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时候,贝茨摩尔终于发挥了他的用处,作为佣兵的他经常要露宿街头,所以也掌握了野外求生技巧,比如现在,一团温暖的火焰就燃烧在三人中间。
斯坦尼斯搓了搓身体,想让自己暖和点,不过搓到最后他觉得身体越来越痒,随后他索性捞起袖子疯狂的挠起手臂,仿佛要将皮肤挠下来一般。
“阁下!”罗蒙学士看到不对劲,立刻大声阻止他。
斯坦尼斯反应过来,他停下手中的动作,开始明白那名黑武士的皮肤去哪了,他是活活的将自己的皮肤撕了下来!
而一旁的贝茨摩尔却在一旁默不作声,这只是被黑甲附身的开端。
斯坦尼斯觉得说点什么以转移皮肤之下被蚁虫撕咬的感觉。
“罗蒙学士,没想到你还藏了那一手,能够使出那么强大的魔法。”他将话题又转移到了那一夜,在尸潮围城那千钧一发的时刻,老头突然施展强大的法术救了他们一命。
老头子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胡子,“哪里,哪里,比起我的老师来说我还差的远呢。”
“不要谦虚吗!为啥你一直不肯显露出来?”
“在我的妻子死后,我就再也不使用魔法,专心当一名学士了。”罗蒙学士的眼神变得黯淡。
“那可真是可惜。”斯坦尼斯嘴上这样说,但也能理解,确实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人死在自己的面前,哪个人都会感到绝望放弃力量。
“不过我看当时你用了不止一种的魔法?”斯坦尼斯偷偷用手挠着屁股已止痒。
“是的,我用了元素魔法中的雷系闪电霹雳和土系傀儡屏障。”
没想到这个老头这么厉害,斯坦尼斯决定以后再上战场不会将老头赶走,也要让他上来压阵。
“好了,阁下,不要再聊天了,早点睡吧,我们明天再赶一天路估计就能抵达学城。”
斯坦尼斯表示同意,全身痒到受不了的他希望能够在梦中再遇到萨莎的灵魂碎片给他发出强大的能力,用来给他止痒
深夜中,被尿憋醒的斯坦尼斯从梦中惊醒,看起来那个女人果然在梦中帮他挠痒,现在的他除了冷以外并没有别的负面状态。
不过借着篝火的些许火光,斯坦尼斯发现只有罗蒙学士还在被窝里打着呼噜,贝茨摩尔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他有点茫然的站起来,发现不远处的水塘边有一个黑影在背对着他。
看起来那应该是自己的步兵队长,可是他大晚上不睡觉站湖边上干嘛?思考人生也不用挑这个时间吧!
斯坦尼斯蹑手蹑脚的走过去想要偷窥他到底再看什么。
但是贝茨摩尔已经发觉他并慢慢转过身。
此时,这名一切过往都是空白的男人双眼也燃起红光。
“那么,现在该讲述我的故事。”
“你是杯子猫?”斯坦尼斯想说点什么来缓和现在不那么友好的气氛。
贝茨摩尔没有说话,他只是将那把包裹在老旧剑鞘中的剑拔出。
诡谲的蓝光在黑暗中绽放,斯坦尼斯忍不住遮住眼睛,当他再睁开眼睛时,无数白色的如同蒲公英花蕊一样的星辉漂浮在他的身边。
“这是?”斯坦尼斯好奇的拨弄了一下离他最近的白光,但是它却像是有生命一般躲过他的手继续游荡。
“这是灵魂。”
一个斯坦尼斯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响起,低沉的让人如此心冷。
………………………………
第二百四十二章 斩魂师
一“这就是灵魂吗?它们现在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斯坦尼斯还是第一次如此亲密的接触人类的灵魂。
贝茨摩尔没有回答他,似乎并不想向他解释什么科学原理。
“这是第九百八十六个。”
他又说了一句斯坦尼斯完全听不懂的话。
虽然明知道对方再掉自己胃口,但是斯坦尼斯还是老老实实的问道:“什么986个?”
贝茨摩尔爱怜的用手指尖划过剑刃,原本漂浮在空中的白色灵魂一下子就被这把剑重新吸收,他抬起头,双眼中按捺不住兴奋之情。
“再斩杀十四个灵魂,我将能完成我的复仇。”
斯坦尼斯突然想到之前那名军团长汉森在酒宴上所说的话,如果这把剑只要斩杀满一千个灵魂,就连神都可以弑杀!
