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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又接着比划,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挥舞的手电筒忽然碰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很不耐烦的推了我一下,我有点恼火,我瞧了那人一眼,那人铁青着脸,一副倒霉的样子,最关键的我不认识他,我有些纳闷,要说这村里的人大部分我都认识,难道说这家伙是来串门儿走亲亲的?
我虽然很疑惑可也没理他,心说这么大的地方你站哪儿不好非得站在我身边,惹不起你我还躲不起你!我换个地方比划碍不着你了吧?可是我刚刚一动,就发现我的四周站满了人,这些人全都穿的土里土气,大部分人都铁青着脸,还有几个脸上手上沾着血。这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我心里一阵害怕,这些人可太奇怪了,啥时候来的呢?怎么走路一点儿声都没有呢?
我放低了手电筒,悄悄的想要躲到一边儿去,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一只手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我一直回头,一张雪白的大脸正对着我,我“啊!”的大叫了一声,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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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损友误一生
三字经有云:“昔孟母择邻处”说的就是人的生存环境很重要,尤其是小孩子的生存环境就更重要。如果小孩子周边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废人,那小孩子有样学样,长大了自然也出息不了人。环境都这么重要了,这小孩子结交的朋友就更重要,网络有言,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朋友,一交损友误终生啊!
事过多年之后,我一直在想这几句话,我当初和村长的儿子小明做朋友到底算不算误交损友呢?左思右想之后,我觉得这不仅仅是误交损友,很有点坑爹的意思!尽管这种坑爹未必是故意的,但是造成的后果很严重。
严重到了什么程度呢!看夜戏的时候,我被一张雪白的大脸一下子吓昏了过去,您说了脸白点有啥可怕的,脸白是不可怕,可是脸上要是没有五官,那你怕不怕呢?我当时看到的那张雪白大脸上就啥子也没有,光秃秃的像个鸭蛋白,我连想都没想就直接昏了过去。
这一昏过去后果很严重,要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我打死了也得挺住啊!人是不会永远昏迷的,除非这人变成了植物人,我当然没有变成植物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我醒了,我醒过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栋高大的楼房,身边不远处还有些零零散散的人在指指点点的看着评论我,而且还不间断的有汽车从我旁边的路上驶过。
看着高楼大厦汽车洋房,我当然是有点儿找不着北了,我没有那么没心没肺,见惯了小土房再见到楼房就目眩眼花,欢喜的要数一数那栋楼多高,当然也不会有个二百五跑过来跟我要数楼钱,身处在这种陌生的环境里,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我要回家我要找妈妈。
只是我忽略了钢筋水泥丛林的严酷性,这地方人情不多,冷漠不少,尽管我哭着鼻子,可是大多数的人都只是静静的看着,没有人过来安慰我,跟我说我带你回家找妈妈去吧!我哭了一阵子,除了换来了更多的指指点点之外没有任何的收获,就在这时候“哇!”某只呆鸟大叫一声,然后很从容的落到了我的肩膀上,用他那粗大的嘴巴在我的头上敲了敲,我更烦啦!伸出手想赶开他,呆鸟一扇翅膀飞了开去。
我接着做我的孟姜女,长城在哪儿不知道,不过对面的楼顶高的,我努力一下,不知道能不能把它哭倒?又哭了一会儿,还是没人理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那年头没人说有困难找警察,再说了我也不太敢,因为警察在我们村子里是很威风的,我们小孩子对他们都有些怕,虽然背地里很羡慕,做游戏的时候也都抢着当警察不愿意当贼,但是你让我真去找他们打交道,还真得鼓起点勇气,再说了,在我的心目中,警察是来抓坏人,没有帮你找妈妈这一项啊!
