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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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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这种眉毛……”唐千鹤抖啊抖,实在忍不住了,冲过去就要和他拼个同归于尽,池上肩膀一侧,精准地避开,扑了个空的唐千鹤刹住步子,转身又杀了过来……

    就在这时,别墅的大门悄无声息地开了,简妮、宋必方和北归走了进来,简妮边换下拖鞋边说:“那双天蓝色的拖鞋是给你准备……小北?”

    北归没有换下拖鞋,他已经走到前面去了,停在玄关和正厅的交界处,简妮和宋必方好奇地走过去,跟着他看向厅内,然后双双一愣――简妮就是单纯的一怔,但宋必方的反应就复杂多了,他在看清厅内的场景之后立刻转头看向北归。

    娃娃脸此刻的神情……很不好形容。

    ***

    北归抵达青华基地时已经是北京时间十九点整,他跳下飞机,和飞机里的傅红灵道了别,正准备瞬移,傅红灵却叫住了他。

    “一个月内一定要回来!”她一脸不放心,“三年都等过来了,要是这时候功亏一篑……外婆发起火来多恐怖你是知道的。”

    北归笑着说:“我心里有数,放心,回去吧。”

    傅红灵紧紧拧眉:“……不行,我还是和你一起去。”

    北归赶紧拦住她。他这个堂妹性格直率,对自己人那真是掏心掏肺,但对外人就一副鼻子翘到天上的公主样,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和唐千鹤的关系尤其糟糕,这三年里每次帮他和唐千鹤传信的时候她一副万分不情愿的样子,可还偏偏不肯把“信使”这个身份转给其他人。

    好说歹说把人安抚住了,北归目送那辆直升飞机消失在云层之后,这才转头朝青华基地的方向瞬移。

    青华基地笼罩在最后的残阳里,北归停在基地的高墙外,回想了一下唐千鹤以前在信中附给他的“青华基地平面图”,根据脑海中模拟出的三维立体图,直接瞬移进了基地里。

    他选择的降落点很巧妙,没人发现广场边的柳树下忽然多出了一个人。北归若无其事地走出树影,经过公告栏的时候随意瞥了一眼公告栏。

    公示栏不知被什么砸得凹进了一大块,上面还沾着一小片红纸,大约曾经是红色告示之类的东西。

    “小北?”&“北归?!”

    哦,遇到熟人了。

    北归打量着两人的装束:简妮背着个大包,手里抓着一把伞,伞上还带有少许雨珠;宋二穿着一件印着“小爱赛高”的t恤,运动鞋上沾了一点儿灰泥,一脸风尘仆仆。

    他明白了:这两只大约是去参加那什么“爱神”的签售会,这会儿才赶回来。

    三年不见,简妮不但五官没变化,连个子都没长高,一米五几的身高搭配上红扑扑的苹果脸,站在一米八几的宋二旁边……高得更高矮的更矮……这画面真是令人扼腕。

    回想着今年开春傅红灵带回来的唐千鹤的写真照,北归由衷感谢起唐千鹤的父母,把她生得高挑匀称,应有尽有本钱丰厚。

    故人相遇,当然接下来就该三人结伴而行,简妮问北归他的嗜睡症治疗得怎样了,北归笑着说已经基本痊愈了,脑中却掠过一张风韵妩媚的女人脸,还有她轻佻的嗓音――

    “如果你不想年纪轻轻就死于心脏破裂,就乖乖听我的,在这里睡上三年。放心,每个季度会让你醒来一次的~我也不想被红灵烦死呢。”

    为了一个不知是否能成功的治疗方案,竟然要在无聊的地下室里睡上三年,换了以前他根本不会考虑,但那次他犹豫了。

    虽说成功率只有千分之三……但如果计划成功,那他就可以真正地从死神的阴影里走出来,再也不用受“二十岁”的限制。

    也就是说,他可以和唐千鹤一起,看看这个世界究竟会走向何方。

    ……

    心有灵犀。心心相印。心满意足。

    心不在焉。心猿意马。心怀鬼胎。

    心惊肉跳。心力交瘁。心如死灰。

    心。

    人类的心脏位于胸腔中部偏左下方,主要功能是为血液流动提供压力,把血液运行至全身。人体是比太空火箭更精密的自然造物,任何一个部分受损都有可能导致死亡,但再没有一个器官像心脏这样,在人类历史长河里,长久地被认为作为人体最重要的存在。

