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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人并不是一个死读书的人,那年头,科举也是刚刚实行,没有后世那么僵硬,他虽然不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谋略型人才,但是对格物致知相当有研究,尤其是对齐民要术之类的书籍,广泛涉猎。
他不是十分了解石壁上的内容,天长日久的研究下,也略有小成。
举人十分遗憾地发现,自己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或许一辈子只能以鼠面示人,心灰意冷之下,他又想自杀,于是中断了饮食,爬出了地洞。
结果刚出地洞,他就闻到了浓郁的血腥气,当时处于隋末时期,各地起义络绎不断,不少活不下去的人落草为寇,占山为王打家劫舍。他来的这片山林就很不太平,经常有人被劫道的杀死。
举人隐隐约约听到女人的抽泣声,他四爪着地,隐匿行迹来到声音的始发地,发现这里成了一片修罗地狱。
地面散落的尸体怕得有二三十具,一顶红轿孤零零的扔在一旁,唢呐,红绸散落一地。
这应该是来迎亲,那个披着红绸,脑袋被割了一半儿的倒霉蛋,可能是新郎,周围横七竖八的尸体,应该是他的亲友。
举人的心肠那会儿还是很善良,虽然他遭遇了不公,但还没有怨天尤人,只是责怪自己的运气不好。
他挨个去查探尸体,希望有活口,但是劫道的抢匪挺没有人性,还怕他们死不透,出首告他们,每个人身上又补了一刀,已经死的不能再死。
但是举人还是觉得挺奇怪,他明明听到女人的抽泣声,可是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从地上的尸体判断,抽泣的女人很有可能是新娘。
正当他想放弃,把这些尸体掩埋掉的时候,他又听到了一丝哭声,身为老鼠,他的耳力远超众人,循着声音,他来到了半公里以外的山坳处,看到几具女子的尸身,衣衫撕裂,生前都遭受过凌辱,死状甚惨。
这时候抽泣声又传来,只是很微弱。
举人首先看到一地撕碎的红色嫁衣。
然后看到一名模样俊俏的姑娘,她衣不遮体,下身处一片狼藉,混杂着红色的血和白色的粘稠,这应该就是新娘。
新娘双眼无神,仰天躺在地面,就像一具死尸,只是偶尔发出一两声抽噎声。
举人正在奇怪,那帮穷凶极恶的贼寇,为什么放过了她,这才发现她的腹部中了一刀,刀口不深,但是血液还在流淌,她离死其实只差一步。
举人怜悯心大起,幸好他从地洞出来时,拿了几样药品,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他掏出瓷罐,往新娘的伤口,小心地滴落了几滴透明粘稠液体,伤口很快就粘结。
他又往新娘的嘴里塞了一颗红色的药丸,她的脸上顿时有了血色,脉搏也强劲起来。
举人又为她推宫过血,激发药力,等她呼吸平稳,心跳铿锵有力时,脸上露出了笑容,总算把她的命从鬼门关里捡了回来。
新娘半晌后悠悠醒转,发现面前有一个鼠面人身的怪物,吓得连连尖叫,幸好举人面恶心善,见状匆忙离开。
新娘见夜晚降临,死尸遍地,周围鬼哭狼嚎,不由吓得簌簌发抖,她这时倒是想念起那个怪物,起码没有伤害过她,这时候举人又折返回来,他找了几棵野生茯苓,递给了新娘。
见他没有恶意,新娘放到嘴里咀嚼,味道淡淡的可以饱腹。
看着举人挖坑,把死去的人一一掩埋,新娘渐渐的没有那么害怕,反而望着他瘦弱的脊梁发起了呆,嘴里的茯苓,隐约带出一丝甜味儿。
当天晚上,他们两个人开诚布公的谈了起来,举人这才知道,新郎是隔壁村子富绅黄景的独苗,新娘也是邻村一家富户的千金,两人门当互对,倒也般配。
没想到结亲时,轿夫与当地的贼寇相互勾结,血洗了新郎,又强奸了她。
现在新郎和新娘的家人,举着火把已经寻到了山脚下,举人希望新娘能跟父母回去,但是新娘只是摇着头哭泣。
当时的世俗礼法,虽然没有宋朝和明朝那么严苛,但是女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如果得知她被人奸污,浸猪笼都有可能。
