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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注定:邪王独宠倾世妃-第5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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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庆把雪狼皮完整地剥了下来,他把狼皮放在洞外吹干,搞完这些后他回到曹嫣昔身边躺了下来。

    上官云轩再也忍不住,他走到曹嫣昔面前,压低了声音:“你你和这个人是什么关系?”

    “什么?”曹嫣昔正在半梦半醒之间,眼前是一片翠绿的灵雪莲花,她正在考虑选那一朵采撷,结果还没来及下手,便生生地被上官云轩从美梦里拖了出来。

    遗憾!曹嫣昔想,不如早些下手,选一朵花摘了便是。

    她心里充满遗憾,语气也就十分生硬:“你说什么?我没有听清楚!没有重要的事情,请不要打扰我睡觉,好吗?”

    “我问你,你同这个人是什么关系?”上官云轩被她的态度激怒,也不再压抑声音,大声地问道。

    他虽然受了伤,但是愤怒之下,霸气十足,顺庆夹在两人之间,只觉得气压也变得低了许多,突然有些气紧起来。

    “哦!你说小顺子吗?他是我徒弟!”曹嫣昔说:“我们是师徒关系!”

    “哦哦!”上官云轩放下心来,虽然觉得这对师徒的年龄差距太而且徒弟居然还比师傅年纪大,但是好歹算是一个正大光明的关系!

    他知道依曹嫣昔的脾气,她说是师徒便不会有其它的关系在里面。

    上官云轩放下心来,他看向顺庆的眼光也柔和了许多,他重重地拍了拍顺庆的肩膀:“你这个徒弟很不错,做饭有一手,照顾人的本事也不错!”

    说完他朝着山洞的另一侧走过去:“你睡吧!曹曹!刚才是我不好,我冲动之下,打扰了你休息!”

    他走了没两步,曹嫣昔说:“等等!大齐王,我还没有问你,你怎么会到这大雪山来?金魄和金安呢?你走了谁人坐镇雪崎关啊?”

    上官云轩的背影僵住,他双手紧握成拳:“你还不知道吧!我现在已经不是大齐王了?金魄为了掩护我突围,已经至于金安,自从战乱之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

    “啊!”这个消息太过突然,委实让曹嫣昔和顺庆吓了一跳,一时之间,洞里安静下来,三人都再没有说话。

    上官云轩走到另一侧的洞壁边坐下来,把头埋在双臂间。

    曹嫣昔想了想,把自己的狗皮袍脱了下来,拿在手里向上官云轩走去。

    “唔!你的伤还没好吧!让我再帮你看看!这洞里虽然有火,但是温度还是太低了,你披上这件狗皮袄,会暖和得多!”

    曹嫣昔展开狗皮袄,轻轻披在上官云轩的肩头,她的手拂过他的胸前,灼热的呼气喷到她的手上,传来一阵灼烧感。

    “没事的!”曹嫣昔拍拍上官云轩的肩:“只要有人在,就一定会有再翻身的那一天!一定会的!”

    “嗯!”上官云轩重重地点点头,他握住曹嫣昔的手:“一定会的!老天让我遇见你,真是天见可怜的!说明他并没有放弃我!我一定会夺回以属于我的一切!”

    第二天一早,曹嫣昔和顺庆便起了身,拿了些干粮便往昨天去过的那处山洼赶。

    等到了山洼处一看,天上乌云密布,那里有半分要出太阳的样子。

    乌云翻滚了一会儿,便开始下起曹嫣昔手掌般大小的雪花片,纷纷扬扬,遮天蔽日。

    曹嫣昔和顺庆暗自骂了一声“倒霉!”

    一直等到下午,天色也没有放晴的迹象,曹嫣昔和顺庆只得悻悻地回到山洞里。
………………………………

第四百六十五章 习惯了

    上官云轩的身体显然好了许多,曹嫣昔和顺庆回去的时候,他正在洞前的平坝上练武,银白色的大刀抡起来,只见一团白光流转,把他整个人都包裹起来。

    曹嫣昔和顺庆看得呆了。还是上官云轩先看见他们,他停下了舞刀:“你们回来了?去那里了?若是你们再不回来,我就要去找你们了!”

    “大齐王,我和师傅去采药了!”上官云轩余威尚在,顺庆当太监习惯了,此刻见“皇上”发威,倒也不好驳他的面子,便大致向他介绍了一番,自己和曹嫣昔去采药的情况。

    “灵雪莲?”上官云轩说:“你们就是为了采这个药才来到大雪山上的吧?”

    顺庆看了曹嫣昔一眼,见她脸色如常,这才点点头说:“正是,我们就是为了采这个药来到大雪山上的。”

    “这个药对你们很重要?有什么用?”上官云轩又问。

    顺庆正想说什么,曹嫣昔坐了起来:“小顺子,你还不去做饭,还在那里站着干什么?”

