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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时机抓得实在不巧。
虽然,龙哥儿叫送信的人极为惊悚地说了,若是齐太傅收不到这封信的话,他会大发雷霆的。这样的话语,让门房虽然认不得送信的人,还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送了进去。
只是,偏偏他的信到的时候,齐太傅正好刚刚看完齐皇后的信,大惊不已。连忙让人拿了他的名帖去寻各个衙门的大人们去了,管它京兆尹,还是巡城卫,还是什么别的,只要能用得上的,立马派出人去。
当然,齐太傅不会蠢得说是要找公主。
只说是家里的孙女儿调皮,离家出走了。
反正,养在深闺的姑娘家,谁会晓得她是谁呢?不过,寻人倒也好寻,客栈里如果住了一个十来岁的姑娘家,肯定是会很显眼的。
公主外孙女丢了,齐太傅哪有心情看这封信,再重大的事情也不会比这件事重大了,所以,被齐太傅丢在了一边。
而龙哥儿,还以为他的信息会顺利地传了出去。
安心地等待着结果。
他想,为了女儿,皇上应该不会介意下一道天下大赦的旨的。
只要天下大赦,那谢宛云也就可以得救了。
计划是好的,但是,再好的计划,如果得不到好的执行,那也仅仅就是计划而已,换不来想要的结果。
当然,龙哥儿这个时候,还是不知道他的计划出了这个岔子的。
而在一个院子里,柳如月醒了。
然后。她发现,她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柳如月大惊,搞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儿。不过,幸好她马上看到了福贵,这让她的心稍稍安了一些。
“福贵,这是怎么一回事?我怎么会在这里?侯爷人呢?”
福贵笑道:“侯爷让我们送少夫人过来,在这边住上几日。侯爷本来也是要一起来的,只是,临时有个同窗的父亲去了,要去奔丧,因此没能一同前来。叫我们在这边服侍少夫人,他那边的事完了,最多四五日,也就回来了。”
福贵的说话听起来十分可信。
刚一听的时候,柳如月的确很高兴,朱承平这样温柔体贴,还带了她出来两个人在外头小住,实在是太叫人惊喜了。
只是,柳如月毕竟不是那种无脑的女人。
她很快就觉得不对劲了。
这件事若换做以前,她不会怀疑。但是现在,时机实在太不对了。要柳如月相信在谢宛云快要被斩头的时候,朱承平还有心思安排与她出游,这种事情,实在是诡异。
柳如月相信不了。
那为什么朱承平要这么做呢?他又去了哪里?绝对不是奔丧。
但是,又是什么呢?
柳如月虽然觉得不对劲了,但是,她却想不出来原因。
不过,她将疑惑很好地收在了心里,装作什么也没有怀疑的样子,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福贵,我肚子有点饿了,这里有什么吃的?”
福贵就报了菜,柳如月说了想吃什么,福贵就告退下去忙了。不一会儿,几菜一汤就上来了,热乎乎的。
显然,这一切,并不是个临时的计划。
要不然,大冬天的,哪里来的菜?
柳如月慢慢地吃着饭,喝着汤,脑子里却在想些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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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 同在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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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真的很奇怪。
柳如月的心里越想越不对劲,
以前,她和朱承平去哪里小住,都会带上府里的厨子,或在附近雇一个。福贵虽也能做点东西吃,手艺还行,可毕竟不是专门的厨子。
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但是,柳如月知道,她不能离开。不是因为她离开不了,想走,总是想得到法子的。尤其福贵看起来一点儿也不没有怀疑过她。
但是,柳如月得想想朱承平。
如果她就这样离开,那到时一定会与朱承平生隙的。她决定在这里等四五日。嗯,说起来,谢宛云斩头也就是三日之后了。
三日、四五日?
这其中,有什么关系吗?
