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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中不少人都起来了,这会儿正在营帐外面的空地上洗漱。
末世了,大家很是注意节约水资源,洗脸水,都是反复利用的。
看到南歌,大家还热心地和她打招呼:“南歌,来洗脸!”
南歌不由得想到自己还跟着厉琛的时候,因为她一点都不脏,每次都觉得洗脸麻烦,可厉琛却还是会督促她。
那个时候,他可不像是这些人这么热心,他都是很嫌弃的,说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怎么这么不讲卫生。
南歌在心里轻哼,谁不讲卫生了,我现在就去洗脸去。
早上,南歌又没和大家一起吃饭,沈琴雅本来见南歌不在,还想给她留着的,谁知道宗皓轩说南歌已经吃过了。
沈琴雅隐约觉得有点儿什么不太对,也没多问。
至于被挂念着的南歌,她正在这片森林中散步呢。
而且,她的感官,发生了一点儿变化。
之前她只能闻到鲜血的气味,现在却不一样了,鼻尖竟然还充盈着草木香气,和淡淡的泥土味道。
虽然不是很浓重,也足够让南歌兴奋了。看来她以后找到香水,可以自己先闻闻再用!
见时间差不多了,她准备回帐篷,刚走了一步,她就察觉到身后猛地有什么掠过,南歌战斗过太多次,身体中已经形成了习惯,她一个闪身,抽刀就砍了过去!
啪的一声,刚刚攻击她的东西,就被砍成两半,掉到了地上。
那是一只鹰,体型并不大,死的时候,眼睛还睁着,眼珠通红。
南歌把刀放回去,不甚在意地歪着头说:“现在的动物怎么都这么凶猛了。”
对南歌来说,这就是一个小插曲,很快就被她给抛在脑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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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我也很酷
南歌回去营地的时候,果然大家都已经把晚饭解决了,她远远地感受了一下,直接去找了宗皓轩和辛雨华。
沈琴雅给他们两个分出了一顶小帐篷,这两天,他们就住在里面。
没等南歌走近呢,就听辛雨华小声地对宗皓轩说:“宗大哥,我总感觉,他们这一队人的来历并不简单。”
南歌撇撇嘴,心想,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么,她都看出来了。
宗皓轩也淡淡地说:“反正去北海也只是权宜之计,先跟着他们吧。”
辛雨华倒不怎么担心他自己,他主要是害怕南歌的丧尸身份暴露。
前几天他们赶路的时候,可是谁都不敢亲近的。这回他怎么觉得,宗皓轩对沈琴雅一行人印象还挺好的?
不光是宗皓轩啊,南歌也挺喜欢沈琴雅的,主要她感觉不到沈琴雅对她的敌意。
“那只能这样了。”辛雨华轻轻地叹了口气:“走一步算一步吧。”
宗皓轩想了想今日那些丧尸不要命地往南歌身上冲的样子,神情更凝重。
如果只有他们两个的话,根本就应付不来这么多丧尸,所以他们需要沈琴雅这一队人。
不过这个理由,就没必要让辛雨华知道了。
南歌这会儿也走到他们帐篷外了,悠悠地说了一句:“我晚上回车上去。”
辛雨华一听到南歌的声音,眼睛一亮,马上就从帐篷中钻出来了。
他还笑着和南歌说:“刚刚沈姐让我们找你吃饭,我们给找话题岔过去了。”
南歌满意地看着辛雨华,心想,这小子是越来越机灵了:“不错,表扬你。”
说着,还伸出小手,在辛雨华的肩膀上拍了拍。
辛雨华登时笑得更灿烂了。从帐篷没关严的缝隙中,宗皓轩看到外面的场面,真是想问问辛雨华,最开始你知道南歌是丧尸的时候,不是还挺害怕她的么?
现在……果然小弟就是一辈子的小弟啊。
在深山中这一晚上,总算是没有什么丧尸会冲上来围攻他们了,南歌白天的时候累得很,晚上也总算是能休息一下了。
营帐中除了几个一直在巡逻的人,也没什么人在走动,大家都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南歌躺在悍马后座上,眼睛睁着,半点儿困意都没有。
她始终在琢磨,自己想起的那两段记忆,到底是什么含义。她的妈妈在记忆中已经死去了,那爸爸呢?在什么地方?
