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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眼一看,洗手间的镜子里,一个喝得有点高的汉子,半敞着胸,已是步履有点不稳地走到了自己的身后,正恶狠狠地盯了自己一眼!
不是这个人表现有多么的异常,而是百里云生从他这一盯,感觉到一股那种习惯性的警觉之中饱含着的凶恶之气,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就仿佛这人身上带有天然的血腥一般,这个人一定杀过人。
百里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一个外表平平无奇的人产生这种观感,他下意识里,就是下了这种定论。
但现在他眼前并没有出现黑白异象,他低下头,继续洗刷着他的碗筷,不过这一眼过后,这个人反而给他一种有点熟悉的感觉。
百里可以肯定自己从未见过这个人,那熟悉的感觉又是从何而来?他不由又抬头看了看。
便在这时,那人走进了卫生间,反手掩上了门,门的边上露出几根手指。
百里云生的瞳孔遽然缩紧!
是了,是这右手中指第二节上长着的一颗“红斑狼疮”,难怪会这么熟悉。
“红斑狼疮”盘状红蝴蝶疮好发于面颊部,主要表现为皮肤损害,多见于15―40岁女性,所以在男人身上见到是比较少见的,尤其是长的部位奇特,就象是红色的纹身一样,因此会给人的印象比较深。
此刻随着这颗“红斑狼疮”的出现,百里终于想起,这家伙就是当日抢劫商场的三人之一,当时自己站在路中,被一枪把敲晕,那拿枪的就是这个手上长着“红斑狼疮”的家伙。
而随着这个重要记忆线索的出现,黑白的世界随之降临。
半晌之后,画面完毕,百里恢复正常,已是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浸出而不自知。
这一次他所预见到的,居然是六条人命的血案,时间就在三点半,正是夜市大部份人散场的时候。
他草草地洗刷完碗筷,端着碗筷往“和记烧卤”走回去。
路过大排挡的时候,他不露声色的瞅了一眼最左边的那张桌子,果然还有另外两人正在和三个推销啤酒的小妹投色子。
这三个小妹玩得兴高采烈,浑然不知三个小时后这里将会发生一起震惊全市的蒙面抢劫外加奸污杀人的戏码。
百里并没有打算报警,这种人渣让他多活一分钟都侮辱了人这个名词,那么唯一的一条路就是自己解决。
放好碗筷,推醒老板的舅舅老刘之后,百里就快速的回到了宿舍,宿舍在距离店面有两条街,那怕是走小路也花掉了他二十分钟。
看了看时间,十二点半,今天大家都累得象只狗,同室的人都已是酣然入睡,百里借故下铺小张压到了他的洗换衣服将之推醒,然后拿出准备在手中的衣服,等他一转身又模糊睡着之后,这才又出了宿舍。
百里行走在小巷的阴影里,疏疏落落的有几盏昏黄的街灯,他小心地贴着墙蹑行在黑暗里,避开那些老旧的天眼摄像头,初秋的深夜已是凉意不浅,但他的胸中却是充斥了一种被烈焰填满的焚烧感觉。
他忽然觉得,自己好象找到了前路的明灯,虽说他救下算命先生的时候就定下了替人代死的目标,但具体该怎么做,他很是茫然,现在,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他每走一步,都精确得用尺子丈量过的一样,不紧不慢,用了正好二十分钟,来到“和记烧卤店”的后门,用前面从老刘身上顺下来的钥匙打开后门。
从店里取出两把刀,一把是生铁剔肉尖刀,造型有点象传说中的鱼肠剑,其薄无比,剥皮剔肉极尽灵巧。
另一把是的大号生铁斩骨刀,这种刀锋利无比,每天要斩上百十的骨头都不见半点卷刃,比现在的不锈钢刀好用多了。
两把刀都是黑黝黝的生铁所铸,在黑夜之中很难发觉。
还推出一部早已经放在门背后的自行车,预备作完事之后的跑路所用,在回宿舍的那种小巷子里,自行车比摩托车小车好用百倍,而凭借他规划好的线路,足以让他以常人望尘莫及的速度避开天眼摄像头回到宿舍,足以制造不在现场的时间佐证。
