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颐窃谕桓鲅!V劣谖裁椿嵩谝黄穑兰扑党隼茨憧赡芑岵恍牛蛭易约憾季醯糜械愠丁N颐窃谝黄鸩⒉皇且蛭患忧椋膊皇橇角橄嘣茫看馐且蛭恢还贰!�
hat?因为一只狗?你确实不是在开国际玩笑?姜小狸一脑门的黑线开始起舞,心里想着,这家伙果然脑子有坑啊!洁癖就算了,居然还是个神经病潜在患者啊。
金攸宁转头瞄了她一眼,果然在她的脸上看到了预想中的表情,突然就笑了。笑完之后才觉得自己有些傻,但还是继续说了下去,“对,就是因为一只狗。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去我家看到的那张照片吗?就是我和一只狗狗的合影。”
姜小狸听到“狗狗的合影”时,眼里闪过一抹复杂的光,但她微微低着头,根本看不到她的目光。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好奇地问道:“你的意思是,你和白洛英在一起,跟那只,额,就是那只狗狗有关?”
金攸宁好似想到了什么有趣的回忆,唇边带笑,就像春天里的风,可以让人感受到他的好心情。他的声音依旧低沉,却带了少有的柔情,“对,之前告诉过你,那只狗狗是我十年前在外婆家附近的山里遇到的,但我当时没告诉你吧,我和那只狗狗相处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当时我上高中,整个暑假都待在外婆家,就是为了多看它一眼。我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金元宝,跟我一个姓,是不是很酷?可是,等我寒假再去外婆家的时候,金元宝就消失了,我去山里找过几次,都没有找到它。”
金元宝?你咋不叫金条呢,我感觉这个更配啊!姜小狸听到“金元宝”的时候,心里忍不住吐槽了一句,似乎这句话憋在心里许久了,终于能一吐为快一般。她十分嫌弃地摇了摇头,才问道:“那后来呢?”
金攸宁听到她的问话,再次陷入了回忆中,缓缓说道:“后来啊,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几乎快把金元宝忘了,直到几年后,我在大学里遇到了白洛英,当时她正牵着一只雪白的狗狗,看起来跟金元宝一模一样。就在那时,原本已经快消失的记忆,突然就全部复苏了。
我忍不住上前跟白洛英搭讪,就是为了摸一摸那只狗狗。那只狗是她家人带来的,看完她以后,就跟着家人回去了。为了得到更多的消息,我跟白洛英互换了电话,慢慢地就成了朋友。等我们熟悉以后,我才跟她打听了一下,那只狗是从哪里得来的。
白洛英说,那是家里几年前买回来的一只意大利狐狸犬,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金元宝是只意大利狐狸犬,我一直以为它就是一只普通的白色狗狗呢。无意中我又得知,白洛英家里买狗的那一年,刚好是我见到金元宝的那一年,具体时间又刚好是金元宝消失之后!”
姜小狸听完,嘴角微不可察地抽了抽,神色有些复杂,眼里闪着妖异的光,忍不住继续问道:“所以,你就断定,白洛英家的狗就是你认识的金元宝?为了接近你的金元宝,你就跟白洛英交往了?”
这不是妥妥地脑子有坑是什么!为了一只狗找了个女朋友,这个世界也太疯狂了吧?都说有些男人,会为了前女友或是心中的白月光,找一个类似的女朋友,也就是替身女友。但还从未听说,有人为了一只狗,找了个女朋友!
尼玛,白洛英要是知道这个真相,会不会哭晕在厕所里啊?估计再也不会纠缠他了吧,说不定还会拿个斧头砍死他!说好的因为洁癖才分手呢?原来你不愿意亲我抱我拉我的手,根本不是因为洁癖,而是因为你爱的根本不是我,而是我家的狗!
姜小狸脑补了一下白洛英知道真相后的反应,然后把自己逗笑了,好吧,白洛英以后要是再敢提以前的那点事,就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了!人不如狗什么的,杀伤力绝对五颗星!