看来等到北海,和厉琛汇合以后,还得和他商量商量。
唉,南小歌掰着手指头数着,她和厉琛分开的天数。
夜色静谧,没有任何人察觉到,在森林深处,一群老鼠窜出了洞穴,它们中,有一半的老鼠眼睛是通红的,另外一半则正常,没多久,红眼睛的,就把另一部分都给咬死了。
这还不算是结束,他们在种群内部,还进行着厮杀,直到出现最厉害的领导者;
而再远一点的天上,则是各种各样的鸟儿,在空中不断战斗着。它们一部分,有更锐利的爪子和尖尖地喙,甚至羽毛都黑得发亮。战况惨烈,不断有鸟儿的尸体从空中掉落下来;
很远的平原中,一群狼正在角逐,他们比其他的动物更加凶猛,有些狼的速度,已经超过了现在的高阶速度系异能者,一匹独狼,因为身体的巨大变化,取代了原本的领主;
浩瀚的大海上,惊涛骇浪,风卷云涌。深海和浅海中,都有各种各样的厮杀和争斗,各种水生物的鲜血,将一整片的海域都给染红了。
有蛟蛇猛地从海上冲起腾空,嘶鸣一声,再次沉入水中时,海上的海浪,甚至比海风造成的更甚,而其他的鱼儿,都害怕地游远,生怕被这蛟蛇捕捉到,但还是有大批大批游的慢的,变成尸体漂浮在了海上……
这个世界上的很多角落,都在发生着常人想不到的淘汰和异变。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契机,只是深夜将这而一切都掩盖了。
等到这些生物确定下统治地位后,迎接人类的,还不知道是什么场面。
……
南歌一晚上没睡,早上别人都还没醒的时候,她又去森林中遛了两圈,碰到凶残的猛兽,直接就给杀了。
空手而回总是不好,南歌随手就拎了两只死鹰回去了。
这会儿太阳初升,整个营地都热闹起来了。南歌拎着死鹰回来,不少人还多看了两眼。
她直接去找了沈琴雅,递给她,硬邦邦地说:“给你们当口粮。”
沈琴雅看到那鹰的尸体,霎时笑了起来。
南歌疑惑地看着她,还有点儿生气,怎么,这是瞧不上自己的猎物么?但是她也没在森林中见到别的猛兽啊。
沈琴雅看出了南歌的不满,马上摆手说:“末世了,这些动物不知道有没有发生体质上的变化,我们现在物资还充足,就不吃了。怎么,南歌你喜欢烤肉?”
南歌马上就把那死鹰给丢掉了,漫不经心地说:“没什么喜欢的。”
说完后,生怕沈琴雅嘲笑她似的,她心中有点儿小郁闷地走了。
刚走几步,因为她现在耳力太好,就听到营地中小姑娘叽叽喳喳的:“啊啊啊,你看到了么?他刚刚刷牙的动作,真是帅呆了!”
“看到了!他就只穿着一件t恤,身材好棒!”
“唉,可惜他的衣服是从帐篷里面换的,不然咱们还能看看他的身体……”说着说着,这姑娘都恨不得流口水了。
其他女人还支招:“反正他和辛雨华住在一起,要不咱们现在就去把辛雨华拽过来问问?”
南歌皱了皱眉,走过去,发现这几个姑娘躲在帐篷后面,还偷偷地往不远处看着。
她也瞥了一眼,什么啊,不就是宗皓轩在洗脸么。
看一个男人洗脸,就看出他身上这么多好了?
不过南歌觉得,被人追捧的感觉真的是很好……哼,不知道宗皓轩是用了什么办法?难道是因为总耍酷?
冷着一张脸,她也会啊。
于是她绕过这些姑娘,走去了宗皓轩的帐篷,靠在那边上,也一笑都不笑。
保持了这个姿势以后,南歌心里还美滋滋地想,你们这回肯定也觉得我很炫酷吧?你们倒是夸我啊。
谁知道,她听到的都是:
“咦?南歌怎么也回去了?”
“我看看?你们别说,南歌站在宗皓轩身后,两个人看着还挺般配的啊。”
南歌很是不高兴,谁和那个男人般配了,你们看不到我比他炫酷么?
我才应该是队伍中的万人迷!在津平基地的时候,我就是万人斩了呢!
那几个姑娘的话题越来越跑偏:“哎呀,看南歌冷着一张漂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