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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玩魔兽世界是2009年,那时魔兽已经比较老了,就像一个美女变成了破鞋,虽然美貌依旧,但之前已经有无数个人玩过了,还有什么意思?我后悔的是没有在2005年的时候接触这个游戏,如果那时我接触了,一定会被她所迷倒,我会深入地体验魔兽的文化,了解欧美的奇幻精髓,了解术士、牧师、德鲁伊这些奇幻职业的历史,了解铭文、附魔、雕文对世界的意义,了解每一个精彩的细节,了解每一个地区的风土人情,而不像现在这样写一本网游小说始终写不出那种奇幻的味道。我很羡慕发飙的蜗牛,他深谙魔兽世界的规则,写出来的小说有浓重的魔兽味道,特别是对盗贼的理解。我也羡慕绯炎,他领悟了D&D的精华,可以写出一个史诗般的网络游戏,注重了奇幻的文明层次,像一首英雄骑士的史诗……这些都是我写不出来的,我不懂魔兽,我不懂奇幻,我甚至连术士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业都不知道,如果05年我玩了魔兽就好了。
时间回到2005年,那时我才15岁,那个炎热的夏天我在上海,当时中国的网吧还在流行泡泡堂和冒险岛,我看见电视上铺天盖地的都是SHE的可口可乐广告,买一瓶就能换魔兽世界的点卡。那个炎热的夏天,上海的街道很安静,蝈蝈在鸣唱着快乐,夏风吹过,我住在21楼,喝着可口可乐,却没有去换魔兽世界的点卡。那时魔兽是60级年代,中国玩家第一次领略到这种划时代大作的魅力,以前的游戏基本都是2D,人比树还高,房子只是装饰,无法进入,但魔兽世界的森林竟然是真正的森林,一抬头就能看见树叶飘动,阳光温暖地洒下,森林里的木屋能够进去,多么奇妙的世界。
2005年那些魔兽玩家或许还在读大学,正值年轻的岁月,沉沦在艾泽拉斯大陆无法自拔,他们骑着科多兽穿过风沙漫天的西部荒野,他们迈着沉重的步伐在提瑞斯法林地仰望灰色的天空,他们乘着大船唱着欢快的歌穿越无尽之海,他们在黑海岸的码头吹着海风钓着石斑鱼,或许某一天某一个侏儒钓上了一条22磅重的鲶鱼,好大的鱼啊,好开心,他没舍得卖掉,而是一直存在自己的包裹里,伴随着他一年又一年。他的包裹里曾进入过一件又一件散发着璀璨紫光的装备,放入过各种各样的物品,也丢出去过各式各样的物品,但这条鱼却一直都在。直到有一天,这个小侏儒累了,他决定离开艾泽拉斯,正好身边经过一个暗夜精灵小女孩,他随手点了交易,想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她,翻了翻包裹,正好看到了这条鱼,想起了那段钓鱼的轻松岁月,那时的自己还很单纯,钓到一条鱼都能快乐很久,不追求装备,不追求实力,多让人怀念,于是小侏儒把那条鱼送给了她,还特别叮嘱了一句“鱼别丢。”
但是,我们很多人都把自己的鱼丢了,就连魔兽世界也把自己的鱼丢了,现在的魔兽世界已经是一个年老色衰的女人,她迷失了自己的单纯,变得越来越快餐化,幸亏我没有深入艾泽拉斯,不然一定会很悲伤吧,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恋人变老,却无能为力。
当我回忆完这一切的时候,周围那七八个领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窗外夜色朦胧,飘起了小雨,我手中拿着那个红包,就像拿着一段沧桑的回忆,我缓缓地拆开了红包,哇!里面是100块钱耶!好开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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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就多赖床一会了
2013…2…1910:31
可能10个人里面,有9个人不是被闹钟吵醒的,而是被尿憋醒的,今天5点多的时候我被憋醒,然后去厕所解决了,这泡尿呢,它比较细水长流,一直拉了好久,每次以为它要干涸的时候,就立马春风春又生,又涌出来一些,就像一口泉眼一般,当这个尿拉完啊,我整个人都神清气爽,没有睡意了。
这时妈妈也准备去上班了,外面黑乎乎一片,这才5点多啊,她是上班早下班也早,我回被窝睡觉的时候,听见她在惊叹:“好大的雪啊!”
