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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躺在曹嫣昔的对面,捧着自己的爪子舔,它舔得慢而认真,仿佛自己的爪子是世界上最美味的棒棒糖一般,舔得曹嫣昔都觉得有些饿,觉得好想捧起它的胖爪子子舔上一口。
就在一人一虎望着爪子发愣的时候,顺庆回来了,他今天只打了两只嫣昔的旱鼠,小猫一见就呼噜呼噜地迎了上去。
“吃货!”曹嫣昔心里暗自地骂了一句。
顺庆看着小猫,又看了看自己手里两只不比猫大的旱鼠说:“师傅,我们还要带着这只老虎上路吗?它这么能吃,又不会自己捕猎!我可养活不了它!”
曹嫣昔点点头:“是啊,你能养活我就不错了!要不我们把小猫给扔到前面的树林吧!”
她用玩笑的语气说的这话,顺庆听了点点头,他把旱鼠烤好,分了一只给曹嫣昔。
曹嫣昔撕了一块旱鼠肉,正要往嘴里送,突然身旁一个毛绒绒的大脑袋拱进怀里,一双充满祈求眼神的竖瞳牢牢地锁定曹嫣昔的手。
曹嫣昔撕了一块肉干放进嘴里,咀嚼起来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一种好象做了亏心事的感觉浮在心头。
拍拍小猫的头,曹嫣昔把烤旱鼠扔进小猫的嘴里。
小猫巴唧了几下嘴巴,一口吞了下去,它嗷地叫了一声,表示丝丝的不满足,这只旱鼠还不够塞它的牙缝呢!
它又磨磨蹭蹭地爬到顺庆的身旁,用头蹭蹭顺庆的腿。
“去!去!一边去!”顺庆觉得这么小的一只旱鼠,就连自己都不够吃,更别说分些给小猫了。
小猫回过头来,眯缝着眼睛,对着曹嫣昔“嗷”叫了一声,表示不满。
曹嫣昔心里暗自好笑,觉得顺庆象个孩子似的,如此孩子气!不过这小猫真的是个问题,她和顺庆要去爪哇国找火精蛙,一路长途跋涉,带着小猫便只能露宿风餐,而且小猫的胃口也不给它找到充足的食物也是个问题,也许只有把它留在这草原上才是唯一的办法。
曹嫣昔心里有事,夜里睡得不熟,半夜的时候,一阵冷风吹过,把她从梦里唤醒过来,她迷迷糊糊地往身旁摸过去,一直挨着她睡觉的小猫不见了踪影。
曹嫣昔的身旁空出一大块来,冷风直往她的后背上吹,曹嫣昔一下子就清醒过来。
她坐起身来,突然一惊,只见黑暗的原野上,一个人影正静静地站在顺庆的身边,他手里拿着一把雪亮的利器正要向顺庆的身上扎过去。
顺庆翻过身来和周达通搏斗起来。
周达通正当壮年,又占了先机,顺庆虽然拼尽全力,渐渐地还是被他压制下去,周达通狞笑起来,他手里的匕首渐渐地向顺庆的胸前压过去。
“咣”一声响,周达通的头上被人一记重击,他的手上力道猛地一松,匕首落到地上,站起身来,走了两步,摇摇晃晃地倒在地上。
曹嫣昔扔掉手里的大石头,走过去看顺庆,只见他紧闭着眼,脖颈上一道紫红的扼痕,胸膛正在微微起伏着。
曹嫣昔放下心来,她的背后传来一声呻吟,周达通醒了过来,他摇摇晃晃地坐了起来。
“不能让他站起来!”曹嫣昔的目光落到周达通落到地上的匕首上,她上前一步,拾起匕首,猛地刺向周达通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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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二章 不后悔
“你”周达通好象非常吃惊,他瞪大着双眼,愤怒地盯着曹嫣昔,他用手捂着胸口,身体慢慢地弯了下来,鲜红的血在月光下看起来象褐色的泥浆,从他的指缝间涌了出来。
周达通倒在了地上,他的双眼大开着,仰望着黑色的天空,断了气。
曹嫣昔走上前去,用力攥着匕首想把它拔出来,匕首柄上糊满了血,粘粘糊糊的,还带着些温热,拿在手里滑不留手。
她用了全身的力气,还从包袱里拿出一块碎了狼皮,裹在匕首柄上,最后才拔了出来。
顺庆还没有醒,曹嫣昔呆呆地坐在他和周达通之间,心里模模糊糊地只有一个念头:我居然杀人了!而且还杀得这么干净利落,丝毫犹豫也没有。
虽然她并不后悔杀了周达通,但是却仍然忍不住一阵阵恶心!
