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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都没有打架的意思,你却立刻就过去揪着阿成。”
阿成可是盛怒,“你这个混球。”
“你才是混球,明明凶手是你,你却陷害我”,阿水还坚持自己是无罪的,“就算那胶带上有我的指纹,也不能说犯人是我。说不定是犯人拿了有我指纹的胶带,偷偷塞进阿成的衣袋里。犯人带着手套或是做了什么措施,自然没有留下指纹。”
张镇城冷笑了一声,“这有可能吗?”
“只要有一丝可能,你就不能定我的罪,而且这位先生说看到我把胶带塞进阿成的衣袋里,我敢说他肯定是猜的,他当时站在办公室门外,根本不可能看得清楚。”
阿水显然是在顽抗,不过他的顽抗却是有效的,慕千成也不能硬说他有罪。
只不过其实在之前,还有一个地方,已经足够证明他就是罪犯,而慕千成已经看出了那一点,他装作不知道,只为了别的目的,而那个目的现在已经达到了,所以也是让犯人彻底认罪的时候。
您看出罪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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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致命的腰间
十一 致命的腰间
“刚才我说话时,你的手在摸什么地方”,慕千成忽然瞪着阿水,语气也很严厉。
“我,什么都没做”,阿水不愿被他看着,只好自己转过头。
慕千成微微笑了笑,既因为阿水被自己唬住了,也因为自己的这一招,让张镇城把注意力都转到阿水的身上,丝毫没有注意到他刚才偷偷从尸体的衣袋里摸出了两个信封,并藏到了自己的身上。
估计那就是梁道铭给老鬼的东西?
就算解决了案子,那尸体也得被带走,就算张镇城同意慕千成查看老鬼的随身物品,但若真有什么秘密,他也必定会向陈君望报告。而这正是慕千成最不愿意的,在没有弄清楚梁道铭的身份前,他都不希望节外生枝。
“我想他是把绳索缠到皮带上,那样把尸体连着箩筐一块拉上来,一条质量上升的皮带,足够承受一个人的重量。”
张镇城虽然刚才已看过尸体,但还是不免又回头确认一遍,“但死者不但身上没有伤痕,衣物上也没有那样的痕迹。皮带是可以这样受力,但肯定也会有痕迹。”
“我当然知道现在死者身上的皮带完好无损,因为犯人把自己的皮带和他的掉包了。也就是说,阿水把死者拉上来以后,在这里和他换转了皮带,以免在尸体上留下痕迹。因为他不愿意让人发现尸体是被吊上来的,不然又怎能陷害阿成,同时撇清自己的嫌疑。”
张镇城哼了一声,“请你给我们看一下皮带?”
阿水已是彻底放弃辩解了。
“你若是把皮带扔了不就没有证据了?”,慕千成笑了笑,“但你却由于担心被找到,所以反而把罪证穿在了自己的身上。这是自作孽,不可活!”
阿水最终承认了罪状,一切就像慕千成说的一样。
因为老鬼如同对付阿成一样,也欺骗他去赌钱,让他欠下了巨款后,又唆使他以公司的名义写下借条,进而盗取公款,用汇票来赔付。他既恨老鬼,又想如果对方死了,自己就有机会赖账,所以利用这个机会把他杀了。
他并不是不知道铁梯突然坏了的事,但他已非得在今天动手不可。因为恰好阿成与老鬼吵了起来,这才好让所有人以为是阿成冲动杀人。他当然知道铁梯或许会引发别人猜想老鬼到底是怎么上楼的,但他最终宁愿赌博,查案的警官没有这种细心。
张镇城表示感谢后,就带着犯人和尸体离开了,慕千成也说要告辞,他可想快点看看梁道铭到底给了死者什么东西。
胡翼泉倒是尽显好客之道,还要请慕千成吃晚饭,当然被慕千成婉拒了。这经理自然是识时务的人,也不强求,很巧妙地再一次提醒慕千成记得帮忙疏通一下他被扣在天津的货物后,就热情送慕千成离开。
天色已彻底暗了,估计马铃也不会等自己吃饭,虽然自己说过会在午饭前就回去,但想不到却弄到晚上,还在外头奔波着。
不过马铃不是这么小气的人,而且对于慕千成行踪飘忽,她也已经习惯了,最主要是慕千成现在的注意力都在那两个信封上,根本就没有食欲。
陈小姐说看到梁道铭把某些东西给了老鬼,老鬼随即放进了衣袋里。他衣服就只有一个袋子,里面就只有这两个信封。除非他已经拿走了梁道铭给的东西,不然就该是这两个信封。不过以他被杀的时间来推断,他应该没有把那东西放回办公室的机会。
所以基本可确定是这两只信封无疑。
按理说,若梁道铭是要购买粮食,或是做生意,应该找胡翼泉才对。而且该是好好谈谈,而不是这么神秘地给对方两只信封。
慕千成已经等不及回家,他就靠在路灯下,悄悄拿出了那两只信封。
东洋商行已经远远被抛在了身后,也没有人跟踪着慕千成。
不过当他的手刚刚伸进信封里,他就觉得不对劲。
信封是空的!第一只如此,第二只也是这样。难道里面的东西已经被拿走了。是老鬼,还是别人?
