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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你了。”
说着,伸出了手去接茶。
芳菲受宠若惊,落蕊将她调来书房服侍已有一段时日了,不过,朱承平待她向来淡淡的,并不曾有任何不同,让她失望不已。
没有想到,今日却如此温柔。
难道这些日子的努力终有成效了?
此时,朱承平去接茶盏的手无意间擦过了芳菲的,芳菲的手一颤,惊惶地抬起眼来,那如黑玉般黑得深沉的眼顿时吞没了她。外间都说侯爷是这京城有名的美男子,芳菲也从来不曾见过比他更俊的男子,她的心跳得怦怦地快,口干舌燥,低低地唤了一声“侯爷”,脸飞红霞,身子虚软无力,只渴望有一双强壮的胳膊挽住她。
“当——”
某种物体跌落在地上,四分五裂的声音惊醒了芳菲,她看向门口,就瞧见了站在门口,一脸苍白的柳如月。
芳菲的心一慌,手一颤,那茶盏便从她的手中一落,正好掉在了朱承平的衣衫上,一盏茶水很快潮湿了白衫,晕了开来。
一夜宿醉,第二日醒来,谢宛云头痛欲裂,有一种拿头去撞墙的冲头,轻轻的脚步声走来,她下意识地道:“秋痕,先给我一杯热茶吧!”
“姑娘,我是听菊。”
温和的声音响起,谢宛云这才发觉,她又叫错了。总是忍不住就会叫成“秋痕”、“春歌”。
谢宛云抱歉地道:“对不起,听菊,我又唤错了。”
“姑娘别如此说,折煞奴婢了。姑娘如果喜欢,以后就唤我秋痕好了。”
听菊好脾气地说道,不以为意。这时,碧漪端着洗脸水进来,脚步轻快:“姑娘,少爷、龙少爷都已经起来了,派了人过来请姑娘去前厅一起吃饭呢!”
谢宛云眯着眼:“这都什么时辰了呢?”
“到辰时了呢!”
谢宛云大惊,她竟然睡到这时了。在大杂院里,可从来不曾睡到这么晚过。她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洗了脸,听菊给她拿来了衣裳,裙边桃花翻飞,边襟同样绣着桃花,面子却是碧色的,精致鲜亮,是她以前极为喜欢的款色。
“姑娘,这件裙子可好?”
谢宛云摇了摇头:“不用了,从我昨日带来的衣裙中取一套吧!”
清晨,叶子上还带着晨间的露水,淡淡的光洒落在院子里,于闲一只腿放在另一只腿上,手里拿着本书,一阵清风吹过,一片叶子悄然落在他的肩头。
小童扫雪在一边煮着茶,另一名小童迎霜则弹着琴,流水声从假山上淙淙而下,一切,显得如此安然而恬适。
这是一幅十分和谐而美好的画面。
龙哥儿默默地打量着于闲,心中对昨晚看到的一幕仍然有些不能释怀。再怎么说是表兄妹,这样也有些过了吧?偏偏于闲见了他,一脸坦坦荡荡的模样,倒好像他大惊小怪似的。被那样淡然的目光一瞧,好像他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鬼头似的。
哼!
真是让人讨厌的一个人。
龙哥儿如此想着,面上却仍一副不露声色的样子,从这张脸上,瞧不出任何思绪。
“闲表哥,龙哥儿,早。”
听到谢宛云的声音,于闲合起了手中的书,抬起了头,只见谢宛云正缓缓而来,嘴角微微翘起,是在微笑,可眼中,却似乎总带着说不出的忧伤。那满面的疤痕,在晨光之中十分可怖,扫雪、踏霜几乎不敢正眼相瞧。
龙哥儿淡漠的眼变得柔和了一些,回道:“早。”
于闲却盯着谢宛云的衣衫出神,以前,她最不爱的就是素色的衣裳,总是鲜亮的颜色,明媚得像三月的春光。
现在,她却总是一身的素色,像冬天来到了人间似的。
谢宛云看着扫雪那边的茶烟,听着踏霜的悠扬而古朴的琴声,再看看于闲手中的书,不禁笑了:“闲表哥还是和过去一样呢!”
