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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血色华夏-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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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件事情,就是去视察慰问养济院孤老,这也很好理解,华夏自古以来就讲究要尊老爱幼,极为重视孝道,很多朝代都“以孝立国”。

    这么做绝不是说着玩、没有意义的,尽管自古以来各朝各代弑君杀父这样的事情多得不可胜数,但是“孝”还是要讲的,这主要是为了维护封建伦理纲常,维持统治的合法性。

    第三件事情是视察监狱,刑狱事关百姓生死,自然干系重大,很多老百姓对官员的第一认识就是在公堂上坐堂断案。

    第四件事则是要查清官田民田、官粮民粮若干,即清查田亩、粮库,这些都是为了征收钱粮税收的,这才是知县实际上最重要的工作。

    “民田”很简单,是老百姓个人拥有的,在谁名下就归谁,而这个官田就很复杂了。

    其中最尊贵的应属皇庄,是皇室占有的庄园田地,其二是皇帝赏赐给勋贵的田地,这两种基本与婺源县无关。

    其三是百官职田,即皇帝赐给百官田产,收入供给官吏办公费用或充部分薪俸之用,李致远这个小小的婺源知县自然是没有的。

    其四是一些专用土地,比如学田,租金专供各府州县学校的教育经费,不可挪移。

    其五是江南的“没官田”,即没收上来的田产,这在江南较多,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官田,朝廷征收田赋比一般民田重得多,而地权实际上向民田转化。

    到明末,官田多为官僚及地主侵吞并逐渐化为实际上的民田,而官田大多数享有免纳田赋的特权,耕种官田的田丁也多享有免服徭役待遇,但他们要为田主服役。

    而婺源县的大量官田被乡绅地主侵占,李致远这个知县是收不到什么税的,他真想要清查田地,必然得罪当地乡绅地主。

    前三件事情就是李致远为官首日需要完成的,明面上虽说重要,可早已经沦为过场,可还是折腾的李致远够呛。

    让他纠结的其实还是第四件事,到底要不要拿田地动刀子呢?

    实际上这些都是大明太祖皇帝所制定的《到任须知》上明文规定的,朱元璋可谓是用心良苦,为知县们考虑的十分周到,简直是手把手的教你当官。

    李致远也拿到了吏部给予的《到任须知》,上面总计有31条,规定的十分清楚具体。

    然而,李致远如今要当好这个婺源知县远没有这么容易,与现代的县官相比,他这个明朝知县最缺的是人事权、财权。

    关于人事权,衙门的一众人马,都是由上级直接任命的,严格来说,县丞、主簿、典史等并不是知县的属官,而是由上级任命的,跟县令是同事关系,县令对其升迁去留只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

    而李致远的这几位同事别看现在似乎是被李致远给吓住了,可他们和当地士绅相互勾结多年,在当地根深蒂固,想对付他们,难!

