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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放过自己了。
对你来说,其实这个决定早就不重要了。但就是,我得放过自己了。
人如果一直抱着回忆,是熬不过冬天的。冬天太冷了,我没办法继续想你。记忆里的那个你真的很好很好,那我就放在记忆里。
记得你埋怨的样子,记得拥抱,眼泪和不知所云的争吵。但忘记你。不知道十一月会不会对我好,但没关系,我决定对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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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最新一期的《透明人》,papi酱有两个问题的答案印象很深刻。
一个是姜思达问她,你为什么想当老师,papi酱很害羞的笑了一下,因为老师有寒暑假。一个是姜思达问她,那你成为你想成为的那种人了吗,papi酱说,没有,远远没达到。
其实这也是困扰普通人一生的两个问题吧。
一个是如何接受现在的自己,ok,我就是长得一般,有梦想但不够努力,喜欢刷微博忍不住熬夜的普通人,但我想变好的。一个是,自己和想成为的那种人之间隔着一条过不去的河。
原来也被这两个问题死死困扰着,进一步就会演化成自责和自我厌恶。外界投射的不好的反馈更会加剧这种感觉。
“我怎么那么平庸啊,我天资平平,长的也不好看。我还有什么?”
但后来说服我接受的,是姜思达说的一句话:“大方一点,浪漫一点。”有点像papi最后在视频里回答的那个问题,成为不了怎么办呢。
“那就接受这个。”
不是没办法的选择。而是大方一点,浪漫一点,接受现在的自己。
换一个视角去看这个世界,一边努力成为想要成为的那种人,一边拥抱自己。一切就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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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很多事没有来日方长,很多人只会乍然离场
“大张旗鼓的离开其实都是试探,真正的离开是没有告别的,从来扯着嗓门喊着要走的人,都是最后自己把摔了一地的玻璃碎片,闷头弯腰一片一片拾了起来。
而真正想离开的人,只是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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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或者成为家人,或者成为朋友,或者成为伴侣,亦或者是形同陌路的陌生人。遇见真心喜欢的人,你出声挽留,他们或是留下,参与你的生活中,伴你左右。
或是挥挥手,给你一个背影,转身离开。碰到潇洒的人,竟连个背影也不曾留下,只给你放下一封信,然后不知所踪。
更多人的人,走的时候毫无声息,正如他们来的时候一样,云淡风轻,不带走一片云彩。除了你记忆里还有这个人的痕迹,其他的,再难觅其踪。或许在多年以后,你的大脑也自动清除了他曾经来过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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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你别来找我!嘭…”说完这句话小乐就摔门走人了。
可是北京深秋的夜晚还是挺冷的,而且小乐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衣,除了手机什么都没有带,没走几步路就被风吹的瑟瑟发抖了。
小乐以为他会追上来,可是他并没有。
他们在一起三年多了,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中间有过几次吵架,每次吵架小乐都会拖着我们去喝酒,一边喝一遍抱怨他。除了口头上说,朋友圈空间微博什么都会跟大家说:老娘分手了!老娘不和他过了!
