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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嫣昔朝着顺庆望了一眼,只见他也是激动不已的模样。
回程的路上,曹嫣昔再不肯让上官云轩背自己,她坚持在雪地里自己走。
等到走回山洞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曹嫣昔打开金玉乾坤袋看了看里面的灵雪莲,只见朵朵莲花晶莹剔透,和长在雪地里鲜活的模样差不多,数了数,竟然有十八朵之多,这数量做两人份的解药是绰绰有余。
“顺庆,你把狼肉都烤了吧,我们明天可以下山了!烤好的狼肉可以带在身上做干粮!”
“可以下山了?”顺庆脸上的模样仿佛听到一个天大的好消息:“这么说做解药的灵雪莲足够了?”
“嗯!”曹嫣昔低声应道,她抬头看了一眼上官云轩,只见他仿佛并没有听到顺庆的话似的,并未往自己这么看上一眼,她放心下来。
曹嫣昔不愿意上官云轩知道自己身中阴阳易蛊这样肮脏的东西,她想等自己身上的蛊毒解除以后,如果有机会,她会告诉他一切。
如若没有机会,便让他以为曹嫣昔早就死了更好。
顺庆喜滋滋地把埋在雪里的狼肉刨了出来,开始烤狼肉,他一边烤肉一边唱歌,唱的还是那首歌。
“妹娃子想情郎啰,想得头痛啰!头痛三天啰,无人能医啰!妹娃子想情郎啰,想得心里痛啰,心痛三十天,无人能医”
他的妹娃子想着情郎,从头到脚都痛了一遍,而且无人能医。
曹嫣昔苦笑一下,心想从前在大齐皇宫里,怎么没有发现顺庆这么逗逼的一面呢,她开始收拾洞里的东西,把铁盆和火石等都收了起来。
“医官,别忘了把那张雪狼皮收起来!”顺庆一边烤肉一边大声对曹嫣昔说。
前些天晾在洞口的雪狼皮,现在变成了一张干皮,曹嫣昔把它收了进来,仔细一看,只见雪狼皮通体雪白,每只狼毛象银针一样,光泽靓丽,用手一摸却又顺滑流利。
“真好看!”曹嫣昔把它仔细地叠了起来,收进包袱里。
“那可不只是好看!”顺庆大叫:“这玩艺穿在身上冬暖夏凉,而且刀枪不入,不惧水火!若是拿到哈兹国里皮草行去换,就这一张皮就可换一千头羊!”
“哈!”曹嫣昔吓了一跳:“居然这么值钱!”
“是!”顺庆点点头:“雪狼只生活在大雪山顶上,狡猾而凶猛。一般的人根本爬不上这雪山,上得了雪山的,也不一定能捕到这雪狼。据我所知,哈兹的可汗好象有一件雪狼皮裘,那可是镇国之宝。”
说着,顺庆把手里的雪狼肉翻了个面,遗憾地摇摇头:“只可惜还有一只被他打成了肉泥,不然的话我们就有两千头羊了!”
“噗!”曹嫣昔笑起来:“我可不想要两千头羊,我宁愿要雪狼皮。”
上官云轩从一旁走过来,看着曹嫣昔忙碌着收拾东西,他低声说:“要下山了吗?”
“嗯!”曹嫣昔环顾了一下山洞,不知道怎么的,她对这个大而空旷的山洞有几分留恋,这里的每一天都又温馨又充实,也许下山后再难有这样的日子。
“我想我要和你们道别了!”这段日子在雪山上的相处,上官云轩已经习惯用“我”来称呼自己,而不是用“朕”了。
“道别?为什么?”
“哈兹国正四处里找我呢,若是找到我,也会连累你们!”上官云轩低声说。
曹嫣昔低下头想了想,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看着上官云轩微微一笑:“没事,我们从北面下山!况且我和顺庆原本也要回大邑都去,你武功这么高,我们一起走,也好有个照应呢!”
“从北面下山?”
“嗯!”曹嫣昔点点头,犹豫了一会儿说:“南面是雪崎关,估计现在被哈兹人占了,正是水深火热中,我们回雪崎关去,不正好自投罗?即使你单独走,我和顺庆也很容易被哈兹人当做大齐的探子给抓起来,与其那样,不如从北面下山,顺庆说雪山北面下去是一片广袤的牧场,我们从牧场上向东走,绕过大雪山,再回大齐去。”
上官云轩想了想,过了一会儿,他点点头:“好,那我们就照这个路线走!我定然是要回大邑都去的!”
