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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失败 9 劫
算起来已经写了20天的流水账日记了,这种写法我真不喜欢,好在只有10天就能结束了。
今天这篇日记得从昨天晚上写起。昨天晚上写完日记,从网吧回来之前,接到王爷的消息,要我带西瓜给她,下机之后,我买了两块西瓜去她们宿舍楼下,在半路遇见她了,路灯将她的影子映出一道朦胧的轮廓,我没戴眼镜,看不清楚,但是王爷看清楚我了,半路拦截了我,我把西瓜拿给她,谢谢了啊!王爷说。
没关系,我去吃饭了。我说。然后王爷坚持要陪我去,走着走着,手机响了,是她发的消息“你在上网吗?我有些话想对你说。”我回了消息“等我10分钟,马上到。”之后道别了王爷,上了寝室,打开电脑,上了qq,点击她的头像,之后聊了一些话,她说她很抱歉,我说不必这样,其实她什么都没做错,她这样说只是她太善良的缘故,之后我去洗了澡,11点多出门吃晚饭,她又给我发了短信,她真是个善良的人,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说抱歉之类的话的。吃完东西回来,已经是深夜了,校园大道只有我一个人,如果我戴了耳机,我会选择散散步,可是没有音乐,在这样寂静无人的深夜,那就不是散步,而是恐怖了。
——————————————————6月15日——————————————————
11点起床,阳光明媚,他们都还在沉睡,我打算去火车站买票,发了个短信给成艳萍,她昨天说如果我今天去火车站就告诉她,到了火车站,买了3张去上海的票,没想到竟然可以用学生证,我昨天晚上拿了他们的学生证,把家庭住址改成上海,只有刘辉的地址比较长,不好修改,便没改了,今天买票的时候,两张修改后的学生证能够使用,买到两张半票,刘辉那张学生证没修改,用不起,只要买全票,算起来三张坐票很便宜了,才300,相当于一张去上海的卧铺全票。之后等待成燕萍,20分钟后她到了,请她吃了肯德基,之后去电脑城买了一个新的耳机,陪她逛了街,我想买一块头巾,可是没找到,下午2点多的时候,我说回去,送她上车的时候她把礼物拿给了我,说祝我两天后生日快乐,我生日本来没有收礼物的习惯,她是第一个连续两个生日都给我送礼物的人,上次送了一盆仙人掌,可是被我养死了,我可是一个连仙人掌都能养死的人。在车上,我拆开礼物盒,里面是一盒德芙的巧克力,还有一盒提拉米苏,看起来很好吃,未来几天有口福了。坐在公交车的左后一排,妈妈给我打了电话,后来听着mp3音乐,趴在前排的椅背上睡着了,很久之后有个女孩拍醒了我,是坐我前面的女孩,她朝我笑了笑,然后下了车,这时我才发现公交车上已经没人了,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宁谧的空气中几颗灰尘飞舞着,这个世界像是静止了下来,像是记忆中某一天的画面,似乎也是这样,只是那天,只是那天,我身边似乎还有一个人……我揉了揉惺忪的眼,最后一个下了车。
换上暮云的车,我仍旧坐在最后一排,透过窗户看着窗外烈日灼烤的大地,大地上奔腾而过的汽车,mp3里在唱陶喆的《angeline》,这是一首很新的老歌,我很喜欢,说它新,是因为我去年才知道它的名字,还有它的作者,说它老,是因为我初一就听过这首歌,那时候我疯狂地找周杰伦的碟,有一天拿到一张,里面有一些署名周杰伦的歌,其中就有这首,当时听着没感觉,只是没事就听听,可是多年之后的某天突然想起这么一段旋律,可是我早就已经找不到这张碟了,我只记得那段旋律,时不时萦绕,去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酷我音乐盒里面搜索陶喆的《angel》,无意中看见他竟然还有一首歌叫《angeline》,我试听了一下,久违了几年的那段旋律重新将我征服,这首歌第一次听或许没什么感觉,但是听久了之后,在一种无意识的情况下听久了之后,那种感觉就来了,一如陶喆的很多歌一样,听久了才会发现其中的独特,以前还有一个人的歌也是这样,他的名字叫周杰伦。
可是,现在的周杰伦已经不是周杰伦……
2010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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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失败 7 等
第二十年
今天是我20岁的生日,终于20岁了,有一股劫后余生的喜悦,五年前,在一个小镇的夜晚,丹对我说,你活不过20岁,接着将一张1块钱的人民币撕成两半,像是撕掉一个生命一般,后来她将其中的一半郑重其事地交给我,像是女巫的仪式,只要我拿着,就能免灾,我深信不疑,一直记得这个预言,从牵手到分手,从高中到大学,一千多个日夜都没能忘记这个预言,而我也恰恰有这种预感,我很清晰地预感到我活不过20岁,也许15岁车祸,16岁生病,17岁谋杀,18岁中毒,19岁地震,20岁之前定会死掉。
可是,我还活着!
