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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修罗的城堡-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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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是什么样子因为完全无迹可寻。

    如此,我被逐出血族,在人类世界里艰辛的生活。那时人类还处在贵族政治的阶段,于是我这样一个来历不明又无权无势的“人”自然不被当回事。马夫,仆人,工匠这些一般血族都不一定会去从事的职业,身为四代血族后代的我却要如此屈辱去做,为了活着而竭尽全力

    那种痛苦,我永远都不想再回忆

    那种滋味,我永远都不想再尝试

    站在寒冷的巴黎街头,我攥紧拳头,对着自己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得到无上的权力

    来自东方古国的先贤庄周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多么讽刺可笑,偷窃小东西是罪犯,偷窃大到国家竟然会成为留名青史的王侯将相。

    正如杀人,你杀一个人,那是杀人犯;你杀了无数人,便成了战争英雄。

    所以,问题的实质不在于你做了什么,而是处在怎样的地位上。

    于是,向着这个目标,我一直隐忍着,努力着,一步一步往上爬。世界是属于那些长老的,也是属于那些人类的,但最终它会是我的

    我所需的,就是不断的努力,不断的等待。我一直相信着,我的时代终将到来。

    就在我被放逐人类世界的时候,讽刺的是,那放逐我的高贵纯血血族女人的儿子我的太阳神哥哥居然来找寻我了。

    我想,或许是他真的太过孤单,或者,对于我这个所谓的弟弟抱着一份近乎惺惺相惜的手足之情我们一样孤独,一样另类,一样需要关怀。虽然,原因不同。

    但他所不知的是,这样多年的磨难和痛苦,我根本不会相信任何情感。因为,对于我这样一个血族社会所不容,人类社会也不接纳的人而言,哪怕活着,也是需要困苦的挣扎,忍受着屈辱,品尝着孤独,体味着黑暗。哪怕,他和我一样孤独,他却是万众簇拥的统治者,高高在上的纯血,而我是无处可去的影子,任人践踏的混血。我的地位,甚至连那些之前一点血族血液也无的人类血族都不如。哪怕,我的父亲是力量强大尊贵的亲王,我也拥有着平民甚至勋爵们不及的灵力当量,和哥哥一样俊美的容颜,但我终究是那位大人物的污点,就如王室见不得光的私生子一般。我宁愿,宁愿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血族,哪怕普普通通的人类,至少我还可以得到一点点温情和眷顾。

    然而,我已经不需要了。哪怕给予我,我也不敢再接受了。

    阿波罗固然灵力强大,固然天赋异禀,但血族内部的禁忌却制约着他他不可以随意泄露自己身为血族的身份。因而,他不能随心所欲的使用灵力,起码在人类世界里是如此。尤其是光荣战争的战火烧遍欧罗巴,人类占了上风,血族因为人数不多和家族内讧节节败退,他自然不敢暴露身份。于是,本就是茫茫人海,加上他从小生长在权贵之家,对于下层血族都接触甚少,何况是人类呢自然,找寻我成了大海捞针的困难事情。我知道,他在人类世界也吃尽苦头,因为找寻我是秘密的,他不能动用任何属于自己父母的力量。

    就是在找寻我的过程中,他遇见了那个女人,银色的头发,翡翠绿色的眼睛,容颜并非绝美,灵力也算不上多么出类拔萃,但却在灵力控制上造诣不浅且本人极富魅力的茨密希纯血血族达芙妮。自此,也拉开了我们兄弟二人之间的命运帷幕,权力游戏。

    你追我赶,所向往之人的爱情,权力的巅峰都是我们心之所向。究竟鹿死谁手彼时的我们,谁也没有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  普罗修斯,说真的我不知如何来说,当你看到你的朋友,你的兄弟姐妹光芒万丈,而你却只能活在他她的阴影中时,自然就了解普罗修斯的内心了。而且,这不止一回,一直如此,无论普罗修斯多么努力,都改变不了这些时,他的心情可想而知。

    、eposide5权力游戏中

    注:本章为普罗修斯第一人称自述。

    1233年初春。

    一辆马车驶过寒冷的巴黎街头,油灯的火苗在风中摇曳着,橘色的光并不明亮,只是像动物的呼吸明灭着。随着马车驶过带起的风,火苗剧烈地晃动着,恰似我此刻的心情。

    我看到了阿波罗,这是在尼福尔海姆一别后,我第二次看到阿波罗的身影。

    在我离开家族后三年,阿波罗终于来寻找我。他曾经以为我只是出去两三年就会回归,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他越来越觉得这想法荒谬。是啊,只要他的母亲有一天活着,我就不可能回归,不是吗

