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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了!骨精灵摇摇头,把满心的疑惑全部抛之脑后:“就是这里了,现在跟紧我。”
前方的道路有一堵厚厚的用灵力凝成的巨大屏障,上面的灵力运行就像水面的波纹一样一层一层荡开。方圆一丈之内,寸草不生,没有一朵彼岸花敢接近它的旁边。
骨精灵深呼吸,抬脚迈了进去。安歌紧随其后。
屏障之后是一个巨大的世界。看上去无边无沿,没有尽头的样子。
骨精灵环顾四周,这里光华乱闪,毫无章法。在这里有一片火红,在那一边又有一团幽蓝。
“那不是我们刚才来时看到的花吗?”安歌指着与他们进来方向正好相对的一个方向道。
骨精灵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还真是,那边也有遍野的彼岸花。
“我们先过去。”骨精灵不说废话,究竟是什么情况,过去一看便知。无论怎么样,都比在这里胡乱猜测来得保险。
走进屏障另一侧,骨精灵不敢贸然出去。毕竟来了地府要时刻注意这里任何的风吹草动,今时不同往日。
她隔着屏障向外探头看去,那边一簇一丛的彼岸花吐露芳馨,一点儿都不比来时看到的差。
而那条道路,就是骨精灵再熟悉不过的黄泉路。是三界所有阳寿已尽,都会去到的地方。
骨精灵退了回来,再次打量这屏障里面。怎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屏障。顺着黄泉路走下去,就是会到达忘川河畔的,一路上根本没有什么结界出来阻挡。
再看看来时的路,骨精灵猛地一拍手:“我知道了。”
原来大家眼中的黄泉路只是漫漫长路的一部分,它呈东西走向,寻常人等只会走到东面的那条黄泉路。而他们这次进来走的则是西面的黄泉路。
二者皆可进入幽冥地府,但只有从这西面的黄泉路进来了才会发现有一道强大灵力所筑成的屏障。
这里四面八方,也就意味着可通达地府各地,所有的地方在这里皆可以汇聚。
“那边,走那边。”骨精灵已经看到了忘川。
忘川之水,夜夜不息,它就在这里迎接着一批又一批的魂魄,去了又走,走了又来。上万年不曾改变。
骨精灵和安歌踏上了忘川河畔。一个个没有肉身的虚无魂魄穿过他们的身子。骨精灵没有在意,三界时时刻刻都有人死去,更是时时刻刻都会得到新生。
这一切不过是循环往复的天道罢了。
倒是安歌,山河社稷图中的世界没有地府这样的地方,看到那些魂魄生生穿过自己的身体。镇静如他,也是抑制不住地震惊,张大了嘴巴。
“郎君……”一声凄清悠扬的长调子在四下里突然响起。就像是春光灿烂里最美妙的莺啼燕语,竟为这死气沉沉的幽冥之地注入了生命的气息。
骨精灵不由自主地去寻这歌声的主人,这个声音,她是再熟悉不过了,就是红袖。
“天地为台,舞亦逍遥。”大红袖子一甩,曼妙的身姿在一片火红的包裹中不住旋转。
“红袖。”骨精灵轻轻唤了一声,她真的不忍心打破这么美丽的舞蹈,这么动听的歌声。
红袖身形一滞,动作依旧没有停,她将纤纤玉手举至头顶:“姑娘,有事吗?”
“有一个人,你一定想见。”骨精灵侧过身子:“他今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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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 偷得浮生,伞下化虚无
红袖抬起的手先是一僵,再然后整个人都愣住了。
她呆呆地问,语气中带着一丝怀疑,但更多的则是期待:“他,回来了?”
是啊,那个她一直在等的人。
时间长河真的拥有无与匹敌的力量。悠悠岁月已经使她忘记了太多太多,多到自己姓甚名谁都不记得了。
这里的人都叫她红袖,她便欣然接受。名字嘛!谁也不可能守着一个称呼过完一生!
但只有两个字“安歌”,这个名字在心头萦绕,一直挥散不去。
她将目光掠过骨精灵身后,看向那一袭白衣的少年模样,他样貌似乎不曾改变:“你终于来找我了?”