可见,那半张一块钱确实有效,比信春哥还好一些,毕竟信春哥是死后原地复活,而撕一块钱却连死都不会死,孰优孰劣一看便知,以后得多准备点零钱,每次出门必撕一张,将其中的一半带在身上,生命就多了一份保障。
在我还沉醉在新生的喜悦中时,手机响了,是成艳萍的短信,两分钟后又收到了一条,这一次,我没急着打开,先猜想了一番,是谁?我猜了很多人,可是打开之后,我错了,这条短信是丹发的,我已经和她说过了,非生命危急之事不要联系,可是她仍旧发了,也许她是想试探一下我是不是还活着,毕竟当年是她说我活不过20岁的,这样一来,这件事就能够算得上是生命危急之事了,为了让她知道我还活着,我回复了一条短信给她,之后不再有短信,我美美地睡了一觉。
天亮了,万物复苏,我去上了大学中最后一节英语课,英语老师说下学期不会有英语课了,这也许是人生中最后一节英语课,它出现在我19岁离去的那一刻,颇有神圣的韵味,可是我没放在心上,我已经专心地听了一个学期的英语课,偏偏这最后一节无法专心下来,下了课,回寝室,低着头走在路上,有个女生拍拍我的肩膀,问我,你低着头走路不怕撞到别人吗?你又看不见别人。我说,别人能看见我就可以了。
我已经懒到这种程度,连走路都不愿意绕道了,我越来越懒了,朝气正在一点一点地散失,回到寝室,打开电脑,接到了很多人的祝福,手机也开始不停地响起来……
晚上8点,请寝室的兄弟们吃了饭,在我的严格干预下,没喝酒,没抽烟,走的时候大家都很清醒,很正常。回到学校,走在那条我最喜欢的校园大道,我拿出mp3,按到那首莎拉布莱曼和安德烈波切利唱的《告别时刻》,这是一首经典歌曲,它的背后有一个经典的故事,1996年10月,德国,在拳王亨利的告别赛上,莎拉布莱曼和安德烈波切利一起演绎了这首歌,那次比赛,最终以拳王的落败而告终,为这首歌蒙上了一层悲壮的色彩,拳王离去了,而我过去的20年也同样要告别了,青春走在我前面,回头向我挥手告别,这个无声的时刻,没有人听见,包括我自己。
看着路灯下自己的影子,已经有一个男人的轮廓,我不再是十多岁的少年,而是变成了超过20岁的男人,一个人年龄的第一个数字需要十年才能改变一次,十年,那是多么漫长?漫长到我已经由一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由1米37成长到1米73,由35公斤变成53公斤,漫长到我的青春痘长了又消失了,我的下巴开始长出胡子,几天不刮就会像个老男人,我开始接触人情世故,开始应酬,开始要喝酒要抽烟,不然就是对别人的不尊敬,我开始追求女孩子,开始很胆怯,不敢表白,后来习以为常,我的生命里开始多了一些重要的人,就算她们走了之后我还不能忘记的人,我渐渐地开始不回家,以前一星期回一次家,后来由一个星期变成一个学期,我呆在妈妈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我渐渐地不再撒娇,我渐渐地顶嘴,渐渐地不理会,妈妈打电话给我,也不给他们太多讲话的机会,几分钟就ok,我越来越宅,运动越来越少,篮球很久没摸过,足球已经忘记它的模样,世界杯是什么玩意,有没有游戏那么着迷,我上课不再乖乖听讲,初中的时候40分钟听课,5分钟发呆,现在40分钟睡觉,5分钟发呆,我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