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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汉人从来都是奸猾狡诈的,都是贪得无厌的,只有用我们手中刀剑弓箭,才能让他们有所收敛。那个狗官刘璋,那么狡猾,我们跟他合作,等于与虎谋皮,不如我们自立痛快。”孟尤兀自不甘。
“自立只是一时痛快,怎么能长久,西南有多少部落,可见谁家长盛不衰?只有汉人长盛不衰。为什么?不是因为老天照顾他们,是他们善于接受,善于学习。其实,我听说汉人不是纯的,原来就是多个部落联合起来的,几千年下来,越来越多的部落融合到汉人中,才有了今天的长盛不衰。”孟获一改在刘璋面前的鲁莽无知的形象,谆谆善诱如智者,不厌其烦的耐心教导着弟弟。
“哪又怎样?我们一样可以联合其他部落,我们也可以像汉人一样的强大。只有自立我们才能强大,依附汉人,跟汉人学习,只会让祖先蒙羞,族人们是不会同意的。”孟尤犹如一个蛮人的愤青一样,对大哥的教诲十分不满。
“混蛋,你这不是真的为了族人好,你这样只能给他们带来灾祸和苦难。在老虎面前抖威风,只能被老虎吃掉,在巨人面前要强大要自立,只能召来巨人的愤怒,给全族带来灭顶之灾。再说了,西南七十二洞,无数部落,哪个不是古老华夏遗族,如何能自外于中华?”孟获怒气勃发,斥道。
“大哥,你醒醒吧,你睁大眼睛看看,如今的大汉朝廷早就四分五裂了,一个娃娃天子,四周遍地诸侯,这个时候,你应该带领族人,为全族挣一份千秋基业,怎么能跟那个混蛋的刘璋合作呢?不说这小子贪财无度,就说他抢了大哥的女人,大哥也不应该跟他穿一条裤子,狼狈为奸。”
“混蛋,怎么跟你大哥说话呢?要是阿奴自己不愿意,哪个男人能抢走你大哥的女人?你以为能打就是英雄好汉了,能屈能伸才是真好汉。为了全族的幸福,跟刘璋合作怎么了?至少跟他合作,我们干活有钱有粮食拿,以前的汉人狗官呢,还不是欺负我们不懂?至少这个小白脸狗官愿意跟我们讲道理。”
“大哥,你真的要跟刘璋一条道跑到黑吗,你难道不知道,蜀中马上就要变天了,刘璋蹦跶不了几天了,大哥你醒醒吧。”
“说你傻你还真是没脑子,就小白脸那样的,连阿奴都能拐跑的,我不信这蜀中有谁能把他给算计了,你小子别听那些胡咧咧,几千人围攻,他用几十个人就镇压了,别说你了,就是给大哥几百个勇士,也不一定办得到。好了,过了前面那座山,就到南中了,回到族里,你那套词就别再拿出来到处胡咧咧了,再敢四处胡咧咧,族规伺候。”孟获真是有点生气了,这小子太不省心了。
“大哥,你看那边好像有人。”
“哪里?呃…,你…,你竟敢…”
“大哥,我也不想这样,可是我怎么劝你你都不听,我们怎么就不能自立了,就算我们要找人合作,也不是刘璋这样的,刘焉的大公子刘范马上就要入川了,到时候哪还有刘璋说话的份儿?大公子已经允诺我们可以在南中自立了,岂不好过现在百倍?你就是不听,死活要跟刘璋合作。这是你自找的,为了族人,我不得不如此,你就安心去吧,在天上保佑我们南蛮称王建国。”
“你…,瓜呀,刘范要…要是能入川…早就入川了,哪还能…能轮到刘…刘璋,你现在改还…还…来得及,一旦…连累族人…悔…”
刘璋是在大军出发几天以后,才获知孟获的死讯的。
消息是这样说的,说孟获在返回南中的路上,被刘璋狗贼派的刺客刺杀,身中数刀而惨死。孟获的尸体,由其亲弟弟孟尤和随从抬回了南中。南中各界,各部各族,一时群情汹涌,盟誓为约,必杀刘璋,诛灭汉人狗官。随后,愤怒的人们,在孟尤等的率领下,顺利攻破益州郡郡城滇池,在洱海之畔立起了南蛮王国大旗。
刘璋得知孟获的死讯以后,好久都不敢相信:一代蛮人豪杰英雄,就这样挂了?前几天俩人还斗得跟乌眼鸡似得,拼酒拼的你昏我睡,要死不活的,这转眼就挂了?这是真的吗?