“是啊,还是那个你最讨厌的装模作样的家伙。”
于闲自嘲。
谢宛云抿着嘴儿笑了,却是没有告诉于闲,其实,她从来都不讨厌他。谁会讨厌清风明月似的于闲呢,只是,小时候,他看的那些书,说的那些话,她都不懂,不晓得怎么与他玩,又想和他亲近,所以,这才总是弄些恶作剧作弄他,好看到他一脸无可奈何,或怒或尴尬却一副不和女子计较的样子。
“踏霜,传饭吧。”
于闲说道,又对谢宛云道:“吃过饭,我们一起去山上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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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巧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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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姑娘,怎么了?”
香谨本来守在台阶之下,等着柳如月。却见柳如月一阵风似地冲了出来,往外跑去。香谨忙追了上去,心中着急得不行。
柳如月跌跌撞撞地回了西院,进了她的屋子,将门闫给反锁,趴在床上,泪水很快染湿了被面。
脑海中,方才的一幕幕在不停地回放。
朱承平的手碰到了芳菲的手,他们的眼神交会,缠在一起。
柳如月猛甩着头。
“不、不,一定是那个贱婢勾引平哥哥的,一定是。”
她的眼中射出狠毒的光芒:“竟然敢跟我抢平哥哥,哼,凭你这下三滥的狐媚子也配?”
她要好好地想一下,要怎么样才能收拾这个贱婢。
当然,她不能太急,太急的话,会让人怀疑的。
就让那个贱婢猖狂一阵子好了,等以后,她就会知道,敢打她平哥哥的主意,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柳如月冷冷地笑了。
西山上,各色的野花烂漫了山坡。
高大的树木郁郁葱葱地遮住了骄阳,山风吹来,凉爽异常。
谢宛云本来是不想出来的,这些天,其实她一直在为一件事心烦。当初,她当初提的条件只是说让朱承平以后有了子嗣,择其中之一作为东院之子,将东院的血脉传承下去。既然钱氏、柳如月如此渴望将她这个眼中钉除去,那她就用这样的方式,在她们的心里、眼里钉一颗钉子,让她们一辈子也无法摆脱掉她谢宛云的影子。
但是,没有想到,到了族中长辈那里,却变成了这个样子。
他们一是想出一口恶气,不让钱氏讨了好去;另外一方面,大约也是因为看中了朱承平吧。他是未来永平侯府的继承人,而且,在京中素有才名,是公认的新一代杰出的人才,同几个皇子、京中的一些皇亲贵族、大臣中的子弟们的交情也不错,皇帝萧景也多番赞誉过他。这样一个人,以一个女子笼络于他,对于谢氏是极有好处的。若是产下嫡子,继承了侯府,那就更……
毕竟,皇上、玉贵妃都会老去,新一代终会暂露头角。
早点投资,总是没错的。
而且,打着替她出气的名义,也不会让人诟病说是攀附权势什么的。实在是一举数得的大好事。
再加上,有谢宛云这个前例,钱氏就是再蠢也绝对不敢再谋害新任东院夫人的生命了。
怎么考量,都是一件划算的事情。
老奸巨猾的叔公们自然是不肯放过这样的机会。
只是,却可怜了那个女子。有哪个女子不想着夫妻和乐,举案齐眉,却想着与人共夫的呢?
想到那个会被无辜被牵连进来的女子,谢宛云就十分不安。
她是想要复仇,可是,却不想连累无辜的人。
该怎么办呢?
“表妹,到了,下车吧!”
于闲的声音在外边响起,谢宛云这才从沉思中清醒,忙戴好了帏帽,在听菊、碧漪的搀扶下下了马车。
眼前,是一间不大不小的寺庙,外观古朴而典雅。
这座寺庙名为连云寺。虽然不大,不过,位于西山半山腰上,游人们前来游山,多会来此顺便拜一下,据说颇为灵验,因此,香火还是十分鼎盛的。
今日,于闲特地带谢宛云出来散心,谢宛云虽说兴趣缺缺,倒也不好拂了他的好意,因此,还是来了。
只是,方下车,她的眼无意之中扫过旁边,顿时,眼神凝住了。
浑身的血好像沸腾了似的,直往上涌,胸口急剧地起伏着。
那边,正从马车上下来的两个人,不正是钱氏和柳如月两个吗?没有想到,竟然在这里碰到了她们。
谢宛云不自觉地朝她们两个走了过去,拳头握得紧紧的。
她拦在了钱氏、柳如月的面前,盯着她们,恨不得剖开她们的心瞧瞧,里头是不是黑色的?若非如此,她们怎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