柳如月完全没有想到朱承平是拿她来威胁玉皇贵妃。
在她的心里,虽然觉得朱承平对谢宛云更胜她一筹,但是,这里头,毕竟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谢宛云差点儿死掉。人对失而复得的东西总是会更珍惜一些的。
以前,谢宛云在的时候,朱承平可是一向对她比较好的。
一定是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长一些,前一段时间又因为香槿的事情起了予盾,而谢宛云和朱承平在一起的时间短,又经过了这些事。
所以,才会让朱承平对谢宛云产生了这种比较强烈的感情。
但是,以后的日子长了,这种因为危难产生的感情会逐渐淡化,而且,他们之间又有了共同的孩子。这一点,是谢宛云不能比的。至于孩子并不是朱承平的事情,只有她、乔厉和可心三个人知道。朱承平并不知情。所以,柳如月就忽略了这一点。
在她的心里,朱承平对她仍然是有情的。
所以,她并没有往那方面想。
柳如月安心地在这里住了下来,后来发现,原来这里是夕山。夕山这里景色十分优美,到处都被白雪覆盖,形成了银妆素裹的世界。
而白色世界里,偶尔出现的一树树红梅,则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这里的山上,红梅并不遍植,而是时而在溪边,时而在峭壁,时而在路边,这样安排倒别有一种雪中寻梅的乐趣。
京城富贵人家计多都在这里有别庄,侯府也有。
只是,却不是这一处。
这一处,比侯府的别庄要小多了,也没有下人在此。显然,朱承平并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来了这里。
在这里居住,生活多有不便,不过,却也让人轻松了许多。不像在侯府的时候,总有一种十分压抑的气息。
柳如月住在夕山里,而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和她居在同一座山里。
挥舞的鞭子将雪卷得飞了起来,形成了一条雪龙,武霸天在山中已经呆了许多天了。从朱承平将谢宛云带走之后,他就进了山,一住就许多天了。夕山有一种火狐出没,它们皮毛是极为绚烂的红色,就像燃烧的火焰一般。虽然红色在冬天是极为鲜明的颜色,按说应该目标明显,极为好猎才对。可是,一是数量稀少,二是,它们的个头极小,速度却超乎寻常地快,简直像闪电一般。因此,极为难猎。一张雪狐皮可以卖到数万两的天价。
武霸天每年冬天都会进山猎狐,当然,他猎狐不是为了银子。数万两对平头百姓家是一生都难得的财富,对他而言,却不算什么。
他喜欢的是那种追逐的刺激感。
武霸天是少有的每年都会有收获的猎手。
不过,今年,他还没有收获就是。
寒冷无比的天气,武霸天的额头却冒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矫健的身影如同游龙一般,几乎看不到完整的身影。
“爷,万公子他们都来了,正在厅里等候呢。”
岳龙前来通报。
武霸天一个猛地抽地,尺许深的雪地硬被抽出了一道深沟,而雪溅起了丈高,然后,如同下雪般团团簇簇地落下。
武霸天接过了下人奉上的毛巾,喘着粗气。
一般的运动不足以叫他如此,可连续多日,他几乎从丑时就在这里了。一练就是好几个时辰。
这种拼命的样子,让岳龙都有些心惊。
武霸天对那位莫姑娘,不,现在应该说朱家的东院夫人的感情,显然比他们以为的都要深得多。武霸天生性洒脱,岳龙跟了他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到他这么困扰过。不,应该说,以前,他从来没有为什么事困扰过。
可是,这一次,不可能有任何办法了。
那位可是已经有主的了,而且,不是普通的人家,是侯府的媳妇。大将军王府的权势再大,也无法敌得过皇上对玉皇贵妃的宠幸。
武霸天与那位是注定无缘了。
岳龙暗自叹息。
武霸天回房梳洗了一番,就和他那群朋友们一起进山寻狐去了。
已经在山中,与外界隔断了消息的他,自然不可能知道谢宛云的消息。这让大将军王武烈、杨氏都暗自庆幸。本来杨氏见武烈多日不归,打算派人去催他回府的,现在也不派了。一心等再过几日,一切就都彻底干净了。
而不管人们怎么样,日升日落,白天黑夜,总是会一日一日地反覆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