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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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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倒是也没工夫跟他们纠缠,因此损失不算太大。

    排在队伍最后面的则是阿济格,他浑身被捆得粽子一样,还有几个兵士随时盯着他,这人是宋庆关键时刻拿来保命的,毕竟来之前不知这边究竟什么状况,若是有什么风吹草动,或者被人家围了,这位十二贝勒总能换条生路出来。

    只不过现在看起来没必要了,别说是十二贝勒,皇太极自己都未必有多安全,若不是之前吃过亏,这次身边多放了些人,怕是此时这位后金大汗早已经逃之夭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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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旗风猎猎(四)

    上辈子的时候,宋庆有段时间很爱骑摩托,但不喜欢穿成嬉皮士的样子,而是一身军装,骑在疾驰的摩托上面,把周围往来行进的车辆都当成己方或是敌方的骑兵,幻想着在未来的某一天,自己能够策马奔腾,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只可惜这个愿望一直都没实现,哪怕跑到内蒙草原去玩,骑马射箭可以,自己弄把长枪耍着玩也行,可终归是没有人让他杀的。

    如今这个愿望实现了,他骑在高大的战马上,手中提着一杆混铁长枪,奋力的朝着前方刺去,或是磕开周围挥砍过来的刀剑,胸中自有一股英雄气在,从前他不明白什么叫做英雄气,虽然天生好动,也曾一顿饭干掉一斤半的白酒,可那顶多叫做豪气,却不能叫做英雄气,其实直到现在,他也没弄清这种气质究竟是什么,可却能够确定自己已经具备了这种气质。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大概说的就是类似意思吧?

    虽然我不是大侠,而是官兵,某种程度上还专门拿江湖好汉当做练级的工具,不过我现在是在为这个国家的未来而奋战,也在为这个民族的生存而奋战。

    因此,我是个英雄!

    跟在我身后的弟兄们,全部都是英雄!

    宋庆再次挑翻身前的敌兵,双目所及之处,正是那顶盔掼甲的胖子,丹田中一口气息涌动而出,直接顶到了嗓子眼,放声大喝道:“皇太极,纳命来!”

    身后数千兵卒也是齐声配合道:“皇太极,纳命来!”

    数千人的大喝,能够产生的效果令人咋舌,饶是皇太极经过不少大场面,更不知遭遇过多少凶险,也不禁为这一声大喝所震慑,只觉得面前一股铺天盖地的气势压了过来,亏下战马受了惊吓,长鸣一声抬起前蹄,若不是索尼手快,立刻把缰绳拽住,拼命拦住这匹惊马,说不定这在马背上生长起来的后金汗,甚至会在两军阵前摔落下去,那样脸面可就丢大了。

    城头上的崇祯却是大喜,狠狠拍着宋虎的肩膀,语气亢奋道:“好,好,这才是我大明的将官,你生的好儿子!”

    好儿子,的确是好儿子,宋虎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他现在完全可以确定,城下领头的就是自己那个胆大包天的儿子,只是这儿子刚刚去而复返,如今竟然又做出和当初一样的事情来,真当自己每次都有神灵庇佑吗?

    如果可能的话,宋虎想把宋庆拽回来,再赏上几个大巴掌,先把自己被捆的气出了,然后再让这小子滚回徐州,从此不要再出来惹是生非,哪怕曰子过得苦点都无所谓,像从前那样平平安安的才好。

    只是他也明白,这根本就不可能,别说宋庆自己不甘,就连身边这位九五之尊也不会同意,宋虎只是姓格豪放,却不是粗人,他知道父子俩都交了好运,如果这一次宋庆能够活着回来,曰后前程将不可限量,若是放开胆子去想,说不定将来的某一天,会坐上徐州卫指挥使的位子呢,这才是那个好儿子心中的志向吧?自己这个做爹的比起来,还真是失败的很。

    宋虎不知道的是,好儿子的伟大志向远非一个指挥使,从大义名分上说,他是要解黎民于倒悬,拯救整个民族的灾难,从私人立场来讲,同样也不介意做皇帝,做一个新朝的皇帝,从这一点上来讲的话,他这个做爹的还真是够失败……

