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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火乌波破坏的树很快就会长出来,这里的树成长的非常快不到一年这里又会恢复成森林。洛克也就不在意了,今晚他就躺在马路上过了一夜,那群乌波也没有再来找洛克的麻烦。
两天后,周围的景色从杂木林变成了成片成片的苹果林。现在是初秋,第一批苹果已经可以收获了,苹果树上挂着鲜红的苹果,看上去令人垂涎欲滴。
还没到吗。鸭子有些不耐烦,这几天她一直都这样。已经厌倦了旅行。
到了,已经进入到艾伯斯特镇的地界了,这里盛产着全赛尔兰最优质的苹果,价格也是非常的昂贵。洛克解释着,回过神来却发现鸭子已经不在他身边。
只见鸭子扇着翅膀飞了起来,已经飞离洛克有几十米的距离了,在前方可以目视到的地方。洛克发现了城镇。
洛克摇了摇头,跟了上去。
鸭子,你来过这个城市吗?洛克紧跟着鸭子身后,发现鸭子熟门输路的穿过人群。
之前来过一次,这里的苹果派超级好吃,我已经等不及了。鸭子说着就留起了口水。
在鸭子的带领下,洛克来到了一家旅馆。
曼斯顿旅馆,就是这了。鸭子有些激动,这里的苹果派最好吃了。
望着眼前激动的的鸭子,洛克露出苦笑,至于这么激动吗。
欢迎光临。一个红发微胖的老板娘出来迎接洛克,这不是鸭子小姐吗,你又来了。看来老板娘对鸭子的印象很深刻,不过也是,这几天经过的城市对于会说话的鸭子是很惊奇的,能留下深刻的印象也不奇怪。
老板娘,一个单人间。
还有成吨苹果派。鸭子在一旁补充道。
好,那个每天200金币,苹果派另算。老板娘回答道。
这个价格比其他城市稍微贵一点,但是还在洛克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洛克将行李和鸭子扔在旅馆,带着两把剑就上街了。
艾伯斯特镇真的非常的繁荣,来往的商人都穿着得体的衣服,即使是街边的小摊贩,也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路过的卫兵们,也都穿着着整齐的盔甲。腰间上的长剑泛出银光,相当的有威慑力。
这是他见过的第二繁华的城市,第一繁华的当然是首都格林,曾经这里是贵族的一个封地,女王下令废除贵族的时候,这位贵族带兵起来反抗,结果就是这样,被镇压的贵族被送上了断头台。和其他城镇不同,这个城镇的镇长不是派遣的,而是百姓们通过选举选出来的,百姓们看上去过的非常幸福,这是废除了贵族所带来的好处吗。
洛克思索这这个城市的繁荣,将来他参政的时候,是否要按照艾伯斯特镇的模式进行管理。
城镇很大,洛克只逛了一半天就黑了,他决定先回旅馆,
他回到了旅馆,鸭子已经在狼吞虎咽中,面前有着1盘苹果派,老板娘还不断的将苹果派端出来,边上的盘子小山已经快和鸭子自己差不多高了。
你丫的怎么这么能吃,你肚子是4次元吗。洛克忍不住吐槽,鸭子吃掉的苹果派已经快和她自己本身体重差不多了。
都说女人有装甜食的第二个胃,就这点,怕什么,我还能吃。鸭子一边说着,一边也没有停下嘴。
停下。洛克忍不住了,一把夺过即将进入鸭子最的苹果派,一股酸中带甜的感觉从洛克的舌头传来,酥脆的苹果派,同时还传来一阵阵苹果的清香。
嗯,确实美味。洛克在鸭子旁边一屁股坐了下来,一把夺过鸭子盘中剩下的苹果派。
鸭子眼泪汪汪的看着洛克,然而她又拧不过洛克,在老板娘又端上来一盘苹果派的时候,她猛地扑了过去,那样子和野兽无异。
慢点吃。老板娘露出满意的笑容,客人喜欢她的苹果派,对她来说是无上的荣耀。
………………………………
第三十一章:农奴
夜晚的艾伯斯特镇依旧灯火通明,洛克趴在窗沿,望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在一旁躺在床上的鸭子已经和圆球差不多了,艾伯斯特镇,一个建立在苹果之上的城镇。
