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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青春快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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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休息时阿方的电话果然不再像往常响起,她也不再十指如飞。看阿方直瞪瞪看着电脑屏幕,我忍不住好奇,偷偷从她身后走过,原来她在网上看小说,而且是侦探小说!问起她,她振振有辞,“失恋时感情肯定过剩,爱情小说中描写的也多是无法控制的激情,而这时要减少的正是这种没用的多情。看侦探小说,会被吸引进去,而且不会触景生情!” 
现在阿方又开始了她的网上聊天,她说她正在寻找新的希望,看着她容光焕发的样子,我真心希望她幸福,因为她是个坚强的女人,而且很成熟! 
(走走) 
分手后我会更快乐 
听着朋友大谈失恋后的新生活,我开始想失恋后我会更快乐吗? 
省时可能是失恋后最大的优点,我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去读夜校,也不必在加班后匆匆赶往约会的场所,我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假期,泡上花茶听音乐,躺在床上看小说,体会休闲时自由自在的感觉。 
自由是失恋后最大的收获,我可以买自己喜欢的衣服、饰品,而不必担心男友挑剔的眼光;我可以在卡拉OK唱自己心爱的歌曲,即使跑了调也不必担心会让男友失面子。就像小鸟一般翱翔在喜爱的天空。 
省钱是失恋后又一好处,我可以随便找个路边小店吃自己喜爱的排档,不用去高档饭店找情调;我可以坐公车到处逛,不用为了赶时间,出门就“打的”。不用多久,我银行里的存折就又能添零了。 
失恋后我想我是快乐的,但是看着朋友们时常发呆的模样,唱着伤心的情歌,故作无所谓的神态,我明白了,其实一切所谓的新生活和快乐都是掩盖失恋痛苦后的借口。古往今来人们失恋后的感觉在变,表现的方式在变,但人心没有变,对爱情的期望没有变。最后我感到很庆幸,因为我没有失恋。 
(雨遐) 
为了往事的送别 
向着窗户的方向望过去,很轻的声音从心里升了起来。太阳却欲擒故纵。 
我站了起来,终于走到窗前,望下去,望下去。百盛门口人流涌动,太远,望不清人的面孔。 
“干嘛呢?别发呆,吃饭了!”家人在嘀咕。 
我没有去吃饭,用手抓起了包,背上肩。 
从大楼里钻出来的时候,中午的阳光已经恰到好处地播洒到我的头发上,暖烘烘的感觉在心里悬浮起来,我热了,顺手整了整领子,然后向着百盛的方向走去。 
人真多,以前在这里,常常丢了牵着我的那只大手。便在人群中来回穿梭,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老远的地方发现他垂着两手的背影,立刻奔跑过去,抬起手,从背后扯着他的衣领拽过来,用一种委屈的面容等待与他眼睛的接触。 
现在是一个人了,仍旧转了一圈又一圈,寻找的是一个记忆,一串往事。 
终于挑中了一条围巾。许诺于他的那条围巾迟迟没有完工,吵一次,拆一次,拆掉重来好几次,终究和时间的脚步错过了。而在明天,他要远行,加拿大凌厉的风突然让我想起,围巾,是我欠他的债。 
他的家,就在百盛侧门对面的弄堂里面,我没有犹豫,时间已经不多,这条走了千万次的路在脚下飞快地掠过。 
“我来,给你送别。” 
“吃饭没?我刚刚做好,就在这里吃一点吧。” 
坐下来,望着桌子对面的他,还有一切的从前,我没有哭,勇敢地咽下一口红酒。故事结束了,我对自己说。 
“谢谢你来这里”,大手把我的手包裹起来,紧紧地握着,温暖如同阳光洒在头发上,好一会儿。然后,我们最后一毫厘相连的肌肤分开了。   
失恋(2)   
在指尖划过手背的美丽景象中,我吸了一口气,仰起来,走入来时的那片天空之中。 
(也风)     
沟通方式:我们的视界无孔不入   
写信(1)   
现在这个年头,我们提出了一个看似不合时宜的话题——“你还会用笔写信吗?”没想到,我的伊妹儿里一下子稿满为患,比预想的来稿要多得多。为什么会这样子呢?人们在享受现代科技生活的时候,突然怀念起比较原始的一些生活方式来,这说明在我们享受技术变得越来越自然的时候,手工的东西却反而变得越来越不自然了,于是也越来越稀罕、越来越珍贵。奇怪得很,从几篇稿子中看,许多人至今都把以前写的信、收的信当“文物”一样收藏在自己的抽屉里,不忍丢掉。还有,这次来稿怀念写信的居然大多数是大学生!这点也是 
始料不及,他们这么年轻,整个接受的是电脑化教育,电脑技术个个拿得出手,为什么还嘀咕着要用笔写信呢?难道“少年老成”了吗?当然不是,那是什么呢?用笔写信是对往事的眷恋 
很久以前,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曾经一度非常迷恋交笔友,虽然从未谋面,却靠纸笔为对方和自己的生活拓宽了空间,在信中我们交流彼此对生活的感悟、对世事的判断和对四季的感怀。那时候电脑和网络远没有现在风起云涌的,无所不在,电脑课只是记忆中高中时代的一门选修课。也许是因为自己是天生的感性动物吧,在工作前一直就没有把电脑列入自己关注的范畴,那冷冰冰的键盘总给人有距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哪比得上盈手相握的那支笔所能传达的汩汩暖意? 
