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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修罗的城堡-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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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些可怜的间谍们不是被公爵的禁卫军暗地杀掉,就是被公爵本人亲手解决。

    不过这里是人类的地盘,还是不要打草惊蛇的好。

    她悄无声息地走到一个隐蔽的角落,和她一样浑身漆黑的人轻轻摘下头上的兜帽。

    “晚上好,文森公爵。”公爵的蓝眼睛熠熠闪光。

    “晚上好,蔷薇殿下。”兜帽下露出一张熟悉的脸,赫然是那日和马尔斯大公爵一起在普罗修斯追杀神秘黑衣人的十六公爵之一,普罗修斯亲王麾下的高级将领文森梵卓公爵阁下。只不过他虽然也是公爵,但不像蔷薇公爵是纯血血族,他是人类和血族的儿子,一个混血血族。

    时针分分秒秒走过,无人听到他们在谈论什么。

    “普罗修斯,还真是动静不小呢。”公爵轻蔑一笑。

    “殿下,您要小心。”文森担忧道,生怕自己暗恋已久的人就如此被普罗修斯折腾得生命凋零。他忍不住抓住了公爵的手,谁让他也是公爵的崇拜者之一呢,不然也不会背叛他的主人向公爵告密。

    “”公爵手指微微一颤,不过最终还是没有挣开。她讨厌身体接触,但不能不给文森面子,毕竟这消息对她来讲很重要。

    约莫半分钟后,她抬起手来整整衣领,借机挣脱了束缚,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容:“我会注意的,回去吧,文森,不要被发现了。”

    “放心,我的殿下。”文森眼中的几乎要把公爵烧成灰烬,不过自知要是再不回去很可能引起普罗修斯的怀疑,他冲公爵一笑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公爵从西装兜里掏出一条丝绸手帕仔细擦着自己的手指。她本性冷淡,不喜肢体接触,偏偏想从她身上揩油的血族数不胜数,所以她每次不幸被迫忍受后都要仔仔细细把自己的手擦拭很多遍,如同洁癖发作一般。

    擦完手,她再次端着酒杯,摇摇晃晃走回去,看上去随时都会倒。

    零点五十五分,冷星调完了最后一杯酒。当她终于抬起头时,已经圣诞时分。

    咦不是说好要等自己么,这人呢

    环顾四周,眺望良久,哪里还有公爵大人的影子

    一见公爵不在,冷星顿时心慌起来。

    不会又跑掉了吧

    她要是想躲,冷星绝对找不着。

    哼,你跑了我就再也不理你心里气鼓鼓的,冷星将外套穿上,一圈圈地缠着围巾。

    等她再次抬起头,穿好衣服时,公爵大人正一脸迷糊的撑着吧台,冲着她笑容满面。

    “我天,你去哪了”见她有醉倒的趋势,冷星慌忙冲过去扶住她。

    “就是随便逛了逛”公爵声音含糊,然后借机靠着冷星同学。

    “呃”她不得不将喝醉的吸血鬼的胳膊架在肩上,肩头陡然一沉。明明酒量不好还要喝度数如此之高的酒,真是自作孽。

    结果刚一出门,扑面而来的寒风便激的她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公爵瞬间清醒过来不,应该说摆脱了那些监视她的间谍们后她不装醉了,将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披在冷星身上。

    “嗯你还是自己穿吧,不然会冷。”她试图把大衣还给公爵,公爵却淡淡一笑:“我不怕冷。”

    “怎么可能,你肯定是想把衣服让给我。”

    “吸血鬼怎么可能冷”公爵按住她的手,笑容里带上了戏谑的成分,连“吸血鬼”都说出来了,“我只不过要穿得看起来正常一点罢了,但现在又没有人。”

    “好吧天呐现在连出租车都打不到,要我走回去简直冷死了。”

    “我带你回去好了。”挽起她的胳膊,公爵驱动灵力,两人一瞬间消失了。

    又一次的,二人出现在冷星家门口。

    “好冷啊”冷星哆哆嗦嗦地掏出钥匙,结果手指颤抖的半天开不了门。

    “我来吧。”公爵打开门,把冷星送进去,转身就要走。

    “你上哪去啊”

    “回家。”她不是不想留,但是这样不太好吧。

    “回家那你之前为什么等我那么晚,要回早回去不就完了,还随便逛了逛敢情你无聊到都需要去逛了”终于忍受不了她的口是心非了。明明喜欢,却偏要推开自己,这又是在做什么

    “回家给你拿圣诞礼物。”看着喜欢的人生气,公爵赶紧安抚道。

    “去吧。”冷星慵懒地应了一声,开始脱衣服,然后把大衣丢给公爵,“还你了。”

