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斯坦尼斯瞬间明白为什么自己混的穷困潦倒,不只是手下白痴,连他这个家族都没有什么存在的价值,不会是闭着眼睛指定一个家族作为自己的敌人吧!
“不过既然他们是我们的敌人,那他们为什么没把我们消灭掉?”斯坦尼斯很好奇这个家族还能捱到自己降临,就凭昨天那些臭鱼烂虾,他相信任何一个有实力的领主想要灭掉他几乎可以说是朝发夕灭。
罗伯特连忙说道,完全不顾罗蒙学士的阻拦,“因为你的岳父啊!”
“岳父?”斯坦尼斯摸着脑袋思绪着,他的脑海里完全没有影响,如果有岳父的话,这里应该有个伯爵夫人啊,但出了面前这三个成天在眼前晃悠的光棍,他可以确定并没有妻子这样东西,除非这幅身体之前的性取向有点特殊。
“阁下,您别听他瞎!”罗蒙学士连忙岔开话题。“您还未成婚,哪有什么岳父!”
但罗伯特却不依不饶,“你都要迎娶未婚妻了,弗洛德侯爵难道还算不上老大的岳父吗?”
!虽然斯坦尼斯还没见到他,但光听这个名字,他的身体竟然不自然的抖动了起来,斯坦尼斯知道自己下意识的害怕了。
弗洛德侯爵在塔尼利斯公国,甚至在帝国都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虽然爵位不高,但他可是公国的东境守护,除了塔尼利斯公爵之外境内最有权势的人。侯爵今年已到了知天命的岁数,膝下有四名女儿而无子嗣,也就是说谁娶了他的女儿就有可能继承弗洛德家族的爵位,其意义显然不言而明。
“哎呀,我有一条这么粗的大腿可以抱,你们怎么不早说呢!”
斯坦尼斯喜出望外,他感觉自己要转运了,看起来命运之神并没有抛弃自己。
“可是,阁下啊,你曾经说过……”
罗蒙学士还没说完就被他粗暴的打断,“可是什么呀可是,我们都快穷的揭不开锅了,现在有一个这么强大的靠山可以依靠还不赶快贴过去!”
老人还想再说什么,但这次是被罗伯特阻止。
“还是老大看的开,知道那些什么情啊,爱啊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只有权力和财富才是最实际的,你要是成为弗洛德侯爵的女婿,可不要忘了我哦。”
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斯坦尼斯一点也不关心。
同时他心里想着,之前这个家伙也是的,有这么好的条件不加利用,虽然这个侯爵岳父是严厉了点,动不动就要杀这个灭那个,但只要哄了他开心,随手赏自己个百八十万现在也不会惨的缩在这个小城堡里。
“对了,我要娶的那个妞叫什么名字的,提示一下。”斯坦尼斯挥挥手,装作不经意的问道。
罗蒙叹了口气,因为之前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发过誓不会再提这个名字,现在又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
“阁下,她是弗洛德侯爵阁下的小女儿,安妮斯特弗洛德小姐。”
,斯坦尼斯摸着下巴检索着,嗯,这个未婚妻看起来还是自己的青梅竹马,哟,小时候还挺漂亮的,然后和自己一起慢慢长大,长大,长大……我勒个去,她怎么长大最后有三百磅重!!?
斯坦尼斯记得1磅相当于450克,也就是这个女人足足有270斤重,这哪里还是妙龄女郎,明明是移动的肉山吗!
虽然他对安妮斯特最后的记忆是一年前,但当时她丝毫没有减下来的趋势啊?
“我怎么会挑上这个女人作为自己的未婚妻!”斯坦尼斯不敢相信的摇着头。
“阁下,您忘记了吗,因为当时您的父亲再为您挑选新娘的时候,弗洛德阁下发话随便挑并且还将赠与等重的黄金作为嫁妆。”
怪不得,原来自己成为了死鬼老爹的牺牲品。
“那黄金呢?”斯坦尼斯最关心这个问题。
“早就被您的父亲拿去养情妇花光了!”
