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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几年,我熟悉的许多普通百姓无声无息地走完了自己的生命历程。早年近邻的两位骠悍的老哥,严和杨,一个是骨癌,一个是脑瘤误诊,一一死在青春壮年,带走了“其鸣也哀”的歌声和熟操三种外语的头脑。还有一些生前曾会见过我的著名人物,王力、朱光潜、鲍昌,一一命归西天。我知道了死亡并不择人而释。
二十五岁时,我永生难忘的一个人倒下去了。屈玉德教授,一个坚强地从政治迫害中走过来的了不起的女人,在与咽癌持续了十多年的斗争后,终于败北,与世长辞。长期的痛苦毁坏了她青春时代的美丽容颜和发声器官,她竟使用鼻音,面对刻薄的北大学生,讲授了十多年的民间文学。记得有一个极为严寒的早晨,本来就不乐意听到教授那难捱的鼻腔的学生们,这下就更不愿那么早地从被窝里爬起来去上课了。教授在教室里耐心地等待,时间过去了,一百人的教室里只稀疏地坐着七个学生。她没有像往日一样点名,把没来的人记录下来。她望了望窗外的风,低声说:“有七个人,我也会一样地授课。即使只有一个人,我也会来。但是,如果一个人也没有,我就不会来了。但这不可能发生。”当时,我们七个人都很难过,课后向没有来的同学讲起这些,大家后悔了。我一直想亲口告诉她:“我敬爱您。”
二十七岁时,我感到时间一刻不停地从指间、从耳边流走,像穿越篱笆的风。我站在阳台上望太阳东升,送其西沉,仰观它留下的冷却的穹隆,像站在大河岸堤的孔丘一样慨吟:“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个年龄,处在生和死的中间地段,对生有着朦胧的记忆,又遥遥闻到死亡的味道。我便猜想过自己将如何死去。据说,林彪说过一句很中听的睿语:评价一个男人,一要看他选择了什么样的妻子,二要看他选择怎样的死法。莎士比亚在《理查二世》里也说:“一个人的结局,总是比他生前的一切格外受人注目。”我对许多友人说过,当我认为自己快要不能自由行事时,我会像海明威似的,给自己一下子,但不会像他那样残酷,最好只是给自己一把药片。因为,我想告诉上苍,我已结束了我该作的事情。我还想给人们留下一个与活着的时候一样完好的印象,而我的一生都是健康和自立的。我还想告诉后人,我不打算赖在世上不走,占据他们的空间。在这个世界上,健康赴死的人不多,比健康生存的人还要少。
二十七岁的人,对死亡有着两种相互对立的想法:一是惧怕它突然而至;二是认为它遥遥无期。可是,每个七十岁的老人在他蹒跚走向坟墓时,都还依稀记得儿时的光景,而每个人在生命结束时都有恍惚一世的感觉,不知何以这样迅疾地走完了几十年的路途。我们花了不算太长时间,走完了二十七年的第一段长路,第二个二十七年比第一个似乎时间还要短,第三个二十七年正是大多数人的死期。那时,时间简直是向终点跑了起来。因此,那些看不到死亡威胁的人,实际是很不聪明的。很多人不久前还蹲在街头的路灯下,喊杀着象棋,一副决不服气的样子,不久后便已白发染鬓,口齿不清了。
不过,那种过于怕死的人,又显得极为可笑。他们还在青春的时候,坐在脚踏车的后座上就会吓得魂不附体。实际上,健康的人既能以挽留时光来珍视生存现实,又能把死亡当作是自然的东西。比起弥尔顿在《失乐园》中写的“引导到凄凉坟墓的道路有许多条,条条是阴森的”,我们更喜欢休谟,他想到死后不再存在,与他出生前也不存在一样,没有更多的不安。是呵,凡人有时真可怜,他们并不在意李唐盛世时没有自己,却为二十一世纪自己必然消逝,感到万分恐惧。
死亡并不是我们人生的敌人,我们只是在它试图过早地伏击我们时,才选择了向它作战,就像屈教授那样。