    “你拿着吧,我不缺衣服。”

    修罗堡内。

    咬着牙,公爵嘴唇颤抖不已,一个清晰的刻印从她身上浮现出来。

    “已经要冲破了吗”指尖狠狠掐在掌心,模糊的记忆开始浮现出来。

    “不要”刚刚成年,身穿着梵卓家族公爵服饰的蔷薇殿下大喊,四周一片混乱,到处都是爆炸声,还有魔法阵的绿光缓缓流动。

    “哥哥不要怪我狠心。”普罗修斯的眼中是阴沉,也是即将的得意。

    站在普罗修斯面前,和他一样一头金发的英俊男子被无数一脸戒备,拿着武器的血族武士团团围住。

    “你的时代结束了,我亲爱的太阳神哥哥。”普罗修斯平日空洞的蓝眼睛里此刻风暴涌动。

    “如果我不抵抗,你能不能不要伤害我的女儿”男子镇定地说,仿佛眼前死亡的威胁不足为惧。

    “嗯那看在她的份上,我就饶小蔷薇一命吧,好歹小蔷薇也是她的女儿么”普罗修斯暗自盘算,然后笑了。

    即使处在这样虚弱的时刻,倘若自己的哥哥反抗起来,他也没有把握可以全身而退。他知道哥哥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方才提出条件。

    “不过哥哥我如何相信你呢”

    “血契为证,只要你不伤害我的妻子和女儿,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好,放心吧,哥哥,我爱她还来不及呢。”

    金光渐渐以两人为中心亮起,最后的记忆,是一个鲜红的刻印浮现在蔷薇公爵的手背上,然后慢慢褪色,最后消失不见。

    “呼呼”公爵大口喘气,一杯接一杯地饮下鲜血。

    等了几分钟,她终于缓过劲来,拿着一个精美的盒子,穿上平时习惯的长袍和披风消失了。

    、chapter24千年圣战上

    只要活着,就需战斗。

    蔷薇公爵

    注:本章为蔷薇公爵第一人称自述。

    自诞生之日起,我便爱好读书。我时常翻开那流传万年的古老史书追寻我们的过去,然而这历史已经太过久远,加上从天而降的大灾难将过往一切都隐没在无人可知的旧日时光中,以至于很多内容都遗失了。后世的血族搜集了很多资料才勉强写出这本巨着,第一章“创世纪”便如此写道

    “混沌初开之时,世界本为虚无,天地一线、无岸无崖、无以分辨。由是诸神因太荒而现,无号、无特质、无命运。

    有神自山岩而生,所辖神宫以乐园自诩,后世谓之伊甸。

    神为己创造仆众,名之曰人。彼时之人尚无自由意志,世界平静,神之预想左右一切。其它神明心向往之,纷纷效尤。

    然泥藻所生之魔幻化为蛇潜入乐园,引诱人食下乐园之果,其果结于善恶树,食之可明善恶,知事理。由此,神失奴仆,因而迁怒于人,将其逐出伊甸,另造天使日夜戍守,戒备森严,使人永世不得重归故里。人被逐于荒原,被迫寻找栖身之所,并四处狩猎以伺后代。人对其创造者心怀敬畏,残存希望,愿重回神之膝下。

    未几,首个人类家庭现于世间。亚当、夏娃为父母,其有两子,大者曰该隐,小者曰亚伯,此便为始祖之由来。”

    第二章便是血族的诞生。说来也当真讽刺,人类厌恶血族,是因为血族嗜血,以他们的鲜血为生,但最初造成这一切的却是神的偏心。神偏心于始祖的兄弟奉上的肉食而不在乎始祖在田地辛苦劳作得到的粮食,所以始祖不满便杀死了兄弟,因而受神诅咒。可以说,如果不是神更爱杀戮带来的肉食,始祖便不会因为不满去杀人,也就不会有血族了。血族的诞生竟是因为神偏爱杀戮,却诅咒他人,所以我格外厌憎神,也绝不会去信仰他们。

    不过转念一想,或许我应该为神的作为而开心才是。我爱血族,爱强大的力量,不朽的躯体,绝世的容颜。我爱血族的一切,不似人类那般脆弱,经不起风雨飘摇。不过我不像其他血族那样憎恶人类,只是认为他们不够高贵而已。我清楚我们本是同根所生,何必因为身份的不同互相杀戮,血族开始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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