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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妮笑的甜甜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份伟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得好好继承下来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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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回 央求
剪纸想要剪好,首先要练手劲儿,手劲儿有了再练巧劲儿,一只巴掌大的小剪刀,在一个成手的剪花人手里灵活的不像话,只一瞬间便能剪出各种花样出来。
剪出的十二生肖个个活灵活现,剪出的花朵儿好似真花儿一样,而较为复杂的剪纸图样,就需要用到另一种剪纸工具――刻刀。
这种刻刀一般都是手工打磨制成的,刀头锋利,且尺寸斜度不同,有的专为刻边边角角的线条用,有的用来刻画人物的头发或者植物纤细的枝干,还有一种小圆柱形的刻刀,是专门为了抠人物或者动物的眼睛用的。
一个远近闻名的剪花娘子,她手中打磨好的各色刻刀,足足有十把之多,每一把都有其特殊的用处,她们剪出的花样儿也更仔细、漂亮。
生活在此地的满族妇女,一年到头,她们不仅每天要做饭、洗衣、缝缝补补、照看孩子、喂养家畜……有着做不完的家务活。
这些整日操持家务外的满族女人,最突出的特点是剪子不离手,也就是说她们几乎人人擅长剪纸。
她们不仅在平时用剪刀裁剪衣物或制作各种装饰品,用纸剪出动物或人物哄孩子,逢年过节、祭祀或谁家有个婚丧嫁娶的时候,还要按照习俗剪出有特殊意义的剪纸,其中尤以过年和祭祀所需最多。
香芬虽是一个巧手娘子,可她手上只不过有两三把刀具,是嫁到关家后,关德亲手给她打磨的。竿子用的好木头,嵌着的刀片被细绳层层困绕着,结实又耐用。
听香芬说,春妮姥姥(科罗玛玛)就是她们屯子里的剪花娘子。她从小和她额娘学的剪纸,是南北二屯里出名的剪纸高手。
那时,屯子里有个大事小事,都会请姥姥前去,专门给人家剪各种动植物、民间神灵、花草什么的。
姥姥的剪纸用的是一种掏剪法。她手上有一把用姥爷的锯条做的小剪刀。用这种剪子剪纸时,姥姥往往把剪子捏在手指肚上,运起剪来灵活无比。
边剪还边说“小掏剪,往前走,一下一下不咬手”,就是说每个人有了适合自己的剪纸工具,用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春妮的手极灵活,运起剪来也能到达个一气呵成的地步,只是香芬手中那几把刻刀,刻些粗线条的剪纸还好,若是想刻出分毫必现的感觉,没有一把小号的刻刀是不成的。
本想让关德空余时帮着磨制一把,关德却去了远处的屯子收皮子。因他继承了玛发熟皮子的手艺,所以一有闲工夫便去收皮子,以备将来制作神鼓使用。
没法子做工具,春妮只得先练习自己的剪功,却不想头一晚练习的太久,第二天嫩生生的右手居然磨起了好几个半透明的水泡,疼的春妮一个劲儿的皱眉头。
吃罢了早饭,春妮照常背着小书包要去白六爷家习字,稻田里的水稻长势正好,微风拂过,好似一片翠色的海洋。鸟雀婉转啼鸣,稻田里的蛙声一片,一处赛一处的响亮,惹的农家小童纷纷脱了鞋子下水去摸。
夏天的稻田和水沟里到处都能看见小孩子的身影,这里时不时能摸到滑不溜手的泥鳅,或是手掌般大小的嘎啦(河蚌),运气好的还能逮着巴掌大小的鲫瓜子。
就连胆小的女孩儿,也趁着热闹挽了裤腿,脱了鞋子,到池塘边捞上几颗菱角吃,两头尖尖的菱角,剥掉那一层硬壳后,里面便是雪白的鲜灵灵的菱角肉,吃起来倾向扑鼻,还可拿回家熬粥吃。
春妮虽也喜欢下水嬉戏,可最怕的便是水里无孔不入的水蚂蜓(水蛭),那些不断蠕动的黑红色虫子,蜇在人或者动物的身上,咬死了就不松嘴,一副吸血鬼的可怖模样。
