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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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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千鹤还在惊愕中,印象里周扬是个留着斜刘海,白白净净,看起来还带有几分腼腆的男孩子……可这位,眉宇锐利,面色苍白,还有不知该归于艺术家品味还是流浪汉风格的长发……

    “好久不见……”这时她也只能以这句作为开场白了,顿了顿,“这些年过得怎样?你怎么跑到加尼亚来了?”

    周扬微微苦笑:“谁也不愿意背井离乡啊……都是为了混口饭吃。”

    “那你这口饭肯定是金子做的,”唐千鹤调侃,“都混到将军了,还这么谦虚啊。”

    两人按照华夏民族的传统寒暄了几句,然后双双沉默。说到底他们之间也没什么深厚情谊,又隔着好几年……能有什么共同话题。

    最后是周扬先开口:“你也是冲着洛里斯大人来的?”

    唐千鹤怔了怔,心中升起一丝警戒,但面上神色不露,挠挠下巴:“嗯……算是吧。不过正如你所见,我现在已经成了你们的俘虏啦。”她干笑两声。

    周扬沉默了一下,然后说:“我之前问了押运你的同族,他说他是在海边捡到你的。”

    “啊,那个,我坐飞机遇到空难了嘛。”唐千鹤苦着脸,“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被关在车里了,双手绑着,咸鱼一样躺在地上。”

    周扬默了默,说:“那可真是不幸……”

    “可不是么。”

    两人对视一眼,都笑起来。

    喷泉升上半空,又落下,水光中显出一道浅浅彩虹。

    周扬渐渐收了笑意,说:“我安排你离开吧,你想去哪里?回国吗?”

    唐千鹤静了静,答非所问:“这儿是你家?”

    周扬会意:“你可以放心说话。”

    “那我就直说了……你对洛里斯是百分百忠诚的吗?”

    风掠过这座花园,四下里只听得到喷泉落在白砖上,溅起无数凉意。

    长发的变异人静了很久,然后他轻轻叹口气。

    “我是为了一个人才留在这里的,但是她已经不在了。”

    他的视线从喷泉上移开,落回唐千鹤身上,浅浅一笑:“但我不会离开,这里大约是全世界对天人最友善的地方了。”

    他眉目间的落寞太明显,那句“最友善的地方”与其说是在对故人陈述一个事实,莫如说是他在说服自己,说服自己安心留在加尼亚,这个对变异人来说最安全的国家。

    唐千鹤一时说不出话来,半晌,才勉强笑道:“加尼亚其实也挺不错的,环境好啊,山清水秀。”

    他也应和地笑着:“嗯。”

    空气里静默了几秒,然后唐千鹤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个,有件事想请你帮忙,和我一起被关进d区的那个矮……那男的,那是我朋友,你能把他放出来吗?”

    这对周扬来说只是举手之劳。

    于是十分钟后,唐千鹤在接见室见到了仇一客。他穿着“雄性猪仔”们统一分配的白底蓝条长衣裤,神情阴沉暴戾……

    唐千鹤松了口气,看这表情已经是爆发前夕了,但眼神还挺清明的……突然挺好奇他是怎么躲过那支“大脑抑制剂”的,恰好押送他的人已经退出去了,她就直白地问了出来,结果得到一个杀气腾腾的眼刀……

    无声的恐吓没把唐千鹤吓跑,反而让她兴致更高,穷追不舍:“所以究竟是什么原因,嗯?”

    仇一客已经很多年没见到这种不怕死的人了,他也很多年没对谁容忍度这么高了,有时他怀疑自己究竟值不值得为了队长忍到这份上……干脆做掉她,然后去外面找几个和她长得差不多的,涮干净丢到队长床上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上章的留言,我觉得我有必要交代一下……

    (吸气)队长下下章出来所以你们都别砸了嗷嗷嗷——(顶锅盖飞奔
………………………………

第57章 Chapter。57

    仇一客第一次见到唐千鹤的时候,她比他还要矮一点。

    全世界都知道仇一客喜爱萝莉,但没人知道他最偏爱的其实是介于萝莉与少女之间的女孩儿……这个度不太好掌握,非要给个形象描述的话……对了,十四岁的唐千鹤,正是他心头所好。

    最开始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很符合他的审美,之后则是因为她的名字——“唐千鹤”,这三个字他不可能忘记,那是真正的“仇一客”经常挂在嘴边的名字。

