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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由于视觉神经的麻木所造成的。当一种外界信息进入人的视觉系统,起初特别是第一次,人的视觉神经对信息的感应非常敏感。如果引起人的感受是美的,那么人就会通过视觉加深这种感受(频频注目),并在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但是后来同一信息反复作用于视觉神经,使其对这一信息渐渐习惯甚至麻木,以致于记忆中的印象变得模糊、黯淡,让人觉得原来美的也普普通通了。同样的道理,如果引起人的感受是丑的,那么视觉系统就会关闭感受通道(不屑一顾)。随着信息的反复作用,视觉神经也会习惯和麻木,原来关闭的感受通道也慢慢打开,记忆中丑的印象渐趋淡化,取而代之的丑中之“美”了,让人觉得原来的丑也别有一番风韵了。
我的感觉好象就正在发生着这样的转变,而嫉妒和怨恨则像是催化剂,不断加速和加深着这种转变,使我觉得自己堂堂男子汉为什么要心甘情愿屈尊于她。她或许还不配我。我也不乏傲气,岂能仅作一个她的证明,让她得意让她骄傲,觉得自己美丽无比,可以征服所有的男子。
别忘了,我能征服一切!我不能屈尊于任何人,更不能也决不能拜倒在别人脚下!——
气的时候这么想,一有机会我还是会向她讨好献殷勤。即使她在我面前若即若离,只要有一点点接近的趋势都会调动我所有的激情。不过大多数情况,我只是蠢蠢欲动又按兵不动。
我唯一的主动行为就是把租下的杂志借给她看。不论是我借给她,还是她还给我,每一次的传递都会给我的身心注入新的活力,并把我心头的所有不快荡涤一清,虽然也只是短暂的。
有一回,我看见她一个人倚着栏杆望着楼外,外面细雨绵绵。我鼓起勇气走过去与她站在一处。我说,下雨了,菲菲!
她与我相视一笑,说是啊。
于是一起看雨,不知该说什么。雨,淅淅沥沥的。我努力想发现它的不同寻常,但只是枉费心机。
菲菲找到了话题,说XX把杂志还你了吗?
我说没有,不着急,让她们看吧。菲菲把杂志借给了XX。当然,菲菲是从我手上借的,不对,应该是从我手上“接”的。
这时候,该死的山峰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惊一诈的凑过来,向菲菲发表什么道听途说的消息。我气呼呼地走了。
回到宿舍,看见木龙正躺在床上抽烟,我也要了一根,和他一道吞云吐雾起来。
不一会,山峰也回来了,看见我们在抽烟,便充当正人君子说道:“年轻人!也不学好,还没咋地就抽烟。”
我没好气回敬了一句:“管你屁事?”山峰一愣,话里也带了劲:“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叫你没事呆一边去!”我的口气充满了挑衅。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山峰也变了脸,以牙还牙道:“你以为你谁呀?犯什么神经?别不知天高地厚……”
没等他说完,我早已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噌地一下跳将起来,操了一块砖头就要上去火并。木龙拉住了我,大叫:“子弹,别胡来!”此时山峰已开溜,我扔下砖头,火也熄了,骂也停了,心平气和的,好象啥也不曾发生过。
真奇怪刚才怎么那么大火,突如其来,又转瞬即逝。
第三十九章
(三十九)
没有阳光的日子,天空是什么颜色?
没有快乐的日子,心情是什么颜色?
这样的场合,有多少次了!我好窝火,真想同别人打上一架。然而我妒火,只能深深地埋在心里。
无奈的愤怒,占据着我。
拿他怎么办?人家有人家的自由。
我们是敌人,是情敌!虽然他并不知道。
竞争吧!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的法则,冷酷的。
这就是自然的法则,谁也无法抗拒。
就让她去选择吧——
同桌说他看过我的日记,我听了很生气。日记里记录着我和菲菲的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有人喜欢向别人倾诉,有人却把它永远尘封起来。我是后者,至少现在是。我不愿让别人,有意无意地注意我甚至是监视我。
我更不愿有人默默地恨我视我为敌人,而我竟发现有人这么做。当我关注菲菲或与她接触时,竟然有人像我嫉妒别人一样嫉妒我,目光里藏着深深的仇恨。
这使我大为恼火!