水蛭一旦吸血就能以摆脱,拼了命似的想要往人的皮肉里钻。想要摆脱水蛭的叮咬,不能用手使劲儿去拽,否则拽断了它,它的口器就会留在人的皮肤里导致感染。
遇到这种情况要立马脱下鞋子,照着被叮咬地方的皮肤一阵狠拍,用震动将它震落;或者用烟头之类的明火烤炙,它们受热难耐自然会松了口器。
和几个村里的小闺女打了招呼,春妮继续往白六爷家走去。不成想杨树林里钻出个人影儿来,瘦骨伶仃的不是李小球还是哪个。
手里提着两条不住摆动的鲫鱼瓜子,兴匆匆的伸到春妮面前来。春妮连连摆手,说:“不,我不要……”
李小球沉下了脸,眼神里带了一丝受伤,嗫嚅道:“你,你也和他们一样看我吗?这鱼是我从我家稻田里捞的,不是公家的东西,我没占公家的便宜。”
春妮摇了摇头,安抚道:“不是的,小球。我家不常吃鱼,你还是拿回家给翠兰姨熬汤喝吧,她身子不好,应该多补补。”
李小球听了春妮否定的话语,顿时有了精神,只道:“你说的对,那我下次给你采菌子吃。”大眼睛里都是惊喜的笑意,不住的点着头,活似一个等待主人夸赞的小狗狗。
忍住想要摸他头顶的冲动,春妮笑着哄他两句便要继续赶路,却不想李小球从怀里抓出一把新鲜的菱角,就要递到春妮手里。
菱角刮上春妮右手心里的水泡,疼的春妮“哎哟”一声痛呼出来。慌的李小球忙扔下手里的鲫鱼,捧起春妮的右手仔细瞧看。
水泡被刮破,流出半浑浊的浆水,李小球粗糙却洗的干干净净的小手捧着春妮洁白修长的手指,忍不住撅起嘴巴呼呼起来,看的春妮一阵好笑。
“妮儿,你这是怎么弄的?”
春妮白了他一眼,“叫春妮姐。这泡是昨天剪纸剪子磨的,过两天就好了,不碍的。”说着,抽回了手。
李小球无不心疼,心里却不知怎的避过了那个“姐“字,只眨着一双皎洁的凤眼,道:“手都坏成这样了,哪里还能写字,今儿就不要过去了。”
李小球不似这个年纪的男孩儿,天天撵鸡骂狗,上树下河的瞎玩,他很心疼自己病弱的娘,总是自己一个人去采摘野菜,捕捉鱼虾来充当娘俩充饥的食物,干净又听话,小心翼翼的让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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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吃醋
(总感觉写这种轻微姐弟恋的文,小尛好似一个在屏幕后桀桀奸笑的大灰狼,在诱拐纯洁无辜的小朋友。猥琐大娘的气质暴漏无疑,捂脸,遁走……)
春妮挺喜欢这个干净懂事的小弟弟,听他关心自己,笑着摇了摇左手道:“无妨,我左手也会写字的,今天就当作练习左手字体了。”
李小球听得春妮双手皆能习字,惊讶之余又流露出几分艳羡的神色来,忍不住央道:“我爹他也教过我认字,只是他现在走了,我,我……”
好学的孩子人人都喜欢,春妮转眼一眼,露齿笑道:“你也想学字吗?我可以教你,不过你得听我话。”
李小球惊喜过望,忙不迭的点着头,笑的傻乎乎的。
春妮摸了摸李小球的头,他的头发剃成了紧贴头皮的小平头,硬扎扎的短茬微微扎手,却干净清爽的带着一丝青草香。
李小球羞涩的侧头想要躲开,一边红了脸嘟囔道:“怎么总摸我头,我娘说被女孩子摸头会长不高的。”
春妮嘻嘻一笑,“怕什么,我比你大几个月呢,你叫我声姐姐就没事了。”
李小球不肯,抿着薄唇,一双极好的浓密长眉微微皱起,秋水一般的凤眸里居然露出几分委屈,看的春妮心中顿觉自己万分邪恶。
“好啦,好啦,我以后不摸就是了。你要想学字,每天晚饭后过来找我就行,报酬是你帮我干点活。”春妮背着两只小手,一本正经道。
李小球干惯了活计,只要能认字读书,干点活算什么,忙不迭的点了头。
二人分别后,春妮自去了白六爷家不提。
左手习字虽没有右手写的苍劲有力,但写些端正的楷体依然秀气耐看,白六爷满意地捋着胡须。
春妮写完一篇大字,抬头对白六爷道:“白爷爷,我想去上学。”
白六爷微微一怔,笑道:“上学好哇!将来考个大学生出来,光宗耀祖啊!”
春妮略丧气道:“可我娘觉得家里两个孩子都上学,负担太大,我不想让爹娘太累……”
白六爷叹气道:“唉,家家不让留自耕田,也不让养家禽家畜,这不是活活逼死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