    因为我是梵卓的罪人,企图颠覆贵族政治的政治犯。原本我的命运是死亡,被绑在火刑竹上活活烧死。这种残忍的刑罚毫无疑问是从人类那里学来的,因为之前血族的死刑只有抽干血液或者灵力。然而,自从茨密希家族的道格拉斯亲王用火刑处决了他的反对者之后,这种在人类社会里大量用于处决宗教犯的刑罚就被引入血族,成了政治犯的专有刑罚。非常讽刺的是,道格拉斯这个名字源于苏格兰盖尔语,意为“幽深的水”,但就是这个有着和熊熊火焰相反的,寓意为“幽深的水”的名字的亲王将火刑引入血族。当第一个血族被绑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不断发出凄厉的喊叫后,火焰烧遍了血族大地,正如烧遍了中世纪的欧洲,四处皆是浓烟滚滚,和那一张张被火光映亮的脸上绝望的神情。

    当然,彼时的我是不知道这些的。我所知道的,只是在所谓的“母亲”煽动下,长老们一致同意将我放逐。直到后来,我的父亲临死之际,在我率领的背叛他的亲卫军们闪亮的剑尖下,他愤恨地说:“早知道你这个杂种会如此,当初就不该听阿波罗的只是把你逐出血族,应该把你绑在火刑柱上烧死”

    回答他的是我冰冷的笑容,空洞的瞳孔和背叛他的亲卫军一剑一剑砍在他身上的声音。在我的设计下,他中了毒,根本无法使用灵力。他将眼睁睁看着我,这个他一直所看不起的杂种儿子,梵卓的耻辱是如何带领着他最信任、最忠心的亲卫军用精钢宝剑将他千刀万剐那不是普通的剑,是他的属下们附有灵力的武器。虽然它们不及灵器那样锋利,但丝毫不影响使用效果。我甚至希望那些剑能够更钝一些,那样他会死得更加痛苦。

    随着那些士兵挥动的利刃一道道落下,他喊叫着,痛苦的在地上翻滚,污渍将他华丽的黑袍染得一塌糊涂。我穿着梵卓红黑相间的军服,静静地注视他。原来,是阿波罗,是我的哥哥救了我。

    我心里对于所爱之人被他抢走的愤恨突然间少了些。没有他,我甚至都不能站在这里,手刃我那名义上的父亲,实际上的仇人。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此刻,我正和一位法国贵族坐在马车里,他就是查理,后来的西西里国王。他的哥哥,就是如今的法国国王,卡佩王朝的第九任国王路易九世,绰号“完美怪物”。

    “安德烈,你在看什么”查理见我看着街边的人影怔怔出神,拍了拍我的肩。

    此时的查理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我在他眼里就和大哥哥一样。

    安德烈是我在人类世界的名字。自1206年我被放逐人类世界后,我辗转多地,无论是富饶美丽的米兰,或是总是阴雨连绵的伦敦,我踏遍了欧罗巴,在人类世界里这片土地的名字,意为永恒的荣耀。看着刚刚建成的伦敦桥,我激动不已,然而那仅仅是因为我终于拿到了工钱,可以有个栖身之所了。作为一个混血血族,我既可以选择吸食鲜血生存,也可以吃人类的食物来补充能量,也许这就是混血的好处吧。只不过,食物要钱,鲜血却不要,所以我一直都是靠着人类的鲜血维生。但因为在人类世界里,我必须要处处小心,毕竟在被驱逐前,长老们封印了我的灵力,除了速度和力量比常人更强大,不老不死以外,我和人类没有任何区别。

    “只是个陌生人罢了。”我摸了摸他的头。虽然我是他的护卫,但其实我们之间更像朋友,他非常喜欢我。说来奇怪,在血族中间,哪怕我能力不菲,我也一直活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生怕有任何人发现我那混血的身份,所以很多人都说我非常阴冷。可是我只是个没有成年的少年罢了,哪来的阴冷,只是为了自我保护而已。而在人类世界里,我却很受欢迎,因为我的外表,我的谈吐,以及我的能力。

    “可是你好像认识他”查理不解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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