    事实上,虽然现代科学已经证实了动物的思维中枢是大脑,但仍有相当一部人坚持认为心脏才是意识乃至灵魂的枢纽,只是当下的科学还未能发现这一点。

    心脏派和大脑派的争论姑且不论,总之在现实生活里,如果谁的心脏被开了个天窗……那这个倒霉蛋就必死无疑了吧……

    北归就是这个倒霉蛋――或者说他是自找的,犯下众怒的那天,他被仇一客在心脏上刺了个洞,原该立刻一命呜呼,却被人用异术抢救回了一条小命,然而异术亦有尽头,施术者也早已断言,异术效力有限,北归活不过二十岁。

    生物都本能地畏惧死亡,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真正看开生死的,不是神经病就是大贤者,前者颇多,后者古今中外加起来也不超过二十个。

    北归不是什么贤者,但他厉害就厉害在他觉悟比一般人高:不就是活不过二十岁吗?那我一年当三年用,在二十岁之前把想做的事全做完不就结了,愁那么多做什么。

    他果然就放飞自我,从前虽然也是小恶魔一样的性子,但多少还会顾虑下别人的感受,现在根本是觉醒了,怎么爽怎么来。为数不多的人生,当然要肆意地过。

    所有人都拿他没辙,因为他没有看起来什么都想要,其实什么都无所谓,因此也无所畏惧,当所有人都劝他不要四处乱跑,老实留在家中等治愈系异能者现世的时候,他偏敢跟着唐千鹤东奔西跑……最后老太太实在看不下去了,不惜以自己的健康设骗局,把孙子骗去了香港,将他留在香港过冬,结果春天刚来,兔崽子又跑了。

    前头日子过得太放浪不羁,后头报应就来了,云断山脉丧尸一战之后,房车还没开到人类基地,北归就感到心脏一抽一抽地疼。

    自从被仇一客往心脏上刺了一剑又死里逃生,他已经许久没尝到心脏疼痛的感觉了,异人的术法很有效,有效到他经常都忘了自己是一只脚已经踩进阎王殿的人。

    他平躺在床上,以手遮眼挡住透过窗帘照进来的清晨日光,努力让自己再睡一会儿,睡着就不知道疼了,偏偏唐千鹤一直在车里转悠,也不知她在搞什么,动静不大但悉悉索索的响个没完,他听得脑仁疼,就闭着眼问她在做什么,结果她语气比他还讶异,说“你终于醒了啊”。

    不我还想睡,但你一直吵所以才睡不着……这句吐槽没还出口,就闻到了一阵浓郁的甜香。

    “你在煮什么?”他问。

    “红豆汤,喝点吗?”她走过来,手里端着托盘。

    他半支起胳膊,瞅了托盘一眼。

    “为什么是红豆……我是异能透支不是失血过多。”

    “因为你看起来脸色苍白嘛,不吃红豆的话来点草莓布丁?你从昨晚到现在几乎什么都没吃耶。”

    胸口疼得超厉害谁有心情吃东西啊……

    他扯起一个笑:“突然对我这么好……难道有阴谋?”

    她翻个白眼:“爱吃不吃,就剩两个了。”

    “我还是喝红豆汤吧。”草莓布丁这种东西,其实是因为看她爱吃才次次都和她抢,喜欢看她生气又容忍的样子,不过现在吃这种低能量的东西简直是浪费体力,咀嚼和消化布丁需要消耗的能量都比布丁自身多了。

    红豆汤端过来,他看到托盘上还放了另一个小碟子,碟子里放着十几枚晶核,摆成了笑脸的形状,上面还用沙拉酱涂了好几个小星星……

    他微微黑线,怎么搞得和儿童套餐一样……

    “愣着做什么,快吃啊。”她不忘强调,“先喝汤,一下子吃晶核怕你虚不受补。”

    不,问题不在虚不受补而在于沙拉酱……算了。

    喝一口红豆汤,甜香软糯。难得她肯主动下厨,这姑娘空长了一张宜室宜家的脸,但其实骨子里超讨厌包括做饭在内的一切家务,白费了她的好手艺……

    她收起了托盘,“你先吃着,我去看看小妮醒了没有。”

    他忽然有点舍不得她走,就说:“红豆汤好像不够甜。”

    “嗯?真的?……那我去给你拿点糖。”

    “不用,你坐在这里。”他示意了一下他床边的椅子。

    她有点无语:“我坐这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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