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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火-第7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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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的性子,是绝不会接受她的,且不说他心里还有欢颜,单就他那操蛋的人生,就

    不是一般女孩子能理解的。

    道明来意,我对洛小七并没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接给出一张空白支票买她的

    肝。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因为这世上很少人会对金钱无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讲了句令我汗颜的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搞得这样

    市侩做什么?我和秦先生有数面之缘,救他义不容辞。”

    我满脸尴尬地道,“或许会有性命危险,你知道这其中有很多禁忌。”

    “我不怕!”

    铿锵有力的三个字,忽然莫名让我心酸。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谊,可以让她

    如此坦然面对生死。

    **捐肝这种事,就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危险也有百分之五十。还有捐肝后的种

    种危害和负面作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就比如父亲,当年若非切了肝,以慕连清的医术他是能活下来的。所以后来三叔坚

    决不让小浩辰给他捐肝,也就是处于这方面的担心。

    洛小七肯定明白捐肝后的危害,可她并不在乎。我在想,如果三叔最终知道这事,

    他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

    和洛小七敲定捐肝一事过后,她叮嘱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三叔知道,一定要瞒

    着。我其实也是这个意思,否则三叔这一生都会心怀愧疚的。

    我把洛小七接到了野战医院,筹备手术。这是我最放心也最安全的地方,不过操刀

    的人还是慕少卿,他这人虽然有点儿心术不正,但医术确实好。

    捐肝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筹备。洛小七就在野战医院里住

    着,每天定时定量地摄入一些营养元素,为手术做准备。

    在手术的前夕,她私底下跟我说,如果手术中她真的十分倒霉地死去了,谁也别

    说,就偷偷把她烧了丢海里,就魔都东海码头那地方。

    我问她为何要丢东海码头,她纠结了很久才告诉我,那地方离三叔的别墅最近,她

    想陪着他。

    我听后沉默了很久,很慎重地答应了她。而后她就笑了,那一脸璀璨的笑容就像春

    风一般,暖到了人心坎里去了。我忽然间很怜惜这丫头,她比我小九岁,却活得比

    我大气。

    从头至尾,三叔都不晓得我和洛小七这约定,他真以为我从黑市上找到了肝,所以

    抱着一种没所谓的态度接受了手术。他还跟我说,如果手术中他一不小心嗝屁了,

    不要把他埋葬了,就洒在海里面。

    他的想法和洛小七惊人的相似,但意思不一样,他说他一生作孽太多,进入大海中

    洗涤一下肮脏的灵魂。往后有机会轮回转世了,也能投一个好人家。

    他说到“好人家”三个字时很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眸光中那淡淡的不屑和凉意,

    令我心里十分难受。秦家带给他的伤痛,恐怕这辈子都抹不去了。

    本身这一场手术感觉上是十分顺利的,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有医术精湛的慕

    少卿,成功率即使没有百分百,也有百分之七八十。

    但我们都估算错误了,洛小七在取肝过后就出现了休克,陷入了深度昏迷。整个野

    战医院肝病科的权威都参与了抢救才把她抢救过来,但她身体却十分糟糕了。

    手术过后,我才晓得她曾经得过再生性贫血,取肝诱发了她的病因。不得已,我让

    家族里面所有人都来检查,准备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

    最后是小浩辰匹配度高,取了他的干细胞才阻止了洛小七的病情。等她病情稳妥过

    后,慕少卿才告诉我,当初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的人就是三叔,这大概就是缘

    分了。

    手术过后,三叔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但洛小七却一直住在重症病房里养病,足足养

    了大半年才彻底痊愈,但整个人瘦得都没有人形了。但她很亢奋,她说这是她一生

    中做的最应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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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1章 漠飞说5

    三叔恋上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在这儿过上了与世无争的日子。他说喜欢这里的清净和平凡,都市的喧嚣已经吸引不了他的兴趣了。