面对死亡,我们首先可以像休谟那样想,我们的过世就像大唐王朝时没有出世一样,无足以怕。其次,当我们有些倦态地陷在一张沙发里,满足于收获,渴望休息时,回首自己劳累和愉快的一生,我们究竟还有什么没有得到抚慰以至非要拒绝死神退场的要求呢?我们不必为终有一死而不爱人生,人生正如一个晚会,它的用途是把志趣相投的人们聚集在一起,愉快地消磨时光。没有哪个健康的人会因为舞会无法永远继续下去而认为收到请柬是一种讽刺,只有林黛玉那样病态的人才会因为害怕散场而弃绝一次热闹的宴席,也只有那样的人不会对世界微笑,不会从容地离别和长辞,因为他们没有尽兴,在告退的时候感到有许多东西被落下了。第三,死后我们依旧在这个世界上。事实上,没人请我们来,也没人要我们走。起初,我们已存在于祖辈的身体中,存在于枫林间,我们是6000万个精子中的一个,由于偶然的邂逅,与来自母体的一个卵子结合,后来我们便在母腹的一个不见阳光的小角落膨胀起来,把大量的米谷果水转化为人的模样。九个月后,我们再也忍受不黑暗,躁动着穿过世间最狭窄的甬道,无所畏惧地闯到生活中。我们是大自然和祖祖辈辈的结晶,我们的身上或许承接过亿万年前一颗彗星从太阳边缘撞下的一粒物质,一片桃林的几只果实,天上的冰花流雪,地上的兽毛和尘埃。我们之所以畏惧借形于万物的躯壳还形而去,完全是因为人造文化的影响和对死法的忧虑。记得二十岁时去洞庭湖探望八十一岁的老祖母,在繁星低垂的夜幕下,她坐在河堤上,说很想去北京,“威武地死”。后来,我发现伯父和姑妈们似乎并不在意祖母会听到大家议论她的死,而祖母自己也愿意兴致勃勃地听到别人的意见。这些朴素的农人们触及死亡时,黯然的神情要比一直居住在城市的父母少得多。死对于他们来说,是再自然不过的东西,特别是在和平而安乐的年代里,他们不担心死得委屈而痛苦。因此,他们看待死的苦处,并不比看待婴孩穿过阴道以求生的苦处多多少。他们日日犁锄在离祖坟不远的稻田旁,并且淡然地对待这种比较。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归宿也在那里,没有走得太远。实际上,对于死亡,那些真正超越了文化的人比起没有文化教养的人,看得更为真切,麦尔维尔说:“我的身躯不过是我本体的残渣。”是的,有一天我们将离开这副躯壳,再度飘归自由的风,而那残渣化为尘迹,化为土肥,结成别的形式,构筑起别的生命。感觉一下我们手抚的白杨树,说不定那上面就有自己祖先的细胞,而今它依旧承受着阳光。
有了对悲观的这些乐观认识,我们就不会战战兢兢地去度过晚年,更会很好地对待即将到来的中年。我们不妨真的一个人骑上自行车,找个远村的坟地,静静地坐在正午的阳光下。那里,香柔的炊烟轻缓地飘过,燕子从茅草棚里吐出呢喃。远处耕牛在叫,猎号在响,却再也不能唤不醒地下长眠的人们。但他们的玄孙却在不远的棉田里清理春天第一批野草。长眠固然舒适,但想想同时失去的东西,我们就会更加珍惜自己的暮春,热爱生活的权益,去听、去说、去写、去唱、去跳舞、看大海、听雨声、享受一切活生生的事实,因为时间过得匆匆。
二十七岁,只知道自己生活在大地上还远远不够。除此,我们更多地生活在时间的流程中!我们可以在大地上永驻,却不能在时间里永久地行走。
为此,柏格森在《创造的进化》中说——
我们感到,时间的延续像一条我们无法逆行的小溪,它是我们存在的基础。就像我们感到的那样,它是我们生活的那个世界的本质。
热爱生命,不仅要爱自己的身体、土地、川流,也要爱无声流淌的时间。十八岁时,我们不是认为青春十年的路是漫长的吗?可现在,在十年最后的日子里,我们还觉得短短的十年是漫长的吗?时间是个怪物,在人生的后期,它会越走越快,直到飞跑起来。此外,就像二十世纪是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一样,人生的三十岁生涯和中年意识往往在二十七岁就已开始启步了。这时,我们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沉重感——
在青春将尽的岁月里,必须声声打响,步步走赢。
《青春的敌人》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