他没有告诉曹嫣昔的是,大邑都里现在拥戴了一位新的大齐王,上官承德!
袖箭在空中炸开,颜色浅而淡,若不是一直盯着它看,根本不会发觉这只袖箭。从袖箭炸开的空中,一块石头突然从天而降,待到要落到上官云轩的头顶的时候,突然伸出了双翅,原来是一只通体漆黑的夜隼。
夜隼落到上官云轩的肩上,歪着头打量了上官云轩,喉间发出亲热的“咕咕”声,棕黄色的眼里透出锐利的光芒。
上官云轩拍拍夜隼的头,从它的腿上取下一枚嫣昔的圆筒,打开抽出一张薄薄的纸片,上官云轩读完后,沉吟片刻,又从自己的身上取出一片薄纸片卷成小卷塞进那个圆筒里,绑回夜隼的腿上。
一扬手,上官云轩把夜隼扔回空中。夜隼在空中展开双翅,借着雪风一冲升天,消失在黑暗中。
上官云轩又在洞口站了一会儿,这才走回洞里,看着熟睡中的曹嫣昔,脸上刚硬的神色变得温柔起来。
他走到自己的位置合身卧下。
“起来了!起来了,我们要下山了!”第二天一早,上官云轩还在梦中,便被曹嫣昔唤起来。
起来一看,顺庆已经在炉火上烧开了一盆水,三人就着热水吃了些馕,把水浇在火上,熄了火,曹嫣昔和顺庆穿上了狗皮袄,用厚实棉布罩把脸都遮了起来。
上官云轩还是一身战袍,战袍上被戳穿的几个大洞往外露着棉絮。
这一趟走出这山洞,下一个栖身之所还不知道在那里!棉袍在这雪山上根本没用,况且还是一件破了洞的棉袍。
虽然知道上官云轩是武气十级的强者,曹嫣昔还是觉得揪心!她想了想把雪狼皮从包袱里翻了出来,递给上官云轩:“把这个披上!”
上官云轩一愣,没有想到曹嫣昔在这个时候居然还会如此细心,他很久没有被人关心过了,虽然金安等人一直在他身边嘘寒问暖,但是那种关心毕竟和亲人的关怀有区别。
一股暖流在上官云轩的心中流淌,他接过雪狼皮,斜披在身上,解下腰间的玉带,把它系好。
一抬眼,正对上曹嫣昔的目光,上官云轩笑笑:“怎么样,象不象个英俊的猎户?”
“不象!”曹嫣昔摇摇头:“象个败家子!”
“走吧!”顺庆在洞口大叫:“今天的天气可不好,再不走,就别想走啦!”
“来了!”曹嫣昔应了一声,把包袱重新系好,正想背到身上,一只大手从一旁伸了过来,上官云轩温柔的声音响起来:“让我来!”
曹嫣昔没有拒绝,上官云轩拿起曹嫣昔的包袱,轻轻松松地挎在肩膀上,往洞口走去。
他的背影如往常一样高大挺拔,虽然穿着一件露着棉花的破衣赏,裹着一张雪白的狼皮,却好象身穿龙袍正走向御座一般自在随着。
正如顺庆所说,天气很糟糕,前几天采灵雪莲时的好天气一去不复返。
阴霾的天空,没有太阳,整个头顶都是一片灰蒙蒙,无边无尽。
雪风在耳旁呼呼地吹,地面的积雪被风吹起来,和空中落下的雪片搅在一起,形成一片白茫芒的雪海。
曹嫣昔三人爬上巨石,巨石下是绝壁,巨石耸立在一片白茫茫之中。
雪山上根本没有路,即使曾经有过路,早已被滚滚雪花盖在下面,整个雪山望上去就是一个白呼呼软绵绵的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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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七章 司南
“怎么走?”上官云轩有些发愁,这样的地方,别说找路,就是辨识方向也几乎不可能,因为看不见天,也没有植物,除了一片白,便是一片白,传统常用的辨方向的方法在此都完全用不上。
曹嫣昔从包袱里掏出司南,这是她在雪崎城里买下的装备之一。
她把司南捧在手上,那只小圆勺被雪风吹得歪歪扭扭,最后终于停了下来,指着巨石右侧的方向。
“我们往这边走!”曹嫣昔一挥手,指向司南小匙所指的相反的方向:“这边是北,我们朝这里走!”
“好!”上官云轩和顺庆没有犹豫,向着曹嫣昔所指的方向走了过去。
曹嫣昔把司南揣进怀里,紧跟着两人身后走去。
风吹得越来越大,曹嫣昔每走一步都极其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