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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刚到城主府,在正厅里屁股还未坐热,楚风连同数名偏将从外面走了近来。
其中一名偏将拱手说道:“将军,刚才在城中搜查的时候,发现有件事情不同寻常。”
“哦?”陶华抬起头来,问道:“什么事情?”
“将军,城中只有男人,却没有女人……”偏将皱着眉头说道。
还没陶华说话,楚风噗嗤一声笑了,说道:“此事我知道。”
陶华看向史杰,疑问道:“怎么回事?”
由于不太好启齿,楚风一边说着一边琢磨着如何措词,他说道:“我军……我军的作风一直都是……不太检点,据说刚进入在江西时,奸淫妇女之事常有发生,所以,郡中各城的妇女都已迁徙到临郡了。”
“原来是这样!”陶华先是一愣,而后摇摇头,仰面大笑起来,说道:“我军军风军纪一向严禁,做出不法之举的只是些少数而已,楚将军尽管放心,我第三军团绝不会做出奸淫民女之事!”
楚风拱起手手,深施一礼,正色说道:“两国交战,不伤及无辜,善之善者,将军之品,令末将佩服!”
听闻他的夸赞,陶华又是一阵大笑,摆手说道:“诸位将军辛苦一天,也都累了,回去休息吧!”
“是!末将告退!”
众人正要离开,陶华好像又想起什么,叫住众人,说道:“我军虽然轻取四方城,但今晚的警戒不能放松,尤其是布置在城外的明哨、暗哨,必须得打起精神来,严防敌军偷袭。”
“是!将军!”
陶华把该交代的事情都交代完,放下心来,打发走麾下众将,然后令侍卫准备酒菜,在城主府内大吃大喝了一番,而后倒在坐塌之上,和衣而睡。
在陶华想来,这次入望风郡作战的任务应该是很轻松的差事,费不了多大的力气就能凯旋而归,今晚也不可能出现什么意外,毕竟己方已把四方城打下来了,占据城内,敌人来偷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可是,他预料不可能的事却偏偏放生了,他以为木军不会偷袭,而木军却真的打上门来了,他以为木军即使来也得从城外来,而木军偏偏是从城内冒出来的。
四更天,丑时。
陶华正在熟睡之时,耳轮中隐约响起阵阵的喊杀之声,而且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近。
陶华从睡梦中苏醒过来,他躺在塌上愣了片刻,紧接着身子一哆嗦,像是被人踩了尾巴似的从塌上蹦起,睡意全无,他光着脚,三步并成两步,走到房门口,将门房猛的一推,举目向外一瞧,好嘛,只见外面红彤彤一片,偌大的代云城,四处火起,火光冲天,冷眼看去,似乎整座城池都被点着了。
正在陶华还未搞懂这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两名侍卫架着一名浑身是血的偏将急匆匆跑来。
到了陶华近前,那偏将把搀扶他的两名侍卫推开,没等说话,鼻涕眼泪先流了出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颤声哭喊道:“将军,大事不好,城中百姓皆为木国伏兵,敌人趁夜偷袭,我军准备不足……城中现已都是敌军,将军快跑吧!”
“啊?!”
陶华闻言,脑袋嗡了一声,险些当场瘫到地上,城中百姓皆是木军乔装改扮的?这……这怎么可能?木军不是埋伏在望风郡的西面吗?怎么会在四方城内?
直到这个时候,陶华还未意识到自己已经上当了。(未完待续。。)
………………………………
第二四九章 合战楚风
正在他膛目结舌,久久反应不过来之时,耳轮中就听咚的一声闷响,城主府的府门被人从外面硬生生的撞开,紧接着,一群身着百姓服饰的木人从外面冲杀近来,为首的一人,身穿金军将领的盔甲,不是旁人,正是刚‘投奔’第三军团不久的楚风。
冲进城主府内,举目前望,楚风一眼看到傻站在台阶上的陶华,他将手中的佩刀向前一挥,对身后的众木军大吼道:“敌军主帅在那!兄弟们,随我杀,斩下敌将的狗头!”