我有我的自由和权利,别人无权干涉。对我咬牙切齿的人,同样也将被我仇恨!
我是自私的,我只追求我想得到的。我想得到的,或许也是你所想拥有的,这很正常。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自由竞争好了。
这就是自然的法则,谁也无法改变——
毕业留言册开始在教室里流传,大家互送祝福,共祝平安。我常用的一句话是:走过去,前面是个天!我看到菲菲给人写的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真够洒脱的——
周末回家转了一趟,令人伤心的是爸妈吵架了。看着他们你恨我骂,我偷偷哭了。也许我不该回家,我真想马上飞奔到学校,从此再也不回来。我早早地走了,一路上我尽力用歌声化解悲痛。
然而,伤心的泪水早已注满了我幼小的心田——
过了一个周末,两天没见菲菲,我感觉并不怎么想她。毕竟嘛,她与我心中的白雪公主并非完全吻合。我觉得她不像以前那么温文而雅了,与男生的接触太频繁了。
与她分离,我的思念会随着时光渐渐淡化。我相信自己拿得起也放得下。
有时候对自己情感的急度转弯,我也感到惊讶。我是一个喜新厌旧、反复无常的人吗?
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我是该勇敢执著地追求,还是该当机立断地放弃?
放弃她,又不甘心失去她。一想到别人会占有她,我是多么的不满!
该如何是好?
不过,在近段日子我将不再与她接触。我这样下了决心。
唉!
我的爱情鸟,到底出现了没有?
我的爱情鸟,到底在哪里?——
木龙今天来向我和云生道别,他已应招成为制药厂的一名职工了。制药厂近年来效益不错,前几日招工,木龙报名并通过了面试。本应替他高兴,可心里头总不是个滋味。
我说你也不等到毕业,木龙说怕错过了这次机会,以后想进恐怕都不容易了。云生说咱们兄弟一场,你小子倒先行一步了。木龙笑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咱们都要各走各的路。
木龙走了,带着他的嘻嘻哈哈离我而去了,身边仿佛一下子少了些什么。我想起了大洋,不知他如今在部队怎么样?
我们都要去接受另一种生活了。
第四十章
我决定在城里找份活干,自己挣点钱,然后去广东。
第二天我就把想法付诸行动。真是事在人为,很快我就联系上了一家建筑队,做了一名小工。建筑队不大,有二十来号人马,不算正规,都是附近的农民。目前正为一家工厂建厂房。
找下了事做,心里多少有点高兴。在这几个月里,卖点力气,总比无所事事好。
然而初步的顺利,将把我拉入一种艰辛的生活。但我不怕,既然自己正年轻,就去磨练吧!脱层皮也没什么。
就这么豁出去了!我握着拳头在眼前晃了晃,拼命吧!这是新生活的第一步。
愿上帝助我!——
机器的轰鸣声,夹杂着工人们的吆喝声混成一片,制造出一种工地上特有的紧张气氛。房上屋下,拿铁锹的、持瓦刀的、起砂的、磨料的、吊灰的、铺顶的,各行其事,有条不紊,紧张而有节奏地忙作一团。我也被包裹其中,一刻也不曾停歇。
直到日落西山,总算下了工,双腿都麻了。
第一天肯定不好支撑,我早有心理准备,以后慢慢去适应吧。
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学校。换了衣服,洗洗脸,再买点东西添饱肚子。
躺在床上,真舒服!宿舍里空荡荡的,大家都上自习了,只有昏黄的灯光没精打采地陪着我。
百无聊赖,起身向教室走去。
为什么要去教室?我问自己。
想看看她吗?
我不清楚。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