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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法剑-第4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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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五章 霸道横江湖 原是山野子

    墨尊,圣武林盟主,墨孤魂这是标配的墨孤魂的称呼,作者并没有自虐症,要将这些污秽的名词或者名词组合一再出现在笔下,也没有替这位武林大枭雄,江湖独裁者张目的意思。只是偶尔的会提醒读者,这是墨孤魂,贯穿这部已经过了百万字的人物,他的阴魂至今不得驱散,他的强横霸道,至今造就了武林的纷争厮杀。这个影响武林数十年腥风血雨,翻天覆地的武林霸主,拥有两面人格,既有英雄侠义的慷慨豪迈,也有流氓无赖小瘪三的睚眦必报,小肚鸡肠,多疑嫉妒,这种性格也是普通人物所具备的性格,只是放到这位武林强霸者身上的时候,显得更加水火不同炉,把两种性格的对立映照的皂白分明,更加的乖戾乖僻而已。如此的性格对于普通人,倒还没有什么,可是对于一个手握生杀大权,可以凭着一己喜好便可裁决别人生死的人,而且无人制衡,便必然造就他行事的颟顸和进而带来对江湖武林的巨大侵凌破坏,此举的意思是世上之人,尽是施恩望报的小人事实上施恩望报者绝对是小人,而墨孤魂此意虽然是其歹毒刻薄心思的流露,其实也未始不是一种愤世嫉俗,也是对世态人情冷漠残忍的无奈反动。

    这种想法当然不是墨孤魂凭空而来的心血来潮,更不是他坐在屋子之中揣摩人性的无常而无故生发而来的,乃是他自小受过这种施恩望报的教训。

    这教训对他是羞辱,是警觉,是残忍的血腥,也是他未曾踏入江湖之前,在世上所受教的生人第一课,这一教训至今使他仍然椎心泣血,每每思之,那情形,那场景,那话语,,依旧历历在目,依旧是天人交战,让其难以心安。

    他少年之时住在醴水之畔的墨羽村,父母以务农为业,虽然生逢所谓盛世,可惜盗匪横行,贪官污吏横征暴敛,虽然辛苦劳作,可也只温饱而已,这是中国数千年农家生活的常态,也是作者无法一笔带过的大人物之下的小历史。

    山间物产丰饶,水中鱼产富庶,可难逃皇王赋役苛捐,他父母都身体不好,农家人没有一副好身板,其家境之贫困艰难,可想而知。

    那时候墨孤魂还叫墨清风,他所住的山村,名字叫墨羽村,相传古时有一种黑色的大鸟常年栖息期间,加上他们都是姓墨的族户,所以此村称为墨羽村,到了墨清风记事的时候,这种大鸟已经绝迹。

    他母亲在他七岁的时候因为辛苦劳作落下的病根,一命呜呼,剩下他与老父相依为命。

    他的父亲因为常年耕作,人到中年,便已经看起来和六七十岁的人差不多,也落下了劳累伤症,咳嗽哮喘,一年四季,无时不有。

    只剩下这个叫墨清风的孩子支撑家业,多亏乡里民风淳朴,相互扶持照应,才能使得他爷儿俩不至于饥馑过活。

    他相貌威武,体格强健,性情颇为暴躁,但是人品正直,好打抱不平,心事颇重,不甘做一个乡间的野小子,喜欢独处胡思乱想,更喜欢说书艺人讲的三国和国朝瓦岗寨的故事。

    他八岁的时候,在附近的关帝庙里来了一个躲避尘世纷扰,武林仇杀的游方道人,墨清风见这道人背着一口剑,体态轻盈,眼睛湛湛有神。

    他知道这应该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因此爬到老道跟前,砰砰砰的磕响头,老道见他体格不俗,加上山间少年为人质朴,便起了收徒之念,教授了他一些武功根基。

    墨清风武学天赋奇高,虽然这道人不算是江湖中的厉害角色,可是武功根基颇深,乃是武当正宗的内家功夫。

    墨清风一两年间的纯熟无比,尤其轻功的造诣更是比这游方道人还要高明,他身处山村,本来山间行路便比其他人灵巧非常,加上武功长进,行走山间,飞腾跳跃,如履平地,虽然没有达到飞檐走壁的本领,可是在醴水之畔三五十里,也称得上后生可畏。

    后来游方道人离开了关帝庙,墨清风又是一个人默默蜷缩乡间。

    邻家族兄墨清良人品端正,为人和善,对墨清风犹如亲弟,墨清风也将他视为长兄,墨清良对他家颇为照顾,墨清良的妻子墨三嫂对墨清风父子更是亲和有加,家中缝缝补补,拆拆洗洗的事儿,多亏墨三嫂帮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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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六章 山间飞彩凤 千金何处来