“杀――”
楚风率领的木军一拥而上,直向陶华扑杀过来。
这时候,陶华的侍卫队纷纷迎向敌人,与楚风率领的木军在城主府内战到一处。
现在的四方城,岂是一个乱字能形容,到处都在着火,到处都有残酷的厮杀。
装扮成百姓模样的木军足足有五万余众,散落在城中的各个角落,布下了天罗地网,对金军展开了血腥的杀戮。
许多四散军团将士听到城内乱了,刚从营中冲到大街上,连敌人的影子都未看清楚,便被埋伏在暗中的木军射成刺猬;另有不少金军还在营帐里熟睡,糊里糊涂的被冲杀进来的敌人砍掉脑袋。
六万人的第三军团,被乔装成百姓的木军杀的措手不及,毫无章法,乱成一团,死者、伤者不计其数,整座四方城,一时之间竟成了第三军团的地狱。
且说城主府内,陶华看到楚风带头来杀自己,终于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他冲着混战中的楚风怒吼咆哮:“楚风,你这卑鄙无耻的小人、狗贼,竟以诈降来欺辱本帅……”
“哈哈――”
战斗中的楚风大笑。说道:“陶华你听着,本将生是木国人,死是木国鬼,即便粉身碎骨,也不耻做卖国求荣的叛贼!陶华,你已陷入我军重围。若是投降,或有一线生机,若想反抗到底,这就是你的榜样!”
说话之间,他手中佩刀光芒四射,刀阵旋风释放出来,挡于他正前方的五名侍卫被刀阵旋风斩扫了个正着,五名侍卫,连人带铠被绞成肉泥。
“啊――”
陶华气的肝胆欲裂。咆哮一声,抽出佩剑就想冲下去与楚风拼命。
他身边那名负伤的偏将急忙把他拦住,急声道:“将军不可冲动,快从后门走吧,再耽搁……恐怕想走也走不了了……”
他话还未说完,从侍卫当中杀出一条血路的楚风提刀一步步走上台阶,冷冰冰地说道:“现在想走也来不及了!陶华,要怪就怪你自己选错了主子。犯我国境,杀我国民。尔等金贼,死不足惜!”
“将军快走!”
生死关头,那名偏将也豁出去了,猛的一推陶华,然后拎起战刀,强忍着身上伤口的疼痛。大吼一声,抡刀向楚风扑去。
看他直挺挺的扑向自己,楚风冷笑出声,身子向下一低,轻松避开他的锋芒。
偏将是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扑杀。楚风把他让了过去,他直接跌落到台阶下,身子翻滚,轱辘出好远。
楚风看都未看他一眼,继续一步步的登上台阶,向陶华压过去。
那偏将从地上爬起,怒吼一声,运起浑身的冥气,在楚风的背后释放出刀阵旋风。
无数的气流由偏将体内生出,由下而上的袭向楚风的后背。
后者眼中精光乍现,沉声喝道:“金狗找死!”说话之间,他身形高高跃起,从台阶上倒飞下来,避开刀阵旋风的同时,人已下落到偏将的头顶上方,人未到,刀先至,佩刀借着下落的惯性,立劈华山的猛砍下来。
偏将来不及躲避,重伤的身体也没有躲避的力气,他只能硬着头皮横刀招架。
“当啷啷――”
随着一声刺耳的脆响声,偏将手中的大刀被震飞出好远,而楚风的大刀落势不减,正劈在偏将的脑门上。
“咔嚓!”
强横的一刀,也是致命的一刀!那偏将连声都未吭一下,整个人当场被佩刀从正中间豁开,活生生的被劈砍成两片。
“哎呀――”
眼睁睁看着同袍兄弟惨死于楚风之手,陶华又悲又愤又恨,人几乎已陷入半疯狂状态,他不顾身边侍卫们的阻拦,提剑向楚风冲去。
陶华虽是经久沙场的将领,但冥武却很一般,他所会的那点冥武在楚风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他冲上来的快,飞出去更快,只不过是被楚风一脚踢飞的,若非他是第三军团统帅,还有些利用价值,楚风攻出的恐怕就不是一脚,而直接是一刀了。
即便如此,楚风的重踢也让陶华承受不了,他跌落出好远,躺在地上,蠕动了几下,接着哇的一声喷出口鲜血,然后艰难的坐起身,看向楚风,双眼在喷火,眼角却渗出血泪。
见对方提刀向自己一步步走来,陶华不由得仰天哀叹:自己纵然跟随窦博一百年,也不可能变成窦博啊!若今日是窦博将军在此,第三军团何至于会有此惨败?
死就死了吧!有此惨败,自己还有何脸面回去见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