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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这样?”,慕千成这句话看似在问史特伦斯,但实际上他却是看着爱黛丽说的。
爱黛丽也不知该怎么回答。
史特伦斯已解释道:“如果我是一直故意走着相同的路,或是有能够离开的出口也不走出去的话,你想爱黛丽等还会不发现?”
慕千成又重新看着史特伦斯,“听你的口气,你是很自信爱黛丽等没有发现你驾车时的异常了?”
慕千成这种口吻,让史特伦斯有稍微的惊慌,因为他不知道慕千成到底是什么意思,迟疑了几下,这狡猾的男人选择不说话了。
但慕千成却道:“我想他们之所以没有发现你的异常,首先是因为他们本就很惊慌,你肯定在车上时,会特意提及往事,说一些让他们恐慌的东西;同时你驾驶的速度又很快,让他们不容易察觉车外景象的变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你专门选那些路灯还没有修好的路来走,让他们不容易看清楚到底走过了哪些线路。不过要证明你这样干了也不难,反正路上还留有你的车轮痕迹,只要沿线调查一下,就能发现你在兜圈子,而且专门走那些漆黑的路。”
罗尔看了史特伦斯一眼,“如果真是这样,你还真是百密一疏啊。”
慕千成已接口道:“毕竟杀害管家是临时起意犯案,他没那么详细的规划,所以才会选择这个让他其实嫌疑最大的处理方法。”
不过,慕千成纵然这么说,但史特伦斯还是毫无惧色,显然他还是会有一套说辞反驳慕千成的,他也不觉得到现在为止,有什么证据能够彻底指正他。
不过随着后面的案子被接连解开,估计状况会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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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五十七
“这说不定只是巧合”,史特伦斯的脸上曾显露过一阵不安,但很快又平复了下去,如果这人真是犯人的话,那他的心理素质还算挺不错的了,在慕千成难以让常人捉摸出规律的问话方式下,加上罗尔如鹰般地瞪着他,他还是能若无其事地反驳,“你也说我走过的都是没有路灯的路,正因为没有路灯,我才会乱窜啊。如果当时我看见哪里有路灯的话,我肯定会驾车过去的了,但很可惜,当时我心里也很慌,所以根本没有察觉到。如果你说我走的全是黑路,那就是故意的,这可没有道理啊。那么车上当时也没有任何人提议我该走别的路,难道他们全是共犯?”
史特伦斯的这番话,倒是得到了爱黛丽的支持,显然她还是不能接受老朋友是犯人的这套说法,毕竟在她看来,还是史特伦斯保护了她,她才可以在这个晚上生存下去,“慕先生,他说的倒是一点都没有错,当时我们在车上也没有察觉到该走什么路,就是一味想快点离开这里,越快越好就得了。”
“那是当然,这位聪明的先生不但专门挑选没有路灯的路来走,而且以赶快逃命为理由,让车子开得飞快的,你们当时又心慌,当然看不清路了”,慕千成还是很轻描淡写的样子,不过看来他倒没打算和史特伦斯死死纠缠在这件事上,这是否也证明了他在后面的案子中找到了更多的实据?
慕千成的这种态度,倒让史特伦斯有些不舒服,他连连甩了甩手,“你这都只是推测,根本不是证据。”
慕千成看了他一眼,只笑了笑,“那就不说这事了,我们说点别的。”
看到史特伦斯还在苦苦支撑,罗尔哼了一声,“凶手是否是你,我相信总会有个真相,你有没胆量听慕先生继续说下去?”
“有什么不敢的,我过得堂堂正正,哪怕犯人不是会长,也与我无关”,史特伦斯倒是把身体站得更直,不过他也下意识地看了一下门口那。
慕千成示意大家都别着急,“那我可按着案情继续说下去了。在发现哈贝尔死亡后,我们做了什么想必各位都不会忘记的,那就是把怀疑的对象锁定在雷蒙的身上,而且我们也对他展开了搜索。但很可惜,我们找了好些地方都没有能够找到雷蒙,而且还在搜索的过程中,发现秀妍小姐不见了。但我反复考虑过,任何人都无法在我们身边不声不响地把她捉走,而不让我们发现的唯一的可能,就是秀妍小姐是自己离开了。”
罗尔眨了眨眼睛,“除非他是犯人的帮凶,不然在那种这么危险的情况下,还怎么可能自己离开?”