“靠,败家败的一脉相承,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子。”斯坦尼斯恨得咬牙切齿。
罗蒙学士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对了,阁下,既然你已经看开了这件事,我这里正好有一封信要交给您,是安妮斯特小姐寄来的,邀请您去参加后天下午举办的晚宴,她还在信上说期待与您起舞的时刻。”
一想到要和将近三百斤的大肉球翩翩起舞,斯坦尼斯就感到心有余悸,原本他想一口回绝,但转念一想这正好是拍岳父大人马屁的好时机,于是立刻应承下来,“当然没问题,给我回信说我回去,我想见我魂牵梦绕的小安妮很久了。”
当他最后一句话说完,也知道自己有点肉麻的过火了,他清了清嗓子,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般的说道,“好了,如果没有什么事,你们都给我出去吧,对了,罗伯特,你去厨房一样,让库克做点吃的给我,只要不是发馊的酸面包,什么都行。”
当所有人走完,斯坦尼斯好似严阵以待般将身上所有的骨头弄的咔咔作响。
面对一个‘超重型’未婚妻,他要使出浑身解数了。
………………………………
第十三章 乡巴佬领主
“你小子穿上华服看起来还不赖。”斯坦尼斯对着和他并排行走的罗伯特说道。
确实,换了一身新装的罗伯特终于从身上找到了一丝贵族的影子,终于恢复成他记忆里那个爬遍整个东境贵妇床的传奇之男。
不过这家伙好像只是汁男般的存在,只是为了解决那些饥渴的贵妇们一时之需,用完就被抛弃。
“哪里,哪里,哪比的上老大的英明神武。”这个时候,罗伯特还不忘反手拍他一个马屁。
虽然被小弟拍的美滋滋,但斯坦尼斯还是不禁悲从心上来,因为一想到自己那个未婚妻的体积,他就感到自己婚后生活的悲惨,至少女上式是体验不到了,这可比他现实生活中的相亲对象还不如。
这些奇幻世界里的贵族小姐不应该是白嫩嫩,香喷喷,连恶龙吃了都说好吗!
但是如果每个贵族小姐都长得像他未婚妻那样,也无怪乎巨龙喜欢吃她们,唯一的问题就是不要噎着。
两人骑马走了大约三个小时的路程,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弗洛德家族的主城――白黎城。
“喔!”还是第一次见到中世纪大城市的斯坦尼斯不禁发出感慨。
这座城市的外墙洁白无比,如同白玉雕彻一般,它不仅在夸耀城市的壮美,也像世间夸耀着其主人的财富。
“好雄伟的城市,如果放到现世光围起来卖门票就能大赚一笔吧!”
罗伯特当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只是默认斯坦尼斯又在间歇性抽风,“也对,老大,你都有一年没来了,这里确实有很大的变化。”
两个人边说着话边策马走向城门,当他们快接近城墙的时候,发现有一群卫兵站在那里,而他们所保护的是一名美艳到不可方物的少女。
斯坦尼斯咽了一口口水,这个妞可真是漂亮,和之前见到的那名女巫完全不分上下,只是美丽的风格不一样。
女巫是带着变幻莫测的狂野,而她则是天真无邪的活力。
鲜艳的红发在空中悦动着,正如同她那如火的红唇般引人注目,这个女孩浑身上下洋溢着清楚的气息,即使心情再低落的人只要看到她咬嘴唇露出的小虎牙就会瞬间感到心情愉悦,美丽,俏皮再带着点小狡黠,造物主又为世间塑造了一个完美的情人。
此时少女踮着脚尖,伸着修长的脖颈,似乎在眺望着什么人。
这么漂亮的女人可能在等什么高富帅吧。斯坦尼斯惆怅的想着,虽然他现在也是一名领主,但看起来在领主这个阶层中也是最失败的那匹人,就和现实中生活中一样。
正当他摇头叹息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个悦耳的女声在高声喊他。
“斯坦!”
一个嫩的能掐出水来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是谁在叫自己的昵称?他茫然的抬起头四下寻找着声源。
“斯坦哥哥,这里啦。”
斯坦尼斯终于找到了声音的源头,他惊奇的发现竟然就是那个被卫兵包围的大小姐。
“哦~~”他喔着嘴发出一声怪叫,兴奋的策马跑去,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能跟这样的大美女扯上关系。而且听她叫自己‘哥哥’,关系肯定不一般。但是如此正点的美女,记忆里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哎。
但是那些卫兵好像认识他,他们纷纷避让,将他放进,却将可怜的罗伯特拦在外面。
斯坦尼斯迫不及待的翻身下马,他凭着无数电影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