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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跟军刀都只是点点头,没有说话。
其实他们都是聪明人,他们也都知道,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
一方面,如果钱敏跟我没死的话,那么我们会设法联系他们,三天的时间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错的缓冲时间;如果我们出了意外,没有水没有装备,那么三天时间也够我跟钱敏死得透透的了。那时完成任务就成了对我与钱敏的牺牲的一点安慰。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都生存了下来,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联系不上对方,那么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往目的地进发,在那里我们必然可以相遇。
三个人站在沙丘上不说话。
此时风已停,一轮斜阳,赤红如血。
…………
另一边,时间回到现在。
我跟钱敏依然在那里苦苦挣扎,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生存下去。于是我们决定将骆驼的驼峰带走,作为我们的一点能量储备,而就在钱敏切割骆驼肉的时候,一只人手突然从骆驼下面伸了出来。
这只从骆驼身下突然伸出的人手让我心脏突然震颤了一下,手一抖,手电光也跟着抖动了一下。
那只手一把抓住了钱敏手上的匕首。
钱敏第一次展示了她的敏捷身手。
只见她在见到那只手的瞬间,就往后一个旋身翻到一丈之外,未待双腿站稳,已经从腰间拔出了手枪,瞄准了骆驼所在的位置,如果再有任何动静,她就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直至此时,她脸上的表情都是冷静镇定的,丝毫没有惊异或者慌乱的神色。
我也渐渐平复下心情,等待着发生什么,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钱敏走上前去,拿手枪在那只手上触碰了一下,没有反应,她将手枪收起,对我道:“没事,只是一个死人的干尸,手上沾染了骆驼血而已。不过随便掉进去一个洞都能碰到死尸,我们运气也算不错。”
我不知道她这话到底是啥意思,强行收摄心神,稳定了一下剧烈的心跳。虽然知道这条探险之路,终将遇到这样的事情,但是事到临头的时候,还是难免会紧张。就像打针的时候,当卫生棉签擦下去之后,屁股就会情难自禁地用力夹紧一样。
我仔细看了看,原来那只手已经完全干燥,不可能是粽子了。
知道没啥危险之后,我苍白的脸上强挤出一丝笑意道:“在这种地方看到的人,应该也是来沙漠探险的人,不如我们把他的尸体掩埋了吧,这样暴尸荒野很是凄凉啊。大家都是探险的,希望这位老兄可以保佑我们逢凶化吉。”
钱敏不置可否。
我们一起将沙子清理出来,把骆驼的尸体翻滚到一旁,就看到了那具尸体的真面目。
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看不出具体岁数,穿着一件始祖鸟的冲锋衣,但是似乎是十几二十年前的款式。背后背着一个背包,他应该也是陷在沙子里死掉的,而他曾经陷进去的地方又把我的骆驼陷进去,才导致他被压在骆驼下面。所以我们在切骆驼肉的时候,他的手就从那里伸了出来,原本已经握成爪的手掌刚好抓住匕首,看起来像是活物,把我吓一跳。
这具尸体已经完全失水干燥,没什么分量,我把尸体翻了过来,想看看背包里有什么东西,也许可以通知他的家人也未可知。虽然我也很可能走不出沙漠,变得跟他一样下场。就在我的手碰触尸体的一瞬间,钱敏突然伸手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骨头颜色不正常,不要直接用手去碰。这个人应该不是出意外死的,很可能是给人害死的。”钱敏低声道。
说着她指了指尸体的小腿,那里有一段裸露出来的腿骨,呈现一种诡异的青黑色。
我一开始并没注意到这个细节,回想起来颇感后怕。原以为这个人死在这里,自然是遇到意外死的,谁知道可能还不是我们想的这样。照钱敏的意思,这个人应该是中毒死的。
那么他到底是谁?为什么给人害死在这里?