犯人没有说有这事,而且阿水也应该没有那种闲心。
但若不是阿水,还会有谁?最初发现尸体的陈小姐看似不该有这种可能,她不就是一个普通的怕事职员?如果说在被阿水藏进箩筐前,信封已经被掏空了,那人只能是老鬼?
这倒不奇怪,若是什么重要的信件,看了之后,藏到什么地方,或是烧了都是很正常的。但看了之后,却还把空信封好好的放在上衣袋里,倒有些突兀。而且信封还是整个放进去的,连折痕都没有。
路灯灯光昏暗,至少达不到目前,慕千成所需要的对信封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
所谓的彻底检查,已不单单是用眼睛去看那么简单,不但需要技巧,也需要一些简易的设备。会否是用特殊墨水写了纸在上面,还是另有什么秘密。慕千成都一一想过,他决定快点回玫瑰别墅,去落实自己的想法。
不过或者这些做法都是多此一举的,因为他有个更直接的办法,可以知道信封上的秘密,只要这信封真是梁道铭的。
因为梁道铭居然就站在对面的马路,微笑看着慕千成。
他显得那么的从容和惬意,和慕千成今早看到他是还是一个模样,反而是慕千成倒有些疲态了。
所以起初他并没有注意到梁道铭,但这前警探却向慕千成打了招呼。
慕千成只好把信封收了起来,虽然以那个前警探的眼睛,说不定早已看见慕千成手上的是什么。
他是恰好在这里出现,还是有什么目的,特意等着?不过他的出现,好像每一次都很蹊跷。
慕千成完全摸不透这个人,他甚至觉得梁道铭比川岛菊之奈那些人还难把握多了。至少那些人很明确是敌人,但梁道铭了?
虽然说世界不完全是非黑即白的,复杂本才是现实世界最大的烦恼与乐趣。
但梁道铭却显然让慕千成这种人都觉得云里雾里。
“这么晚了,慕先生还在街上转,放着家里的美人不管,小心她发小姐脾气”,梁道铭的脸上还是有着那如同太阳般的笑容。
不过他的话却让慕千成一愣,家里的美人?是指马铃?他怎么知道玫瑰别墅的情况。别说他不该认识马铃,更不应该知道慕千成的居住情况,这可是连安全处里都没多少人知道的绝密。
但慕千成还是不动声色,他不愿意梁道铭看出自己的惊讶,只淡淡道:“商行里出了点事,所以拖延了这么久,你也应该知道的。你不是还曾又到过商行拜访,我和胡经理还想请你吃饭的,你却走得太快,让我觉得,梁先生是否不想交我这个麻烦的朋友,好像老是避开我似的。”
梁道铭笑了起来,“慕先生多心了,能交到你这种朋友,那可是难得的事。我急着离开,是因为要到兴昌楼一趟。”
提起兴昌楼,慕千成自然想起了那个冒牌马铃和戴独行,“哦,梁先生是有饭局?”
梁道铭托了托眼睛,“不是,是因为有人说曾在那里看见过白梦瞳,所以我特意到那一带去走走。“
他这句话,倒真是对慕千成有特别的吸引力。
“那,可有发现?”
“没有,我细想她也不可能大摇大摆在那里出现,毕竟如果她没有遇险,却不现身而让大家光担心,那自然是有藏起来的必要。又怎会如此招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