难不成那时这个当做笑话的醉话是真的?
“不要开玩笑啦!这把剑要真是那么厉害,还剩下14个灵魂你随便找点路人就可以充数了,到时你岂不是就已经天下无敌何必还跟在我后面混呢!”斯坦尼斯假装不在意的摆摆手准备回去睡觉,虽然他的心中的不安感极其强烈。
“站住!”贝茨摩尔竟然命令道。
斯坦尼斯停下脚步,还没有人敢对身为领主的他态度如此倨傲。
不过他还是转过身,随后贝茨摩尔又开始讲起自己剑的来历。
“这把剑越到后面所要吞噬的灵魂邪力也越要强大,一般的灵魂已经满足不了它,唯有极恶之人的灵魂才能满足它的胃口。”
斯坦尼斯心跳加速,他终于知道这家伙为何总是出去为民除害,也明白对方果然不怀好意。
“而现在你的灵魂充满了黑暗,正是它所需要的。”
怪不得这个一直旷工的家伙这次要执意前来,原来他已经盯上了自己被感染的身体,见识过他手段的斯坦尼斯可没有信心当他的对手,这家伙不仅招式暴力到惊人,甚至还能凭空发出虚闪!对于这种二次元才有的技能,斯坦尼斯表示自己拿头也打不过啊!
“但是,仅仅为了一个灵魂就夺取你的生命那就实在太愚蠢了。”贝茨摩尔抬起头,他的红瞳熄灭了下去,“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会被他主动选择,成为他的先锋?”
这家伙果然知道很多!只是一直憋在肚子里不肯说出来。
“你也和我一样,被黑水附身了吗?”既然话以说开,那就没有什么好隐藏的了。
佣兵点点头,“不同的是你是被神印选中,而我是向他乞求才获得这身盔甲和这把剑。”
“为什么?”斯坦尼斯没反应过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主动被这股黑暗力量感染吗。
“我要借助黑暗的力量向深渊复仇。”
斯坦尼斯张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没想到一个人为了复仇竟然能够绝情到如此地步,连灵魂都可以出卖。
“你也见过神印?”
贝茨摩尔没有说话,那么多年前黑水从他的皮肤表面钻入他的毛孔之中的景象还历历在目。
“我是来自三岛北部加列利的一名渔民,已经游荡在世间将近百余年。”
他终于开口讲述自己的故事。
斯坦尼斯没有为他如此的长寿感到惊奇,他知道那是成为黑暗傀儡所要付出的代价,被黑色的盔甲支配就要永远在世间游荡。
“原本我有一名妻子和两名孩子。”如同所有熟悉的复仇故事,都是因为家庭而展开。
“在那件事发生在七十年前,从我居住的村庄外来了一名流浪商人,他的外表十分俊美,就如同教堂中天使的画作一般,村里年轻的女孩都被这名美少年所倾倒。”
斯坦尼斯觉得那个所谓的美少年不简单。
“而在同一天,我在海岩底下捞到了一片好似雕像的碎片,它像是从什么印记上剥落下来。我将它带回家当做装饰品放在客厅里。”
神印的碎片!
“在随后的日子,一切事情都如流水般平静的发生着,我甚至还请那名少年来我家里吃过饭。可是突然一天,在我外出的时候,村庄没有任何原因就都被那名少年屠灭,除了我外所有人都是死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贝茨摩尔语气平静,仿佛就在说另一个人的故事。
“在我留着血泪迈步走进躺着我的妻子和孩子的房间里时,那枚碎片开始发出黑光像是呼应我的悲恸。从那天起,我就决定向恶魔复仇,即使代价是将灵魂出卖给另一个恶魔!”
“最后,我用自己的灵魂换到了这身盔甲和这把剑,成为为神印收集灵魂的斩魂师,在随后长达七十年的复仇与追逐中,我才知道原来那名美少年底下隐藏的乃是一只深渊主宰,祂一路前行着只为吞噬着灵魂。”
“什么!深渊主宰!原来他们不止一个。”斯坦尼斯想到新年前和罗伯特费尽全力再加上伊芙琳才封印一个虚弱的深渊主宰。
“是的,祂被称作这个世界至高的存在,但即使这样,我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