但是,接下来有越来越多的消息传来,都确证了孟获的死讯。刘璋这才不得不相信。这也让他原先的疑惑得以释怀:蛮人降而复叛,乃是有人挑拨,杀了孟获嫁祸给自己,从而再次挑起蛮人叛乱。
看来是前面的余波未了呀。
既然口舌说不清,那只有刀剑说话了。
刘璋不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从程序设计上来说,a模块判断不过,那就转去b模块处理。
文的不行,武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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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 兵3
“子远,贼军势大,子远麾下尽皆精锐,不若轻兵疾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至南中,趁其不备一击而灭。子远兄以为如何?”军议之时,刘璋笑眯眯的先向吴懿请教。
刘璋入川一年多了,如今新军不足两千人,本次就带了一千人,飞军不足百人,本次就带了两个队,而东州兵驻蜀郡有五千人,本次吴懿带了三千人。两军加起来,也就四千人。从数量上看,东州兵显然是主力。
吴懿听了刘璋的话,心里暗骂,难道这个家伙想借此机会来整我,好报复上次乱民闹事的事情。
但是他所部的是本次出兵的主力,不能不说话,好在对付刘璋这种只会纸上谈兵的纨绔子弟,他一个老军头,有的是办法。只见他正色道:“四公子所忧虑者,属下甚为理解。然则,兵法云:百里争利,则失三军;五十里争利,必蹶上将军;三十里争利,辎重粮草不全则亡。南进之路多瘴气,轻兵疾进不战而自衰,智者不为也。
窃为四公子计,不若缓兵稳进,步步为营,以斥候精卒为前哨,方可保稳胜不失。公子初掌大军,于军阵一途,万不可贪功冒进,当以稳妥为第一。”
吴懿一番话,也没有明确拒绝刘璋的要求,但有理有据的说,我觉得你的战法不行,我觉得应当如何如何,而且我这完全是为你考虑的。
刘璋心里狠狠的鄙视了一下吴懿,这个滑头,就知道你不敢,脸上却依然微笑如故,听了吴懿的话,还赞许的点了点头,说道:“子远不愧久经战阵,老成持重。”
小庞却不管那么多,在旁边插言道:“吴将军所言虽不错,不过兵法又云,军争为先,贵在神速,贵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蛮军草创,号令不一,我可一击而溃之,若迁延时日,则失先机。届时,或屯兵坚城之下,或战于山野之地,我军皆大不利,甚为不妥。当宜疾进急战速胜。”
小庞这家伙小小年纪,就是好战分子,怪不得董神棍说他有刀兵之虞,这样喜欢冒险的家伙,迟早要出问题。
吴懿看着这一对刚上战场的菜鸟师徒俩,听着两人高谈阔论兵法,真是十分的不以为然。反正自己该说的也说了,到时候栽了跟头可别赖我就行。于是哈哈一笑:“四公子,庞小哥,我部兵甲辎重甚多,难以急行速进,若要速战速决,还要倚重魏将军所部才行。”
魏延可没他们那么多花花肠子,刚开始听刘璋要让吴懿为前锋,已经很不爽了,这一听吴懿推荐自己,立即就跳出来了,也不管刘璋是怎么个盘算的,高声嚷道:“主公,末将愿为前驱,不破贼军誓不回还”
这货又是一个好战分子。
怪不得和小庞俩人打的火热,关系甚是亲密。
刘璋所以要拿吴懿说事,是比较蛋疼这个吴懿。带在身边吧,也不是很放心,留在后边吧更不放心,明知他不可能当前锋,刘璋仍然不死心要试一试。当然,还有一层意思,刘璋这次带吴懿出来,还有要给他展示自己军威的意思。如果吴懿害怕不敢领前军,那刘璋就要给他看看自己编练的新军了。
新军剿匪或者战绩口碑很差,但东州军更差,否则以前蜀郡也不可能那么多土匪了。当然,土匪蟊贼机动灵活,忽聚忽散本来就不易对付。但是,新军的训练其实是为大兵团阵地作战准备的,尤其是像东州兵这样的,喜欢列阵冲锋的部队准备的,在新军眼里,东州兵这种根本就是一堆活靶子,任他们鱼肉的对象。外界盛传新军和东州军对阵,败的如何如何惨,也让新军上下憋了一肚子不服气。
新军要为自己正名,刘璋更需要借此机会,利用新军的赫赫战功,来震慑吴懿,震慑住吴懿以及其他东州兵将领,那颗蠢蠢欲动的心。
“文长勇气可嘉。”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