    其实我晓得,他只是不想呆在有欢颜的城市,会触景生情。他之所以选择放手,并非是因为多疼惜我,而是为了欢颜,他不想她那样为难。

    和欢颜几经风雨,我终于给了她一个我认为的与众不同的婚礼,婚礼在桃花源举行,整个婚礼的布景和策划都出自三叔的手笔。他说,只想用这种方式祝福我们。

    婚礼上,他为我们拉了一首曲子,叫追梦人,特别的应景。我骑着马带着欢颜见到了他,但他始终没有正面欢颜,跟我们说“曲终人散,祝我们白头偕老。”

    从他嘴里讲出这句话实属不易,我不是他,但能感同身受。欢颜落泪了,特别的伤心,我明白她的百感交集,也看出来她的如释重负。

    三叔是一个洒脱的人,他放弃了一切荣华富贵,毫不犹豫选择了隐居。这可能是最适合他的生活,所以我也没有再劝他回到繁华的都市中来。

    我接手了秦家的产业,再次成为了秦家的掌舵人。随着世家的陨落,秦家的结构瓦解了,我不再背负来自家族的压力,也摆脱了那边人的牵制。

    秦家持续了好几十年的风起云涌,因为三叔的隐退而平静。

    我跟他的这场较量中,说不上谁胜谁负,但不可否认的是,若非他让我,我们可能还在斗。我没有他那样的心胸,也没有那气度,或许若干年后,我才能修到他那样的境界。

    这一生,因为三叔我受益匪浅,事业、爱情,都是他的推波助澜才促成了我如今的人生。不管动机如何,但我内心深处确实特别感谢他。

    尤其是欢颜,在想,如果没有她的出现,没有她为我生儿育女,我的性子可能更加张扬跋扈。我都不晓得最终会有怎样一个人生,但一定不会如现在这般幸福。

    秦家祖辈中,从来没有过真正的爱情存在,因为我们的祖训提倡的就是门当户对。

    而从古至今,能够与秦家匹配的门户几乎凤毛麟角,所以祖辈们的婚姻都算不得完美。

    年少的时候总看到父母同床异梦,所以我十分排斥没有爱的婚姻。也正因为如此,在遇上欢颜之前的二十多年,我都很洁身自好,我不想走父亲的路子。

    我一直渴望的婚姻就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就算没有荣华富贵也能执子之手到白头。

    其实这种渴望很奢侈,因为现如今这世道太浮躁了,想拥有一段完美的恋情和婚姻是很难的事儿。

    因为三叔的一步错棋,我过早地为人父,为人夫,也过早地享受到了天伦之乐。所以他是我的恩人,是我和欢颜和孩子们这个小家的恩人。

    我很爱欢颜,很爱我的孩子们,是他们的出现,才让我从一个冷漠的商人变得有血有肉。我总在想,欢颜的出现到底是三叔制造的一个意外,还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答案。

    所谓“家和万事兴”,这真的一点儿没错。

    以往很多人怕我,公司的员工,我的对手,客户,包括宅子里的下人们看到我都不敢正眼看。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说我看起来温暖多了。

    我不置可否,心中有爱的男人,自然瞧着顺眼多了。

    少欧也搬回了老宅子居住,他和莲凤的婚礼是欢颜一手操办的,算不得奢华,但肯定别具匠心。

    一般情况下,男人可能在结婚过后都比较有担当,少欧现在俨然成了我的得力助手,我就把成业集团彻底交给了他,他做得也如火如荼。

    我让阿飞想办法为薛宝欣减了刑,再有几年她就可能被放出来了。至于大姑和二叔,我就没有那么仁慈了,这两个人心思完全扭曲,即使善待他们也未必会领情。

    但薛宝欣不一样,她是少欧的母亲,父亲的女人,我不看僧面看要佛面的。再有,少欧的转变能直接影响到她,她就算不痛改前非也影响不到我什么,毕竟现如今公司的是她儿子。

    秦家族人中,最风骚的要数漠枫了,他的心境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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