我心中一沉,等会我是骑车去上班的,下雪天就很麻烦了。由于刚刚那泡尿比较长久,所以这回没什么睡意了,躺在床上想什么呢?想了一会游戏,又想了一会女孩子,抱着棉被把它想象成一个美女,然后终于睡着了,只可惜这个美女的胸部捏下去就不会弹上来了,还是漏风的,搞得我好冷。
过了许久,我闹钟唱起了周杰伦的《晴天》,我定的是8点22的闹钟,每隔3分钟唱一次,我按掉闹钟继续睡。这回想睡了,没一会就再度睡着,3分钟后闹钟又响,周杰伦又扯开嗓门开始唱起来,我这手机用了4年了,有些杂音,又是蒙在被子里面的,周杰伦的声音经过几番扭曲之后,旋律变得有点像凤凰传奇的歌,我又按掉,继续睡。
就这样,每隔3分钟周杰伦就定时给我来那么一嗓子,但每次都唱不完第一句就被我关掉,我一直睡到了8点37分,看了看时间,嗯,挺晚了,再不去公司就要迟到了,所以再睡最后的10分钟。
睡完10分钟,我还是很困,眼睛都不想睁开,周杰伦又开始唱晴天了,可外面是下雪天啊,如果是晴天我肯定就起床了,反正都迟到了,那就再睡一会,而且今天上海下雪,肯定很多同事迟到,我迟到也是正常的。人就是这样,一件坏事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做,那会很内疚,但如果普天之下人人都做了这件坏事,那就没什么内疚了,如果一件事关系到了大多数人,那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件事就没有了关系。
我一直睡到了8点50多分,而9点钟就要上班了,这迟到也不能迟到得太过了,我就勉为其难地起床吧。
接下来是刷牙洗脸,男生在个人卫生方面一向都是很迅速的。我出门的时候是9点零几分,平时的这个时候我正好到公司,外面果然白茫茫一片,好在不是雨夹雪,我骑着单车就冲入了风雪之中,在这个庞大的城市里越行越远,就像是一只渺小的蚂蚁,融入了芸芸众生之中,消失不见。
本来这篇日记写到这里就要结尾,因为刚好留有一点文艺气息,在创作技巧上来说,就是将增强立意的深远感,把镜头放大,缩小主角的存在感,让视角从我的身上,转移到了这个城市里面……但我不想遵循这狗屁思路,我得再扯着嗓子来一段。
我并不知道,就在我骑车去上班的时候,一个惊天的阴谋正在徐徐对我展开……
当我到达公司的时候,已经是9点20分,外面在下雪,但我却很热,脱掉了帽子手套外套,当我进入办公室的时候,却诡异地发现,办公室里竟然空荡荡的!只有我们上司在!
我虽然不是元芳,但也知道此事必有蹊跷,这背后必定隐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我不动声色地走到座位上,上司跟我打招呼,我也跟他点点头,问道“他们怎么都不在?”
“小黄~”上司是个韩国人,中文有点不利索,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今天外面下雪,可以不用来上班,但是我没有你的手机号码,没能通知到你~不好意思啊~”
纳尼?早知道我就再让周杰伦唱几首歌再起床了,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反正也没睡意了,就坐下来写篇日记吧。
好,日记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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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
2013…3…220:36阅读(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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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发布后,写得比较慢,到现在差不多一个多月,才写到10万字,陆续接到一些书友的评价,有一些赞成我转变风格,有一些希望我回归原来的风格,很矛盾,无论你怎么写,总有一些人会不喜欢。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写不出上本书那种味道了,或许是长大了,心思不再那么细腻了吧,人总是会变的,我也喜欢周杰伦曾经的专辑,但周杰伦却写不出曾经的歌了。
我快23岁了,6月份过生日,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年纪,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处于青涩还未退完,成熟还未到来,刚刚涉世,却又涉世未深,幼稚得不够彻底,成长得不够完全,心思很杂乱。
不喜欢新风格的朋友,还请不要再跟我说了,我变不回去了,现在的我就是这个样子,如果喜欢那就谢谢你,如果不喜欢那就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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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事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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