我不哭了,开始胡乱的走动,当然我也不敢走的马路上去,那里的车太多了,我就算是小点儿也没弱智到那种程度,很清楚被汽车撞了是会死人的。我正走着,那只呆鸟又飞了过来,很轻松的落到了我的肩膀上,然后嘴一张,一块面包从他的嘴里掉落下来,落到了我的面前,呆鸟冲着我“哇哇!”大叫了两声,然后用嘴在我的肩膀上啄了啄,那意思是让我吃,当然那意思是我后来才明白的,当时我只知道有一块雪白的面包落在我的脚前面,我一伸手嗖的抓起了那块面包。
那速度,比约翰逊跑百米的速度还快,没别的原因,我怕别人跟我抢啊!其实后来自己想想都觉得好笑,那面包再好,一个掉在地上的沾了泥巴的面包,那些城里人是瞧都不会瞧上一眼的。可笑我当时完全不管面包上有没有泥巴,直接塞到嘴里大嚼起来,那感觉活脱脱的就是一个饿死鬼,少不得有几位撇着嘴笑话我的,不过那时候我还小,只知道肚子饿了要吃东西,顾不得那些可笑的嘴脸。
几口吃完了呆鸟叼来的面包,我满意的舔了舔嘴唇,歪过头看着落在我肩膀上的呆鸟,这时候我心里对呆鸟满意极了,原本乌鸦这种让村里所有人都讨厌的鸟类,此时在我心里变得可爱起来,我伸出小手,抚摸了一下呆鸟的翅膀,这鸟似乎很喜欢,“哇哇!”的又大叫了几声,呆鸟或许永远也想不到,就是因为他的沾了泥巴的一块面包,就轻易的获得了我的友谊,自此以后我和呆鸟就没有分开过。
城里毕竟不同于乡下,我游荡了一段时间之后,警察叔叔找到了我,他们详细问了我的情况,可是我说出来的情况不只是让他们失望同样也让我失望,我只能说我家住在一个小山村里,一个小林场里,但是我说不清楚这地方叫什么名字,就更不用说我老爸的手机电话是多少,那年头普通人家连程控电话都没有呢!不过我说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我的老爸是个铁路工人,我想从这一点上警察们应该能找到我的家,我的家人。
说起来警察叔叔和警察阿姨对我还是不错的,在帮我寻找家人的过程里,一直是他们照顾我,给我穿上了从未穿过的新衣裳,同时也带着我吃那许多从未吃过的美味食物。就是这些,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都对警察很有好感。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原因,警察们的寻找终于失败了。我也不能长期和警察们待在一起,于是我就被送到了一家保育院。
保育院里的环境还不错,阿姨对我也很好,尤其是一位赵姓的年轻阿姨对我照料得很上心,那时候小,傻傻的,只要人家对我好,我就很开心,同时我也在保育院里结交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是个胖小子,大名王爽,王爽这小子比我小点儿,可是身体很壮实。我们两个作伴,游戏,生活整体上来说还是很开心的。
可惜我是个三煞加身的倒霉蛋儿,这样快乐的时光,注定是不会长久的,在保育院里生活没到一个月,我就被乐疯子收养了,初见乐疯子的时候,他可不是后来的模样,我只知道我面前坐着一个衣着光鲜整齐,满脸慈祥的小老头,后来人说他这种形象叫做风度翩翩,不知怎的,看他第一眼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他,所以当保育员赵阿姨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去生活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就点头了。
乐疯子听到我愿意跟他,那是十分高兴,他带着我回了家,给我置办了很多新衣服,又带着我去了很多家饭店吃各种各样的食物。看着我的眼光慈祥亲切到了极点,那时候的我真的很幸福,不过我不懂啥叫幸福,也不知道啥是爱,我只知道眼前这个小老头他很稀罕我。
我很快就为这稀罕付出了代价,每天生活在天堂和地狱的极端,在生活上乐疯子对我是毫不吝啬,给我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可是在学习上他也把这种做法也用到了极端,乐疯子说过,他找我是为了找一个衣钵传人,就是为了能够把他的音乐才华传递下去,为此他不惜一切代价,每天固定会有八个小时的教学,教的都是乐理和各种乐器的演奏,在这个过程里,我只要犯一点点错误,等待我的就是藤条炒肉,如果没有完成他交代的任务,那就是不能吃饭不准睡觉,什么时候完成了他交代的作业,什么时候才可以做回一个正常人。
由于我是三煞加身,记忆力也是出奇的好,他所教的乐理乐谱只要一遍我就能全都记住,这一点让他非常的喜欢,可是他每天交代我练的曲子,使用的乐器,我就玩儿不转了,常常因为达不到他的要求被他暴打,我不能用痛并快乐着来形容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