洛克决定再呆一天,看看将来是否要实行艾伯斯特镇的管理方式。回去就向女王谏言。洛克下定了决心。
第二天,洛克将起床时发现鸭子已经不见了,下楼梯时,正巧遇到了老板娘。
鸭子小姐的话,她现在在厕所,估计是昨晚吃多了。老板娘直接给出了答复。
洛克明白了那只鸭子靠不住了,洛克拿出残破的勇者之剑看了看,一路上,这把剑并没有什么作用,他将剑收进包里。只背着一把巨剑就出门了。
要说哪里可以最快的收集情报,那无疑是酒馆最快了。
果然这里也有啊。洛克寻找酒馆并没有花多少时间,抬头看向酒馆的招牌哈尼酒馆。不愧是世界链锁型酒馆。
酒馆对面就是市政中心,处理各种事务的地方。
酒馆的大门敞开着,洛克刚跨进大门,里面就传来蓝色酒保哈尼的吆喝声哈尼吼,欢迎光临。
看上去不算太大的酒馆里,在墙角秘密麻麻摆满了酒桶,整整齐齐摆放的十几张桌上已经坐满了人,看样子生意十分火爆。
洛克好不容易找了位置,周围的人看上去都是商人,穿着十分得体,反倒是背着巨剑的洛克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你好,苹果酒一杯。上来就点了艾伯斯特镇的特产苹果酒。
好的。哈尼酒保从身后的大木桶里呈了一杯出来,装酒用的橡木制杯子在其他地方都是用来装廉价的麦酒,在这却能用来装价格高昂的苹果酒。
酒保前面的黑板标注着
麦酒:200
苹果酒:200
朗姆酒:400
看来这里的酒馆只卖酒。
洛克打量着端上来的苹果酒,看上去和普通酒一样,却更浑浊,带着一点点苹果的清香,度数虽然比一般酒略低,但是更清甜,在其他地区,价格至少是麦酒的3倍以上。
因为是原产地,所以价格便宜吗,洛克思忖道。他望向市政厅方向,前方好像出现了什么骚动
隐约可以看到一个身着破布般衣服的少女被两个守卫从市政厅赶了出来,那少女似乎在争执着什么,却被守卫一巴掌打翻在地。
洛克猛然起身。
住手吧,小兄弟。边上的一个五六十岁商人开口劝道,他那泛白的头发仿佛在证明他经历过的大风大浪。那小女孩是农奴,和我们不同,他们是没有地位的,你帮不了她。
不试试怎么知道。洛克心中有些不服气,他知道农奴的存在,但农奴和犯了罪的奴隶不同,他们有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该和市民是等同的。
洛克不顾老商人的劝阻,来到了农奴少女的面前。眼前的少女有着一头红色的头发,在地上抱成一团导致看不清长相,脖子上带着显眼的红色项圈,这是她农奴的标志,身上的破布就和没穿差不多,浑身布满了淤青,即使这样,两个守卫还是不断的对少女拳打脚踢。
住手。洛克将背后的巨剑抽了出来,他看不惯欺凌弱小的人。
哦,你是谁,路过的冒险家?守卫显然对有人出来制止感到惊讶,看清楚了,这个贱人是农奴,我们这是执行公务。守卫警告这洛克,他对洛克看上有些惧怕的,毕竟光那把一人多高的巨剑就已经很吓人了,能不起冲突是最好的。
是又怎么样。洛克眼神看上去就如恶鬼一般。守卫被盯的有些不寒而栗。
请你不要阻碍执法。守卫将腰上的长剑拔出,看样子就知道他没有用过,剑上一点伤痕都没有,显然是新品。
见到洛克没有一点后退的意思,守卫火了,我现在已阻碍执法的名义逮捕你。长剑直接朝着洛克的脖子划过来。
洛克也不躲闪,轻轻挥了一下巨剑,叮两把剑撞在一起,高下立判。守卫的长剑直接脱手了,而洛克依然纹丝不动。两人的等级差距太大了。
那个守卫浑身开始颤抖,他的同伴明白了两人的差距,将剑收回剑鞘里,说了一句你给我记住了,我们走。看来是不想在纠缠下去了。
见到守卫们走后,少女坐了起来,洛克弯下腰与少女的视线平视。年纪不大,大约十一二岁,并不算漂亮的脸蛋上,有一个如大海般碧蓝的眼睛。和洛克的眼睛对视后,少女害羞的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