    “医官,您今天想吃什么?”顺庆讨好地冲着曹嫣昔笑笑:“还吃烤狼腿么?我今天在山上摘了些雪葱,用来烤狼腿,味道一定会很好!”

    “好!那就还是烤狼腿吧!”曹嫣昔点点头。

    顺庆走出洞外,把埋在雪地里的狼挖了出来,借上官云轩的大刀斩下一只狼腿,想了想又加上了半块胸脯。这才把死狼从新埋进雪里。

    这雪山仿佛一只天然的大冰箱,哈兹人历来就是如此贮存食物,那怕放上个十天半月的,也不用担心食物腐坏。

    顺庆哼着歌,用上官云轩的大刀在狼腿上横七竖八地划了许多道子,然后再把雪葱用指头辗碎,细细地抹在狼腿上。搞完这些,顺庆并未急着把狼腿放上火去,而是把狼腿放在一旁,让雪葱汁把狼腿腌得入味。

    他喜欢做饭,这是顺庆在世间唯一的爱好,从前这个爱好能让他忘却一切烦恼,而现在这个爱好,能让他讨好曹嫣昔!

    顺庆现在好象真的把曹嫣昔当成了师傅,他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羊腿被腌得入味了,顺庆才把羊腿架在火上,细细地烤起来。

    不一会儿,一股清新甘美的香气充满了整个山洞,焦香的肉味里夹杂着一丝绿葱的香气,恰到好处地去除了狼肉的腥膻。

    曹嫣昔吞口唾沫,她笑得眉眼弯弯:“顺庆,我觉得我可真是捡到了宝了,你这么会烤肉,又会照顾人,我这个师傅可真是要享福了!”

    “医官说笑了!”顺庆笑着答道:“我能拜医官为师,才是我前世修来的福气!”

    也不知道怎么的,顺庆还是不习惯叫曹嫣昔师傅,平常虽然以师徒之礼和曹嫣昔相处,但是称呼却还是称呼她医官。

    狼腿上的肉脂被火烤熟,一滴一滴地滴下来,落在青杠碳火上,散发出一股醇美焦香的气息。

    曹嫣昔在雪山上奔波了一天,早已经饿得不行,闻到这个味道,恨不得马上便吃到嘴。偏偏她又知道顺庆在做菜方面是个完美主义者,绝对不能允许自己做出来的菜肴有那怕一丝瑕疵。

    再看上官云轩,白天曹嫣昔和顺庆不在,估计他也没有吃东西,此刻也是一副饥渴难耐的模样。

    而顺庆此刻坐在烤架前,雄雄火光冉冉,他却象大师一般自岿然不动,只是手偶而动弹一下,把烤狼腿翻动一下。

    终于,顺庆拿起刀来割了一小块肉放进嘴里尝了尝,他说:“好了!”

    “啊!那可真是太好了!”曹嫣昔和上官云轩交换了个惊喜的眼神,各自接过顺庆手里的烤肉大吃起来。

    加了雪葱的烤狼腿,吃在嘴里好象加了盐一样,有一股恰到好处的咸味,而咸味之外还伴随着一股植物的清香,这味道让吃了几天白狼腿的曹嫣昔和上官云轩顿时停不了嘴。

    “天!”曹嫣昔惊叹:“这雪葱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作用!顺庆你真是太厉害了!”

    顺庆笑笑:“牧人在草原上放牧,有时候会一走便是好几个月,盐若是吃完了,便在雪山边上采上一把雪葱,扔进汤里,就可以当盐。我试着用它来烤肉,没有想到居然这么好吃!你们慢慢吃,我这里还有些雪葱,明天还可以继续烤。”

    三人狼吞虎咽吃下一只狼腿,还有半片胸脯挂在烤架上。

    曹嫣昔摇摇头:“我真是塞不下了,一丁点儿也塞不下了!”

    顺庆说:“这半片胸脯,原本就是准备明天带在路上做干粮的!我看了这天气,明天会是个大晴天,我们正好去采灵雪莲!”

    曹嫣昔说:“你想得真是周到!”

    “多谢医官夸奖!”顺庆笑得极妩媚。

    上官云轩听在耳中,只觉得这两人的对话刺耳且难听,颇有当着自己的面打情骂俏之嫌疑!偏偏吃人手短,现在自己嘴里还吃顺庆烤的狼肉,他重重地把狼肉一扔:“我也吃饱了!”气鼓鼓地走到一旁合衣睡下。

    曹嫣昔心里暗自嘀咕,不知道那里又得罪了这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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