曹嫣昔把匕首扔到一旁,找了许多草叶来擦手,一直擦到手掌变得刺痛起来,才住了手。
天边露出一丝晨曦,远处一只黑黄相间的大猫扑腾着奔了回来,它嘴里叼着一只肥大的兔子,用一种奇怪而快捷的速度在草丛里跳来跳去。
小猫扑到曹嫣昔身边,把兔子扔到地上,它闻了闻倒在地上的顺庆,又闻了闻周达通,发出几声纤细疑惑的叫声。
曹嫣昔拍拍它的头,说:“小猫,你昨晚又去那里去疯了?如果你在就好了!你总是这么淘气,如果有一天你回来找不到我们,你就自己回参安岭去!知道不?”
小猫“嗷嗷”地叫着,把头往曹嫣昔的掌心蹭!“好吧!”曹嫣昔指指周达通:“给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把这个人拖得远一些,再也不要让我看到他!”
小猫叫了几声,好象它真的听懂了曹嫣昔的话,它用牙齿叼着周达通的衣服把他拖到了草丛深处。
“叮当!”一声脆响,一只绿色的笛子从周达通的衣服里掉了出来。
曹嫣昔捡起来一看,原来就是周达通召唤蛇群的那只笛子,竟然是用一块上好的美玉雕成,入手只觉清凉宜人。
曹嫣昔顺手把这只笛子放进包袱里。
顺庆在呻吟了几声,睁开了眼睛,他拍拍自己的头,从地上坐了起来,一眼望见曹嫣昔:“师傅,你没事吧!昨天夜里,我好象和周达能打了一架,怎么现在不见他的人呢?”
曹嫣昔吱唔着不好回答,草丛从中分开来,小猫从草丛里走了出来,它嘴上拖着一个大大的包裹。
曹嫣昔和顺庆交换了个眼神,这个包裹正是周达通一直背在背上的那个包袱。
顺庆上前一步,从小猫的嘴里接过这个包袱,打开一看,曹嫣昔和顺庆都惊呆了。
只见里面是成百来张完整的雪狼皮,里面还有不少是体型极小的幼仔的皮。
顺庆说:“难怪那些狼在参安岭上围攻周达通呢,因为他杀了这么多的雪狼,连雪狼的幼仔都没有放过!”
“嗯!”曹嫣昔点点头。
“我们可发达了!”顺庆兴奋地说:“这样一张皮子在和平时就要值上千两银子,这些皮只怕要值得十万两银子,现在虽然是乱世,便宜一半总也不愁出手!”
他继续埋头在周达通的包袱里翻,“啪!”一声响,落下来一个用红布包裹着的长条形的物品。
顺庆捡起来,一层一层解开红布一看,只见最里面躺着一枚雪白的有小儿手臂粗细的人参,须发俱全,手足皆有,至少有上百年。
“哎哟!这老小子包里的好东西可真不少!”顺庆说着把人参从红布里面取出来,放在鼻端闻了一闻,递给曹嫣昔说:“师傅,这个我可不懂,您给看看是不是真的?”
曹嫣昔接了过来,放在鼻端一闻,一股让人心旷神怡的香气传来,曹嫣昔点点头:“是真的千年人参没错!想不到周达通这么一个人和身上还带了不少的好东西!”
曹嫣昔把千年人参仍然用红布包好,放回包袱里:“千年参要用红布包呢,不然就会变成小孩子溜走!”
“真的吗?”顺庆睁大了眼睛望着曹嫣昔。
曹嫣昔点点头,这是她从老书上看来的东西,她自己倒是不太信,不过看周达通把这只千年参包裹得严严实实,她觉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索性仍然把那只千年参包起来,仍然扔回包袱里去。
曹嫣昔看着顺庆把周达通的包裹放在小猫的背上,还用布条细细地捆了起来。
“这些都可以换成钱呢!”顺庆迎着曹嫣昔疑惑的目光嘿嘿笑起来:“我们到集市上卖掉它们,可以换成一大笔钱。”
曹嫣昔点点头:“也好,正好让小猫出点力气!”她拿出司南来,看了看方位,便朝着南方前进。
一路上两人一虎,专捡起人少的地方行进,倒也走得十分顺利,没有遇到什么阻碍。
这天晚上,曹嫣昔夜观天色,发现月亮由缺转圆,眼看又要到两人蛊毒发作的时间,曹嫣昔也觉得受够了在草原上风餐露宿,正好从地图上看来,在前方不远处有一座大齐人的城池,曹嫣昔和顺庆便朝着那座城池前进。
又在草原上行了几天,远远地便看到前方出现一座青灰色的城墙。墙头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