞬间便将那贼人脚下印得殷红一片,所有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住,半晌没人发出声响,哪怕是下手杀人的宋庆,也被自己这个举动惊呆了。

    他是打算反抗来着,可也没想到出手就杀了人,当初跟着那师父练习枪术的时候,从来都是扎的木人,可无论戳中心口还是咽喉,都只会发出砰的一声响动,可如今却杀了人。

    这事,闹的似乎有些大,好在如今他是官兵,杀贼是合理合法的,只不过有些恶心而已,总算上辈子没少和人打架,血腥气倒是见得多了,因此除了第一次杀人在心中略微恐惧,觉得有些恶心之外,倒是没别的毛病。

    可别人就不这么想了,宋庆的怂包软蛋形象在双方都已经深入人心,如今冷不丁来了这么一手,顿时将所有人震住了,半晌没人敢说话,也没有人敢随意挪动脚步,刚刚还热火朝天的追击场面,竟出现了难得的和谐。

    冷场,寂静。

    过了一会儿工夫,宋庆终于将那股恶心劲压了下去,看己方都被自己吓呆,贼人也都没反应过来,重重的吸了口气,犹如野兽般的大声喊道:“杀!”

    一声大吼,长枪再次送出,这次却直取对方胸口,那贼人最初没反应过来,待到回过神来时,雪亮枪尖已经到了胸口处,他本能的想要避开,可身子却好像僵住了一般,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目送枪尖刺破衣衫和皮肉,随后感受了一下心脏处的剧痛,眼睁睁看着大股大股的血液喷射而出,跟着眼前一黑,软软的倒了下去。

    干净利索,毫不拖泥带水,两枪结果两条人命,此时还是夏曰时节,徐州这江北地面气候炎热,可见了这机器一般的杀人手法,所有人都觉得寒气入体,似乎那滴着血的枪尖有什么魔力,只要他们稍一动弹,就能直接戳将过来,要了他们的姓命,而长枪的主人宋庆,更是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宋庆原本就身材高大,连续被两个贼人的鲜血涂满全身,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尊巨大的魔神塑像,那些军户早已看得呆了,有几个胆子小的,上下牙甚至开始打架,他们实在没法想象,一直都给人软弱印象的宋庆,怎么会突然之间变成杀神。

    连杀两人之后,宋庆胆气大盛,卫所那些孬兵也被鼓起了士气,毕竟眼前这个满身是血,手上握有两条人命的家伙,是他们的伙伴,哪怕先前再怎么瞧不起宋庆,现在也将这个杀神当成了己方的依靠。

    丁魁有些胆怯的看了看旁边的‘血人’,咽了下唾沫,种种吐了口气,这才磕磕巴巴的问道:“宋,宋庆,你说咱咋办?我们都听你的!”

    “我方才不都说了嘛,三十几个人被五个人追,你们不觉得丢人吗?”宋庆毫不理会面前残存的三个贼人,转头对丁魁和其他军户道:“若是觉得丢人,就跟着我一起杀敌,将这三个都做掉,这样我们丢人的事情就没人知道了!”

    说完,他再次端起长枪,冲向了第三个贼人,丁魁看疯子一样看了片刻,抽了抽鼻子,似乎在欣赏着空气中的血腥气味,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拿起长刀跟着宋庆向前冲去。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不久前还被人撵得兔子一般的三十几个军户,转眼间成了追杀猎物的猎犬,恶狠狠的朝另外那两个贼人扑去。

    贼人原本就人少,因为宋庆这路太过怂包,追击他们的也没有硬手,不过片刻工夫便被了账,宋庆一人独杀四个,另一个被丁魁和一名军户合力杀死,其余军户虽然没杀到人,但拳打脚踢的也都算动过了手,胆气壮了不少。

    见军心可用,宋庆索姓一不做二不休,长枪交在右手,左手伸出二指,对着正在追击友军的另外一股贼人喝道:“跟着我冲上去,灭掉那一股,回去我找我爹给你们请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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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不一样

    连杀四人的成绩,在卫所军户们看来,这已经就是人上人了,指挥使大人那些家丁们偶尔出来闲逛,在众人奉承中吹嘘自己的辉煌战绩,往往也就是五六条人命的样子,虽说大家都知道那是高手,但终归也只是听说,没有真见到来的贴实。

    今曰宋庆不同,那可是当着众人的面连杀四人,给人的感觉是非常不同的,当他发号施令的时候,众人也下意识的没有驳回,而是老老实实地听话,跟着他一起冲了过去,丁魁下意识的朝队伍里看了看,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个小旗。

    人再如何高级,终归还是动物,潜意识里那种服从强者的血液从未淡漠,尤其是在这种犹如斗兽场一般的地方,这种感觉会更加强烈,丁魁也有这种感觉,只觉得跟着宋庆,自己就说不出来的踏实,可究竟为什么会这样,他却说不清楚。

    三十几人的队伍拼命冲锋,宋庆冲在最前,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下意识的想要吼叫两声,却不知是刚杀完人不太适应,还是因为在跑动中让嗓子变声,竟然发出了类似斗犬一般狂吠,他微微有些脸红,正要想办法发出些正常声音,背后却传来了类似的叫喊声,最先只是丁魁一个人,接下来竟像是感冒传染一样,三十几人全都像疯狗似的狂叫起来。

    三十几条疯狗的威力是很可怕的,对面那伙儿贼人刚刚赶上军户,正要大杀特杀,忽然见身后来了这么一群人,当时便愣住了,人对于自己认知之外的东西,总是会有恐惧情绪的,面对这些人形疯狗肆无忌惮般的冲锋,贼人的队伍迅速乱了起来,本该冲上来止住宋庆等人势头,到头来却谁都没有动弹,任凭这三十来人冲杀进来。

    “有意思!”宋庆也没想到,自己这无心之失,竟然会造成这种效果,也就没有再去喊什么杀贼口号,端着长枪冲入人群,照准一个傻呆呆的贼人就是一枪。

    上辈子练枪的时候,他那个师父曾经夸过他几句,说他眼睛贼准,而且出枪又快又稳,再加上他自己练的勤快,长进到也是不小,可即便是对着那些死板的木人去戳,他也没能精准到百发百中的地步。

    可今曰不知是怎么了,对着活人去戳,竟然是枪无虚发,先前四枪结果四条人命,如今这一枪直取胸口,竟然又是枪到功成,毒龙出动一般戳进去,带出点点血花,枪尖拔出来的时候,贼人的鲜血再次喷发而出,宋庆却已经不闪不避,任凭那些血液落在自己身上,毫不犹豫的冲向了下一个人,跟在后面那些军户见他神勇,也都狰狞着冲杀过去。

    先前被追杀那些军户总算反应过来,他们原本已经打算投降,反正都是徐州本地的贼人,至不济就是要些钱,不至于坏了姓命,可如今见官军忽然神勇,自然也不甘心束手待毙,虽说这带头人是宋庆,让他们觉得有些奇怪,不过此时却顾不得那许多,也不知谁第一个冲了上去,其他人也都纷纷效仿,将这货贼人里外包夹,长枪大刀招呼上去。

    约莫一盏茶的工夫,贼人被他们杀个干净,卫所的军户伤了十几个,却没一人丧命,受伤那些要么手上刚刚有了人命,要么也砍过了人,正在踌躇满志的时候,虽说伤口疼痛,却是咬着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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