骨精灵眨眨眼睛,没有想象中的久别重逢的喜悦。两个人看上去都很平静。
但她不知道,在平静的水面下已经酝酿了千般涟漪。
安歌唇角微挑,看去红袖的眼光中是从没有见过的温暖:“你,憔悴多了。”他也不知该说什么来面对红袖,对这个女人他心里总是有着许多的愧疚。
红袖讪讪笑起来:“你当年离我而去我现在就问你一句,你是特意来寻我的吗?”笑容中似夹杂着些许自嘲的意味。其实她也不知道,这个男人心里究竟有没有她,但她就是想听他亲口说出来。
原来,这个终日恍惚,一心沉浸在戏曲中的女子心里就跟个明镜一样,亮堂得很。
安歌将红袖一把拥进自己的怀抱里,额头抵在她的额边的发丝上:“你失踪了多久,我便找了你多久。”
骨精灵挑挑眉,这话言简意赅,什么意思都传达到了。她悄悄踮起脚尖离开了二人的视线范围,终归自己是个外人,在他们面前就是个碍眼的。
“现在去哪儿呢?”骨精灵觉着自己成就了一桩姻缘,心里是说不出的畅快。
骨精灵不敢大摇大摆地在地府里逗留,只能先按照原路返回了。
这一次倒是顺利得多,从忘川到黄泉路既没有什么地府的人发觉,更没有什么未知的艰难险阻。
原路返回的路上,曼珠沙华轻轻摇曳,红得愈发妖娆。
“骨精灵。”有人在背后叫她。
骨精灵当即心里猛然一抖,该不会是被发现了吧。她不敢答话,更不敢扭头,只能站在原地默默地等叫她那人上来。老天保佑,千万不要是熟人啊!
想想心里就泛起一股苦涩,曾经被她视作家乡的地方,视作亲人的朋友。现如今,看到了他们居然还得绕道避开。
“你还愣在这儿干什么?”一只手掌拍拍她的肩膀:“我们和你一起走。”
骨精灵循着肩头手掌的方向看去,看到了入眼不染尘的白色衣角,原来是安歌。
骨精灵长出一口气,人吓人吓死人啊:“你们要离开这里?”
一男一女,一个白衣胜雪,一个红衣似火,站在一起,像极了观世音菩萨身边的金童玉女。
观世音菩萨来地府与地藏王论道之时,身边刚好带着金童玉女。那时,骨精灵就觉着只有他们二人的组合才是最搭配的。
今日的这二人仿若是把当时的情景重现眼前。
红袖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一扫之前挥之不去的阴霾:“这次要多谢姑娘,其实我,我还有最后一件事需要麻烦姑娘。”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还真是没错。
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骨精灵自然不会推辞:“你说的这件事情,就是帮助你们离开这里是吧,好说好说。”
骨精灵招呼二人跟上,三人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速度离开了阴曹地府。
这一次才是真正的瞒天过海,骨精灵心里暗喜。虽然还是有一丝落魄,但想着毕竟还是帮到了安歌与红袖,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绕过忘川,穿过望乡台,避过轮回井,地藏王双目紧闭。钟馗在一旁拱手报告:“刚才骨精灵回来过。”
地藏王不为所动,只是暗自叹气:“以后要加强戒备,这样的事情绝不能再发生第二次。”
“是。”钟馗抬头看了看地藏王的脸色,面无波澜,应当是说那个的好时机,于是再次拱手作揖:“红”
岂料还没有说完,地藏王就以一句话打断了钟馗:“红袖的事情且随她去吧。只是魂魄之力终究不能在阳界久呆。时机到了,自会回来。”
人间大唐境内,人海川流不息,来往者皆行色匆匆。他们都是在讨生活的小老百姓,自然比不上长安城内的达官贵人,靠着功名利禄此生就可以高枕无忧。
“老板,这个多少钱?”安歌在一个摊位前对几把伞挑挑拣拣。要找一把足够可以遮住阳光又十分秀气的伞才可以。
骨精灵告诉她,魂魄是至阴之物,根本不能在阳界存活。而阳光更是它们的克星,只要被照射到任何一点儿,随时都会面临着魂飞魄散。
此时正是午时将近,阳光愈发的炙热起来。没有一个护体遮阳的东西实在是说不过去。
“倩雪,这个给你。”安歌拿了一把画着夏日雨荷图案的油纸伞递给红袖。
红袖背靠在一株大树下正在等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