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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青春快感-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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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寞的身影。   
办公室爱情(2)   
我决定辞职,“不再见他,他才会把我记起”,在最后的那几天里,我像莉香一样仍然只让他看到我最开朗、乐观的一面。终于他把我约了出去,我多么期望他能挽留我。但是,很戏剧化的,他问我:“你觉得JACK怎么样?他很想和你交往……”我哭笑不得地婉拒了他的好意。 
情人节的夜晚,“路上行人一对对,只有我孤影相随”。他不爱我,尽管如此,他还是 
赢走了我的心。 
(蒋振芳) 
我投降,我跳槽 
我终于还是跳了槽。这是因为在OFFICE不相信爱情的年代,做一对办公室恋人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工作上的缘故,我和阿威是由工作上的伙伴关系转为恋人关系,曾很羡慕战争年代培育的革命爱情,所以我和阿威一直认为只要不影响彼此的工作,我们是可以战胜OFFICE里无爱情这种观点的,但是…… 
首先你必须更加努力工作,但一旦出了错,就会被认为是工作中精力分散的原因(谁让你的另一半天天坐在你的对面呢)。接着我们那严肃的日本老板不知从何处也听说了我和阿威的事情,“善意”的调换了我们的座位并委派中方领导找我们谈心,委婉地告诫我俩公司是不主张OFFICE恋情的,绝对不能影响了工作,否则…… 
其实以上两点是我和阿威认为可以克服的问题,在实力决定一切的公司里,由于我俩的“小心翼翼”还先后都升了职务,加了工资,最后连座位也换了回来。(日本老板私底下也认为OFFICE恋情可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坏事也许变成了好事)。 
其实让我下决心离开公司的原因还是同事们的言语。你必须要忍受某些人的刻薄(也许是出于妒忌),还有“热心同事”,天天问些什么时候结婚啦,现在发展状况啦等等,恶烦! 
没办法了,最后我俩还是落入了OFFICE里无爱情的旋涡,我只有投降,我只好跳槽。 
(雨遐) 
新郎为什么不是他? 
结婚的那天我请了办公室里所有的同事,包括阿旭。 
一年前,我一直以为会和我走上红地毯的是阿旭,他和我在一个办公室,可以保障我们之间的共同语言。可是我错了。 
我和阿旭是同一年进入这家广告公司的,也正因为我们年龄的相仿,办公室的同事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把我们撮合在一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就真的越走越近,谈起了恋爱。 
最初,他每天都会接我上班,送我下班。我们一起工作,一起午餐,一起等到下班后商量晚上约会的内容。 
我们常常会在约会的时候谈论白天的工作,谈论新联系到的客户或不小心得罪了的客户,因为彼此对对方的工作都十分熟悉,我们聊起这些内容来特别自然。甚至有时约会,当我们工作话题聊完后,竟傻傻地望着对方,一下子不知道再聊些别的什么。这样的日子过久了,彼此心中都不由生出些淡淡的厌倦。 
小秦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生活中的,他在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销售,起初他只是我的一个客户,我们很公事化的吃饭聊天。他是个很有口才的人,又喜欢关心各种时事,渐渐地,听着他东南西北侃的时间大大多于我们聊工作的时间。他的一个电话或突然来的约会渐渐成为我所期待已久的,也正是因为这份未知,所以显得愈发神秘和珍贵。 
小秦向我表白的那晚,我下决心和阿旭摊牌,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如果办公室舆论过于激烈的话,我就辞职。 
结局比想象的好很多,我和阿旭几乎是平静的分手了,虽然他有点黯然地说:每天十几个小时在一起,话题又很局限,其实我是想到会有这样的结局的。我和阿旭从恋人走回了同事关系,经过了最初一段时间的尴尬和不自在,渐渐地倒也平和起来了。一年后,我成了小秦的新娘。 
(发条)     
恋爱观点:拳打脚踢新哲学   
野蛮男友(1)   
现在流行语居然流行到“野蛮”上来了。查了查词典:野蛮是不文明、不开化的意思,又释不礼貌、说粗话撒粗的意义。为什么会流行“野蛮”,深究可写一篇很大的论文,作罢。办公室一位着装很时尚的少妇对我说:“有野蛮女友就有野蛮男友。很好玩也很有说头的。”她的话触动了我,为什么现在年轻人喜欢“野蛮”两个字?最初令人毛骨悚然的“野蛮”两字是跟美女统一起来,这就把原本毛辣辣的东西变成了毛茸茸的。给“野蛮”赋于了另一种性感的新涵义,它就时髦起来。好像大多数女孩还是怕真正“野蛮男友”的。假洋鬼子 
的“野蛮男友”,却惹女孩喜欢。 
—挪威森林别跟我烦,走,吃饭去! 