我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背包拿过来,里面有一只老式的战术手电,电池已经漏液烂掉了,就剩一点残渣,手电筒身倒还保存完好;有一个牛皮制的水袋,因为很干燥所以保存了下来;有一团黑乎乎的硬块,看来是某种吃的东西;有一个铜质的罗盘,制作得很精良,保存得很完好;此外还有一本老旧的牛皮封面笔记本,上面固定着一只派克的宝珠笔,因为沙漠里十分干燥的原因,所以除了有些地方有点发黑之外,笔记本保存得十分完好,不过宝珠笔自然是坏掉了。我摇摇头觉得挺可惜,这一只笔是很经典的款式。
我翻了翻,字写得比较潦草。第一页倒是用楷书写着“陈振戡”三个字,应该是这位前辈的名字。我不喜欢比较杂乱的文本,看着心累,于是顺手递给了钱敏。
眼看整理完毕,我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洞,准备让这个素昧平生的人入土为安。安全起见,我戴了一副手套,将尸体缓缓放入沙坑。沙漠里条件有限,只能如此了。
我正要将沙子掩埋上去的时候,就看到钱敏突然皱着眉对我挥了挥手,然后指着手里的笔记本道:“先等等,你看看这个再说,也许我们有第一条线索了。”
………………………………
第十三章 神秘日记
“我们可能有第一条线索了!”钱敏的话制止了我的动作。
我抬头看去,钱敏依然娥眉微蹙,表情在灯光下显得明灭不定。
“你发现什么了?”我轻声问道。
钱敏从笔记本里拿出一张照片出来:“你自己看吧!”
我当时翻笔记本的时候只是略微翻了一下,没注意里面夹了一张照片,于是接过来用手电光照着细细看了一番。
这是一张有点发黄的照片,背面写着“一九九三年蒙古沙漠考查团”,看字迹跟笔记本里的字一样,应该是照片的主人自己写上去的。
照片是在草原上拍的,看得出照片拍得很考究。一行共计十二人分两排,前排的人坐着,后排的人站着。后排七人,看体貌有两个蒙古人,剩下五个人是汉族人。七个人都比较年轻,应该都不超过三十岁年纪。前排五个人都是汉族人,因为坐在椅子上看不出身高,但是都比较瘦削。这五个人中左边四人岁数稍大,看起来都是四十往上。
最左手边两人身着军装,应该是军人,但是照片上看不清是何军衔。中间的人是一个戴眼镜的人,模样斯文,倒像是一个学者。
再看旁边的人,我的心跳开始加速,因为这个人我认识,很熟悉。
那人身穿灰蓝色外套,戴着帽子,不是大爷是谁?!
“难道说,这群人就是当年的探险队。那么这个死掉的人也是探险队的一员了!”我看着这具尸体骨头上诡异的青黑色,开始思索。
再看照片里最后一个人,是前排五人里最年轻的,甚至是所有人里最年轻的,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出头,穿着一件飞行员外套。他的表情颇为阴郁,看不出喜怒。
钱敏伸手过来指着最右边那个年轻人道:“这个就是我大哥钱牧。”她又指了指旁边的大爷道:“这个是你大伯,你应该认出来了吧!”
毋庸置疑,这就是九三年失踪的探险队,这应该是他们出发前在草原上的营地拍的照片,当时的情况具体如何现在应该已经没有人知道了,不过看陈振戡的死亡情况,恐怕探险队的失踪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这里面可能存在着更多的阴谋!
“那现在怎么办?”我将照片夹到笔记本里问道。
钱敏指了指上面道:“我们先出去,这里光线太暗,我们出去看看还有没有更多的线索。”想了想,她又指着陈振戡的尸体道:“把他也带着。”
当即由钱敏将装备放到背包里带出去,我则将干尸用包里的防雨布装好,两个人手脚并用地爬了出去。我们又下去取了一趟东西,这才算完成任务。此时是清晨,地面温度不高,还算清凉,我们喝了点水,吃了点东西,这才开始坐下来好好研究从沙坑里带出来的这本神秘的笔记本。
为了读者更好地对这本笔记有个生动形象的认识,我先从头描述一番这个笔记本。
首先,它的封面是一片鞣制的牛皮粘在硬纸板上制成的,工艺很精致。笔记本的纸质很好。笔记本前面烙印着一行繁体字――一九九零年两岸学术交流研讨会纪念。
“看来这个人是祖国大陆以外的地方,应该是台湾!”我作为一个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