    墨三嫂细腰如蜂,身材高挑,一张瓜子脸,秀眉弯弯,一双大眼睛里面尽是春水柔情,挽起袖子,便露出如雪藕一样的臂膀。

    她面色稍黑,可是不掩其清丽妩媚,乃是湘中灵山秀水孕育的女凤凰。

    三嫂虽然不施粉黛,可是其青春俊俏,使得墨羽村的一班后生,嘴馋心羡,心姿摇曳。

    都感叹墨清良娶了一房好媳妇,言下之意,便是自己无福消受这美貌佳人。

    可惜红颜薄命,墨清良一次上山打猎,被野兽袭击,跌下山崖摔死,结婚不过五载的小夫妻自此阴阳分割。

    墨三嫂自然伤心难过,可是公婆再堂,加上两个子女尚幼,她生性要强而善良,只有一力承担家务,偷偷咽泪吞声。

    是的,你看到的贫苦农家生活的情形在作者近来的笔下时常出现,而不是刚开始时候动辄王侯公卿之家,动辄大财主,土豪的大庄园里的灯火通明,笙歌达旦,美酒佳人,沉醉快活。

    那种游戏笔墨的文字,那种不真切且近乎夸张的豪富大贵的厅堂宅院,在渐渐的作者对于生活的体悟之下,便渐渐的回归到歌哭于山野乡村的农家生活,作者以为,这是一种真诚,一种对于读者和自己文字的真诚。

    作者笔下的农家,并非是诗人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脱俗,更没有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美丽,也没有留客杀鸡豚的富足。

    诗意人生与农家无关,与无病呻吟,吃饱没事的诗人为完善个人人格写就的农事诗无关,他们的所谓关心民瘼,在作者看来,乃是很伪善的。

    农家的生活,衣食堪忧,行人面有菜色,丰年稍可温饱,稍有天灾**,便是饿殍遍地,逃荒乞讨,乃是常态。

    孟夫子说的,乐岁终身保,凶年不免于死亡,数千年来的盛世下的黔首黎民,又有多少值得侥幸的岁月能够逃脱这种被圣人下了谶语一样的宿命呢?

    墨清风的幼年生活,也犹如云若从小的成长经历和生活情形,只是云若和母亲一起生活,墨清风和父亲一起过活而已。

    在赋税芜杂,改朝换代频繁,又要供奉子女玉帛给暴君和暴君的奴才们,加上农事繁忙,又被多子多福的观念压弯了腰的中夏农家,休养生息的压力已经近乎夸张,又有不断的摊派徭役的鄙野山乡,田地贫瘠,除却耕种死靠一条路,又有什么发家致富的门路呢?

    就算是粮食丰收,也会被一干无良奸商联合官家囤居积奇,他们个个中饱私囊,个个富得流油,可坑苦了辛苦百姓。

    所谓谷贱伤农,乃是盛世的常态,如此这样的盛世,在史家看来真是可堪颂扬,其实他们都是无心无肺的御用鹦哥而已。

    这样的压力之下,又有多少寒门能够一夜暴富,鲤鱼跳龙门也似的变成朱门豪宅之家,又有多少凭着辛苦经营劳作,真的能够锦衣玉食,高头大马的富贵大户呢?

    所谓一掷千金的富商巨贾,所谓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富家公子,所谓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销金窝生活,动辄几十万银子的赌局,一干无聊文人写来也好像快意非常,而且自得其乐。

    所谓辛辛苦苦的商人积累数十年的家业,抵不上窃国大盗,国之蠹虫们的亏空偷盗,够上百户人家吃上一年的口粮很可能被公侯之门给一顿蝗虫大嚼完毕,所谓一曲清歌一束绫,妖女佳丽缠头浇裹耗费不菲,那其实还是小焉者。

    这种贫者无立锥之地,富者田连阡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确是贵族富贾和贫寒小民的生活的鲜明对比的真实写照,无论什么朝代,都没有消失过哪怕分毫。

    动辄不问身家,便可挥霍千金,无赖儿郎们可疑的财富来历却被读者毫不关心,这样败家子的生活常态也的确是侠义吸引读者的常态。

    那是因为大多数读者在现实之中少见如此情形,在里的确可以满足一下意淫过瘾的意思。

    可是作者写的是一个乡间少年的生活的穷困窘态,只有本书的开头时候,我们的可爱的岳青君公子一掷千金,出手豪绰,自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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