将自行车放置到预定的地点之后,百里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做,寻找凶器。
从预见的影象之中可知,这三人都是用的是贯用的散弹枪,而方才观察所见,三人身上并没有携带可隐藏大件物体的包包,这也是百里并没有报案的重要原因。
对于这种杀人抢劫的惯犯来说,凶器就是他们持之横行的心理倚仗,必然就藏在视力可见,便于拿取的范围。
而对于惯犯来说,迅速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也是必不可少的。
并且这交通工具还要能载得下三个人,还要速度够快,必要时还可以在恶劣的环境之中逃窜,尤其是到了野外。
有了这些特征,要找到这东西并不难。
……
时至三点。夜市的客人已大多散去,大部分店子已是打烊。
“夜世界狗肉火锅店”作为这一带最大的夜市档口,收工总是要晚一点。
最左边一张台的三个客人看了看时间,可能是觉得尽兴了,三人相视一眼。
就十分爽利的结帐走人,那个手上长着疣子的汉子临走之前还有一个啤酒妹脸上拧了一把,说着等着,哥还会回来照顾你的。
一阵肆无忌惮的笑声之后,三人相继出门,走向了对面那条灌木掩映的小巷。
在小巷子边缘,停放着一辆外形老旧的黑色四驱越野车,只有真正懂行的人才能依稀看得出这是辆不起眼的四驱越野车,居然是与十年前沙漠拉力赛夺冠的车型同款,只不过外形已是改得面目全非。
心脏却是一个可怕的v9改型40t的发动机,号称“咆哮的怪兽”,凭借着澎湃的动力,以及加固过的躯体,这部怪兽多次助他们成功逃脱警方的追捕,是三人最可信赖的伙伴,他们的家伙就放在车子后箱。
………………………………
第19章首试刀锋
三人在“夜世界狗肉火锅店”里喝得着实不少,尤其是“红斑狼疮”,三人走近小车后,有两人慢里斯条地开门上车,“红斑狼疮”则是独自走到灌木丛边,拉开裤裆就哗哗地放水。
就在放得正痛快的时候,一条黑影似鬼魅一般的出现在了他的身后,一把捂住了“红斑狼疮”的嘴,然后迅速的在他的喉间一抹!
冰冷的剔肉尖刀刀锋掠过,这家伙立即发出了一声杀猪般的惨叫,由于初次出手不知轻重,刀口居然从喉头豁到了动脉,可以清晰的听到他的脖子上喷射出大量鲜血的滋滋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的惨烈。
“草,杀错了!”百里心中郁闷之极。
真的杀错了,他本意是无声无息地就将这家伙解决的,只是想不到什么都对了,就是杀人的手法错了。
他生平也不过是小时候在村里经历过几场寻常的斗殴而已,杀人这种事情当然是完全没有做过的,而且事业如意,谁没事会去想着怎么杀人。
因此事起仓促之下也只能从看过的暴力影片当中,模仿出这种悄无声息一击必杀的手段。
谁知电影上百发百中的手段到了自己这里却完全不是一回事。
当真是尽信书不如无书,试问平时那怕是抹了一只鸡的脖子,那鸡也会拼命扑腾个三五分钟才抽搐死掉,何况是一条大汉?
“救我!救我!……”
因此“红斑狼疮”尽管伤势惨烈,却并没有象百里期待的那样悄无声息地死去,而是嘶声凄厉的惨叫着。
更在濒死当中爆发惊人的力量,拼命地挥舞着双手,只一下就挣脱了百里的捂持!
若是红斑狼疮是经过严格训练的杀手,则会立即反扑将百里云生杀死。
好在他也不过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抢劫犯罢了,耳听得鲜血喷泉一样的声音,死亡的逼近使他浑身上下都被浸透在恐惧的冰冷之中。
因此他一面在凄声惨叫着救命,一面竭力的用手在堵着脖子上那个怎么堵都堵不了的伤口。
一开始就错了,百里云生立时想到一个字“跑!”
比起这些亡命徒来说,他的优势就在于以有备对无备,在有准备的正面搏杀当中完全不占优势。
所以百里云生在“红斑狼疮”呼号的一瞬间立即持刀就冲,他完全没有管正在挣扎的红斑狼疮,而是反手拿着刀子猛地扑向了正在进入车里的两人。
这两人此时一人已进入到车头,另一人正打开车门要往里钻,陡然听到“红斑狼疮”的大叫,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