    利贝诺群岛人种混杂,英语中语葡语法语德语俄语立陶宛语什么鸟语都有……仇一客的母语勉强算是英语,但他也听得懂简单的中文,这都要归功于那个留着毛寸头的男人……准确来说是男孩。

    他们相识于幼时,那时仇一客还不叫“仇一客”,他没名字,大家一般叫他“死矮子”(因为他是同龄孩子中最矮的)、“瘌痢头”(因为他常年剃光头)、“死小孩”(因为他表情阴郁又不懂讨好大人)、“抢起食物来跟疯狗一样的臭矮墩”(……)……

    总之有那么一天,死矮子和真正的仇一客命运般地相逢了,那场邂逅真是糟糕至极,双方同时感受到了来自宇宙的恶意……死矮子损失了他三天来唯一找到的食物,而毛寸头失去了他最爱的一本小黄书。

    眼看一场战争就要爆发,最后还是年长几岁的毛寸头郁闷地先退出了战局,捧着碎得几乎不能看的小黄书伤心而去……到底是有家教的好孩子,修养与野生的小破孩不可同日而语,走之前他还好心提醒矮子一句:“你手里那个东西叫土豆,也叫马铃薯,已经发芽了,最好别吃。”

    小矮子怎么可能听他的?害他损失了一半口粮的罪魁祸首,要不是看双方实力相差太大,他早就冲过去揍得他满地找牙……

    呸口唾沫,抹一把额头的血,小矮子散发着阴郁的黑暗气场,一瘸一拐的,往自己的临时住所走去……

    两天后,毛寸头在距离自己秘密基地五百米外的一个深土坑里,捡到了面色发青的小矮子一只。

    小矮子人已经晕了,手里还死死抓着小半块土豆,那土豆的芽都长到金针菇那么高了,毛寸头若有所思:“想不到土豆的生命力还挺顽强的……”

    不,重点不是这个吧。←_←

    异种土豆的生命力顽强,小矮子也不差,毛寸头压根不懂照顾人,也不想着给人解毒,每天就照着三餐给人家灌点凉水和碎馍馍,一周后,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小矮子居然睁开了眼睛……

    救人如救狗,救不活也就算了,可要是真把人从阎王殿拉回来,这感情立马就要深一层。

    毛寸头自己还只是个半大小子,一夜之间突然就有了自己是人家大哥的觉悟。老子养盆仙人掌都能养死,现在好不容易突破了这个诅咒,你可得争气点,别连一个月都没撑过去就嗝屁了啊。

    和先天不足后天缺钙的小矮子不同,毛寸头有爹有娘……虽然他爹死得早,但娘还是很靠谱的,娘儿俩在利贝诺区有个能遮风挡雨的铁皮房,一日三餐基本都能吃到七分饱,遇到重大节日偶尔还能弄点腌萝卜改善一下伙食……

    自从捡了个狗腿子……不对,是小弟,嗯,捡了个小弟后,毛寸头就经常从牙缝里挤出各种吃食去接济小矮子。他不但在身体上关心着自己的小弟,精神上也充满了对自己人的关爱,时常拍着小矮子的肩,语重心长:“大哥跟你说,人还是要多读点书才行,不然以后容易被人看不起……我上周又弄到了一本很不错的小黄书,今天我就以第一章第三段为例子,给你讲讲‘花蕊’这个词的几种含义和用法……”

    被乱棍轰了出去。

    毛寸头毫不气馁,坚持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孩子不懂事,现在还不能理解大哥的用心良苦,但总有一天他会明白的,看黄书学识字,快速掌握各种明喻暗喻拟人排比,实在是学习语文的不二法门啊~

    他这么持之以恒勇往直前一往无回以身饲虎,终于有天把小矮子感(整)动(烦)了,没好气地坐在土坑边上,听毛寸头用那本“整整十片萝卜干”换来的小黄书,讲起了一个很长很凄美、充满了肢体语言的爱情故事……

    所谓男人间的友情,有时就是这么纯(猥)粹(琐)……只需要一个契机,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从此仇一客对毛寸头态度好了很多,在对方贱兮兮地把爪子搭上他肩膀的时候,他终于不是直接给对方一个过肩摔,而是一个意思意思地来个手肘杀……

    虽然对肢体接触还是抱有抵触情绪,好歹这孩子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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