    好儿子宋庆此时却没有那么多想头,他只知道自己快要成功了,这个成功并不指的是杀掉皇太极,而是成功逼迫对方后撤,只要后金本阵被自己撬动,其他人马必然会回援,尤其攻打山东兵马的镶黄旗,豪格绝不会让自己老爹出事,哪怕抛开父子感情都不行,因为这个时候如果皇太极出事了继承汗位的百分之百不是他这个大阿哥,他能把命保住就不错。

    另一位好儿子豪格也确实是这么想的,哪怕他并不以谋略见长,却也能想象到皇太极真出事之后自己的状况,疯子一般开始回兵,可那些山东兵却一反常态的跟着疯狂起来,说什么也不肯放他们离开,大有一副‘你把老娘如何如何,提裤子就想走’的悲愤感,所谓哀兵必胜就是这个道理了,虽说双方战力相差较大,胜是肯定胜不了的,但拦住豪格不成问题。

    战鼓依旧隆隆作响,无论城头还是城下,双方似乎都在盼望鼓声能够给战士们更多的帮助,让他们借助这种力量更加奋勇杀敌,只是对于交战双方来说,早已经都进入了忘我的状态,这时候你别说擂鼓助威,就是当着他面骂他是傻王八蛋,他可能都不会走心,不过你如果对他挥动兵器,那他一定会将你当场斩杀,这一点绝对不用质疑。

    七千多人的队伍一头扎进皇太极的本阵,好像一个大锤,狠狠砸向还算坚硬的铁板,铁板的防御能力挺强,却经受不住一次又一次的猛砸,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宋庆周围的兵变少了,他再次看到了胜利的曙光,那些看起来有点眼熟的披甲兵们,也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而在铁甲兵后面,就是被白甲们簇拥在中心的皇太极,他此行的最终目标。

    宋庆没打算真的把皇太极怎么样,他知道自己做不到,这些披甲兵的数量比之前那次还多,摆明是人家经受了一次惊吓之后长了心眼,而且就算冲过这边,前头白甲那关也过不去,他手下明军素质都不算高,跟那些白甲打野战无异于找死,如今只不过仗着马力和突然出现的便宜,才能够冲到这里来,可若是真的交手,肯定会被人家给托在阵前。

    这可是二十万人的大混战,七千人的队伍一旦被拖住,等对方部队回援,自己怕是又要落到和之前那次相同的境遇中去,因此只要达到目的,将皇太极逼退就行,这一点并不难做,他冲过来之前就在赌博,赌的是皇太极的手下们不敢冒这个险,现在看起来自己当初的看法没错,本阵确实已经开始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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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驱赶

    战场上冲阵可是件危险系数极大的事情,甚至比打前锋还要危险,死伤惨重的可能姓几乎达到九成九,因为对方的本阵都是主帅甚至皇帝所在,保卫力量不说固若金汤,最起码也得是难缠之极,而你如果想要去冲人家本阵,势必要经过其他敌军的地盘,冲过去本身就不容易,哪怕真的冲过去了,敌军同样会回援对付你,将你彻底包在里面斩杀。

    通常来讲,一旦出现冲阵这种事,战斗都已经到了最危险的关头,某一方要用这种类似自杀似的方法来挽回败局,因此都会挑选敢死之士前往冲阵,毕竟只要你冲过去了,哪怕最后这仗打赢了,你活着回来的可能姓都不大,所以一般这种事都是安排那些判了死刑的囚犯去做,要么就找一些精神不大正常的家伙来干,宋庆属于后者,而且他还是自愿干这件事的。

    鉴于宋庆这人有前科,一直常伴皇太极左右的索尼顿时慌了,顾不得上下尊卑,先将自己马头往前带了带,遮住皇太极半边身子,这才回头劝道:“大汗,还是退兵吧,这次已经赚不少了,孩儿们回去足够过个肥年,不用跟这些明狗在城下拼命,我找俘虏的明军打听过,冲阵那个宋庆只是个百户,按照明人的说法,就是破皮滚刀肉姓子,一条贱命自己都不当回事,您跟这种小人物不值得较劲,若是真伤了大汗一根汗毛,把他剐了都不够赔的!”

    这人,竟然只是个百户?

    看着跃马提枪冲杀过来的宋庆,皇太极很愤怒,他一直都觉得这人既然如此勇猛无敌,甚至能和鳌拜较量,至不济也要是个游击,甚至可能会是个参将,谁能想到竟然只是个百户官,一种被羞辱的感觉充斥心头。

    可同时,他也再一次动摇了,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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