记得“野蛮女友”刚刚火起来时,我曾拍着桌子感慨,唉,这一天怎么来得这么晚?对照起“野蛮”标准,也许自己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野蛮女。于是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沉浸在对自己野蛮特性的孤芳自赏中,而忽略了身边那个野蛮人的存在。 
细想之下,男友其实确是一极具“野蛮”特性的人。每次到了咖啡馆,他总是擅自作主,菜单没看之前,“两杯摩卡”,或“两杯蓝山”就脱口而出,从不征求我的意见。去餐馆吃饭,对菜色的选择也从来都是自作主张,然后象征地问我一句,“差不多了吧。”陪我买衣服时,总是心急火燎,“就它吧,挺好挺好。”于是常常在他的“鼓动”中,我就忙不迭地付了钱,回去后才后悔。如此这般等等,虽说只是些细枝末节的小事,但仍不可去除其中蕴含的霸道,也即“野蛮”本质。 
可能女人骨子里都会有一丝轻贱,如果男友总是对自己事事言听计从,真的会觉得很没劲,偶而的“不从”会给爱情增加一些别样的小味道。潜意识中一直觉得这样的偶而似乎是给素有“疼老婆”标签的上海男人增加了些许男人味。心里其实一直喜欢男友自作主张的样子,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他要的咖啡,他点的菜,甚至他要你买的衣服,正是你心里想要的,而你并未说出口,他就已替你决定了。享受这样的“野蛮”的同时,心中竟有“懂自己”的窃喜。 
尤其是偶而闹别扭之时,“野蛮男友”不是一味地在身边千哄万哄,软语温存,更多的时候,是一把将你揽入臂弯,手劲大得让你无法抗拒,嘴里还嘟囔着,“别跟我烦,走,吃饭去!”于是在被“拖”着跟随他的方向的时候,心中的怨气竟是消失了大半。呵呵,我喜欢这样的野蛮。 
(阿刨) 
男人,你敢野蛮? 
老爸和老妈相互间一向都疼爱有加。惹得我这个做女儿的也都羡慕不已。某天,趁老爸不在家,偷偷问老妈:我爸脾气这么好!您以前肯定是个“野蛮女友”吧? 
“野蛮啥!就是我以前太温柔,害你老爸一个人发不起脾气来,只好跟我一起温柔了。”老妈笑笑地说。“哈哈……”我不得不佩服老妈的“温柔招”。心下暗暗决定或许可以把这个办法传授给死党Ann,让她用同样的方法对付她那个野蛮大猩猩。 
大猩猩是Ann的男友。别看他长得高高大大,斯斯文文。其实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偏执狂。可怜的Ann深受其苦不说,偶尔还会波及到俺。所以,要想翻身作主人,就得拿出绝招。最后这句话是我对Ann说的。Ann愣了愣,似懂非懂的盯着我。尔后慢吞吞的说道:“会不会太夸张?” 
“那随你!”我佯装生气,转身就走。“那好吧,我同意。”Ann没辙的叫道。 
说说容易,做起来可真是够难的。大猩猩人虽野蛮,但野蛮得也很有道理。比如:晨练(有益身心健康。没错)。下雨撑伞(预防感冒。也没错)。想想惟一不可理喻的也仅仅是不准上网,不准熬夜,不准吃路边摊。而且,还老是摆出一付“好男不与女斗的拽样”。弄得我们在那边毫无意义的瞎折腾反而显得可笑。 
只是。有的时候想想。想找一个真正野蛮的也挺不容易的。即便野蛮,也只能像“大猩猩”那般温柔的、贴心的、抑或是文明的野蛮。转念一想。或许正是因为有我们这般刁钻古怪的野蛮丫头,野蛮男友才会偶尔显得那么可亲,可爱,甚或可怜! 
有时候,逼急了真想对着街道大吼:男人,你敢野蛮?过来试试。呵呵。 
(阴阳爱) 
家有野蛮老公 
在未嫁他之前,就觉得他有点专横野蛮,他不但把他的假想情敌统统赶尽,还软硬兼施把我架到民政局,使我成为其合法保护对象;可这一切也是我所期待的。 
婚后,他把他的野蛮表现得淋漓尽致。病了不肯吃药,他强行把药灌到我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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