举人也明白这些事理,见她实在不愿意与父母相认,便偷偷留下杀人者轿夫,这一明显线索,然后带着新娘偷偷潜回地洞,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天长日久,日久生情。举人怜悯新娘的遭遇,新娘仰慕举人的才华,两个同病相怜的可怜人,在地洞中草草的举行了婚礼。没有媒妁之言,没有父母之命,没有嫁妆彩礼,有的只是一腔真诚,和两颗抱团取暖的心。
第二年,他们爱的结晶诞生了,是一个正常可爱的男婴,他们欢欣鼓舞,把小家伙照顾得无微不至。
他们认为苦难的日子已经结束,没想到这只是悲惨命运的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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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出首妖人
“或许厌烦了日复一日,像老鼠一样躲藏在地洞,也或许婴儿的诞生,让新娘更加思念父母,她特别渴望带着孩子,回娘家看看。
一方面是举人太年轻,不懂得世间险恶,人心叵测。
另一方面则是他不希望,婴儿生长在潮湿阴暗的地洞,只在夜晚或者天气情况不好的情况下,才露出地面,呼吸上面的空气。
而且长时间见不到阳光,对婴儿的视力也不好,也不利于骨骼的生长。
新娘就是由于长时间生活在地洞,身体抵抗能力弱,生孩子时差点死于难产,幸亏举人对玄黄子鼠所的研究,越来越有心得,这才保得母子不失。
所以新娘提出要回娘家看看,他也没有太反对,反而积极准备起来。
这处玄黄室子鼠所并不缺乏金银珠宝等世俗财富,反而堆积很多,他运用所学的知识,制作了一张人皮面具,尽管样子很粗糙,但起码他能以人的面目,重新回到这个世界。
举人还是长了心眼,他戴着人皮面具,偷偷潜回附近的小县城,买了绫罗绸缎,糕点糖果,以及许多生活用品,然后又买了一辆马车,把物品偷偷运回地洞,夫妻两人打扮得焕然一新,连小婴儿都在吮吸着糖果,一家人高兴地笑了,苍白的月光,照射在他们兴高采烈的脸上,喜气中多少掺杂着悲凉。
赵家村当地的富户赵典今天喜气洋洋,一年前,他认为被劫杀死的苦命女儿,现在重新回来,还带回了他们的外孙,以及一个打扮体面,非常有钱的富商,整整给他们送了一车的彩礼。
女儿解释,她当时遭劫杀,幸亏遇到富商相救,才逃得性命,因为富商有笔大买卖,急赶时间,来不及同家人禀告,所以拖到现在才回来,其间他们相爱,私定终身,现在回来补办婚礼。
赵典很激动,他在当地也算富户,但是这位名叫冯世纶的富商,一出手就送给他一把刀柄和刀鞘用黄金打造的短剑,上面还镶嵌着琳琅满目的宝石,他对宝石的价格所知有限,但是黄金足以把他整个家都买下来。
给他丈母娘的礼物也很贵重,一面鎏金的铜镜和两只羊脂白玉的手镯。
对其他的亲戚也出手大方,最次的都是一枚金子打造的发簪。
这么贵重的礼物,把整个赵家村都整懵了,出手这么大方的姑爷,起码整个县城都没有听说过,整个村子都洋溢着一股其乐融融的喜气。
可惜好景不长,邻村黄家村的村长黄景,一听说他那未过门的儿媳竟然活着,而且还改嫁他人,想起自己英年早逝的儿子,不由怒火中烧,带领着剩余的三个儿子,前往赵家村闹事。
一开始赵典觉得自己理亏,毕竟新婚时新郎死了,新娘却远嫁他人,道理上他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另一方面黄景的三个儿子都不是省油得灯,在村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跟地痞流氓一样,尤其是大儿子和附近几个村的地痞混子都有勾结,拜的老大更是县城中的一霸,鹰扬武馆的馆主金眼雕周铭。
他家老四之所以新婚时遭人劫杀,同他们平时飞扬跋扈得罪了很多人,也不无关系。
看到新娘赵婉儿抱着婴儿,同一名面容平庸但雍容大气的男人,一同走出来时,黄景的眼神闪烁着豺狼的光芒,他当即鼓动自己的三个儿子前去抢人。
赵典当然不干,两位曾经的亲家,公开撕破了脸,上演了一副全武行。
黄景的三个儿子,都曾在鹰扬武馆学习过,虽然被酒色掏空了身体,但是对付三五个庄稼把式的村民,还是轻而易举,仅仅三五个回合,地上便躺满了呻吟打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