以前经常用笔写信的时候总会郑重地选择一段能使自己完全放松下来的时段,在桌上静静地把信纸铺陈开,取出平日里最中意的笔,深深呼吸一下,就仿佛有对方的身影浮现于眼前。当自己低下头一个字一个字地书写时,就仿佛在纸端忽然有很多文字的精灵飘然而来,它们载着我的思念和希冀,经过长长的旅途,在无数温暖的手指传递下,将最终抵达友人的内心,永久地驻足在友人的心田。经过岁月的积淀,信笺慢慢泛黄,却存留了往日的身影,鲜明如昨。 
曾经我就是如此深深地迷恋写信,迷恋将信放入信筒时满心的期待感,迷恋等待回信时的焦灼之情和打开信时满心的喜悦、惶惑和紧张,这些情绪在青春的岁月里曾经如此地鲜活,让曾经寂寞的日子充满了期待。信不信?用笔写信真的有如此的魅力,它能让你的世界丰润而饱满起来,让你对未来永远心存向往。 
如今的生活让人仿佛永远像一群勤劳的小蚂蚁一样,没有抬头的时间,自然用笔写信也渐渐成为了一种奢侈,虽然如今网络邮件已经成为了我和外界的主要沟通方式,但我始终没有放弃笔和信笺,为我挚爱的爱人和友人,为我深深眷恋的青春岁月。 
(赵妃蓉) 
书信的爱恨情仇 
高考那一年的愚人节,班里的男生决定捉弄一下红。于是他们就让我写一封约会信,准备偷偷地塞进红的抽屉,看她有何反应。那时候红是班里最骄傲的女孩,和男孩是绝少来往的,学习又好,当时我虽觉得不妥,还是照办了。 
晚上在寝室里,恶作剧发起人说,晚饭后红去了约会地点,不知为什么,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学习紧张,不久就把这事忘了。高考后不久公布分数,班里很多人都上了线,红却名落孙山,让老师们大跌眼镜,我也很意外,却没想过为什么。 
上大学后,收到一封信,上面只有一句话:我知道那封信是你写的,所以我去了,可你为什么骗我?当时我呆在那里,终于知道,是我害了红!后来每次想起那封信,我就无比地痛恨和仇视自己,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不敢写信,怕想起这件事。 
转眼到了大二的寒假,在返校的火车上,我碰到了一个高中时的校友兰。这一路二十几个小时的相处,让我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回到学校,我就开始给在苏州上学的她写信。那段日子,每天我都会在纸上任情纵才,写上好几页的思念。可她要么不回信,要么只回片言只语,而且从不涉及感情,让我不知所措,又无力自拨。但通过在火车上的相处,我知道兰也是喜欢我的,为什么突然变得这样决绝呢?我想不明白。 
后来兰先我一年毕业,我就这样失去了她的消息,我的初恋也就这样留下了永远的痛。前些天突然在一个地域性的聊天室里找到了兰。说起当年的事情,兰回答:我等了一个学期,但你说过我喜欢你我爱你吗?我的视线模糊起来,想起那永难忘怀的一点一滴,我发现自己确实写得太过隐晦了,如果直接表露现在会怎样?我不敢想下去,那可是往自己的伤口里撒盐啊! 
现在,谈恋爱煲的是电话粥,发的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只有给家里才爱用笔了。这是我生活里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不管你写的是诉苦,还是吹嘘,是善意的欺骗,还是真实的成功,你都能得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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