金攸宁听到她的笑声,还有些奇怪,这有什么好笑的,哼唧了一声,才继续说道:“嗯,理论上可以这么理解。可当时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并不是很明白自己心里怎么想的,我还以为真的是情窦初开了。毕竟都二十多岁了,已经算是晚窦了。
人家都说,喜欢小动物的女孩子肯定有一个单纯善良的心,那时候我觉得白洛英肯定就是那样的女孩。两人在一起后,每到周末还可以见到金元宝,我觉得还挺满足。唯一的美中不足是,金元宝好像完全不记得我了,对我一点也不亲,哎,亏我对它牵肠挂肚的,它居然忘记了我,真真是个白眼狼。
至于我是什么时候发现,我并不爱白洛英的,大概是两人第一次牵手的时候吧。你知道的,我有洁癖,平时很少跟人接触,更别提手牵手了。当时我真的是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才鼓起勇气牵她的手,结果就吐了。哎,我果然还是不能跟人亲密接触。
白洛英也被我的反应吓了一大跳,她也知道我是个洁癖,但完全没想到会如此严重。当时她还开玩笑说,她连只狗都不如,我心里就想,额,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第一次牵手失败之后,我们并没有分手,白洛英说以后会好的,可以慢慢适应,一点一点来。
虽然当时我已经隐约发觉了自己的心意,我可能真的不爱她,但听她如此说,也就信以为真了。或许日子久了,真的就好了。谁也没想到,这一适应就是两年,最大的进展就是戴着手套可以牵手。哎,真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啊,都是一只狗引发的血案啊。”
………………………………
白雪(15)
“原本只是牵牵手也没什么大事,毕竟在大学里。爱情还是很纯的,可是我们刚刚毕业,事情就来了。我慢慢地发现,白洛英好像变了一个人,她似乎被外面那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诱惑了。她不在满足于那单纯到没有一个吻的爱情,对我也不像以往那般心平气和,两个人维持了两年的,额,应该算是相敬如宾吧,彻底破裂了。
可我还是存着私心,想着只要不分手,就可以经常看到金元宝。那时候我们还没有进北极星娱乐公司,在另一家娱乐公司,我是她的经纪人。原本我们的关系就有些微妙,两人都知道彼此不爱,却还是维持着表面的貌合神离。
直到我收到了她的艳照,虽然我也不知是谁寄给我的,但是看到的时候,忍不住就吐了。那时候我想,或许我们真的到头了。不管是为了金元宝,还是为了别的什么,我们毕竟在一起两年,就算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男女朋友,但也是朋友啊。我想着不能看着她往火坑里跳啊,所以我就找她谈了谈,想要劝她收手。但是结果并不如意,我非但没有劝住她,反而离她更远了。
她说,我配不上她,她已经是个当红明星了,我还只是个小透明经纪人,每天还要为了房贷拼命工作。她说,她做的一切都没有错,她是靠自己的努力得到一切,而我得到的一切都是托她的福,如果没有她,我就什么都不是,然后她就提出了分手。当时我反思了一下,好像确实是那么回事,只要我还是她的经纪人,她红了,我才能挣更多的钱,确实都是托她的福。
那件事以后我就辞职了,反正也分手了,她有她的选择,我劝也劝过了,该说的话也都说了,实在没什么留下的理由了。分手之后唯一的伤感是,以后都见不到金元宝了。辞职以后,我就成了无业游民,虽说家里可以支持我,但我都成年了,怎么好意思靠家里。
原本以为,不就是重新找工作嘛,有什么难的,是金子到哪里都能发光嘛,结果,等我离开才发现,我竟然变成了一坨屎!后来才知道,白洛英每次上节目吧,总爱扮苦情,娱乐圈嘛,是个明星都喜欢扮可怜,博取观众同情,只是没想到她竟把我卖的那么彻底。
在白洛英的添油加醋里,我就成了十足的渣男,那段时间真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啊。因为我心中有愧,毕竟那两年我确实没有爱过她,浪费了她两年大好青春,所以我什么都没反驳,就当是对她的补偿了。如果她能因此更加红的话,我也无话可说,爱咋咋吧。
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却突然收到了北极星娱乐公司的面试通知,那真是久旱逢甘霖啊,其实我还挺感激我们公司的,真的,就算只是个小小的经纪人,也心满意足了,总比失业好吧。可惜,还真是冤家路窄,我刚刚进了公司没两天,发现白洛英也跳槽了,刚好跳到了北极星娱乐公司!
我一度以为,这是多大的仇多大的怨啊,除了没有爱过她,也没做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