可是当他找她和好后,小乐又会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那样和他卿卿我我。
这种分手的情景剧几乎每几个月就会来一次,我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就当是小两口的生活情趣。每每我们劝她别那么闹的时候,她却笑眯眯的跟我们说,我就跟他闹着玩呢,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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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后来,事情发展的好像有点出乎我们的意料。渐渐地,小乐只会找我们出来喝酒,开始说他变了,变的不在乎她了。还说她闹,像小孩子一样幼稚长不大。电话选择性的接,消息看心情回,说几句喝一杯哭一场。我们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也只是淡淡的说,麻烦你们送一下她,我这边有点急事腾不开手。于是她酒醒后看到我们,又跟我们说没事,他们会好好的。
我们也曾经暗示过他,小乐对他已经有点失望了。他也只是笑笑说,没事,她就是这样,爱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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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一天,我收到小乐的消息:我出去一段时间,别担心我,回聊。
几天后,他找到我们,向我们询问小乐的下落:
那天他回家后,发现地板干净的看不到一根头发,碗筷都刷的干干净净的,垃圾桶也是空的,阳台上有洗过的衣服,床单被套都是新换的,衣服收拾的整整齐齐的,锅里还有热腾腾的他爱的饭菜,很香。
正当他想好好向小乐道歉的时候,发现她不在了。过了一个晚上,小乐还没有回家。他没有收到小乐的夺命连环call,也没有发现微信有她的新消息,他的卡他的钱他的车钥匙都安安静静的躺在桌面上。
她就这样走了,悄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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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疯了似的找小乐,终于在小乐最喜欢的马尔代夫找到了她。可是小乐没有跟他回来,因为她对他的失望已经够多了,已经多的装不下溢出来了。
再后来,他找了另一位女孩,每一次女孩出门的时候都亲一下,像是在呵护最珍贵的宝物。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真正要走的人,吝啬得连说再见都觉得是浪费时间。而那些嚷着说喂我要走了还一步三回头的人只不过是想你说一句,留下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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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姑娘,你这么拼命,不是为了嫁给他
八点档爱情剧里女追男的戏码无非死皮赖脸、一哭二闹三上吊,为了跟他在一起,脸面自尊统统被抛到脑后。也许,你会认为,一生总得有一次,为了一个人抛弃一切。
可是,姑娘,你想过没有?你爸妈把你捧在手心里呵护了几十年,不是为了让你为了一个男人这样糟蹋自己的。你那么拼命地把自己变得完美,不是为了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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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文文从小就是那种扎在人海里就完全找不到的最普通的平凡人,没有姣好的面容,魔鬼的身材,甚至连学习成绩都游离在合格线。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谁能想到,后来的她,考上重本大学,成为校园里女神般的人物呢?
而这一切,都在她遇到初三遇到了陆琉的那一刻开始改变。
陆琉不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至少在文文遇到他的时候,不是的。其实,文文自己也不知道陆琉到底哪里吸引了她,毕竟,陆琉跟帅实在搭不上边,最多算是阳光大男生。以她那看到一个帅哥就换一个男神的“花心”性格,竟然整整三年高中,眼里只有那么一个人。对于这一点,她不止一次表达过她的震惊和不可思议。
但怎么说呢,有些人,说不出他哪里好,但就是谁都代替不了,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目光正追随着球场上运球的陆琉。那是第一次,我看到爱情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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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说过:喜欢一个人,就会变得很低微,甚至低微到了尘埃里;但内心却是欢喜的,在尘埃里开出花来。自卑如她,从不敢在他面前表露半点情绪,整天以好朋友的身边跟他打打闹闹。
但其实,没有人知道,她变得格外关注成绩榜单,然后默默地计算着自己与他名次的距离;把所有跟陆琉亲近过的女生都拉入黑名单;因为他一次不经意的说想要找个低于一米六的女朋友,就再也没有穿过增高鞋。
青春是多么美好啊,能够肆无忌惮的在心里偷偷喜欢一个人。因为年轻,所以无所畏惧,所以,在终于可以跟他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的时候,在毕业典礼上,文文终究还是说出了那句: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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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并不是那种我喜欢你的时候,你刚好也喜欢我的美好结局。
陆琉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等你体重在90斤的时候再来找我吧。那时候,她心里除了难过,剩下的唯一念头就是,他既然这么说,说明还是对我有感觉的,那我就努力让自己配得上他。那时候的她多傻啊,傻到每天节食伤害自己的胃,傻到看着他身边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也依然坚信他们会在一起。
“你知道吗?今天陆琉对我说,我们在一起吧,我终于还是等到了这一刻。可是,我没有喜极而泣,而是突然觉得好累好累啊,现在的我,追上了他的脚步,然而,我好像已经忘记了为什么要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