    关于财权,知县只管征收钱粮,县级衙门没有独立的财政部门,一切的开销都是由朝廷由中央按人头下拨,知县、县丞、主簿等官吏差役的月俸是有定数的。

    例如李致远这个七品知县的月俸就是七石五斗大米,当然,不是全部发米,会折合一部分为现银或实物。

    地方官府基本上没什么计划外的财政可以用于地方事务,知县没钱,想办事想有所作为就得交好乡绅,获得乡绅的信任和支持。

    而明朝后期,江南乡绅的势力特别强大,乡绅干预地方官府行事无所顾忌,至明末时愈演愈烈。

    以现在的形势看来,李致远要想获得婺源本地乡绅的信任和支持简直就是个笑话,只能用些强硬手段了。

    待李致远完成了祀神、恤孤、狱囚三件大事,已近黄昏,黄主簿终于将婺源县官吏乡绅豪富的名册递了上来。

    李致远接过,认真看了起来,这个黄主簿一手写的可真好,果然不愧是公文老手。

    全县共有5个官,38个吏,这就是朝廷正式记录在册,按月发俸禄的官吏,另外还有役,就是临时工,朝廷是不发钱的。

    正八品县丞汪承宣,徽州绩溪人,年四十又二,举人,此前婺源知县缺任时,一直代行知县之职。

    正九品主簿黄志义,江西抚州临川人,年四十又五,举人,主掌文书。

    从九品大鳙巡检司巡检应联芳,太平府繁昌人,年三十五。

    从九品项村巡检司巡检张席珍,江西吉安人,年三十七。

    典史方良俊,徽州婺源人,年三十三。

    ……

    另有县衙“六房”典吏,即吏、户、礼、兵、刑、工,这些胥吏绝大部分都是婺源本地人。

    至于本地士绅则以程氏、汪氏为首,家族庞大,田产众多,族中子弟既有读书考科举的,也有经商发财的,是有名的官商合一的大家族。

    看到这里李致远头都大了,不行,他现在哪有心思与这些衙署佐官、六房胥吏搞斗争,都火烧屁股了!

    他需要一个帮手,还需要一个能帮他处理这些杂事的师爷!可这又该道哪里去找呢?

    在一旁等候的黄主簿见李致远一直皱眉不语,忍不住上前问道:“县尊,可是下官所列名册有何问题?”

    李致远摇了摇头,道:“那倒没有,黄主簿这一手字写的真好,名册也列的清晰明了,果然不愧为公文老手。”

    黄志义心里揣度了一番,似乎有些按捺不住,两撇八字胡一抖一抖的,看起来有些滑稽可笑。

    李致远忍住笑意,问道:“黄主簿这是怎么了,可是有什么话要说?”

    黄志义却表现出一副犹豫再三的样子,可他那迫不及待地热切眼神和抖个不停的八字胡差点没让李致远爆笑出声来。

    “下官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李致远心道,老子真想说你还是别讲了,看你这个死样子,憋不死你!

    唉,罢了罢了,就顺你意说吧。

    李致远严肃道:“黄主簿但说无妨!”

    黄志义强压住内心欣喜,扭扭捏捏地说道:“其实真不是下官嫉妒、诋毁同僚,实乃确有不公之事。”

    李致远心理暗道,嗯,那八成就是嫉妒了,诋毁也是肯定的。

    “县尊你刚才看了下官所写之名册,想必已经发现了,这个汪县丞可是徽州绩溪人!”

    “按官场上的规矩,他应该避嫌去外地为官的,也不知他使了什么手段,竟然得以在同为徽州府的婺源县做县丞。”

    “还有一点,县尊可能有所不知。”

    见黄志义一脸期待,李致远也只好配合,耐住性子“好奇”道:“哦?不知黄主簿说的是哪一点?”

    “这个汪县丞和婺源本地最大的富商汪老爷可是都姓汪的!而且还是没出五服的同族亲戚!”

    ――――――――――――――――――――――――――――――――――

    崇祯十六年九月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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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建军设想

    李致远略一思索,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有些可怜这个黄志义了,在自己这个知县没来之前,他就是整个县衙唯一的外人!

    黄志义还在婺源做了几年的县主簿,这该有多憋屈啊,之前汪承宣肯定是大权独揽,也不知他这个主簿是怎么混过来的。

    汪志义见李致远没什么反应,顿时急了,补充道:“汪县丞之前代行知县职权时,和他的族叔相互勾结,多有不法之事。”

    “然县衙诸人皆唯他马首是瞻,一起盘剥欺压良民,婺源百姓苦于这群贪官劣绅久矣!”

    李致远笑了笑,问道:“那他们都做了些什么不法之事?黄主簿可有证据?”

    “这个嘛,下官听说他们汪家依靠汪县丞的关系,垄断了全县的茶叶、大米买卖,对了,他们还囤积居奇,卖高价米!”

    “下官还听说他们家趁这几年年景不好,先把米借给老百姓,第二年老百姓还不起就只得把田产抵押给汪家,所以他们家的田地越来越多,原本有田地的百姓都成了他家的佃户。”

    “对了对了,汪县丞肯定还私自改了官田和民田的帐目,不然为啥他汪家的田地一年比一年多,所交粮税却不见涨?”

    李致远哭笑不得,这个黄主簿指控的这些罪状说不定很多都是事实,可是却都是道听途说,并无实证。

    想来他一个被排挤的边缘人物,也确实是很难接触到什么重要信息。

    这些事情在明末十分常见,土地都大量集中到官僚乡绅地主手中,这些人还不交税,而明末战乱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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