“也不一定,如果诱惑她离开的东西有足够的吸引力,那就难说了。虽然我不敢确定犯人到底是用了什么,但有没可能是与当年的奇案有关?我看你们这一群受害者,对于当年的事,可是耿耿于怀,如果是谁以告诉她真相为诱饵,让她偷偷离开大家到四楼的杂物房里,说不定她真的会去的。”
马丁插口道:“那她是什么时候看到了这样的信息?为何我们又没有发现?”
“估计就是在搜索雷蒙的过程中”,慕千成又看了史特伦斯一眼,“我当时就想过,在那个过程中要让某个人发现信息倒不是很难,犯人只要预先在我们会搜查的区域留下纸条就行了。但这首先已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犯人是怎么预先知道我们会寻找雷蒙的?”
罗尔倒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可难说。说不定他能猜到我们会把哈贝尔的死联系到雷蒙的身上,或是我们发现雷蒙也失踪了很久,所以会去找也说不定。当然也有可能是我们在说这个的时候,被犯人听到了,所以他抢先一步留下纸条。慕先生的这个质疑,很难有公信力。”
慕千成倒没反驳罗尔,而且还点了点头,“如果单纯考虑犯人是什么时候和怎样决定给他的猎物留下信息的话,那探长的话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我很快又想到了另外几点。首先,就是犯人若是随便留下纸条的话,他怎么保证是秀妍小姐看到。”
还是罗尔再提出质疑,“会否那个信息不一定要秀妍小姐看到,只要是这群客人中的某个看到了,就会被诱惑上钩,那犯人就可以除掉一人了。毕竟他们对于往事都应该会感兴趣。”
这次慕千成倒是摇头了,“这乍看之下是说得过去,但犯人可是知道现在这里多了我,君望和探长这三个不相干,头脑又还算清醒的人,若他这样随便留下字条,首先是被我们发现到的话,那他的计谋可就泡汤了。而且说不定还会被我们揪到证据,犯人真会那么笨?而且就算被这几位客人看到了,他们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也不是谁看到这样的字条都会去赴会,我看这位爱黛丽小姐倒不会去,而且还会大声地把字条的事说出来,这样的话,犯人可是弄巧成拙。很显然,犯人之所以会设下这样的圈套,在于他是了解这一伙人的性格,而且能够点对点地把信息留给秀妍小姐,也就是说,犯人只能是刚才同行搜查雷蒙的人了。“
经过这一番推理后,罗尔已不再质疑,倒是陈君望问道:“那具体要怎么操作?”
“也不难啊,就假设史特伦斯先生是犯人,那他只要走在秀妍小姐前面,然后放下字条在某些地方,紧跟着他的秀妍小姐就会发现,而她还真是赶到杂物房里去赴会,结局就被杀了。”
史特伦斯脸上的肉促动了几下,“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希望你不要再假设我是犯人。”
“慕先生”,瓦妮莎是与慕千成一同发现秀妍尸体的,当然也该有发言权,“记得你说过秀妍小姐是在我们搜查会长的时间里被杀的,那如果犯人在我们之中,那他要怎么动手。”
这个问题或者罗尔觉得很简单,根本用不着慕千成来回答,他已开口答道:“这犯罪手法的重点,其实就在于怎么定点给秀妍小姐留下信息,至于杀人的手法,倒没有多巧妙。她是被利刃刺到胸部死亡的?其实只要用绳子先把刀子吊起来,然后一头绑上小型的重物,然后一头缠到门内侧的把手上,只要秀妍一推门进入,刀子下坠下来,只要够锋利的话,就可以刺穿他的胸部。迈进漆黑的房子里,冷不防来这么一下,总能把人搁到。”
慕千成点了点头,“而且因为没有人知道秀妍居然就死在了他们居住的那一层镂里,待我们去值班室搬救兵,而让他们回房里躲起来的时候,真正的犯人就把那些东西回收就得了。”
马丁叹了口气,“想不到我们说秀妍失踪了,她的尸体居然就在大家的眼皮底下,这可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这犯人可够大胆和高明。”
爱黛丽还是有为史特伦斯辩护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